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后宫满了-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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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就知道你们会是这种反应。”白凤歌丝毫不在意他们的错愕,心情大好地笑道:“怎么样?很惊世骇俗吧?”
一个女人光明正大地和三个男人成亲,这样的事情在这样的封建社会当中,那就堪比是天塌下来一般的事情了。
“庄主,你、你是说你要和三位公子成亲?!”炫白仍旧一副没有缓过冲击的模样。
“怎么?不行么?”白凤歌黛眉一挑:“男人可以多妻,女人便不能多夫?”而且,她多夫与大多数的男人多妻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多数男人三妻四妾往家里带,那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色心和虚荣心!
而她之所以要与他们三个成亲,那是因为爱。
虽然说起来她自己都不相信,但爱了就是爱了,根本就没有办法抗拒……
“不、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炫白连连摇头:“我是觉得……庄主你竟然自愿要成亲……这、这太吓人了。”
说实话,在他心中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疑惑,到底什么样的男子能够治得了庄主……
可答案一直都是——能治得了庄主的绝对不会是人!那是神呐!
在他心目中,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男子能够配的上庄主。
即便是坐拥江山被成为天子的帝王,也是配不上的。
所以,他并不是在错愕庄主要多夫。
让他错愕惊悚的,单单纯纯只是庄主要成亲而已……
上一次,庄主成亲那是为了救老爷子迫于无奈,而这次,从她的眼中看到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却不是作假。
庄主自愿成亲?
即便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他还是不太敢相信啊!
十余载的跟随不是白跟的,对白凤歌的秉性脾气炫白还是摸得比较透彻的。
在炫白眼中,白凤歌就是一个不会被任何事任何人束缚的人,她应该是那种卧看云卷云舒悠闲自在的独善其身的人,这种心自由得让人觉得没有温度的人,竟然会想要成亲想要嫁为人妻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
“呿。”白凤歌白了炫白一眼:“小白啊,你以后若是遇见真心爱的人,便会明白的。”
爱情真的有魔力吧。
能让她这种懒货都心甘情愿地一头扎进束缚和忙碌之中……
“……”炫白耸耸肩,对白凤歌的话不置可否。
白凤歌丝毫不以为意,转头看向一直低着头沉默的公仪瑾瑜,黛眉轻蹙:“瑾瑜?”
“啊?”公仪瑾瑜回过神,下意识地抬头。
眸中的丝丝痛楚和酸涩还未来得及掩去。
“……”白凤歌瞳孔一缩。
这种表情……
下意识地想要看清楚公仪瑾瑜眸中的情感,但却发现那双眼眸已经恢复到一贯的清澈。
“呵呵,恭喜庄主。”公仪瑾瑜浅笑道。
不是早就知道她与那三位公子的关系了么?
为什么心还是这么痛?
他还在期待些什么?
明明早就下定决心只要默默地跟在她身边,当一个得力助手,为她铸造一双能够遮天蔽日的翅膀让她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过她想要的生活么?
可为何还是感觉到如此酸涩?
她成亲,她幸福,他应该笑的不是么?
是啊……他应该笑的。
那,便笑吧。
“呵呵,谢谢。”白凤歌轻笑着道谢。
刚才,是她看错了吧。
“可是庄主……如果是后日,呃,后日成亲,那、那……”炫白突然吱吱唔唔道不出个所以然。
“那怎么样?想说什么就随便说,和我还吱吱唔唔个什么劲儿?”白凤歌看向炫白。
“呃,我是想说后日八成会开战,庄主后日成亲,那战事……”
“战事自然是继续的。”白凤歌淡淡一笑:“此番成亲并不是正式的要举行大礼,而是要告诉所有人他们是我的,要给他们一个生死不离的承诺。”
即便是在战事爆发的前一秒,这亲也能成!
“……”炫白沉默片刻:“属下懂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庄主除了对银子之外,还有这么霸道的一面。
庄主为人淡漠,对许多事情都是置若罔闻视若不见的,但是独独对银子霸道得要命,谁敢在她手中抢银子,那便是抢她的命!
可现在,除了银子,她还能对那三位公子有如此强的占有欲。
那是不是说明,那三位公子在庄主心中和银子是一样重要的呢?
和银子一样重要……
心中一得到这个认知,炫白下一刻便告诫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去惹那三位公子!
否则的话,那下场定然和抢了庄主的银子是差不多的……
再想到曾经某些不开眼的和庄主抢银子的人的下场……
炫白只觉得一阵阵刺骨的寒意从脚底直击心窝……
哦买糕的……打死也不能去惹三位公子,打不死就更不能惹!
总之一句话,那三位公子就是庄主的银子,妄图染指的人绝对会生不如死!
“嗯。”白凤歌点点头:“懂了你们便去准备吧。”
……
由于新嫁娘与新郎官在成亲之前是不准见面的,所以经过了三秋的思念之后,绯色、墨容与兰倾阕三人终于迎来了大婚之日!
倾尽丽水城全城之力在一日的时间内赶出来的喜服一一换上。
鲜艳妖冶的红色,虽然是简简单单的衣裳,但穿在他们身上却养眼至极。
绯色一如既往的妖冶邪魅,墨容却少了一分冷清多了一分暖意,兰倾阕此刻暖得足以融化冰雪。
丽水城城墙外,五万大军列队整齐如同用尺子量出来的一般。
五万大军的视线出奇一致,全都聚焦在城墙上那一抹艳红的身影上,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
丽水城城墙之上,白凤歌一袭简单的红色嫁衣,没有凤冠没有霞披也没有红盖头。
如同海藻一般柔顺的黑发不同平常的随意扎束,而是绾成结鬟式高耸在头顶,墨容亲手做的那只发簪便是唯一的发式。
绝美的俏脸略施粉黛,唇瓣上朱砂轻点,美得让人心惊胆颤。
即便是鲜艳如斯的大红色嫁衣,穿在她身上仍然有一种清绝脱俗的感觉。
待看见那三道与她身上衣裳同色的身影之时,璀璨的水眸中溢满了柔情。
三位美男并肩而行,一步一步登上城墙,他们身后跟着一身戎装的炫白与公仪瑾瑜。
白凤歌嘴角缓缓勾勒出一个绝美的弧度,星眸之中除了三位新郎官再无其他。
三位新郎官同样回以一个浅笑。
他们的眼眸之中,亦只倒映着一个她罢了。
今日的她,特别美。
原本从来不施粉黛的她就已经美得让他们心悸了,今日略施粉黛更是美得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献上自己的灵魂让她勾去……
待他们站在她身前,白凤歌伸右手,在他们面前摊开。
六枚褐色的圆环静静地躺在她粉色的掌心之中:“这个,名叫戒指,它的含义是用心承诺永远的羁绊。”说着将三只尺寸一样的戒指一一分给三位美男:“这是我用骆驼刺的根做成的,骆驼刺在沙漠之中能够将根扎入地底吸取水分来维系自己的生命,我希望我们的爱也能如同骆驼刺那般根深蒂固扎进彼此的心间。”说着,伸出右手,柔柔的看着三位美男:
“将戒指戴在我的无名指上,便是在宣告我是你们的。”
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三位美男微颤着手一一将戒指套进她纤细的无名指之上。
“呵呵。”白凤歌看着她无名指上那三枚紧紧贴在一起的戒指,傻傻地笑了笑:“把你们的手也伸出来,我也要宣告你们是我的。”
她从来就不做亏本生意的!
“呵呵……”看出她的想法,三位美男轻笑着摇摇头,但手还是很快地伸到她面前。
白凤歌将手中剩下的三枚戒指一一戴在他们手上:“以后,我会补给你们一个盛大的婚礼,补给你们真正的戒指。”
“好。”三位美男齐声道。
不同的嗓音却带着同样的宠溺与爱恋。
白凤歌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三位美男身后的炫白。
炫白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大步一跨,走到城墙边上,黑眸看着城墙下列得整整齐齐的五万大军:“大婚礼成——!”响亮的嗓音借着浑厚的内力足以让每一个人都听见。
“恭喜大小姐——!恭喜大小姐——!”五万大军齐声高喝,声势震天。
呵呵。
白凤歌展颜一笑,转身到炫白身旁,素手一抬。
下方高喝声立即停下。
“众位兄弟,感谢大家今日见证我的婚礼,大战在即一切从简,日后定会补上酒席!”声音不见得有多么的大,但诡异的是仍然能让每一个人都听得真切。
“谢大小姐——!”又是五万人齐声的高喝。
白凤歌含笑点点头,退了两步到绯色身旁,看向公仪瑾瑜:“出战吧。”
匈国派来的十万大军早昨日便已经在五百里之外安营扎在,一个时辰前已经出兵压来……距离交战时间所剩不多了。
“是。”公仪瑾瑜颔首听令。
白凤歌携着三位美男立于城墙之上,看着下方的五万大军有条不紊地布阵列队,看着一辆辆战车被推到特定的位置上,看着公仪瑾瑜与炫白各自忙碌的指挥……
突然,绯色修眉不着痕迹地一皱,凤眸瞥向远处的一条沟壑。
那是……
“怎么了?”察觉到绯色的异样,白凤歌转头问道,目光随着他的视线望去。
什么也没有。
“没事。”绯色安抚地笑了笑道。
呵!
看来,她就算与他们成亲了,那些苍蝇蚊虫什么的还是会缠着呢。
暗背部死死地贴在沟壑的土壁上,平复失了节奏的心跳。
刚才,修罗王是看到他了吧?
真没有想到,受命来查探的结果会是这样……
匈国匪贼作乱,强占西部五城。
他沿途查来,却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那匪贼,赫然便是王妃啊!
昔日的王妃非但成了匈国匪贼的头领,还在今日惊世骇俗地与三名男子成亲……
而且,那三名男子都是天下鼎鼎大名的人物!
修罗王、神医世家家主还有那个曾经让皇上都亲自去凤凰城求贤的美玉公子!
修罗王、神医墨容二人在江湖上的名气如雷贯耳,而美玉公子在朝堂上的名气也是如日中天。
曾经,皇上多次微服前往凤凰城欲求美玉公子为相,都是他暗中保护的,再加上美玉公子多番拒绝皇上好意,这让他对这个美玉公子的印象极深!
所以,刚才即便只是看了几眼,他也能一眼便认出那是美玉公子。
三个如此身负盛名的男子竟然甘心共妻?
他真不明白,为什么一碰上王妃,天下的优秀男儿就像是疯了一般!
王爷如此,修罗王如此,墨容神医如此,就连才智滔天的美玉公子都是如此!
英雄难过美人关么?
是啊,美人……
王妃的确美,这天底下或许要找出一个能与她的美貌想媲美的女子怕是难如登天了。
可再美又如何?美貌终究不过是一层皮囊罢了……像王妃那样冷血无情的女子,为何还会让那么多优秀的男儿疯狂?
原本想探出些有利的消息回去……可没想到结果会是如此……
这让他如何回去向王爷复命?
依王爷对王妃情根深种的程度……若是知道此事定然受不住的。
第三十四章
广袤无垠的沙漠平坦开阔,视野极其开阔。蝤鴵裻晓
瓦素带领的十万大军的身影很快便出现在天地相接的那一线之上。
十万大军黑压压的一片,所过之处踏起漫天尘埃。
公仪瑾瑜站在主战车之上,看着渐行渐近的十万大军,羞涩一笑。
尖锐的哨声如同划空利箭一般响起,五万大军闻声而动,各自列队。
白虎营精锐十人组成一小队,列队在五万大军最前沿。
白虎营精锐身后,是身着重盔甲的重甲部队,重甲部队身后则是手持弓箭的弓手部队。
“呵,萤火之光也敢与日月争辉?”瓦素面露不屑地看着前方列队整齐的五万大军。
“将军,观他们这布阵之法倒还是有几分门道的,这伙贼人定然是有许多战斗经验的,将军莫要轻敌才是啊。”卓赫面露忧色地看着前方的人马。
这样整齐的队列,绝对不是一群乌合之众的马贼能够具备的!
别说是他们此番带来的没有经过多少训练的十万大军,即便是军营中经过了正规训练的士兵也未必有如此本事将队列列得这般如同用尺子量出来的一般。
“呵。”瓦素闻言,嘲讽一笑道:“后面的重甲不对和弓手部队倒是布得有道理,只是最前面那些轻装部队……呵,倒底还是马贼,行军布阵之法可不是那些草莽可以领悟得了的。”
“……”闻言,卓赫低下头。
的确是这样,重甲部队的铠甲虽然沉重但是却不容易受伤,所以两军交战之际重甲部队一般都是冲在前线的。
弓箭部队为了能够灵活射箭,一般是穿着普通的布衣戎装,不宜近战,所以必须躲在重甲部队之后无疑。
但是眼前这五万贼军却将一些身着布衣戎装的士兵排在前列,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