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滚滚桃花开-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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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易小楚配药、换药,日子过得倒也不慢。具体工作之余,相关研究也不断加强,真希望能整理点像模像样的东西出来,以不负这番辛苦,毕竟对他来说,做的是从未试过的工作。
也许做个医学生更好些,因为对药物的兴趣,似乎早已经超过了他自己专业。而且,也许,会大有“钱途”。
他稍稍感到遗憾的是,从那日之后,最多只能摸摸秋月的小手,偶尔偷偷抱上一下,还被她迅速逃开。
秋月就像一个精灵,总是不给他更多的机会。
由于和学业并非毫无关联,这些日子的忙碌,他相信自己对生物信息的领会,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境界,早超过了功课的范畴。
他跟婉晴解释过,说遇到了点问题,要迟些日子才能过去,但她也打电话催了好几次。
一周之后,他把所应用的药物做了适当的调整,经过跟曹伯商榷,确认这次的方子可以用上半月时间再观后效。
秋月聪慧过人,虽然跟所说完全不沾边,但用的药物已完全能正确识别。配药、上药,动作甚至比他还熟练,许多时候都不用他插手了。
延森这几天不得不跑了几家药店,因为有的中药材不太常见,用的也快。还好他比较“聪明”,提前给柳阿姨捎了信去。
柳阿姨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药材已经寄了出来,现在正在路上,也许几天后就能收到了。
得此喘息机会,他真想好好休整一下,天气渐泠,正是机会去婉晴那儿看看。听她说现在还经常去海里游泳呢,真的好生羡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延森对她承诺过的,从来没有食言。
时日尚短,他不敢贸然评论易小楚的治疗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肩部和胸部烫伤的最轻,恢复也最好,暴露出来的部分已经有新的组织形成。可惜从秋月正式接手之后,他就没有机会再欣赏那份平坦好转之后是什么样子。
她脸上伤势看不出什么明显变化。颈部伤的最重,坏死的皮肤开始慢慢大块脱落,只不知道以后新生出的会成什么样子,这大概才是成败的关键。
曹伯听他“汇报”了几次工作之后,说是这几天准备过来看看儿子。延森知道这老头其实是技痒了,因为他还说,如果合适,打算开上几副中药让易小楚服用,以便更好恢复。
他不打算等老人家来了,还是去看看婉晴吧,好久不见,他也挺想的了,不知道小妮子在新环境中过的如何。
他把婉晴的邀请告诉了秋月,透露了自己“请假”的意思。
秋月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儿,明白这些日子确实把他拖累的不轻,一力支持他出去散散心。
出门之前,他自然要去公司看看,最近的情况基本都是听荷芳介绍的,好像还不错,正稳步前进中。
还算不错,卞叶霖被他逮了个正着,她忙碌之余一脸的快活。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她这个做总经理的自然功不可没。
袁晔也是忙得不可开交,说了几句话后就匆匆离去。她还透露了一个好消息,自从那次开了会,郑中普经常过来看看,公司经营有不少好想法。
哎,有他在就更好,他这个懒人正可以腾出功夫去做点别的,比如说去享受易大小姐的“折磨”。
听说延森的去向,卞叶霖安排公司接待员替他订了机票,还说那边的住宿也已经提前预订,到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就可以。
他的心情就是两个字——高兴,能省的事还是要省,不论是钱还是功夫,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这次出去,打着出差的幌子,可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真是一件美事。别看当“领导”这么长时间了,他干什么都习惯自己花钱,还真没想过要揩过公家的油呢。
秋月想得非常周到,网上专门做了调查,告诉他南方的气温现在还在摄氏三十度以上,不用带太多的衣服过去。
上次帮延森补了韵杏买的那件衬衣,有感于他的“勤俭持家”,秋月还专门替他买了两件新衬衣带上。
走之前的晚上,她特意跑到公寓里帮他打点行装,美其名曰“临终关怀”。
秋月见他只简单的准备一个小包,感到有些意外,连问了好几次。
他出门从来不爱多带东西,就是身上的那件厚外套,也在登机前脱下交给秋月带了回去,南北温差太大,到那也是累赘,他喜欢一身轻松,无牵无挂的感觉。哪像她们女孩子,几步路也要带上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
只要带上必需的洗漱用品,然后别忘了钱包。想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该给婉晴买点什么好,他实在做不好这样的事情,也不愿意那么用心了,反正有钱,在哪儿都能买到。这次也不会例外,当然也是这样跟她说。
☆、一脸满足
女孩子就是多事,秋月自作主张带来了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说是为他准备的。在候机厅要去机票,连托运手续都包办了,还神神秘秘地说一定要到了婉晴的住所才能打开。
在她的叮嘱声里,延森就要到祖国最南部去了。
不用每天见到易小楚的脸色,尤其是那副“半是火焰,半是海水”的尊容,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从飞机的弦窗望出去,似羊群般的层层白云从脚下飘过,他的心情很不错,颇有些草原上的味道,只可惜缺了那茵茵绿草,否则岂不更加完美。
现代交通就是好,几千里的路程也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
也有不爽,一下飞机先得去拉上那个沉甸甸的大包。也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他一直也没有机会看看,正好满足了秋月顽皮的心愿。
延森想起她就想笑,这一段时间的相处,秋月在他面前开朗了许多,也学会开玩笑了。如不是那个病怏怏的易小楚从中“作梗”,生活肯定会多许多乐趣。
今天是周末,婉晴有时间来接他,上了大学的小妹会有什么改变?
华洲是一座新兴城市,以前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各方面发展非常迅速,隐隐有了国际大都市的风范,而华辰则是这儿最著名的高校,虽然建校不过只有几十年,却已经侪身名牌大学之列。
机场建得非常有气势,比之京城那个毫不逊色,出口就有七、八个之多,要想找个人还真有些困难。
他站在人流中四下张望,正掏出手机准备联系张婉晴,一双香香的小手突然悄悄从后面蒙上了他的眼睛。
玩了多年的游戏了,刚才还想呢,小妮子会发生多大的改变。看来变化是有的,仍然蒙眼睛,倒学会了鬼子静悄悄地进村。
一定得好好配合。
延森把手里东西放下,赶紧把手举了起来:“大侠饶命,小的出门,身无长物,一分钱没带,只有一颗火热的心来着,如不嫌弃就拿去当球踢吧。”
“嘻嘻”的笑声响声:“才不稀罕呢,女孩子不爱踢球,人家又没有养宠物。”手已经拿了下来。
敢情他这一颗红心只配用来喂狗来着,延森转过身去,映入眼中的是婉晴可爱的脸蛋,明媚的笑容。
“哥哥,你可来了。”调皮的丫头一个纵身扑进了他的怀里,“还以为得过两天才到呢,没想到你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晦气,这话要是让空勤人员听了,准得把她扣在这儿打扫卫生,太不吉利。
婉晴弄着长长的头发,还是扎成了他熟悉的马尾辫,说话和动作也跟以前没太大变化,只是称呼更简单了,“森哥哥”直接变成了“哥哥”。
“让你这样一说,我变成乌鸦了,可以直接飞过来,那样倒好了,还真能省点钱。”
婉晴撅起嘴:“哥哥怎么可能是乌鸦,怎么也得是麻雀吧。”说完她自己先笑了。
婉晴还是有改变的,不愧是学新闻的,口才越来越“进步”,话也比以前来的更快了。
她的兴奋发自内心,一见面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哥,还是你有钱人好,都坐飞机出门了,我来的时候在火车上晃了好久呢!”
延森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脑袋:“姑娘越大越没有分寸,连哥哥也笑话?”
她不服气地掂起脚,也在他头上拍了两下:“哥哥,你好厉害,不愧有钱人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延森被她的孩子气逗乐了:“有点钱也不可以为所欲为的。哥哥也没什么厉害的。不管做什么,都得自己肯用心,赚钱当然也不难,难得的是把握好机会。经常听人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好事都让别人做光了。其实并不这样,只要你努力,一样也能做到。”
“你这人真没意思,一见人家就开始说教,跟我们政治老师差不多。我早不是小孩子了,才不要赚钱呢,太累。”婉晴嘟起嘴,“还是喜欢现在学的,以后做个主持人,或者出去搞新闻调查,社会上那么多不良风气,就需要有更多的人站出来直言。”
“好!”延森不由赞了一声,想不到婉晴有这样的志气。
“说归说,无论做什么缺了钱都是不行的,你总不能步行全国各地去行侠仗义吧。”既然像老师,那就把说教进行到底。
“我才不需要钱呢!”
婉晴从小家里就生活困难,最知道钱的重要,今天口气怎么变了?
“只要哥哥多挣点钱,我不就有得花了,费那么大劲干什么。”这是她的下文。
死丫头,敢情打的这种主意,还真够想得开的。延森心里却是很开心。
“走吧,别站在机场说上一下午。”周围人流涌动,他意识到已经站这儿半天了。
“好久都没这样跟哥哥交流了,一高兴就忘了呗!”婉晴一扯他的胳膊,“走喽!”
延森回身去拿行李。
“哇,森哥哥,你拿这么大个包干什么,不会是准备转学来这里吧,那可要把我高兴死了。”
秋月卖了关子,其实他对其中内容也是一无所知。但还是神秘的一笑,做出天机不可泄露的表情。
出了大厅门口,一个文静的小伙子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张婉晴,这就是你接的人吗?”
“是啊。”
“哥哥,这是我们班的同学,叫陆绍伟,他正好有事,跟我一块来的机场。绍伟,这是我的哥哥,陆延森。”
不简单,婉晴现在都有跟班的了,这是延森的第一个念头,他马上把手伸了过去:“你好。”
陆绍伟的脸色一变,从姓氏上自然能听出延森这个哥哥跟张婉晴不是一家人,动作上就更不像了。他迟疑了一下,也把手伸了过来:“你好。”
他的情绪明显有些低落。呵呵,年轻人。看这表现,延森心里马上明白,有可能是婉晴的追求者!
“陆绍伟,你的事情办完了吗?我们要走了。”
陆绍伟变得结巴起来:“还没、没呢,还要等一会儿,要不你们先走吧。”
这是个爱害羞的男孩,延森在心里暗笑,握住他的手没松开:“呵呵,没什么要紧的事儿就一块回去吧。”
他想要推辞,却又有些不舍,被延森拉着一起出来了。这小子,也就比延森小个三两岁的样子,却比延森那时还要害羞。
到了路边,延森正要伸手打车,一想又把手收了回来,笑着问道:“绍伟,咱们怎么走?”
他把脸转向张婉晴,婉晴似乎毫无察觉,用手一指远处:“那不,交通车过来了,咱们快过去。”
说完牵着延森的一只手就跑了过去,可怜的陆绍伟,在后面拖着那只大大的包。
一路上,婉晴喜笑颜开地指点着周围,浑然忘了身旁还有个可怜的小伙子。只有延森偶尔跟陆绍伟开几句玩笑,车上空调开的挺大,他还是一直不停地用手擦汗。
走到中途换车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再继续跟他们一路,丢下一声“还有事”,就飞也似地逃走了。
婉晴还是一脸兴奋,对他的离开并不在意,继续给延森介绍着沿途景观。
转了两班车,离华辰不远了。从车上下来,延森才觉得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南国风光果然不同,在京城里,很多人早就穿上毛衣了。在他们家里,则正是气候凉爽的季节。
路旁的种植物颇具热带特色,植物多以阔叶群为主。入眼青葱碧绿,十分喜人,带来一种别样的感受。
路人衣饰风格也与北方大不相同。延森对同性不怎么注意,年轻的姑娘、美艳的女士,很多都是短小的服饰,露着大片的后背和一圈的腰腹。
相比之下,婉晴的装扮已经算是比较保守的了。
“哥,这儿的女孩子是不是很漂亮,也很开放?”注意到延森四周乱看,婉晴探头到眼前问道。
延森忍不住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婉晴,这么热的天,你怎么不学着赶赶时髦?”
她皱了一下小鼻头:“哥哥你好讨厌,都这么大了,还揪人家鼻子。”
旋又高兴地回答道,“我来的时候雨姐姐说了,女孩子还是含蓄一点比较好。”
嘿,开口闭口的雨姐姐,一路上可没少提,她倒是真听话。
张婉晴穿着深绿色的背心,白色的短裤,一双浅帮的小凉鞋,一副淑女的样子。
延森穿的还是件长袖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