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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成佛-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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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思纪事

  我不太知道他们之间,虽然很有兴趣,但风流不是很当回事的样子,而我一向自诩矜持,自己的事不爱说,别人的事大部分说了也不爱听,爱听的也不会去挖掘。
  经宝将一只紫晶琉璃当空放了,说这里凝着一个法阵,灵力足够强大了便可自由开启三界传送,等他跟天尊商定神冥的传送地点,便将它置于三界之心。
  隔年风流去轮回井,我蓦地想起自己曾经放的话,于是很坚强的没有去送他,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适逢西方诸佛过来九重天进行技术文化交流,天外天寓居大荒的小神,云集紫霄殿,绯夷和青笠也在列内。
  他们早听闻我与风流定情,都道我是真开窍了,虽然晚了点,总比没有的强,喜不自胜的前来道贺。
  于是许久未见,一重逢他们就被我用两包暗晶石砸了满头包。
  我的确厚道,数万年与世互不妥协的两立,留在身边的,我都尽可能周全。
  紫霄殿在第二重天,难得到九重天来,去了司命神殿看三千世界,纵时横空,凡间三千面。我茫然想,也不知道风流在哪一处人间,经历着什么,这个时间他大约该蹒跚学步了。
  于是问青笠,他是如何在茫茫人海找到绯夷的。
  他很犹豫,最后还是告诉我了,说他们已经定了情,有同心结印。
  我想了想告诉他,上一世风流曾向女娲讨了个泥娃娃陪伴我,那他又是如何找到我的。
  绯夷有点怜悯我的毫无常识,道:“他半条命都在你身上,找你有何难。”
  我沉寂了好一阵子,绯夷还嘲弄了我相思成疾。
  那段时间因为西方来客,文化交流唇枪舌战,战了休战,休完再战。大荒小神们都就近又在天外天落脚。
  青笠他们也同我住在南禺,鸾族和毕方仅存于天界的两只,女床与章莪都已经跌坠凡尘四分五裂,尤其毕方逐天火而居,曾在天外天盛极一时,如今在凡界扎了根,大约不会再回来了。
  私以为女娲裂天时可能是有选择的,丹穴山能免遭这一切,应该是托了风流的福。
  文化交流后是技术,我莫名代表天外天诸神,轻松完败了西方的代表罗汉,天尊大悦。我也突然有点相信,我可能真的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很强大了。
  把奖励的琼果仙丹,和瑶池宴攒下来的桃子们一起堆在小竹轩里,等着风流回来给他吃。
  我到凡界鸣涧山去找风衿,他是常识帝,知道很多生活小窍门。我想问他有无办法找到风流。他能有百鸟族名册,详细到定位,找自家兄弟又有何难。可他很抱歉的说即便是从天外天入凡之初,风流也没有在名册内。
  尽管跟绯夷嘴硬,可他说的对,我相思成疾,好像染了戒不掉的瘾,不见风流,失魂落魄。
  在九州徘徊了好多年,甚至有过最糟糕的想法,风流那么吊儿郎当,过不了这一关怎么办。
  亏我曾以为在时空中找到一个人,简直是轻易到信手拈来的事情,比如青笠找到绯夷,比如风流找到我。
  原来是他们能有这样的姿态,是因为有那个资本。
  风衿看我都已经无法掩饰的萧索可怜了,便将最不是办法的办法拿来给我尝试,问我可还记得风流轮回投胎的具体时间。
  我茫然问他做什么。
  他说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每时辰四刻,虽然每刻都有很多人在投胎转生,但肯定比我游荡着找的范围要小很多。
  我蹲在地上抱住头。特么的,我没去送他。
  后来经宝的法阵在神冥两界的传送点定了下来,南天门外四海之心的猗天苏山昼夜城,水木平原三途川的岔路口阿鼻村。
  折损泰半,所剩无几的神族纷纷回天外天去,妖魔却没那么好打发,冥界妖魔鬼怪分行其道,鬼道有地府地狱,妖魔道无主却由来已久,我只去过一次无间深渊,那里充斥着自由和残酷。
  而妖魔不识好歹招致的直接后果是,立传送法阵的通天教主无比震怒:竟敢不领他的情。
  于是在神族但凡能开启传送阵回去天外天后,同年七月蟠桃圣宴,诸神汇聚昆仑虚时,凡界正是群魔乱舞狂欢节,经宝同时发动了诛仙四剑,金蛟剪和六魂幡。
  与神仙相同,大妖魔也有三根,诛仙剑斩元,金蛟剪碎形,六魂幡掠过,再大的妖魔也浮云了。
  瑶池宴默默啃桃子的诸神又爱又恨的想,早特么干嘛去了。
  我抱着桃子仍从圣昆仑颠,经凌霄殿回南禺。懒得为了给经宝面子就特地跑去大沼泽心,虽然不给他面子的后果看起来相当严重。
  从南天门向天外天望,幻彩的云涛在山水间纵横奔流,琼林玉池,琉璃宫殿,悬泉飞烟。四海之上仙岛与更远处的大荒沃野,蜃景一般绵延到视野尽头。
  我想起西天的客人首次过来时候,我和风流也是在这里看景。
  他说你在这里坐一百年,天外天还是那个天外天,可是你看人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们为什么要活那么长久。
  那时我说,逗比,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一百年前的天外天,比现在大多了。
  虽然洪荒之前的天外天我也只看过一回,但记得很清楚。
  那是第一次试炼大会结束后,别人都驾着祥云或各种牛逼哄哄的坐骑回去,只有我沿着南天门外半透明的七色晶石长桥,慢慢走向那片气象万千的山河。
  如今众妖魔也屈服于通天教主的盖世神威,三界归附宁静,我又重走这座桥。
  不过这次,先回南禺小竹轩。
  装着一只小妖的荷包还挂在门帘边,我取了揣在袖中,准备晚点从梧桐宫直接去昼夜城,将它送回冥界去。
  桃子叠在桌上的桃子塔堆里,第二十四个。
  我捏了云诀腾空,忽然间想不起没有风流时候是什么样心情,独自走了千山万水。
  凤凰城里百鸟侍见了我竟都依礼毕恭毕敬,不晓得是为哪般,但我也很从容的回了礼仪。
  到底活了一万多年,早就宠辱不惊。
  风衿在安排往来礼尚,四海之内初回天外天,海神与麒麟一族是必须互相拜访的,各部族也都递了帖子拜礼,说好几时过来贺归。虽然不用特地的过去一趟,但礼还是要回的。
  凡界那场一致对外,真是个不错的缓冲带,他们居然自发的和好如初了,何等逗比。
  划洪荒纪以来,除了各开族之祖,我是最被耳熟的一个,风衿问我可愿意同他去一趟西海,当然如果我不愿意,他决不勉强。
  风流不在,风采和风岚去东海,风惑带风咎去北海,风雪和风跋去南海,我与他去西海,然后一同到昆吾山那边。
  他知道我没参与过这些应酬,甚细心的亲自带我,我轻问自己想去么,不去又如何,说我要送一只开不启传送阵的小妖去冥界吗,但我貌似并不赶时间,完全可以等得了空闲。
  我想是我曾心向往之的那些,被重新定义了。
  千年一战,和好如初,我不曾全心投入局中,与所有旁观者一样,感到可笑荒谬。
  啊,他吗的,好吧我承认了,风流不在,天地都百无聊赖失去意义。
  去西海路上我问风衿,别的族像他这么大的都一窝一窝的生崽,繁衍到不知道多少代了,他为什么单着。
  他笑笑:“出了点小意外。”
  我表示有兴趣听听。
  他却摇头:“没什么好讲的,有人比我待他更好,我想他们在一起会比较好,而已。”
  我躺下来打哈欠道:“大哥你这样想是不对的,你看谁都会认为经宝能比我待风流更好是不是,可我就觉得,待他最好的人必须得是我才成。”
  他静默了一会儿,轻笑道:“是的,天上地下,没有哪一对是比你们更好的。”
  我咧嘴笑了,将一只手臂放在后脑勺枕着,一只横在额头上,感觉银河和弱水触手可及,都要散成漫天星光洒落下来一般,心情好了些。
  风衿在我旁边坐下,到西海的路还有个半日,太长,我却已经无话可说。
  西海弇兹是位很低调的神,三界动态倒是知道的很清楚,说的话也有些意思。
  比如天道循环往复,这一战结束后,各开族之长大约都要渐渐隐去了,就如上古时期参与定三界之战的各位上神。每个时代都会有不甘于无名而起的战争。一生平静,没有热血并付出惨痛代价过,是很容易就会被撺掇和煽动的。
  定三界也不过打了五千年,天外天一千年暴动,人间一千年平乱,是该收场的时候了。
  他这番话听来颇为勘破。我于是问,依他看天外天之战是为何而起。
  弇兹浅呷茶茗笑我道:“你都不知为何而起,就跟着打了一千多年?。”
  我并不以不知为耻:“我跟着打开是因为丹穴山成为战场,瞿如族为水属性,发爽白猿饥无食,刚好丹穴山处两族之间,凤族属风性助火,又林木兴盛。”
  风衿道:“那白猿一族向来丹穴食,发爽宿。早欲迁往凤凰城下,我之前为此事没少与麒麟族交涉。”
  但那白猿其实十分不济,很快就败出天外天,直接远迁海外大荒去了。
  到昆吾山麒麟洞府,我与风衿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知道彼此心中在想着的,都是弇兹悠悠那句,麒麟属火性,应该一向与凤凰和睦才对。
  什么是应该的。
  回到梧桐宫后没多久的一天,风衿跑到孔青殿跟我说他知道了,天外天需要的不是平静,而是平衡。
  同年凤王凰后与许多部族之祖一样,选择以隐退作为永生的尽头。风咎还没长大,直接哭的什么似的,报废了风惑一件袍子。
  丹穴山颠涅槃,业火冲天,渐燃成灰,风扬起零星余烬,隐约的凤鸣远去。
  我从此再没有见过他们,心中也没有太大感触,只在琢磨着,往后风衿当道,我与风流总算能定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痕纪事

  那些日子住在孔青殿,同风衿他们吃吃玩玩,修行什么的都搁置不管了。
  环境是个很奇怪的存在,若我潜心修行,看着他们就觉得真特么颓废。可颓废了又觉得这也是一种生活。
  许久未回小竹轩,倒是常常想起袖子里睡着一只小妖,却总不得空去一趟冥界。
  我想我只是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呆着。
  青桐会酿一种嗅起来像百花蜜,尝起来香辛辣呛,回味略甘酸,易醉不宜醒,但醒来绝不头痛身乏,反而很清爽的薄荷色清酒,名叫犯十三。
  我喝的上瘾,问她这是什么名字。
  她笑说是六殿下取的名字,她也不晓得。
  自从知道她是树灵,我就不再碰那棵青桐树了,于是树下摆了一套撒花石桌凳,每到花期青桐就走到哪香到哪,青色玉泽的桐花,随风摇落萤粉,院子里坐久了连我都是香的。
  我问从前在此住了千八百年,她怎么没有给我喝过。
  青桐想了想,道:“因为七殿下现在看起来是会喝酒的年龄了。”
  我怔怔的失笑,琼浆玉液琉璃盏,也得在懂的年龄,才略解得其中的若干妙处。
  酒到酣时,风衿从天而降,耸着鼻子道:“是犯十三,青桐许多年没酿酒了,风起你够有面子。”
  我召他来坐,问他犯十三是何解。
  青桐没料到我对这个酒名如此执着,笑而不语隐去了。
  其实我连喝的什么心里都没准,又哪里会在乎名号,我执着的是风流。他在时不觉得怎样,分开愈久,我竟从搜集别人对他的印象中,都能找到乐趣,简直变态。
  风衿吃了一杯酒,背身靠着石桌,笑道:“曾经有一段时间,流儿长居孔青殿里无所事事,就跟青桐酿酒解闷。”
  “他那样的脾性怎会无所事事?。”
  风衿想了想,道:“是与开敷莲华有关,他刚出生的神形也是成年,后来通天教主研究那样法宝,拿了他一魂一魄,半份仙元去。”
  一不留神捏碎了酒杯,我强自镇定的甩甩手道:“不碍事,你继续。”
  他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道:“那魂魄与仙元就寄放在开敷莲华中,虽说好听了那法宝是为他而炼铸的,其实就是教主异想天开,就这个傻十三感兴趣给他做实验。”
  我拣着扎在肉里的琉璃刃,随口道:“那莲华,有什么神通。”
  风衿将杯子放在我手底下接着流出来的血,道:“神通大了去了。上千岁时候,流儿也参加过一次百年试练,上万岁后不参加千年试练,便是因为有这莲华护体,天地间没有哪样神兵能伤着他。”
  我将碎刃也丢在杯中:“那代价也有点大。”
  风衿就着壶饮,道:“莲华与他相溶,那仙元与魂魄仍是他的。若说确实付出了代价,便是他自己臭美,闷在孔青殿一万年,不肯以原形示人罢。”
  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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