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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吃花禽兽-第14章

小说: 吃花禽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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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拖拉拉,耽误行程,只会给自己找麻烦。”周存道拿出干粮,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馒头扔给他。舒兰猝不及防,伸手去接,可惜没有经验,准头差了点,眼看着雪白的馒头掉进稀泥里,习惯性地撅嘴:“你不会过来给我呀?”

周存道真是懒得说,那你不会过来?凭啥什么事都是别人服务你?你以为鄙人是任天呐?他有被你折磨的义务,鄙人可没有。看她一眼,意思是要吃自己拿,饭来张口的好事想都不要想。

“不吃了!”舒兰恶声恶气:“饿死算了。”

“那就走吧。”周存道起身,全方位的漠然。

不是谁都对你有责任,更别说义务,不是谁都对你好,费劲心思揣摩你的用意,也不是谁都对你的种种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就珍惜吧,相信世上绝无仅有,别人统统比不上。珍惜是相互的,虽然付出与收获有时不成正比,但是付出才有回报,是定律。

舒兰踏着泥,忍着饥,走在要命的山路上,一脚深一脚浅,随时提防摔个大跟头。到处是烂草和枯叶,有些地方,还残留薄薄的雪。鞋已半湿,脚面上凉凉的,别提多难受。这破山,连个马也不能骑,放眼望去全是树木和大石。回个家怎么这么难呢?舒兰体会着崩溃的感觉,郑重地决定,等回去了一定要对任天好,安心地对他好,再也不挪地方。

下山,上了大路,人烟稀少,早过了赶集的时候。夕阳展现美丽身姿,天边残阳如血,残忍而美丽。舒兰的小脸被映得通红,见了这片晚霞,一时忘了一路的艰辛,犹自惊叹不已:“蓝色,红色,金黄,紫色。”指着天幕,唇边荡漾的笑容堪比这些美丽的颜色:“真美,你看,真美啊。”

周存道淡淡地看了一眼,毫无悬念地道:“赶路吧。”

这个人除了赶路就不会干点别的?舒兰简直厌恶他。谁喜欢赶路?他真是喜欢赶路吗?还不是想尽快结束苦役,早早地回到黑龙山。他讨厌她,从来都讨厌,这一次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地护送她,对她的厌恶又加深一层,才会对她这么过分。哼!人和人就是没法比,此人酷爱一本正经,却半点也比不上任天,还好意思摆架子?

月儿弯弯,不一会儿就升上夜空,残阳的美丽被徐徐的晚风吹走了。舒兰还没在夜里赶过路呢,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沾着寒气的空气钻进鼻子,有股冰雪的味道,不免心生恐惧:“不会有狼吧?”

“不经常有。”周存道不敢像白天那样一人当先,晚上终究不是安全的时段,与她并肩而行。

舒兰花容失色:“那就是有咯?”

“那又怎样。”

“会吃人啊……”舒兰睁大眼睛,眸子在夜色下依然发亮。

周存道不得不承认她有时还是挺可爱的,且不矫揉不做作,是真的白痴。难怪任天喜欢他,他根本就是个孩子。孩子,怎么会喜欢别人比自己强?故而金妍全无机会。男人不讨厌能力超群的女人,却只喜欢不如自己的女人。周存道笑了,突然觉得男人很幼稚,然后自己也幼稚了一下:“狼吃人,我吃狼。”

舒兰四处望望,明显不信:“你……你也会武功?”

“比任天厉害。”周存道面色平静,眼中却闪着戏谑。

舒兰看着他,一个百个不信。他多瘦啊,又白又瘦,面条也似,虽然说长身玉立挺美观,可绝不会和厉害挂上钩吧。任天的肌肉多紧实?敲上去还有声儿呢,人又高,皮子又黑,又有力气……一想起他,如此寒冷的夜晚,身上却滚过阵阵暖意。她才不在乎任天厉不厉害,只要他永远属于自己,自己永远属于他:“你们比试过吗?”

“他腿上有道疤。”

“老长的一道。”舒兰记得她问过,他说狗咬的:“怎么啦?”

“不想跟他比试,非要;让着他,发火;只有跟他一较高低,然后他就那样啦。”周存道抱着胳膊,笑嘻嘻地。

舒兰头一次看见周存道这副样子,与平日大相径庭,这样的笑容与人情味,倒减去她不少厌恶感,又想起任天曾经和官兵对抗,随便一挥刀就是一条人命,难道周存道比他还厉害?或许两个都在吹牛:“他说是狗咬的,哈哈,你们俩到底谁说谎?”

“他真这么说?!”周存道又发现了同类的一个缺点,就是在异性面前,永远充好汉:“回去找他当面对质,居然损人利己?太不像话了。”

舒兰经过严密观察,科学分析,深入研究,得出结论,摇头叹曰:“男人的话都不能信。”

第 19 章

去舒兰家,步行还要一天时间,天亮了骑马,要半天,最近的是渡过一条河,拢共只要一个时辰。因为下山太耽搁,只能捱过这黑夜,停停走走,东发隐隐发白时,眼便出现了这条河。舒兰家,只有她最了解,周存道于是征求她的意见。

舒兰没渡过这河,出嫁之前,她连门都没怎么出过呢,望着远处泛着银光的河水,犯了难:“这倒是近,可天还黑着,哪有船呢?即使有船,我……我也不敢坐呀。”

被凌厉的北风吹得麻木的周存道讶然:“你以前没坐过船?”

舒兰摇头:“听说过。”

周存道告诉自己,不能晕,他还得圆满完成任务呢,一言不发,示意她跟上。

船家的一叶扁舟停泊在河岸,天际刚有一丝鱼肚白,河水滔滔,船身被单调地拍打着,依然隐没在黎明的黑暗中。周存道跳上了船,叫了声船家,许久,里头出来一个干瘦老头,揉着眼睛,嘴里只管说:“太早了,不渡,不渡……”眼前突然出现个银块子,定睛一看,原来是元宝,于是不渡改成了:“官人请站稳,小姐这边坐。”

有钱能使鬼推磨,舒兰自从被任天收作压寨夫人,见识了不少从前见所未见的东西,上了船,小心翼翼地坐下,感受着船身的摇晃,又算见识了一样:“它晃得也太厉害啦。”

“别站起来。”周存道立于船头,寒风吹着他的头发,卷起他的衣襟,猎猎作响。

舒兰看看自己,畏缩地蹲着,再看看人家,潇洒地站着,差别不是一般的大啊,档次不是一般的高低之分啊。好像船也不是晃得太厉害,爱美是不分场合的,舒兰鼓起勇气,他行,我也行!

“再过几天,河水就要结冰了。”周存道自言自语。

“啊啊啊——”舒兰的腿刚伸直,船身一个摇晃,十分悲哀地没有经受住考验。不知道河水凉不凉?似乎还有一样东西叫游泳?全身倾斜的舒兰看见波纹荡荡的水面的一瞬间,心头滚过无数疑问。

“蹲好。”没有河水,只有周存道,这家伙抓着她的腕子,转过头,淡淡地吩咐。

舒兰还留有一丝魂魄,用来执行命令,两脚发软地蹲下,脸上发烧。虽然丢脸已成习惯,其本身仍然不是好事嘛。抬眼看周存道,始终稳稳当当负手而立,像与船长在一起,又像水面上的飞鸟,贴着水纹而过,依然滴水不沾。这家伙也许真是个高手?

万籁俱静,橹声、水声、风声,单调而和谐地响着——天际已经透出一抹红晕。

“就是那座!”靠岸,下船,舒兰一眼就认出远处的府邸,像久已迷路的孩子,对熟悉的事物雀跃不已。

周存道看了看那座不失富丽的房子,几进几出的大宅院,门上悬着红灯笼,清冷的早晨,让人一看就心声暖意,这应该是个热火朝天发展壮大的家庭。与比肩而行时,忍不住问道:“你父母对你好吗?”

“自己亲生的孩子,怎会不好。”舒兰轻叹,良久道:“可也不算太好,你明白吗?”

周存道点头:“水还没泼出去,就已经认为不是自己的了,感情上总是不一样。”

“有时候真羡慕大哥和小弟。”舒兰微微苦笑:“他们不撒娇,不任性,依然把爹娘心中的位置全占满了,我,再怎么折腾,他们再怎么娇惯,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浮萍,那是浮萍。”

周存道沉默一会儿,道出心中疑惑:“那也不能把你随随便便给了吴德,他是什么货色?连你一根小手指头都配不上。”

“谢谢。”舒兰还是第一次被他赞扬,干笑几声:“我倒没发现自己如此贵重。”

“你有你的好处,别妄自菲薄。”周存道看她一眼:“那天,即使任天不掳你上山,我也会,可一想,始终都是要把你送回去的,再次落入吴德之手,到时你的日子,一定不比当时好过,所以也没管。没想到任天比我想得开,直接把你变成任夫人,委实免去了不少麻烦。”

舒兰哭笑不得:“他敢想敢做得过头啦。”

“没什么不好,我一直希望我也能,可是做不到,有时一个‘做不到’,误了多少事,甚至一生。”周存道凝视温暖的朝阳,缓缓道。

舒兰脱口而出:“你是想起你的心上人?”

“思念是最没用的东西。”周存道一点也不奇怪她怎么知道。怎么知道?当然是任天告诉她的:“快到了,待会,你希望我陪你进去,还是你一个人?”

何必多出一事,本就是极不光彩的人,哪还能再多出一个绯闻对象,舒兰第一次想到独立:“还是我一个人吧,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有事喊我。”周存道见离舒府还有几丈远,已在寻觅小憩之处。

“怎么喊?你又不同我进去。”

“用嗓子。”周存道像在说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问题:“你喊,我就到。”

一眨眼工夫,他就走远了,舒兰着急,冲着他的背影嚷道:“喂喂,我叫你也听不到啊,喂喂!”存道君不理,径自消失在清晨的薄雾中。

朱红的大门前,有人在扫地,有人钩下大红灯笼,吹灭里头的蜡烛,有人纯粹是睡醒了,出来打打呵欠,呼吸新鲜空气。这就是家,离家一年多,连下人的习惯都没变。舒兰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缓缓上前,轻声:“招财。”打哈欠的人四处望了望,只见不远处有个女人,披着一件脏兮兮的狐裘,头发完全披散下来,提着个和衣服一样脏兮兮的包袱。招财一愣,心说都大白天怎么还有鬼啊:“你……你认识我?”舒兰眼泪迸溅:“我是舒兰啊,我回来了啊!”

干活的人全愣住,被施了定魂术般,直勾勾地瞧着这个自称小姐的女人,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终于,有人发出一声暴响:“妈呀,小姐还魂啦!老爷夫人快来看呀!!!”

一阵大乱,扫帚簸箕丢在原地,滴溜溜打转。

“兰兰,兰兰——”不一会儿,舒夫人颤巍巍出来,跨门槛时,险些栽个大跟头,四处搜寻一下,只见一个乞丐一样的女人站在那里,哪有她的宝贝女儿?

舒兰一看母亲,泪腺就崩溃了,扑了上去:“母亲!”

是女儿的声音,难道这就是女儿?舒夫人再不能接受,现实依旧是现实,只得仔细端详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儿啊,你还活着?这一年来,我们到处找你也找不到,都以为你不在人世了啊!”

舒家大小姐被掳去黑龙山,街头卖烧饼的都知道,舒兰心头一酸,真想问母亲为何不说:我们不敢上黑龙山找你,都以为你早就死了啊!可是家人终究是家人,她来,也不是为了质问:“你们都好吗?”

“你爹病了一场,还不都是被流言蜚语给气的!”舒夫人提醒了自己,忙道:“进去说,进去说,别在外边,人家看着。”

舒兰跨进了久违的家门,眼睛不够用,她需要把一切印在脑海中,以供今后回忆:“大哥好吗,小弟好吗?”

“你大哥这作死的,为了外边的野女人,把你嫂子休了,两口子现在闹的不可开交,我着条老命迟早被他们吵死。小弟还是不爱读书,成天淘气。”到了房里,舒夫人顾不得旁的,迅速吩咐准备吃食澡水房间,顺便警告下人不许把小姐回来的消息走漏出去,终于左右无人,在女儿身边坐下,先抱头痛哭了一场,最后压低了声儿问:“你是不是跟了那匪首?”

“不跟,还有其他路可走么。”舒兰的眼泡红了又肿,肿了又红,泪水消耗量是平时的几倍,轻叹:“谁让我运气不好,嫁了吴德,偏偏又遇上任天……都是注定的。”

“……他对你好吗?”舒夫人虽然为此丢了一生中最大的脸,到底是关心女儿的幸福。

房里有火盆,舒兰身上暖了,便脱下狐裘,露出内里穿戴。不用细看,就知道不比家中时差,接过母亲拧来的热手巾,擦去脸上灰土,白皙的肌肤与从前并无二致,小脸反倒圆了些,身子也比从前丰满。看她神色,疲惫中透着淡淡的喜悦,并不像活不下去的残花败柳,果然舒兰说:“他对我很好,我决定跟他了。”

“吴家怎么办?你还是他们家过门的媳妇啊!”舒夫人估摸着女儿早就是姓任的了,可也没想到她那么干脆。

“别提他们!”舒兰恨得都不想去恨了:“吴家要是还打听我的下落,就说我死了!”

舒夫人抹眼泪,她又何尝没有风闻接亲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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