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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枪侠-第11章

小说: 枪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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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枪像割草机割草般将他们扫倒的前一秒,他们的笑脸僵住了。一个女人跟在他们后头,嚎叫着。她块头很大,席伯酒吧的常客都管她叫米尔大妈。枪侠的子弹让她朝后倒下,两腿分开,裙子褪到大腿根,样子猥亵不堪。
  他走下台阶,后退着进入沙漠:十步,二十步。理发店的后门被甩开,人们鱼贯而出。他隐约看到希尔薇娅·匹茨顿夹在人群中。他开火。人们成群倒下,有的向后仰倒,有的倒在游廊的扶手栏杆上,翻过去摔在沙土里。在这怪异的紫色日光中,人们没有影子。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喊叫。他从一开始就在喊叫。他的眼睛好像裂开的滚珠轴承,腹部收得很紧,腿就像木头,而耳朵就像烙铁。
  枪膛又空了。人们热浪般朝他冲来,他仿佛就剩一只眼睛和一只手。他立在那里,叫喊着,同时飞速地装着子弹。他的意识仿佛已经远离了这里,神游于物外,只留下他的双手表演着装子弹的把戏。他要不要举手示意他们停下来,好告诉他们他花了一千年时间练习使枪和其他技能,让他们认识这两把枪和给枪带来好运的鲜血?不过,用不着他的嘴。他的双手就足以讲述这个故事。
  当他装完子弹时,他们已经走进能够把木棍扔到他身上的范围,突然一根木棍飞来,打在他的前额上,血流出来。只需两秒钟,他们就能伸手抓住他了。他看到走在前头的是莰讷利;他的二女儿,大概十一二岁光景;苏比;两个酒吧的常客;还有那个叫艾美·费尔顿的妓女。他给这些人每人发了颗子弹,他们身后的几个人也没有例外。他们的身体就像稻草人那样砰地炸开,血肉四溅,脑浆迸发。
  

《枪侠》:枪侠(下)(6)
其余的人怔住了,也许是被面前的惨状震惊了,那一群人相同的茫然的脸开始颤抖,变成各人不同的惊呆的表情。一个男人开始绕圈跑,边跑还边尖叫。一个手上起了泡的女人仰面朝天大笑。他进村时见到的那个沉着脸坐在商铺门口台阶上的人突然尿湿了裤子。
  趁人群停住脚步这当儿,他开始装子弹。
  突然希尔薇娅·匹茨顿朝他冲来,每只手里都挥舞着一个木制十字架。她大叫着:“恶魔!恶魔!恶魔!竟然连孩子都杀!魔鬼!毁了他,兄弟姐妹们!毁了这个杀孩子的入侵者!”
  他朝着十字架各开了一枪,把它们打成了碎片,又朝她的头部开了四枪。她的身体似乎朝内部折叠起来,像放出热气那样全身抖动着。
  大家都愣愣地看着,仿佛她在舞台上表演一样,这时枪侠的手指灵巧地装着子弹。他的指尖碰到枪膛发出咝咝声。每个指尖都有烧焦的整齐印记。
  剩下的人不多了;他就像镰刀割草一样扫倒了一片人。他原以为当女传教士倒下后,人群即会散开,但又有把刀朝他飞来。他没有防备,刀柄正击中他的眉间,枪侠后仰倒了下去。人们挤作一团,充满仇恨地朝他跑来。他的枪弹又用完了,他躺在空弹壳中间。他的头一阵晕眩,只看到眼前有大片暗红色。他击中了十一人,但空发了一枪。
  但是现在剩下的那些人都挤到他身边了。他把刚装上的四粒子弹朝人群射了出去。但是他们对他拳打脚踢,用刀刺他。他把左胳膊边的两个人掀翻,朝那里滚过去。同时他的双手重复着那奇迹般的动作。有人在他的肩上刺了一刀。接着他的背上又挨了一刀。有人在他的肋骨间猛捶了一下,连他的臀部也被一把肉叉给刺了。一个小男孩朝他爬过来,在他的小腿肚上划了一刀,这是他所有伤口中最深的一道。枪侠举手便把他的头给打飞了。
  人群又四散开去,他开始回击。剩下的几个开始朝表面坑坑洼洼的土黄色房子逃去,但是他的双手还不肯闲着,继续开枪,加子弹,他的手停不下来,就像过度兴奋的狗为你表演它们躺在地上翻滚的技巧,一次两次都不过瘾,非得整晚地表演。就是这双手把那些逃跑的人都击倒了。剩下的最后一人已经跑到了理发店后门口的台阶上,但是枪侠的子弹还是击中了他的后脑勺。“嗷!”那个人叫了一声,随后就倒下了。这是特岙发出的最后一个声音。
  随即村子重新恢复了宁静。
  枪侠大约有二十处伤口在流血,幸好除了小腿上的伤之外其他还都不算太严重。他从衬衣上扯了点布把小腿包扎起来,然后起身巡视自己的战果。
  从理发店后门到他站着的地方,尸体堆出了一条蜿蜒的蛇形图案。他们以各种姿势躺着。没有一个是在假睡。
  他沿着尸体铺出的道路往回走,一边点着人数。在百货店里,一个男人伸着手臂,姿态可掬地抱着已经摔碎的糖罐,是他被击中前抱着的,还没来得及扔出去。
  他回到了这起事件开始的地点,大街的中央,只是现在这里空无一人。他杀了三十九个男人,十四个女人和五个孩子。这意味着他杀了特岙的所有人。
  第一阵微风起来时,他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甜味。他顺着气味找去,抬头看,会心地点点头。诺特腐烂的尸体四肢伸开躺在酒吧的屋顶上,手脚都被木桩钉了起来。他的眼睛和嘴巴都张着。他的前额留着个硕大的紫色印迹,也许是魔鬼现形时留下的。
  枪侠走出村子。他的骡子已沿着客运车道走了四五十码,正站在一丛野草前。枪侠牵着它回到莰讷利的马厩。屋外,起风了,仿佛是宴会上奏响的乐曲。他让骡子暂时待在那里,自己走到酒吧。他在后院找到把梯子,爬上屋顶,把诺特放下来。他的尸体比一包木柴还轻。他把诺特和其他人堆放在一起,跟他不同的是,其他人只需死一次。他又走进酒吧,吃了几个汉堡,喝掉三瓶啤酒。这时天色变暗,风沙大起。那一晚,他躺在曾和爱丽同睡的床上。他没有做一个梦。第二天早上风已经停了,太阳还是像往常那样明亮。真是个健忘的太阳。尸体就像风滚草那样被风吹向了南边。上午,在包扎了所有伤口之后,他上路了。
  18
  他以为布朗早睡着了。火已经烧尽了,只剩下几点火花。那只鸟,佐坦,已经把头藏到了翼下。
  正当他要站起来,在角落里铺开地铺时,布朗说:“你看。你说了出来。你觉得好受些吗?”
  枪侠吃了一惊。“为什么我觉得不好受?”
  “你是人,你自己说的。不是恶魔。难道你撒了谎?”
  “没撒谎。”尽管有些勉强,他还是不得不承认:他喜欢布朗。非常坦诚的。而且他没有对他说一句谎话。“你是谁,布朗?我是指,到底是谁?”
  “就是我。”他说,一点都没变色。“为什么你非得认为你身处在这样一个谜当中?”
  枪侠点了支烟,没有做声。
  “我觉得你离你的黑衣人很近了。”布朗说,“他很绝望吗?”
  “不知道。”
  “你呢?”
  “现在还不至于。”枪侠说。他看着布朗,有点逆反的情绪。“我去我该去的地方,做我该做的事。”
  “那就好。”布朗说,转身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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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枪侠(下)(7)
19
  第二天一早,布朗在他吃饱后送他上路。日光下,布朗让人看了忍不住吓一跳:他那晒得黝黑的胸膛能数得清骨头,锁骨就像铅笔一样,还有一头疯子般的红发。那只鸟蹲在他的肩上。
  “骡子?”枪侠问。
  “我会吃了它。”布朗说。
  “好吧。”
  布朗伸出手,枪侠和他握了握。他朝东南边歪了歪头:“路途顺利。祝天长,夜爽。”
  “祝你收成增倍。”
  他们互相点了点头,然后这个被爱丽叫做罗兰的人转身走了。他的身上挂满了东西:枪,水袋。他回头看了一次。布朗在他那块玉米地里费力地翻土。乌鸦停在棚子低矮的屋顶上,像只滴水兽。
  20
  火快烧完了,星空开始泛白。风不安地走着,不向任何人讲述它的故事。枪侠在睡梦中抽搐了一下,又恢复了平静。他梦到自己口渴难耐。黑暗中山脉的轮廓看不清楚。即使有任何一点负罪感,或遗憾,也都已消失了。沙漠把它们蒸发光了。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频繁地想到柯特,是他教会自己射击。柯特可是黑白分明的。
  他又翻了个身,醒过来。他看着火堆烧剩的痕迹,堆在早先那个更为几何对称的灰堆之上。他很清楚自己是个浪漫主义者,但是他很自私地保守着这个秘密。在过去多年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知道这个秘密。眉脊泗的那个叫苏珊的女孩,就是其中一个。
  当然,这又让他想到柯特。柯特早已经过世了。他们都不在世了,除了他自己。只有世界还在继续变化着。
  枪侠背起自己所有的家当,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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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驿站(1)
驿站
  枪侠
  1
  一整天他脑子里反复回旋着一首儿时的歌谣,这是种顽固地留在脑海中无法消除的记忆。无论你怎么有意识地下达命令让其消失,这种记忆都会嘲讽似地拒绝执行指令。
  歌谣唱道:
  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世间有欢愉也有悲伤
  但是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时间是张纸,生活把它弄脏,
  我们熟悉的事物都会改变
  也有许多事物一成不变,
  不过不管你是疯了还是健康,
  西班牙的雨点落在平原上。
  我们漫步爱中却被铐着锁链飞翔
  西班牙的飞机在雨中下降。
  他始终不知道歌谣最后一段中的飞机是什么,但是却清楚为什么歌谣会反复出现在记忆里。他不断梦到城堡里他的房间,在一扇彩色的窗户边放着他的小床。他安静地躺在那里,妈妈为他唱这首歌谣。她不是在临睡前为他唱歌,因为讲高等语的小男孩都得独自面对黑暗,但是她会在午睡时为他唱歌。他还记得床单上的彩虹;他甚至能感到房间的凉爽和被褥的温暖。他爱他的母亲,爱她那樱红的嘴唇;她信口哼唱的小调和她的声音至今还萦绕在枪侠心间。
  现在那些回忆疯狂地冲击着他的思想,就像一条狗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不断想着要咬住自己的尾巴。他的所有水袋都空了,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就快变成一具干尸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结局,不禁觉得有些遗憾。从中午开始他就一直盯着自己的脚,而不是抬头看着前方的路。在这里连鬼草都长得特别矮小枯黄。硬地都裂成了碎块,显得沟壑纵横。远方的山脉还是同样模糊,尽管他已经在沙漠里走了十六天。十六天前他离开了住在沙漠边缘那个半疯不傻的年轻人,打那以后就再没见过一个人影。枪侠记得那人养了只鸟,但是怎么也记不起来鸟的名字。
  他看着自己的脚机械地移动着,就像织机的梭针,脑子里不断出现的歌谣已经开始颠三倒四。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倒下去,那将是他第一次倒下。尽管没人会看到,他还是不愿自己摔倒。这事关他的骄傲。一个枪侠了解什么是骄傲,那是一根始终让你的脖子挺得笔直的无形骨。他的这个品质并非遗传自他的父亲,而是被柯特植入他的内心深处的。柯特曾经是他孩提时心目中的绅士——如果曾经有过绅士的话。啊,柯特,他那蒜头般的红鼻子和他疤痕累累的脸。
  他停住脚步,突然抬起头。这让他一阵晕眩,那一刻似乎他的整个身体都飘浮起来。天边山脉的轮廓开始浮动。但是前方除了山之外,似乎还有什么,看上去并不太远,大概就在五英里开外的地方。他眯起眼睛想看个究竟,但是被风沙刮了许多天,再加上烈日的白光,他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了。他甩了甩头,又开始往前走。歌谣在他耳边回荡,嗡嗡作响。大约又走了一个钟点,他摔倒在地上,擦破了手上的皮。他看着手上裸露的皮肉,血滴像小珠子那样滚出来,他觉得难以置信。他的血和其他任何血一样,并不特别黏稠或稀薄;血在热空气中凝结住了。血滴就像沙漠一样,嘲讽地瞪着他。他莫名地恨自己的血,一把擦掉血滴。嘲讽?为什么不?血液可不觉得干渴。这些血液可被照顾得十分周到。他可牺牲了许多来保持体内的这些红色液体。血的牺牲。这些血液所需要做的就是在血管里流动……流动……流动。
  他看着滴在地上的血迹,看着他们突然地被饥渴的土地吸干了,消失的速度之快令人毫无防备。我的血液,这让你感觉怎么样?这经历对你来说很过瘾吧?
  哦,耶稣,我不行了。
  他站起来,双手抱在胸前,早先看到的那个轮廓就在面前,他吃惊地叫出声来,但声音沙哑得就像乌鸦叫——他的喉咙完全哑了,像是被沙子给呛住了。轮廓变成了一幢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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