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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山神大人在上-第13章

小说: 山神大人在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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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自己不一样啊,生在N市,长在N市,对这里的事儿可谓是了如指掌,更别提说像这样带着传奇诡异色彩的老宅故事。
  据说,这老宅原本是民国年间某大官的府邸,那大官有三个儿子,皆是英姿飒爽,奋战于疆场,后来那大官在战场上的儿子相继离奇死去,没人知道原因。大官深受打击,找来风水师,如此如此,当晚,大官一家便携家带口地搬走了。
  说是这个宅子闹鬼。鬼是清朝年间冤死的某个官员,全家抄斩,鬼魂不甘,集聚于此,找人偿命来着。
  故事虽这么流传着,可总有些人爱冒险。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个宅子的主人几番变更,从王家到李家,从孙老板到杜先生。宅主虽不同,事情却是相似——凡是住在老宅里的人,家里总是会遭遇横祸,或妻离或子散,家道破败者更多。
  时间久了,这座宅子就废弃了。
  但因为宅主财大气粗,这地儿还是人家的私有财产,所以即便是荒着,占据了偌大的面积,城建局也奈它不得。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胆大者的乐园,全国各地的冒险者慕名而来,至于冒险结果如何,倒是不得而知的。
  但高远心里还是有些发毛,站在朱红色的古式建筑面前,他咽了咽口水,面色有些发白,他扯了扯沈九的衬衫,“真、真的要进去么?”
  沈九转头看着他,笑得不怀好意:“你不会是在害怕吧?”
  高远一哽,面色微红,垂眼低声反驳道:“我、我才不害怕……”非常没有底气的声音。
  沈九伸手胡乱抚了抚下高远的头发,笑着:“嗯,我们家阿远最棒了。”
  高远:“……”他怎么感觉这人像是逗弄那只松鼠呢?再说,谁、谁是他们家……
  “走吧,要下雨了。”
  高远望着面前散发着古老气息的老宅,深呼吸一口,紧捏着沈九的衬衫一角,跟在他后面,拾阶而上。
  沈九虽看着前方,却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旁边人的轻颤。他的指尖透过薄衬传递到他的腰侧,温热,却又带些酸麻,挠的他心里痒痒的,却很是受用,或者说,无比享受。
  **
  老宅大体是按照中国古式建筑的格局建造的,主体是木质结构,木材上大多都涂过漆和桐油。围墙围廊分割开一个个小小庭院,虽主体色彩是朱红色,却在斗拱梁、枋上绘制各式彩画,色彩丰富,虽年代久远,却依然栩栩如生。
  因为年代久远又年久失修,穿过斑驳的回廊,映入眼帘的是两排青砖房屋,对称分布,中间是长有青苔的石板路。房屋前面是一个窄门,本应悬挂匾额的位置空空如也,里面光线昏暗。
  高远跟在沈九身后,身体几乎贴在他肩上都不自知,沈九也乐得自在,啧,有美人送怀,他好生享受就是了。
  “沈、沈九,你有没有觉得有一阵风刮来啊?”高远声音有些轻颤,贴在他身后说。
  “没有啊,阿远,你果然是害怕了吧?”沈九笑,侧脸对他眨着眼,眼里的光华几乎要亮瞎高远的眼。他强作镇定,稍微拉开自己跟沈九的距离,正想说些什么来捍卫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时,却听得头上一震巨响,他下意识地抓住离自己最近的东西,是一只手,微凉。
  “啊!”他惊叫,却惹来沈九的大笑。
  “是打雷而已,是我的手而已。”
  高远羞愤交加,扭过脸不说话,肩膀微微发抖,手却没有松开,反倒是握得更紧。沈九心中一暖,不忍心再这样逗他,便把他拉过,左手环住他的肩膀,见他不挣扎,嘴角的笑意更深,就这样半搂半抱地拉着他进了窄门。
  进了窄门,屋里的摆设和外表的宏伟相比就显得有些穷酸了,只剩些破旧木柱子支撑着整体结构,桌椅器具早就没了踪影,偌大的室内异常空旷,不知哪里破了口,隐隐有风吹来,再加上雷声轰隆,感觉有些阴森。
  在宅子的最后一个主人抛弃它后,这里便成了三不管地带,因此便有些宵小之辈大肆掠夺。说是掠夺,其实也没什么可以拿的,更卑劣者便出现了,他们瞧上了屋里各处的彩画。
  很多彩画是用金粉绘制的,虽没什么大价值,却还是让很多人眼红,于是他们便拿了刀子,把它们一点点刮掉,致使房梁和枋的位置斑斑驳驳,丑陋不堪。
  高远抬头望着一片昏暗的房顶,透过雕花窗户看外面的石板路,这么一会儿工夫,已经有了积水,水花四溅,电闪雷鸣,一派惶急景象。他忽然觉得,身在昏暗荒凉的宅内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外面的世界太危险。
  突然有一道强光直直地照着自己的脸,高远下意识地闭眼用手背遮住脸,却听到一阵低沉满是欢快的笑声。
  “This is your platform。”沈九笑着,不正经地调笑。
  高远好气又好笑地瞪着他,见他不知收敛反而是拿着超级电筒把他从头到脚照个了遍,他一直那样笑着,唇微微弯起,眼睛黑亮,视线和灯光一起把他的身体看了个遍。
  好似爱抚一般。
  高远有些不自在地侧过身,假装自然地把手背在身后,一副正经模样,只有脸上升腾起的热气可以证明,刚才他所想的有多歪。
  “先扎帐篷吧!”沈九提议道,边说着边把巨大旅行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折叠帐篷,毯子,矿泉水,饼干,面包,以及,草莓……
  高远额角抖了抖,“我看……这些东西好像都是单份吧?”两个男人不可能只吃这么少啊,虽然说只是过一夜。
  沈九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当然,这只是我的而已。”他看到高远有些呆,便又道,“本来要来的不是老吴嘛,我怎么可能随随便便跟别的男人睡一个帐篷盖一条毯子分享一份食物,更别提说是草莓了。”
  高远:“……那我睡哪啊?”吃的他可以不计较,但他得有地儿睡吧!本来这事儿就不是他的工作,他没必要再遭罪躺在冰凉的古宅地板上吧,更何况这宅子还闹鬼……
  “和我睡一起啊。”
  高远:“……没别的办法么?”
  沈九摸着下巴想了想,道:“你也可以去外面买个帐篷回来。”他望着外面如瀑的雨,笑的灿烂。
  高远了然了,敢情自己这回就是来找罪受的,不仅要无缘无故住在闹鬼凶宅一晚,还要跟一个很明显对他有不良企图的男人睡在一起!
  虽然,他对沈九也有那么点儿心思,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随随便便就这样在古宅里那什么啊!高远同学脑洞打开,脸色越来越红。
  沈九见高远傻愣在那儿一直没说话,心中有些疑惑,便几步来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脸,摸到一片滚烫,不禁急道:“喂,怎么了?”
  高远这才晃过神来,看着近在咫尺的英俊面容,心跳更快,脸也更热,他轻咬了咬唇,摇了摇头,闪过沈九探究的眼,绕过他的高大身躯,来到背包跟前,就着电筒的光,开始扎起帐篷来。
  直到快扎完了,高远才意识到这活儿一直是自己一个人在干,他抬头看了看沈九,见他一副悠然姿态,就差翘着二郎腿晃啊晃了。
  “……你不来帮忙么?”不是说好要一起睡么,难道不应该一起扎么?
  “我不会呀。”
  高远:“……那你还带帐篷来。”如果今天来的是老吴,他又怎么确定人家老吴一定会扎帐篷呢?而且,他又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他跟电台里的人都混的很熟了?高远腹诽着,当初是谁一脸不耐烦地说讨厌人类啊之类的,现在,哼。
  沈九嘿嘿笑了笑,从装食物的袋子里拿出一瓶水,拧开盖,递到高远嘴巴前,“辛苦了辛苦了,来来来,先喝口水。”手却不松开,就保持着那样的姿势。
  高远看了看沈九,见他眼底清亮,并没有什么别的心思,便也不再扭捏,凑了过去,就着他的手,喝起水来。咕咚咕咚,声音非常清晰,高远不由地红了脸。
  沈九本来是想逗一下他的,所以才那样喂他喝水,却在看到高远凑过的嘴唇时,口干舌燥起来;在看到他因为水的润泽更显水嫩的唇瓣,眼里隐隐掀起了风暴;而在看到他红了脸后,那股风暴彻底爆发。
  他俯下…身,咬住了高远的唇,在闪电中看到了他瞪大的双眼,他轻笑,动作却不曾停顿,反而是更为肆虐,水瓶倾倒,水流汩汩。沈九的气息外面断续的雷声,让高远有点儿胆怯,更多的却是莫名地兴奋。                    
  作者有话要说:  one in 古宅~


☆、第十七章

  夜,暴雨,N市中心,某gay吧。
  即使下雨,吧里的人也没怎么减少,想必还是有很多人和自己有些相似的,喜欢在雨夜里寻找猎物。陈默坐在偏僻一角,灯光昏暗,却还是有很多男人过来跟他搭讪。
  因为他穿的是女装,淡粉色束腰连衣裙,米白色高跟鞋。再加上他黑发及腰,面容清秀,即使身在gay吧,还是有很多人上来挑逗他,说些不干不净的话,形容猥琐。
  他冷漠地看了那男人一眼,轻启薄唇:“滚。”
  男人愣了一下,随即面色尴尬骂咧咧地走了,婊…子还立什么牌坊。陈默清楚地听见了,却只是冷笑。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而且,还是个变…态的异装癖。
  年龄小的时候,他就特别羡慕女孩子,可以穿那些漂亮衣服,留长长柔软的头发,不过却因为父母的缘故,他一直把这些喜欢压抑在心里。
  陈默家在南方某小城镇,经济欠发达,环境倒很是幽静怡人。他父母都是中学老师,本本分分,虽不是特别富有,但也是小康有余。陈默小时候还算乖巧,可自从上了高中,脱离了父母的视线,他便像换了个人,逃课,打架,混世。最后,果然没有考上大学。
  陈家父母虽痛心疾首,却也无可奈何,本来想让他去学些技术,总好过整天在街上跟小混混在一起来的好,可陈默却不愿意。他留了一个纸条,带了些钱,背个包就北上了。辗转漂泊,最后来到了N市。
  那个纸条上提到了自己是个同性恋的事。
  刚出走那几年,陈家父母对他几乎是冷了心,恨铁不成钢。但虽然如此,父母终究是父母,怎么着也不会真对孩子冷心。在陈默玩够了,心也渐渐定了下来,开始每个月固定地往家里寄钱后,陈家的关系才缓和起来。
  陈默倚在墙壁上,轻晃着加冰的朗姆酒,环顾四周,没瞧见自己喜欢的类型,便有些聊赖。不知是白天过度劳累,还是因为其他什么,陈默坐了一会儿,便想离开了。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他虽然给人的感觉不怎么好相处,但并不是一个冷情的人,每个雨夜都会找人来玩玩,虽然是在下位,但他仍然觉得非常愉悦。这本是他雷打不动的节目之一,今儿却有些兴趣恹恹。
  他想起了那个二货富二代,周城。皮肤略黑,比自己高了半头,总是笑眯眯的,算不上帅,却让他不觉得讨厌。
  他不讨厌他的长相,甚至是他的气息,他觉得有些厌烦的是,那二货总是把他当做一个姑娘,甚至还求他嫁给他。呵,真是蠢到家了。
  想到这,他的脸有些黑,之前在大街上的那尴尬一幕又出现在他眼前。陈默有些气闷地结了帐,推开玻璃门正准备出去时,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他看到了周城,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揽着他的肩,姿态亲密。
  陈默在那站了一会儿,见那个男人似乎想把周城带进出租车,可周城却在抗拒着。陈默眉头一挑,这是怎么回事儿?在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走过去拍了拍那个陌生男人的肩膀。
  “喂,他不想跟你走。”
  男人转过头看了看他,猥琐地笑着:“小妹妹,哥哥我不介意三人行哟。”
  陈默面色一冷,道:“放开他,要么别怪我不客气。”
  男人不以为然,反而是伸出手来摸陈默的下巴,陈默怎会让他得逞,一把擒住男人的手臂,一个过肩摔,丝毫不顾后面男人的怒骂,一手捞起软成一滩泥的周城,看见他面色红的不太正常,并不像是单纯的喝醉,心中一愣,倒也大概有了底。
  他把周城塞进出租车,自己也坐了进去,声音微沉,对司机师傅说:“麻烦到泰安路的福华小区。”
  而软成一滩的周城在接触到陈默后,刚才那股抵抗劲儿早没了,反而是紧紧地攀着陈默的肩膀,脑袋依恋地埋在他的怀里,咕哝几声,声音很是难耐,有些像呻…吟。
  陈默看到后视镜里师傅怪异的表情,心知他肯定误会了。他轻叹一声,想把周城稍微拉开,却在看到他那张红红的脸后,停住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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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九咬了口草莓,看了眼坐在自己旁边的高远,犹豫一会儿,道:“你、你还好吧……”
  高远抱膝而坐,脸埋在膝盖里,小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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