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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月宫-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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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时我们很难说上话。我们面对同一个方向,而我的头比他高出很多,所以埃奉的话很容易在到达我耳朵前就不见了。这么一来我就必须低下头去听,而因为他不喜欢我们停下或放慢脚步,所以他会把意见保留到我们走到街角等过街的时候再说。埃奉没要我叙述的时候,他自己很少说话,顶多只有简短的声明跟问题。这是什么街?几点了?我很冷。有些天他会从早到晚不发一语,在通过人行道时耽溺于轮椅的移动中,他把脸转向太阳,在身体愉悦的恍惚中低声呻吟。埃奉喜欢空气碰触他皮肤的感觉,喜欢沈浸在笼罩着全身的无形光线里,当我在行进时保持稳定节拍、让步调跟轮子的转动一致时,我会感觉到他渐渐沈入这样的旋律中,和婴儿车里的婴儿一样懒洋洋地躺在椅背上。
  三月底、四月初,我们开始拉长散步的距离,走出上百老汇,将路线扩展到其他地区。尽管气温已经回暖,埃奉依旧把自己裹在厚重的外衣里。即便是最风和日丽的时候,他仍坚持穿上大衣、双腿盖好格纹毛毯后才出门。他对天气的敏感是这么明确,好像害怕如果不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那么他的真实内在就要暴露在外。不过,只要觉得暖和,他就很喜欢跟空气接触,没什么比得上忽然吹来一阵清新微风更能振奋他的精神了。当风吹在身上,他一定会笑,然后开始咒骂,一边对四周挥着手杖一边大发怨言。即使是冬天,他也喜欢待在河滨公园,常常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起先我还以为他会打瞌睡,但他没有,只是在聆听,试着领会周遭的事物:枝叶间窸窣作响的鸟儿和麻雀、穿枝拂桠的风声、下方高速公路车辆来往的喧嚷。我开始随身携带自然指南到公园,好在他问起灌木跟花卉名称时可以翻书查询。我就这样学会了怎样辨认许多植物,抱着前所未有的兴趣和好奇心,仔细地检验叶片和花苞的构成形态。有天趁埃奉特别听得进话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不搬到郊外住。那个时候还算早,我想,是十一月下旬或是十二月左右,那时我还没怕到不敢问他问题。公园似乎带给他莫大乐趣,我说,他不能随时被大自然围绕真是可惜。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回答,我还以为他没听到我说的话。“早经历过啦。”他终于开口:“我早经历过了,现在全在我脑袋里。孤身一人流落在无名之地,在蛮荒地带住上个把月,月复一月……终其一生。只要经历过,小子,你忘都忘不了的。我不需要去任何地方。我只要用想的,就回到过去啦。这阵子我大部分时间就是耗在那个地方──那个无名之地。”
  十二月中,埃奉突然对旅游书籍失去了兴趣。那时已经念了将近十二本书吧,正当我们努力在费德列克·S·丹伦堡的《峡谷游》(叙述鲍威第二趟的科罗拉多河之行)里行走的时候,他打断了读到一半的句子:“我想够了,佛格先生。现在愈来愈没意思了,我们没时间可以浪费。还有工作要做,还有事要料理。”
  他所指何事,我毫不知情,但我非常高兴地把书放回架子上等候他指示。结果颇让我失望。他说:“到街角去,买份‘纽约时报’。休姆太太会给你钱。”
  “就这样?”
  “就这样。快去快回。没时间好混。”
  在这之前,埃奉一直对时事毫无兴趣。休姆太太和我有时候会在吃饭的时候讨论,但这老头从未加入谈话,连点意见都没有。但现在这变成他惟一想做的事,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每天上午都必须很勤快地为他朗读“纽约时报”的文章。越战的报导占了相当大的版面,但他也同时要求听点其他新闻:国会辩论、布鲁克林的三级大火、布朗克斯的刺杀、股市报表、书籍评论、篮球得分、地震。这跟先前派我出去买报纸的急切口吻根本一点都不符合。埃奉显然是在计划什么,但我可没空去想像。他拐弯抹角地前进,慢吞吞地进行猫捉老鼠的游戏,在游戏中绕着自己真正的意图大兜圈子。他无疑是企图混淆视听,但这些策略却又如此显而易见,似乎在告诉我要提高警觉。
   。。

月宫 4(11)
上午的新闻时间总是以彻底读遍讣闻做为结束。这些讣闻似乎比其他文章更能抓住埃奉的注意力,有时我会很惊讶,他对那些平淡无奇、乏善可陈的叙述,竟然会这么专注。企业巨子、政治家、插国旗的人、发明家、默片明星:他们平均地分享到埃奉的好奇心。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们渐渐将愈来愈多的时间投注在讣闻的版面上。
  某些故事他会要我念上两三遍,讣闻比较少的时候,他就会要我念版底用小号字体印刷的付费公告,像是:乔治某某,享年六十九岁,钟爱的丈夫和父亲,家族与友人敬志哀戚,本日下午一时整将于哀伤圣母公墓入土。埃奉对这些乏味无趣的叙述似乎未曾感到厌倦。将近两个礼拜的时间,那些讣闻都是留到最后再念,现在他终于完全抛开听新闻的借口,要我直接从讣闻版开始。我对文章顺序改变并没有意见,但是一等我们两人开始全心钻研这些死亡事件,他不再要求我念其他东西时,我就明白,我们终于来到了转折点。
  “现在我们知道这些听起来是怎么一回事了吧,小子?”他说。
  “我想是吧。”我回答:“我们念过的当然够我们抓到个大概了。”
  “这让人觉得很闷,我承认。不过我觉得计划开始之前总得先做点小研究吧。”
  “计划?”
  “我的死期就要到啦。傻蛋都看得出来。”
  “我不期望你会长生不死,先生。可是你已经活得比别人还久,当然没理由会觉得你撑不下去。”
  “也许吧。不过要是搞错的话,那可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出差错。”
  “你是说你知道。”
  “没错,我是知道。一百个小征兆跟我说的。我没时间了,我们得快点开工。”
  “我还是不懂。”
  “我的讣闻哪。我们现在得就开始写。”
  “没听过谁自己写自己讣闻的。别人会帮你写的──等你死了以后。”
  “要是他们知道真相的话,是没错。但如果档案数据里什么都没有,怎么办?”
  “我懂你意思了。你想先汇整好一些基本数据。”
  “正是。”
  “可是你凭什么认为他们会想刊出来?”
  “他们五十二年前就刊过了,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大好机会再刊一次。”
  “听不懂。”
  “我已经死了。他们不刊活人讣闻的,对吧?我已经死了,或至少他们以为我已经死了。”
  “那你什么都没说吗?”
  “我不想。我想被当成死人,等到白纸黑字写出来,我才能够一直被当成死人。”
  “你一定是什么很重要的人啰。”
  “我是很重要。”
  “那我怎么都没听过你?”
  “我都用另外一个名字。死了以后就不用了。”
  “什么名字?”
  “很娘娘腔的名字。朱利安·鲍勃。我一直都很讨厌它。”
  “我也没听过朱利安·鲍勃。”
  “那么久以前的事谁会记得。我说得可是五十年前哪,佛格。一九一六、一九一七吧。我遁入黑暗中,然后就像他们说的,一去不回。”
  “那你是朱利安·鲍勃的时候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画家。伟大的美国画家。要是坚持下去的话,我一定会被认为当时最重要的画家。”
  “我相信这是你谦虚的评价。”
  “我只是把事实提供给你而已。我的画家生涯太短暂了,作品还不够多。”
  “那你的画现在都到哪去了?”
  “不知道。全不见了,我想全都消失了。现在跟我也没关系了。”
  “那你为什么还想写讣闻?”
  “因为我快死啦,保不保密已经不重要了吧。第一次被他们搞砸了。也许这次来真的话,他们就会搞对啦。”
  “我懂了。”我说,其实完全不懂。
  “当然啦,我两条腿在这事里头可出风头了。”他继续说道:“你一定也很好奇吧。大家都一样,这是很自然的事。我的腿,我这双萎缩没用的腿。我可不是生来就跛脚的,你要知道,一开始我们得先澄清这点。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个精力充沛的小伙子,活泼好动、调皮捣蛋,整天跟同伴们泡在一起到处晃。那是在长岛上,在我们避暑的大宅子里。现在那里全是住宅开发区跟停车场了,不过当时可是个乐园哪,除了草地跟海岸外其他什么都没有,那是地球上的一个小天堂。一九二○年搬到巴黎的时候,也不需要跟谁说实情。反正他们要怎么想都无所谓。只要我能让别人相信,谁又会管真的发生什么事了?我编了好几个故事,每一个都是前几个的改良版。随场合跟心情运用啦,边说边做点小小地更动,这里补个插曲润饰润饰,那里改个细节让故事更完美,花了好几年才把他们搞定。最棒的部分大概是战争那一段,这我可是满在行的。我说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就是粉碎一切事物核心的那个,那个终结全部战争的战争。你该听听我是怎么讲那些战壕跟泥浆的。我说得活灵活现极了。我描述恐惧的功力可是没人比得上,深夜里轰隆作响的枪炮,一脸木然的步兵把大便拉在绑腿里头。霰弹,我是这么说的,有六百多个碎片嵌进我两条腿里──就是这个缘故。法国人照单全收还嫌意犹未尽。还有拉法叶舰的故事哩。我被德国佬射下来的过程生动又逼真,让大家听了脊椎骨都发凉。那个可精彩了,相信我,他们全都会求我再说下去。重点是要记得在哪个时候说了哪个故事。几年来我都记在自个儿的脑袋里,等又遇上他们的时候,得再确定自己给的是同一个版本。这增加了一点刺激性,我知道我随时会被抓包,会有人出乎意外之外地跳出来说我是骗子。如果你要撒谎,就会替自个儿制造危险。”
  

月宫 4(12)
“那你这么多年来都没跟任何人说过实话?”
  “鬼都没有。”
  “连帕渥·夏恩也没有?”
  “最不可能跟帕渥·夏恩讲。那个人根本就是谨言慎行的模范生。他不过问,我也不跟他提。”
  “那现在准备要说了?”
  “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小子,等时机成熟的时候。你得有点耐性。”
  “但干嘛跟我说?我们才认识几个月而已。”
  “我别无选择。我那个俄罗斯朋友已经死了,休姆太太根本无法胜任。还能有谁呢,佛格?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是我惟一的听众。”
  我期待他第二天早上立刻回到原先的谈话,重拾话题,从我们中断的地方再接下去。根据前一天发生的事,那种想法很合逻辑,但我早该知道最好别期待埃奉会有什么逻辑。结果先前的谈话他连提都没提,就径自发表一场乱七八糟又让人一头雾水的演说,其中提到一个显然他以前认识的男人,慷慨激昂、没完没了地从这件事说到另一件,卷起一阵破碎记忆的旋风,但对我来说却毫无意义可言。我尽可能去理解他的话,但对方似乎早就自行开始,等我加入的时候为时已晚,再也无法迎头赶上了。
  “侏儒。”他说:“这可怜的家伙看起来就像个侏儒。要是运气够好的话,他还有八、九十磅吧,那种在他眼中低落遥远的神情,一个疯子的眼睛,所有的狂喜悲哀同时出现。就在他们把他刚关起来以前,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纽泽西。好像去到该死的地球尽头一样。橘郡、东橘郡、烂名字。爱迪生也是其中一座城镇。不过,他不认识拉尔夫,也许压根就没听过。白痴混蛋。贱爱迪生、贱爱迪生跟他该死的灯泡。拉尔夫跟我说他没钱了。家里有八个小鬼跟一个据说是老婆的玩意,还有什么好指望的?能做的我都做了。我那时可有钱了,钱不是问题。喏,我说,手伸进口袋,拿着吧,没关系。记不得是多少了。一百块、两百块。拉尔夫感激得哭出来,就像那样子,站在我前面,像个婴儿一样放声大哭。真是可悲。现在想起来,还让我真想吐哩。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之一,而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心智濒临失常。他常跟我讲他到西部旅行的事,连续好几个礼拜走过荒地,连个鬼影也没见到。他在那边待了三年。怀俄明、犹他、内华达、加利福尼亚。当时都是未开化的地方。没灯泡也没电影,相信我,没有该死的汽车会把你辗过去。他喜欢印第安人,他跟我说。他们都对他很好,在他路过时让他待在部落里。最后他崩溃的情况是这样的。他穿上二十几年前一个酋长给他的印第安服饰,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该死的纽泽西街上。羽毛从头上伸得老长,珠子、带子、长发、腰上的刀,装戴齐全。可怜的小家伙。那样好像还不够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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