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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上道(剑三策羊)-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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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漂亮——你关心我妹漂不漂亮做什么?”
  这个警觉的表情哦,不愧是做哥哥的,呆咩感叹。
  李沉浮却还不放心,非得补一句,“我妹早嫁人了,你别惦记了。”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惦记你妹了,呆咩无语。
  李沉浮坦然道,“不过我还没娶妻,可以允许你惦记惦记。”
  呆咩把长发打了个结,垂在身后,恶狠狠地瞪了眼李沉浮,多谢厚意,恭敬不如从命,以后贫道天天惦记你未来老婆。
  说完转身就走,挥一挥袖,不带走一个李沉浮。
  李沉浮也不介意,微微一笑,俯身将那断成两截的发带拾起,揣进怀里,踩着呆咩的脚印追了上去。
  以前呆咩一人过日子,对时间没什么感觉,既不觉得快,也不觉得时间慢的难熬。
  可是有李沉浮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从天亮到天黑的时间,流沙似的就没了。
  李沉浮的伤渐渐痊愈,跟着呆咩巡山的时候终于能一雪前耻,与呆咩并驾齐驱,在雪峰间蹦极蹦得非常欢脱,得意忘形了,甚至会故意溅呆咩一脸雪沫子。
  一而再,再而三,呆咩这么没脾气到喜欢把旁人当空气的都怒了,开始插李沉浮小旗。
  结果胜少败多。
  而且李沉浮伤势越是恢复,实力差距越是显示出来,呆咩越是在李沉浮手上讨不了巧。
  李沉浮这人特恶质,每次把呆咩揍趴下了,往呆咩身上一坐,捏着人家下巴就开始耍流氓。
  “小羊,小咩咩,咩一声给爷乐呵乐呵?”
  呆咩差点一口老血喷他脸上,被压的。
  呆咩不放弃,呆咩不屈不挠,呆咩屡败屡战,呆咩身为大纯阳宫光荣的一份子要维护满门同胞的尊严。
  呆咩以前从来没这么好斗过,这李沉浮咋就那么欠揍呢。
  相较之下,李沉浮毫无反省之心,他觉得呆咩仰头向后倒在雪地上的样子特有意思,那表情活泼生动的,和平常一点都不一样,搞得李沉浮觉得不欺负几下都对不起自己。
  发展到后来,插旗的频率都快赶上一日三餐了,李沉浮忍不住好奇。
  “呆咩,你就那么喜欢被我骑?”
  又一次分出胜负,呆咩被例行公事压在雪地里“蹂躏”,李沉浮摸摸他涨红的脸蛋,若有所思地问出这样句话。
  呆咩祖宗十八代的老血都快喷出来了!
  打完两人还是坐在一张桌旁吃饭,天黑了一条炕睡觉。
  山上不知岁月,似乎一不注意就可以过到天荒地老。
  可是不管是李沉浮,还是呆咩,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这个世界哪有什么天荒地老,只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才是真理。
  李沉浮是在一个夜晚离开的。
  他是在一个夜晚出现在呆咩门前的,走的时候也是夜晚,首尾呼应,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为什么不白天走呢?呆咩问。
  “晚上走,我这一天白天还是和你在一起的嘛。”
  李沉浮的想法老是这么稀奇古怪。
  两人走出门,外面的天是一种瑰丽的暗紫色,白雪上盛开着枯树,枝枝向天。黑,白,紫,仿佛一幅静谧的画。
  呆咩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
  人在送别的时候,总是显得特别笨拙。
  他想了半天,问,你的枪不带走吗?
  “不带了。”李沉浮似乎打定了什么主意,摇摇手,“你帮我保管着吧。”
  哦,呆咩点点头。
  李沉浮走了几步,突然转过身,“对了,以后谁敢打赢你还骑你身上,你就照脸打,打鼻子。”
  呆咩眼角抽了抽,你当还有谁像你这样发神经啊?而且,呆咩心想,我都被打倒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打鼻子就打鼻子啊。
  但是看李沉浮神情严肃,呆咩只好按下满腔吐槽,虚以委蛇地点了下头。
  李沉浮熟视良久,张开手臂,紧紧地抱住了呆咩。
  呆咩也紧紧地回抱住他,拍着他的肩。
  这拥抱是好兄弟的送别。
  李沉浮鼻子埋到呆咩脖子边,压皱了他的领子。
  呆咩的味道和风怜目一样干净,但是并不一样,风怜目像是阳光下的积雪,光芒耀眼,白得刺目,冷得惊心;呆咩的味道像是刚刚融化的山水,声息悄然,冷澈透亮,却是柔软的。
  莫名想起那天夜里,风怜目抱住他时,他以为是呆咩,就意乱情迷地回抱过去。
  他乱的什么意,迷的什么情啊,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李沉浮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抱着不想撒手。
  李沉浮正盯着眼前一段白嫩嫩的脖子纠结要不要咬一口,印个戳,偏生这该死的呆咩毫不解风情。
  呆咩拍拍李沉浮的背,拉开些距离,那双漂亮的眸子体贴而温和地看着他:
  再不走天就要亮了。
  “……”
  李沉浮气急,奶奶的!不咬了,直接掐死!

  10

  入秋,莲花峰上又下了一场大雪,盖住了稀疏的枯草。
  呆咩巡山归来,没用轻功,只沿着山路一步步走,调息内息。山路湿滑,他走得很慢,算算时日,离那个日子又近了。
  一年一度,又该是下山的时候了。
  呆咩寻思着回去要收拾的行李,转过一个山崖,突然想到:这般算来,李沉浮也已走了大半年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便又轻轻飘没了。
  向师父辞了行,呆咩骑着马一路南下,不快不慢地走了十数天。
  这条路他一年走一次,今年已经是第八年。
  他带的东西不多,最大的物件竟是李沉浮那支枪,和自己的剑一块儿背着。开始因为不习惯,下马时被背上那家伙绊了好几次。
  当初李沉浮在的时候,每天都要细细把枪擦了,后来交托给呆咩,呆咩做事认真,也依样画葫芦每日擦枪,擦得锃亮。
  这次出门,呆咩在屋里转了半天,最后还是把枪给带着了。
  万一回来的时候李沉浮来取枪呢,若是生了蜘蛛网,他岂不是很没面子。
  第十七日,呆咩到了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依山傍水,交通便利,本该是极适宜人居住,却不知为何人丁稀少,土地荒芜,大多无人耕种,仲秋时节,田埂间的野蒿丛生,当风摇曳。
  街上落着雾霭,零星地走着几个人,呆咩驱马行过,马蹄踏在青石路上的声响单调而清晰。
  镇子里的房屋建的很紧密,墙贴墙,门对门,偏生十室九空,少有人烟,透着几分萧瑟的鬼气。
  到了一座大宅子前,呆咩下马敲门,许久,门后面下了拴,探出个驼背老头。
  他见到呆咩,苍老的脸上瞬间漾满笑意。
  “二、二、二少爷!老朽就知道你这、这几日要、要,要来了!”
  呆咩拍拍驼背老头的膀子,露出微笑,安伯,您好吗?
  “托二、二少爷的福,老朽身子很、很好,快、快、快进来!”
  安伯说着,接过马的缰绳,与呆咩一起进了宅子。
  我看外面,好像比去年又热闹几分了。
  “是、是啊,今、今年又搬了四、四户人家来,人、人越来越多了!”
  时间久了,来的人会更多吧,呆咩有些欣慰地想。
  “二、二少爷,老朽已经把、把房间收拾好了,大少爷还、还没来。”
  呆咩点点头,又看向安伯眼睛,安伯,别叫我二少爷了,叫名字就行。
  “那、那怎么成!二、二、二少爷是必须得、得叫的,二、二——”
  成成成,叫着。呆咩只好放弃地截住他,扭头欲哭无泪,可是这称呼真的好二啊,还说那么多次……
  一夜无梦。
  呆咩早起梳洗完,换了一身常服。
  后院的菜园里蹲着一人,正拿着小铲子挖着什么。
  呆咩吃着糖糕走过去,将手里的糖糕送了一块到那人嘴边。
  那人张口叼着,向他一笑,眉目秀逸动人,难描难画,任谁被他这么一瞥,都得丢盔卸甲。
  哥,你什么时候来的?呆咩蹲下身,看着他在地里刨甘薯,旁边已经堆了十来个。
  这一大早蹲在菜地里刨甘薯的俊美男子正是风怜目,他卷着舌头将糖糕拖到嘴里,咀嚼咽了,“我昨晚到的,你已经睡了,就没打搅你。”
  他说着话,冷不防呛了下,“好干,小怜,给哥倒点水。”
  呆咩大清早的好心情都给破坏了,黑着脸起身,你才“小怜”,你全家都“小怜”!
  冷不防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等等,不过貌似他哥也是“小怜”没错,卧槽。
  哥你这都取的都啥名字,自己叫还不够,还得把我搭上!
  呆咩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遇到的各种人都在用各种奇诡的称呼挑战他的自制力。
  风怜目一手泥,就着呆咩的手喝了茶水。
  “名字只是个平时叫着方便的东西,和你这个人其实没多大关系,你何必在乎它娘不娘,只要你知道自己是怎样就够了。”
  哥你说得真轻松。呆咩托着腮,要是有人叫你“小怜”你怎么办?
  “没人叫过,”风怜目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没人敢叫。”
  诶,为什么?
  “因为他们打不过我。”
  呆咩沉默,……那你叫我“小怜”也是因为我打不过你吗?
  “小怜,这就是弱肉强食啊。”
  风怜目笑着看他,算是承认了。
  呆咩呆滞半晌,差点没跑到墙角嘤嘤嘤嘤。
  甘薯洗干净了,风怜目取了五六个进锅里蒸着,又和呆咩做了几个菜。
  偌大一个宅子平日只有安伯看顾,没有请其他仆人,兄弟俩也自食其力惯了,点火烧柴都很麻利。
  安伯在旁边想帮忙也插不上手,只好背手站在。
  “这个待会带给筱筱,她喜欢吃这个。”
  风怜目说着,揭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散发着甜香的甘薯,已经快熟软了。
  安伯与风怜目聊着这一年的人事,呆咩听着。
  说着说则,安伯提起去年冬天有个人路过借宿,似乎会懂些风水,说这宅子里西边那间屋阴气很重,定是惨死过人,不宜住人。
  风怜目每年都是要住在那间屋的。
  “听这些人胡说,有什么好怕的,”风怜目将热腾腾的甘薯一个个取出来,轻轻地说,“我还会怕我妻子么。”
  呆咩坐在灶边,拿着拨火棍,只是静静地注视着跃动的火光,竟似痴了一般。

  11

  镇子南坡上坟冢累累,多是在八年前立的。
  兄弟两人先去山后的旧坟上祭拜了父母,摆了几样父母生前喜欢的小菜。
  北来的秋风已经带了几分刺骨的寒意,但是相比华山终年积雪的气候,还是暖和太多了,兄弟俩在父母坟前坐了快两个时辰,絮絮地说了些话,然后带着剩下的祭物,向那堆八年前立的坟头走去。
  “筱筱,我们来看你啦。”
  风怜目的神情极为温柔,声音也放得轻轻的,像是怕吓到坟里的人。
  两个还有余温的甘薯用陶碗乘着,放在墓前。
  呆咩蹲下身,取出湿布巾,擦拭墓碑。
  爱妻徐氏之墓。
  二十余年前,徐筱筱被他的父亲领到镇上第一富户的家中。
  徐筱筱当时不过七岁,是家中第五个丫头,上面有四个姐姐。他爹娘一心要生个小子,偏偏接二连三生的都是闺女,家里养了那么多小孩,非常拮据。
  此地有童养媳的风俗,再普通的人家都会买个丫头,一般都比家里的儿子大五岁以上,甚至大个十一二岁也是有的。
  这些年岁大的女孩可以早早帮着婆家做事,下地干活,烧饭带小孩,相当于家中多了个劳力。日后成亲,生儿育女,还省了一套聘礼,怎么算都不会亏本
  徐筱筱的几个姐姐都已经给别家做了童养媳,闺女嘛,迟早要嫁的,早嫁晚嫁也没什么区别。镇上民风淳朴,家养媳妇日后便是家中一份子,婆家对这些小媳妇一般都不错,多是当女儿养的。
  这番徐父打听好了,镇上首富家刚得了儿子,好几家有闺女的现在都蠢蠢欲动,想将女儿卖去,以后也算半个小姐了。徐父和首富家有点交情,早早试探着打了招呼,首富夫人抱着幼子,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徐父知道有戏,第二天便将徐筱筱打扮打扮,带上府来,让夫人过过眼。
  徐筱筱进了厅,恭恭敬敬地给夫人磕了个头,夫人将她扶起来,徐筱筱也不怕,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美貌少妇。
  “夫人真好看。”筱筱惊叹道。
  夫人抿嘴一笑,“筱筱也很好看。”
  筱筱道,“少爷也像夫人这样好看吗?”
  夫人听她童言清脆,问得有趣,便道,“筱筱喜欢好看的夫君吗?”
  “筱筱听夫人的,夫人让筱筱喜欢,筱筱就喜欢。”
  “好乖。”夫人笑着握握她的小手,“怎么这么凉,穿得太少了。巧慧拿我那件浅绿的披肩来。”
  婢女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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