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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超级说客-第10章

小说: 超级说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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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教会我厌恶研究工作。我在这里生活3年了;这痛苦的3年当中,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化在发黄的故纸堆中,搜寻古代的案例,来论证原始的法律理论,而这些理论却是任何一个神经正常的律师几十年都不会想到一次的。他们喜欢把你打发到这儿来寻觅宝藏。我们的教授们几乎全都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发挥作用才在这儿教书的,他们认为让我们追踪鸡毛蒜皮、无足轻重的案例,写出毫无意义的摘要,是一种很好的训练,这样我们就可以拿到高分,作为训练有素的年轻律师进入法律界。
  进入法学院后的最初两年,情况尤其是如此。但现在不那么糟了。或许这种训练有办法使人达到疯狂的地步,因为我听说过许许多多与大事务所有关的故事,它们把新录用的生手派到图书馆去,像奴隶一样在那里写两年案例摘要和审讯备忘录。
  一个人在酒醉以后做法律方面的研究时,时间对他已不再有任何意义。头痛在加剧,手在继续颤抖。布克星期五傍晚在我那个小洞里找到我时,我面前乱七八糟地摊着十几本翻开的书,那是勒伯格开的必读案例。“你感觉怎么样?”
  布克穿着上装,打着领带。他显然已去过办公室,像真正的律师那样接电话,使用录音电话机。
  “我很好。”
  他在我身边跪下,眼睛睁得大大地瞪着那一堆书。“看这些干什么?”他问。
  “不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是为斯穆特的课做点儿研究。”
  “你可是从来没有为他的课做过研究呀。”
  “是的。所以我感到很内疚。”
  布克站了起来,靠在书架上。“两件事,”他几乎耳语似地说。“香克尔先生觉得发生在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的那桩小纠纷,已经处理完毕了。他打过几个电话,确信所谓的被害人并不想坚持提出指控。”
  “好,”我说,“谢谢你,布克。”
  “不客气。我想你现在出去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如果你可抛下你的研究的话。”
  “我试试。”
  “第二,我跟香克尔先生谈了很久。刚离开他的办公室。不过,呃,此刻他那里没有空缺。他已经雇了3位律师了,我一个,还有两个是华盛顿来的。他正在为没有地方安顿我们而发愁,还在想法找办公室呢。”
  “你没有必要和他谈这件事的,布克。”
  “是没有必要,可我乐意。这算不了什么。香克尔先生答应把触角伸出去,帮你试探试探。你知道,他认识的人可多哩。”
  我感动得几乎说不出话。24小时以前,我还有获得一份报酬可观的工作的可能,如今我却在让从未谋面的人帮忙找一个微不足道的就业机会。
  “谢谢,”我咬紧嘴唇,望着自己的手指说。
  他瞧了瞧表。“得走了。你想在明天早晨准备资格考试吗?”
  “是的。”
  “我给你打电话。”他拍拍我的肩,转身走了出去。
  刚好5点差10分时,我上楼梯到了大厅,离开了图书馆。我现在不担心警察会在我面前出现,不害怕面对莎拉·普兰克莫尔,甚至也不为传票送达人会再次光临而犯愁了。我几乎一点儿都不怕会和同学们不愉快地相逢,今天是周五,他们都已离开了学校,法学院空无人迹。
  就业咨询处设在离行政大楼正面附近的大厅里。我一边向前走,一边瞧着走廊上的布告牌。那儿通常都贴满了各种各样的招聘启事,有的来自大中型事务所和政府机构,有的来自个体开业律师或私人公司。我迅速瞧了一眼便已明白:不出所料,布告牌上没有一张招贴;在一年的这种时候,没有人才市场。
  马德琳·史金纳在这儿负责就业咨询处已有许多年。有人说她即将退休,又有人说她每年都以退休作威胁,企图从院长手里挤出点儿什么来。她今年60岁,但看上去却有70岁。她骨瘦如柴,花白的短发,眼睛周围的皱纹一层叠着一层,写字台上的烟缸里总是搁着一支燃着的香烟。据说,她一天要抽4包烟,这听起来未免有点滑稽,因为这座楼里早已正式宣布严禁吸烟,但谁都鼓不起勇气指责马德琳。她是个影响很大的人物,能把提供工作机会的那些人带进法学院。而没有工作机会,也就不会有法学院。
  再说,她对于自己的工作又十分精通。她在最合适的事务所里认识最合适的人。在正为自己的事务所搜罗人才的那些要人当中,有许多人的工作当初都是由她一手包办的,而且她的手段又很了不起。假如孟菲斯州立大学的一位毕业生在为一家大事务所负责招聘人员,而这家大事务所偏爱常春藤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却歧视我们的人。遇到这种事,据说马德琳就给孟菲斯州大校长打电话,向他提出非正式的投诉。而这位校长据说就会去拜访市里各家大事务所,和事务所的合伙人共进午餐,从而把事情摆平。马德琳对孟菲斯的所有职位空缺都了如指掌,而且谁填补了空缺她也了解得清清楚楚。
  但她的工作如今越来越难做。拥有法律学位的人实在太多,而本校又非常春藤联合会中的一员。
  她站在水冷却器旁边,注视着门口,仿佛是在等我。“你好,鲁迪。”她用沙哑的声音说。办公室的人全都走光了,她独自一个,一只手端着一杯水,另一只手上夹了支劣质香烟。
  “你好。”我边说边很甜地笑着,就像天底下数我最幸福。
  她用手中的杯子指了指办公室的门。“我们进去谈吧。”
  “好的。”我跟着她走进办公室。她关上门,朝一把椅子点了点头。我遵命坐下后,她也在桌子对面的椅子边上坐下。
  “日子很难过,啊?”她好像知道过去24小时当中发生的一切。
  “更难过的日子我都过来了。”
  “今天上午我和劳埃德·别克谈过了。”她缓慢地说。我巴不得他已经翘了辫子。
  “他怎么说?”我尽量装出一副傲慢的样子。
  “呃,我昨天晚上听说了兼并的事。对你的事我们很关心。你是我们推荐给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的唯一毕业生,所以我急于了解你的遭遇。”
  “那么他说了什么?”
  “说是兼并发生得非常迅速,机不可失,如此等等。”
  “这和我听到的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废话。”
  “后来我问他第一次把兼并的事告诉你是什么时候。他回答非常含糊,说是某个合伙人给你打了几次电话,都未能打通。”
  “电话不通有4天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问他能否把布罗德纳克斯和斯皮尔事务所与你鲁迪·贝勒之间,有关这次兼并和兼并发生后你的表现的书面通信传真给我。”
  “根本没有这种东西。”
  “这我知道。他也这样承认了。他说的大意是,在兼并结束之前,他们什么也没有干。”
  “是这样。什么也没有干。”马德琳站在我一边,这使我感到一丝暖意。
  “所以我非常详细地向他解释,他是如何卑劣地欺骗了我们的一个毕业生。结果我们在电话上大干了一仗。”
  我忍不住笑了,我知道赢家是谁。
  她继续说道:“别克赌咒发誓说,他本来是想把你留下的。我不知道他的话该信还是不该信,但是我说他们本来早就该和你讨论这个问题的。你是个快要毕业的学生,眼看就要到手的职位却泡汤了,而且又没有一点财产。我说我知道他开的是血汗工厂,可现在奴隶制早就结束了,他可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随心所欲地摆弄你。”
  真是个好样儿的老太太!和我的看法一模一样。
  “跟他吵完以后,我去找了院长。院长给延利·布里特事务所的主管合伙人唐纳德·赫克打了电话。通过几次话以后,赫克重弹了同样的老调:别克本想留你,可是你不符合廷利·布里特聘用新律师的标准。院长表示怀疑,赫克于是又说他再看看你的简历和成绩单。”
  “特伦特与布伦特对我不合适。”我说,口气傲得就像自己现在有很大的选择余地。
  “赫克也有同感。他说廷利·布里特宁愿这件事就此了结。”
  “好嘛。”我说。我想不出比这更聪明的话了。但她看透了我,她知道我现在痛苦得如坐针毡。
  “我们对延利·布里特没有什么影响力。过去3年他们才录用了我们5个毕业生。他们事务所这么大,所以谁都不买账。坦白地说,我是不会想到那儿去工作的。”
  她是在想法安慰我,让我觉得我碰到的倒好像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好事。特伦特与布伦特有啥了不起,他们给的起步年薪不就5万美元嘛!
  “那你这儿还剩什么?”我问。
  “不怎么多,”她不加思索地答道。“实际上是没有。”她翻了翻笔记。“我给认识的人都打过电话了,原来倒是有个公设辩护律师助理的位置,兼职,12000元年薪,可两天以前我已经让霍尔·帕斯特里尼去了。你认识霍尔吗?真为他高兴,他最后总算是找到一份工作啦!”
  我猜,人们此刻也正在为我高兴吧。
  “有两家小公司很可能要聘请法律顾问,不过两家都要求首先得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在7月份举行。几乎所有事务所都是在法学院学生毕业后便立即把他们招聘进去,付给工资,让他们准备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他们通过后,便也挤命为事务所干活。
  她把笔记本放在桌上。“我再想想办法,或许会找到点儿门路的。”
  “我现在该怎么办?”
  “上门去一家一家打听。城里有3000名律师,大多数人不是个人独立开业,就是两三个人合伙开一家事务所。他们不和我这个就业咨询处打交道,我不认识他们。找他们去。找那些小事务所,两三个人或者四五个人的小事务所。设法说服他们,使他们给你一份工作。你还要主动表示愿意办那些‘死鱼案’……”
  “‘死鱼案’?”我不解地问。
  “对。哪个律师都有几桩‘死鱼案’。他们把这种案子甩在角落里,时间越长,就越难办。是律师们接了就会后悔的那种案子。”
  这在法学院可没有学过。
  “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当然。什么都可以问。”
  “你刚才叫我上门去一家一家打听。这样的建议,在过去3个月中,请问你重复过多少遍?”
  她淡淡一笑,敲了几个微机的键盘。“我们大约有15名毕业生还在寻找工作。”
  “那么就在我们谈话的此时此刻,他们还在外面踏马路。”
  “有此可能。不过也很难说。他们当中有些人别有打算,但并不一定就会告诉我们。”
  时间已经过了5点,她想要走了。“谢谢你,史金纳夫人。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知道有人关心自己,总是很愉快的。”
  “我会继续帮你找的,我保证。下星期你再来看看。”
  “我会来的。谢啦。”
  我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又回到图书馆地下室那个小洞里。
  ……
  6
  伯德桑家住在市中心。这是孟菲斯富人居住的一个老区,离法学院只有二三英里。街道两旁长着高大的老橡树,使它给人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有几幢房屋十分漂亮,草地修得平平整整,车道上停着的豪华轿车闪闪发亮。有些似乎已无人居住,正透过树叶芜蔓的树丛和茂密的野生灌木提心吊胆地向外窥视。还有些房屋则介于两者之间。包娣小姐的住宅,是一座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用石头砌成的维多利亚式白色建筑。弯曲幅度很大的门廊,一端见不到。房屋需要粉刷,屋顶需要换新,庭院也需要修整。窗户灰暗,阴沟塞满了树叶,但一眼便可看出有人在此居住,而且在尽力加以维护。车道两侧是杂乱的树篱。我把车停在一辆车身很脏的凯迪拉克后面,这部名贵轿车开了大概已有10年。
  我踩着发出吱吱嘎嘎响声的门廊木板,朝前门走去,眼睛四下张望,生怕随时会窜出一条尖牙利齿的大狼狗。时已很晚,天几乎已经全黑,但门廊上却没有灯光。又厚又重的木门敞开着,透过栅门我可以看见一个小小的门厅。由于找不着门铃的按钮,我轻轻地用手拍了拍栅门,栅门格格响了两声。我屏住呼吸;没有狼犬狂吠着扑出来。
  “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大声地问。
  “包娣小姐吗?”
  我看见有人慢慢走过门厅,开亮一盏灯。那不是别人,正是包娣小姐自己,身上还穿着昨天在柏树花园老年公民大楼穿的那身棉套裙。她眯着眼睛望着门外。
  “我是鲁迪·贝勒,昨天和你谈话的那个法学院学生。”
  “鲁迪!”见到我她居然那么兴高采烈,倒使我有点儿尴尬之感,但瞬间心里却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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