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fucker-来自地狱 >

第13章

fucker-来自地狱-第13章

小说: fucker-来自地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决定了。”他平静的说。 
“是吗?” 
“是的。” 
“你要明白,”我凝视着他,“成为血族也不能改变一切。这与失去的记忆没有关系,它只与血有关。无论是我,还是你,在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以后,都有可能象Judas那样疯狂。” 
我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柔顺的金发在月光下散发着美丽的光泽,轻轻吻上那嘴唇,我不禁想起伯爵的话。他伸手想要拥抱我,我却退开了。 
“Mark,我建议你在太阳升起来之后,回到街上去。如果,”我的目光望向月亮,“在明晚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你的愿望依然不变,那再回到这里来。” 
“Viki……”他低语着,想抓住我。 
我从窗户里跃出去,越过无数建筑物、街道、树木,一直到那教堂钟楼的顶端。午夜的钟声在我脚下响起,悠长的十二声,古老的城市逐渐沉沉睡去。 
皎洁的月亮下,我俯视着黑暗中的城市,发出长长的尖啸……,那声音使大地颤抖,使睡梦中的人们感到不安…… 
一切开始于血,一切又终结于血,只有血,只有血是唯一。 

第一部完 

后记:这大概是我写的第一篇纯耽美意义的小说了(偶自认为素~~~~~~~),如果对内容有什么不了解,可以参看马太福音第27章第3节至第十节和启示录,有些地方我写的比较隐讳。这大概是我的恶趣味,听大悲咒看色情小说,用圣经YY吸血鬼(笑~~~~~~)。其实,我是一直很想让主角和猎人甜甜蜜蜜一起的回家,但完全不能想像那种场景,估计在主角杀了我之前,我就会先晕过去(笑~~~~~~~)。Viki也是第一个我不能完全掌控的人物,有的话不是我想说的,而是他自己的说,所以我想还是让人物性格决定人物命运吧。在写的过程中,我终于体会到为什么在《吸血迷情》中Lestat会认为Louis是个完美的吸血鬼了。想要在其中保持人性太难了,我写的时候都觉得很困难(笑~~~~~)。 



《来自地狱》番外合集 


〈一〉 
Saul独白 
我的名字是Saul·Sebastian。 
我出生于1930年,那是我作为人类的出生的时间。作为血族,我的年龄从1950年12月25日凌晨起算。 
我的氏族是Smyrna,我的主人是Sebastian·Medici。 
我出生在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家庭,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我还有一个妹妹,她比我小很多。 
从十五岁开始,我发现我和别人不同。我不喜欢女孩,我喜欢男孩。 
《圣经》上说,这是罪恶的,这种人是当死的。 
每天晚上,我怀着罪恶感向上帝祷告,祈求他帮助我。 
每天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依然只喜欢同性。 
上帝遗弃了我。 
那时,战争刚刚结束,人们还没有从悲伤中振作,城市是一片废墟。 
十六岁时,为了生计,我不得不离开家,去一家店铺做学徒。 
十七岁时,我成为店铺里的伙计。生活很枯燥,但心灵更痛苦。 
我长时间的待在教堂里,凝视着San Sebastian殉难的画像,那健美的肉体,使我心中充满了罪恶的快感。我无法摆脱他。 
十八岁的圣诞节,我遇见我的主人Sebastian·Medici,金发蓝眼,优雅无比。他就是我的San Sebastian。 
在那之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一直深爱着我的主人,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 
我的主人,他并不爱我。 
在那一夜的狂乱之后,他很快对我失去了兴趣。他不断收集着更漂亮的玩偶,完全把我当作仆人对待。 
但是,我爱他。所以,无所谓。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只要能看见他。 
在没有阳光的黑暗地下,身体是冰冷的,心灵也是冰冷。 
直到有一天,我的主人派遣我去追踪玫瑰城堡的信使。我知道,他准备遗弃我了。 
贵族总是把最无所谓的玩偶派出去执行危险任务,我知道。 
信使比我们想像中的更可怕!他能随意杀死Neonate,毫不费力! 
在一次意外受伤之后,我被信使抓住了。 
因为一个契约,我成了他玩偶。 
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他让我体会到许多从来没有的感觉。 
他的目光总是向着远方,若有所思。他有时很温柔,有时很暴躁。他看着我的目光中带着怜悯,“他永远不会爱上你的”他的眼睛这样说。 
但是,我爱他,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晚,我的心情如同死了一样。因为我出卖了我的主人,为了那可怕的隐秘的激情。 
那也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晚!我所深爱的人就在我的怀中,象花一样的绽放,我的Sebastian。 
我所有的愿望都在那一晚满足了,即使是下地狱也甘之如饴。 
当太阳升起时,我爱的人就在我怀中。 
我的名字是Saul·Sebastian。 
我的氏族是Smyrna,我的主人是Sebastian·Medici。 


〈二〉 
有罪 
我主求你垂视,并可怜我们,因为我们得罪了你,我君王主基督是万民救主,今我大罪人,真诚痛悔求恕,恳你施仁慈,听我们哀诉。 
              《悔罪经》 

主耶稣,求你进入我的心,用你圣洁的宝血洗净我,除去我一切的罪污。 
主啊,我向你忏悔!我心里埋藏着罪恶的欲望,无论是晨祷还是晚祷,无论是告解还是忏悔,都无法消除它。我把它的深深的压抑在心中。 
主啊,我向你忏悔! 
我爱恋着同性的肉体。禁欲的誓言使我远离了女性的躯体,只是那却将我引向别的错误。那曾经燃烧过Sodom和Gomorrah的罪恶激情,如今在我身上重现。那依神的形象而造的健美肉体,使我心生向往。 
主啊,我向你忏悔! 
当我遇见他时,魔鬼Satan已经把邪恶的爱恋放在我心里。他是主在人间的守卫者,他的任务是铲除一切邪恶之物。但我却用邪念侮辱了他。在我那些不洁的梦中,他赤身裸体,诱惑着我,而我甘之如饴,沉溺其中。 
主啊,我向你忏悔! 
嫉妒的青蛇在我的心中盘旋,它曾经在伊甸园诱惑了夏娃。他的朋友失去了踪影,他却好像失去了整个世界。他面容憔悴,身体消瘦。我应当竭尽全力安慰他,为他的朋友祈祷。但我却心生嫉妒,我嫉妒他的朋友,我怀疑他们的友情,我愿自己能取代那个位置。 
主啊,我向你忏悔! 
我在我的事主Cosimo de Medici伯爵那里所看到的一切,让我生出异样的心情。我应当对这种行为表示唾弃,我应当远离他们。但是,我却没有。伯爵的朋友,有着天使一样的美貌,他的行为却向魔鬼一样诱人,仿佛是肉欲和激情的化身。他们之间的一举一动都吸引着我,那充满诱惑的身体接触,让我心神荡漾。 
主啊,我向你忏悔! 
我的罪孽深重,我是那不义之人。我的行为玷污了作为 神的仆人的身份,我不配在这纯洁的教会之中。我把我的朋友当成了肉欲的对象,即使是在想像之中。在那令人羞耻的行为中,我竟然得到了无上的快乐,仿佛看见了天堂的大门。 
仁慈的主啊,请你解答我的困惑! 
这所有的一切是否真的有罪,它是 神的试验,还是魔鬼的诱惑。为什么,我的心灵和身体能从中得到快乐,它使我的心灵愉悦,它使对待他人宽容,它使我感到世界如此美好,生命如此鲜活……为什么,这会是有罪的? 

求你将我放在你心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 
              《雅歌》 



Viki and Mark 
我和他,是通过Gay And Lesbian中心认识的,中心的电脑说我们很速配。 
当我看到他时,我开始怀疑中心的电脑是否出了故障。 
他就坐在那里,穿着Burberry休闲外套,姿态优雅。 
而我,我看看自己的白T恤和牛仔裤,考虑着是否马上离开。 
为一件Burberry逃跑?我很鄙视自己。 
所以我还是走进去了。 
我一步步地走过去,看见他修剪整齐的金发和湛蓝的眼睛。 
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坐在他对面,他在向我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一瞬间,我头晕目眩。 
这就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约会,我完全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他一直在笑。 
上帝保佑我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 
我开始诅咒中心的电脑。我们那里速配? 
我们很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他是投资顾问公司的高级白领,我是美术馆修复画作的无名美工。 
他穿Calvin Klein的内裤,Armani的套装,Prada的大衣。 
我的内裤,没有牌子。 
我的外套,还是没有牌子。 
我的大衣,依然没有牌子。 
他开Benz的新款跑车,我骑着半旧的助动车。 
你说我们哪里一样? 
自从遇见他开始,我的生活就乱了套,就象被抛进了洗衣机的旋转筒。 
我的恋爱程序是第一次约会介绍,第二次约会接吻,第三次约会上床。 
但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们就上了床。 
他只是对我笑了笑,我脑袋就成了浆糊,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天啊,我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轻浮的男人。 
话说回来,他的做爱技巧还不是一般的好,嘿嘿。 
我们的约会持续着,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 
每星期都必须见面。 
如果不见面,就会象得了重感冒的人一样,分不清东南西北。 
我们只有从对方那里才能得到最有效的治疗。 
天气晴朗时,我们会在公园散步,走过有成排枫树的小径,有拉着手风琴的老人向我们微笑,会在街角的小餐馆用晚餐,然后互相搂着离开。 
餐馆的胖老板可好了,笑眯眯的,每次都给我们打八折。 
天气下雨时,我们就哪里也不去,就在他的公寓里滚来滚去,从沙发滚到地板,再滚到浴室,最后在滚到床上。 
真是没有创意。我叹息着。 
那下次我们滚上天台试一试吧。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一直到某天,他忽然很严肃的告诉我,他得了某种绝症,特效药就是我。问我是不是愿意一直待在他身边。 
我给他的答案是,你去死吧~~~~~~~~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就搬进了他的公寓。 
我再次发现,我们真是太不一样了。 
我喜欢足球,他爱看橄榄球。 
我抽Marlboro,喜欢咖啡和可乐。 
他从不抽烟,只喝矿泉水和葡萄酒。 
我喜欢汉堡包,他爱吃中国菜。 
他的男用香水和须后水摆满浴室的玻璃架,我却连一支像样的洁面膏也没有。 
他喜欢Durex,我爱用Jissbon。 
他的头发是柔顺的金色,我的头发是凌乱的褐色卷发。 
他的眼睛是加勒比海的蓝色,我的眼睛是雨后满溢的池塘(这是他的说的)。 
最让人在意的是, 
他的宝贝是xxcm,我的宝贝是xxcm,哎~~~~~~~~ 
我们是如此的不一样,又是如此的合契。 
他陪我去看Bon Jovi的演唱会,虽然他从来不听摇滚,兴奋时我抱着他狂吻。 
我陪他去听Antonin Dvorak的自新大陆,虽然我几乎要睡着了,他一直让我靠在他肩上。 
我穿着他的Hugo Boss的衬衣,乱用他的香水,用面包夹着番茄炒鸡蛋,为躺在沙发上看橄榄球的他做午餐。 
他穿着有破洞的牛仔裤,骑着我的助动车,载着我穿越半个城区,去看足球赛,Beckham好帅啊。 
至于Durex还是Jissbon,嘿嘿,我们都没用。 
我们是真的真的不一样,但是我爱他,他爱我。 
我叫他Mark,他叫我Viki。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