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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青莲记事-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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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白风点头称是。

这人是个豪侠放任的人,无心仕途,却喜经商远游,素儡对我胃口,如今他可算救驾有功,这是天大的功劳,也是他日后的造化。

原来曲白风看到信函便猜到是我,用信鸽发过去周紫竹那里询问,锦梓当时不见了我和小皇帝,十分焦急,在壁炉引导下找到了人贩子的巢穴并且一举捣毁,可惜我们却已经被转移,估计是朝汁来,只好先把大军带回京城附近,一边极力寻访,此刻得到通知便连忙骑着壁炉赶来。

壁炉脚程快,锦梓终于及时赶到,其余手下还在路上,一商量,锦梓便悄悄跟在曲白风后头,埋伏在树上。

以锦梓的功力,那两个三脚猫自然发现不了,可是我和小皇帝一直利剑加颈,锦梓也不敢轻举妄动,一直耐心等到最佳时机,才把我救下。

锦梓一直谨慎,也没告诉曲白风那是小皇帝,所以曲白风这才知道自己立下了大功。

他也算仗义,拿出如此巨款来救我,一路奔劳,如今五万两财物也被绑匪弄走了,我正想着从我的钱里补给他,可估计他也不肯收,要说从国库里补给他,这名目确是名不正言不顺。皇上自然有大内的小金库,可是只怕还没我有钱呢,难道叫宫里裁员?叫宫节食?

正在犯愁,突然发现绑匪的马车晃晃悠悠跑了回来,众人惊讶,都看了过去。

马车渐近,车上跳下个人来,却是久不见的原庆云。

这位仁兄素来是“丹唇未启笑先闻”的,这次也不例外,笑呵呵从车上越下,到我面前作了个长揖:“青莲兄,许久不见,叫兄弟好生思念。”

我看他一眼,忍不住又瞥了一眼锦梓的脸,正说:“你又发什么疯呢。”

原庆云还是笑呵呵的:“哎呀,这次看来却是晚了,被旁的英雄抢先救了,只好帮你追回些损失。魏关流这厮告诉我忒晚了。……唉,这马车真不好赶。”说着活动了一番手臂。

……原来魏关流认出我来,告诉他了……估计是当笑话说的。

不过,原庆云追回钱来,倒是免了我的烦恼。

我顿时给了他一付笑脸,“庆云啊,你以后若是无事可做,倒不妨考虑下帮人追债为生。”

原庆云哈哈大笑。

曲家家人也都赶了过来,把金子珠宝清点无误,运了回去。

我心安不少,如今曲家损失只得一万两,好办多了。

小皇帝不曾见过原庆云,好奇地看了两眼。

曲白风是主人,不免要客气一下,问:“这位英雄是……”

锦梓在旁淡淡说:“这位是包公子。”

曲白风礼数周全,抱拳说:“原来是包公子,多谢公子相助。”

原庆云哈哈一笑,也不说话。

壁炉也被带了过来,看到我大喜,过来厮磨了许久。

锦梓说:“先回去再说罢。”便搀我上马。

曲白风说:“正是,先回我家再从长计议。”

原庆云千里迢迢赶来救我,不理他锡意不去,可是让我招呼他一起走,又说不出口,一时觉得有些尴尬,僵在那里。

锦梓颈炕到这个人,除了刚才向曲白风介绍。

幸好曲白风好客,说:“包公子和我们一起去舍下歇息吧?”

原庆云笑道:“如此叨扰了。”便大大方方跟我们去了。

锦梓脸如常,也炕出喜怒。

到了曲府,锦梓带来的手下也都到了,小皇帝行踪毕竟暴露了,要一路浩浩荡荡护送回去。

我私下要塞一万两银票给曲白风,曲家却无论如何死也不肯收,我想想他家经商,以后随便给些便利,也足以赚回这一万两,也便罢了。

锦梓却说许久未见锦枫,要先去华山探望他才回京。

我想起这一阵子同锦梓聚少离多,不舍得又分开,想想小皇帝此次公然明路回京,一路要接受员觐见,也快不了,我们便去趟华山也未必会晚,就笑道:“我同你一起去。”

锦梓脸上露出一丝喜,目光温柔地看着我,我也朝他微笑。

突然原庆云懒懒说:“正好我也要去华山访友,就同你们一路罢。”

第二卷 三人行

打从原庆云很无耻地要做电灯泡以来,锦梓的脸就没有好过。

我哭笑不得,只好自己去收拾下要用的物品。我被绑架来,所以身无长物,曲家要送程仪,但锦梓带了钱,我也就推辞了。

我重新骑到了壁炉的背上,心情很是不错,只有我家壁炉这般英姿飒爽,行走如风又平稳舒服。

长途跋涉,我心疼爱马,自然不会让它负载两人,因此锦梓就骑了曲家提供的一匹良马,这马虽然也算好马,比起壁炉可就差得远了,连那几匹乌云盖雪也是大大不如。

因此我便令壁炉放慢了脚步,原庆云也不知哪里弄了匹好马,也能轻松跟上。

锦梓因是一人昼兼程赶来的,军中部下没这么快脚程,第二日方才赶到,便由他们护送小皇帝回京。

小皇帝对这安排很是不满,嘟起小嘴表示委屈,被我教育了一番,让他知道一国之君不能由着子乱来,最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

我看着这孩子不高兴的样子,想起我其实是为了跟锦梓双宿双飞才不跟着皇帝尽忠,不由有一丝丝惭愧。

不过,我终究要离开他的,这孩子总有一天要自己一个人坐在万人之上,寂寞孤高,享受着人间最大的权力,也承担着天下最重的责任,什么事情都必须他自己做出决断,自己判断,自己掌握,还是少依赖我一些比较好。

慈母多败儿啊。

于是,我和锦梓,还有很不识相的原庆云同学踏上了探访锦枫之旅。

三角形虽然有稳定,三人行却绝对是焦头烂额的一件事。

本来已是初,江南烟华之地,风景很,我们三人的臭皮囊每个都算得上万里挑一,三人一起鲜衣怒马地出现,回头率不能以寻常计,不时便有什么浣衣,采桑之流给我们抛个媚眼,我们又都风得意,年少多金,还有什没痛快的。

可惜……

锦梓一直黑着脸,表现出当年冷酷少年的模样儿。

原庆云倒是完全不在乎,跟我天南地北的狂聊,说得意兴纵横。

我却要一直看锦梓脸阴晴,不好跟他过于接近。

原庆云看到听众不配合,大概也觉得无聊了,一会儿掏出一个胡笳吹了起来。

他在胡地待过许久,这胡笳吹得像模像样,颇有苍凉辽阔的意境,我听得很是惊了下。

原庆云因此很得意。

我怕他得意忘形,加了一句:“好是好,就是悲了些。”

原庆云对这种“瑕不掩瑜”式的批评完全不介意,继续得意洋洋。

我怕锦梓吃味,连忙讨好地问:“锦梓,你有何拿手乐器?”

锦梓还没回答,原庆云已是哈哈大笑:“这小子当年号称是武学奇才,大部分时间都练武了,要说读书可能还凑或,能写两篇文章,琴棋书画可就差得远了。尤其是琴和画,琴是学过两天,不知道弹不弹得出一两首曲子,画是半天也不曾学过。”

看来当年他们两家交情还真的不错。彼此知根知底,什么老底都能揭出来.

不过,锦梓还真的是实用主义者,我想的没错。

锦梓对于原庆云的揭短很不屑,瞥都不瞥他一眼,冷冷道:“我又不做乐伎,这些东西学他作甚?”便拍马越过我们,离原庆云拉开距离。

原庆云则用眼神表示他觉得锦梓俗不可耐。

看来这两人从小就不对盘。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人怎么都突然孩子气起来。

投店的时候又是一番情形,锦梓抢先开口要了两间房,原庆云脸便难看起来。

但这种立场问题我是要坚决站在锦梓那边的,干脆挽着他手臂表示我对这种安排觉淀所当然,完全不在乎旁人诧异的目光。

吃饭的时候也很是有趣,原庆云坐下来就先要水晶萝卜糕,我诧异了一下,就看到锦梓黑着脸要了一个爆炒猪肝。

这两个连对方从小最讨厌的菜也都记得!

吃完饭我就被锦梓拉回房里了,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原庆云的反应。

锦梓这次很直接把我推上,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他就压了过来。

我们最近这方面的事不多,倒叫我脸红了。

锦梓同学表现得异常热情,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我知道他的用意,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待要忍住,又被他折腾得忍不住呻吟出声来,气不过,狠狠掐了他几下。

锦梓事后一脸正气,伪装不懂伪装得很成功,一点破绽都炕出,害我以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就坦然把脸埋在我脖子,搂住我的腰睡了。

我看着他的睡颜,很少有锦梓比我睡得早醒得晚的时候,所以这副模样我不经常见到。

忍不住轻轻用指尖画着他的眉心唇角,心中波一片,荡漾碎。

第二天,原庆云脸很憔悴,眼圈都发黑了,话少了,也沉默了许多。

我心中有些不忍,但是想想我不忍又能怎样,我爱的是锦梓,这一辈子都要跟锦梓在一起,早已没有资格收留旁人在我心里,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这点都不能做到,还配说爱吗?

原庆云是个虽然怪异溶潇洒的人,不会怎样寻死觅活地跟自己过不去,说不定过几个月,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现在这猛药,下得一点都没错。

我要是态度暧昧,不清不楚,对原庆云才是残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早已不恨他了,不能这样自私地害他。

于是,我越发跟锦梓亲热。

这样怪异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原庆云的话越来越少,脸上笑容越来越难挂住,偶尔也振作一下,作指点江山,兴致勃勃状,迷惑一下我们,叫我们摸不着头模可他明显渐渐瘦了。

即使如此,也还是跟着我们,没有走的意思。

锦梓连表演都慢慢没兴趣了,有时候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出会神。

似乎只有我在辛苦忍受这怪异的局面。

还好,过了几天,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要命的局。

这个人昨天傍晚出现的,这样初时节,依然穿了一袭蓝狐披风,身边一个清秀小童,抱了一张琴,脸依然秀如好,眼睛依然温润如玉。

原庆云看到他就皱起了眉头,说:“你来干嘛。”

第二卷 江湖侠少

兰倌微微蹙起他的柳眉,眉目含愁,我见犹怜。

说来我也半年没见到兰倌,此刻见了,心中倒也有几分欢喜。

原庆云脸不好看,兰倌也只是忍气吞声赔笑说:“许久不见你踪影,自个儿气闷,出来走走,不想遇到你们了。”

这话自然是谎话,他必然是思念原庆云才出来寻找,然敢这样说,托辞巧遇。

原庆云冷着脸,正要说什么,我心中不忍,便笑道:“兰倌,许久不见,这次要好好聚聚,同我们一路走罢。”

兰倌脸上透出喜来,一闪而逝,又看原庆云脸。

原庆云很不高兴地横了我一眼,我毫不客气回过去。

他叹口气,不说话。

于是兰倌高高兴兴加入我们的行列。

兰倌很是吃苦耐劳,把书童遣回家去,自个儿动手伺候原庆云饮食起居,宛如家。害我直担心锦梓看到原庆云的大爷待遇对自己的境况有所不满。

原庆云给他买了匹还不错的马,四人一起骑马,这马年岁小,子烈,原庆云只求速度能赶上我们的行进,然管马儿好不好驾驭。兰倌早年吃过苦,并不算是身子很好的人,骑这样的马,自然不会好过。

壁炉走得极稳,我的大腿内侧还磨破了几处呢,兰倌辛苦可想而知,却咬牙忍住,依旧言笑殷殷

四人行和三人行大不相同,很像以前在现代和友各自携伴同游,四人两对,最是高兴的。

我甚至多了许多游山玩水的兴致。

唯一在心里不舒服的,也许只迎庆云。

感情熬人,别人确是帮不上忙的。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旅游团整体气氛还不错。

这一日,投在洛阳一家客栈兼酒楼“醉仙楼”。

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酒楼大部分都是此类名字,想辣时商人受教育程度低,创意有限的缘故。

不过这家醉仙楼在当地却是数一数二,十分有名的大酒楼,地位等同于五星级酒店。

我们四人要了一桌酒,坐在窗边看街景,洛阳虽比不得江南繁华,却也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热闹非常,衣着也并不大敝旧。

此时突然进烂几个穿着丝绸长衫,却腰挂宝刀宝剑的青年,引得许多人侧目,他们全然不觉得,犹自高声谈笑.

其中还有人拿着铁扇和判笔的.我诧异地盯了几眼,问:“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侠少?”

锦梓淡淡看了一眼,转过脸去,明显表达了不屑的态度。

原庆云笑起来。

那几位侠少先是作风雅状吟了几首诗,据我看这几首诗比起我的文采都有点不如,实在愧为古人。

但是他们互相赞赏了一番,状甚钦慕。

接着开始谈论自己行侠仗义的往事,这个倒还有点可听,可惜描述方式流于浮夸。而且大家老是抢着说话,很影响效果。

我听得头昏脑胀时,他们突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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