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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冷血杀手穿越:暴君,放开我娘亲-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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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世家为了争夺皇权,经常会让自家的女儿入宫,雪宁如此美丽嫁入宫中也并不新鲜。

只是那将军曾说她红杏出墙怀上野种,如果说天赐即然不是皇上的儿子,那么谁又是他的爹?

微侧目注视着沈苍南英俊的侧脸,她心中微微一动,既然雪宁与这沈苍南之间关系暧昧,难道说他就是天赐的父亲!

感觉到她的目光,沈苍南亦转脸向她看来,“宁儿,那晚我寻你不到,你究竟是如何逃过昏君墨川的铁骑军的?!”

将墨川这个名字暗暗记下,冷宁随口说道,“我骑马狂奔,远远还未看到森林就晕迷过去,等我醒了人已经在一处庵院中,是庵中老尼救了我,我在庵中休息几日,怕再有追官,就带着天赐离开了。”

☆、孩子他爹?!(8)

038俊逸男子,孩子他爹?!(8)

从沈苍南之前的叙述中,冷宁也已经完全确定后来送他到静心庵的人不是他,雪宁与沈苍南相识,她却不过是第三次见他,自然不会有完全的信任,便将这些细节尽数抹去。

沈苍南一对眸子里满满地只是心疼,并没有怀疑她所说,“那静心庵我好像也曾听说,都怪我,如果我那时再多寻找几日,搜寻的范围再大一点,一定会找到你,你也不会受这么多年的苦!”

冷宁淡淡一笑,“这大概就是我的命!”

注视着她唇角的笑意,沈苍南亦笑起来,“不管怎么说,我们事隔六年再次重逢,老天对你我已经不薄,明天一早我就带你离开这里,先到凤凰城的暗宫分舵住上一段时间,待到大事成后我再接你到紫微城!”

收起笑意,冷宁正色看向他的脸,“沈大哥,我暂时还不想走!”

“为什么?!”沈苍南眼中顿露疑惑,伸臂抓住她的手掌,他的语气稍显急切,“难道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沈大哥,你不要误会,宁儿不是那个意思!”冷宁站起身看向自家卧室的后窗,顺势从他的掌心抽出手掌,“这些年,天赐随我四处飘零,我们在这里一年多,是呆得最久的一次,在这里,他也交上了朋友,突然离开这里只怕他会伤心难过!”

“还有!”她转脸看向沈苍南,“大哥在谋划大事,如果我们随在您身边,只怕会让您分神,反倒影响大局,依我看,我们还是暂时留在李家村,等您大事谋成之时,宁儿一定亲自带上美酒去给大哥庆祝!”

初时听冷宁一个劲地说天赐如何,沈苍南眼中还有些不快,待到看她目光转过来,开始为他着想,他的目光立刻化成如水温柔。

“我知道你是不想拖累我,这点你不用担心,如今暗宫的势力早已经比之前强大数倍,你的沈大哥亦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沈大哥,你就尽管放心和我回去,你在身边我反倒能放开手脚,若不然每日里还要操心你的安危,又如何能成大事?”

☆、孩子他爹?!(9)

039俊逸男子,孩子他爹?!(9)

沈苍南环视一眼四周的夜色,“这李家村确实山青水秀,不过,这样的平静只怕是没有多少时日了!”

听出他话中有话,冷宁疑惑追问,“大哥此话何意?!”

沈苍南压低声音,“大哥已经与西夏贺兰氏达成同盟,一旦战起,这贺兰山谷只怕会立刻成为战火连绵之地,我知道这几年你武功精进,可是双拳难敌四手,以你一已之力,如何能在乱军中保天赐安全?”

冷宁心中暗惊,脑中不自觉想起她从银锭发现的那张丝帛上的四行字,“如此说来,大哥一路寻来这里,就是想要寻找那只暗有玄机的银锭?!”

“不错!”沈苍南猜到她必然是已经看到银锭里的东西,当下朗笑道,“那昏君也隐约嗅到些味道,派出自己的手下来追查,银锭不幸被他们夺了去,我亲自来此就是想要找回银锭,却没想到,机缘巧合地找到了宁儿你!”

沈苍南一脸笑意,冷宁淡淡陪他笑着,心中却微有愁绪。

那天捡拾这些银两,是因为天赐想要用这些钱帮助李大娘看眼,如今就算李大娘看完眼睛,到战事起时,以他们这些孱弱村妇又如何能逃得过那些西夏虎狼。

人非草木,敦能无能!

若是六年前,冷宁可能会完全不在意这些人的死活,与天赐在一起的这六年,她的性情早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生转变。

可以说,这六年,成长起来的不仅仅是天赐,还包括冷宁的性情,穿越前的恨世嫉俗,冷血无情,早已经在这个小童的潜移默化中产生了质化。

环视四周,想象着这片恬静山林不久便要经受战火洗礼,这些熟悉的村人,这些和天赐相差无几的孩子便要涂炭刀下,她的心怎么也无法平静。

“怎么了?!”看冷宁好一会儿不曾出声,沈苍南有些担心地问道。

冷宁向他安慰一笑,到底没有吐露自己心绪,“宁儿只是觉得,突然要走了,有些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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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他爹?!(10)

040俊逸男子,孩子他爹?!(10)

“你这个丫头,就是心善,如果当初听我的,又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轻叹一声,沈苍南宠溺地拍拍她的胳膊,“算了,以前的事情不说了,时候不早,你也会睡上一会儿吧!”

二人重回房中,冷宁将西厢闲置的床铺收拾出来,又帮沈苍南铺好被褥,转身想要回东厢与天赐同睡,直起腰身却见沈苍南站在门口,目光沉沉地注视着她,眼底有滚烫的热切。

“娘!”

东厢屋里,天赐不知道是做梦还是醒了,突然轻唤一声。

沈苍南手抬到半空,终还是落下,挪到一边让出路来。

重回东厢,合衣拥住床上的天赐,冷宁随手灭了床边桌上的油灯,无声地轻吁一口长气。

闭上眼睛,她却并无没有睡,悄悄倾听着西厢的动静,暗暗思考着以后与这沈苍南如何相处。

西厢的灯,暗了。

极轻的脚步声缓缓靠近,终于还是在她的帘外停下,重新消失在西厢房内。

隔着帘子,冷宁只听得对面房间里沈苍南一声幽幽长叹,然后便是旧床被压住的吱呀声响,渐渐地没了声息。

翌日,冷宁早早就起了床,取出家中能吃之物,煮一顿丰盛早餐。

她刚刚开始忙活,西厢就有脚步声响,沈苍南一脸笑意地走出来,眼中微有血丝,显然昨夜没有睡好。

她在院中的灶台切菜煮粥,他就坐在树荫下的一块石头上,静静地看她。

不多时,天赐亦揉着眼睛走出来,乖巧地走到溪边洗手洗脸。

似乎是觉出他的生疏,沈苍南主动起身与他聊天,又问他几岁,读过什么书,看出天赐对他的鞭子感兴趣,更是毫不吝啬地取出鞭子来任他把玩。

“要是你喜欢,以后叔叔就教你鞭法,怎么样?!”

“好啊!”天赐立刻现出雀跃之色,“那天我隔着望远镜看得清楚,你出手杀人,一鞭一个好厉害!”

“望远镜?!”沈苍南疑惑地重复着这个陌生的新鲜字眼,“那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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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镖局!(1)

金凤城中,万通镖局!(1)

天赐立刻奔进屋去,将冷宁放在包袱里的望远镜找出来,送到他手上,“这是娘用水晶片磨出来的,用这个镜子,从这里就能看到那边山上的树叶!”

沈苍南听他说的玄乎,将信将疑地将一只眼睛凑到镜筒,竟然真的看到远处景物瞬间拉近,那感觉似极了传说中的千里眼。

“怎么样,我娘做这东西可厉害吧?!”冷天赐一脸得意地抱起小胳膊。

沈苍南重重点头,以他的头脑心智,自然不难想到这东西在偷窃和行军打仗之中都能发挥极大的作用,手中新奇摆弄,他还不忘向冷宁追问,“宁儿,你何时学会做这个东西!”

“我也是从走街串巷的一个老手艺人那里学来的!”冷宁自然不会道出自己穿越之事,随口敷衍着将粥碗放到桌上,“吃饭吧!”

饭桌上,沈苍南感叹着冷宁的手艺,边吃边向天赐讲起城中繁华,倾听着那些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鲜东西,冷天赐入神的饭都忘了吃。

“快吃完吧!”笑着夹一根菜到他的碗里,沈苍南一脸地宠爱,“等咱们进了城,叔叔一定带你吃遍城中美食,无论你想要什么,叔叔都会买给你!”

这一顿饭吃得极是融洽,冷宁捧碗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聊得亲热,心情也自然地愉悦起来。

这些年,她虽然极力给天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心中却总会遗憾天赐的成长中没有父亲这个角色。

想着以后他能见识更多东西,有最好的先生教书,身边也不再只有她这个每日伪装成爹的母亲,她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心情不自然地坚定。

饭后,三人一同前往李久福家辞行。

冷宁只说沈苍南是她的兄长,昨天在镇上看到她,一路追到这里,李家三口不疑有他,听说她们母子要随兄长回乡,心中固然千般不舍,却还是为二人高兴。

冷宁执意留下身上所剩银两,几番推辞,李家终于还是收下,一路将他们三人送出村口,抹着泪看着他们消失在山路尽头,仍不住感叹唏嘘。

☆、万通镖局!(2)

金凤城中,万通镖局!(2)

三人攀上村子对面的峰顶,冷宁拉着天赐一同看向山下李家村。

在银袋中,她已经留下字条,叮嘱李家三口最好尽快离开此地,因为担心走露风声,她并没有言明原因,也不知道这一家三口是否会听她的话。

等待许久,沈苍南终是忍不住催促,“宁儿、天赐,我们走吧,若再晚了,只怕城门就要关了!”

紧握着他的小手,冷宁语气深沉,“天赐,不管你走到哪里,都要记住这李家村,记得青儿姐姐,知道吗?!”

“天赐知道!”天赐懵懂地答应着。

许多年之后,冷天赐身居帝王高位之时,才终于明白,娘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而他也自始至终不曾忘记在贺兰山的层层青山里,有一个村子叫李家村,在那里,他交到了生平第一个朋友,也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关心别人。

擦干他脸上眼泪,冷宁的目光最后在住了一年多光阴的李家村上停留片刻,转身紧握着他的小手,脚步决然地随在沈苍南身后走上出山的路。

小儿天赐虽然心中不舍,却也学着母亲的样子强忍着没有回头,紧抿的小嘴,透着几分倔强。

母子二人就这样手牵着手,一起踏上了未知的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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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南北的贺兰山脉如一道天然的屏幕,挡住从塞外吹来的黄沙和寒风。

贺兰山外,戈壁荒滩黄沙茫茫,贺兰山内,望川平原却是土地肥汰绿树成荫,坐落在望川平原上的凤凰城更是如同这片大地的一只金凤,不公美丽非常素有塞上江南之称,更是北辽和西夏两国通往天星国的主要城市枢纽,繁华非常,几乎可与天星国国都紫微城媲美。

黄土官道上,车马来往,络绎不绝。

一辆普普通通的蓝色马车内,隐约传出年轻男子温柔悦耳的讲述声。

“传说很久以前,望川平原上并没有城市,有一天,有一只巨大的金凤鸟从遥远的地方飞过来,路过望川,见这里树荫片片美丽富饶,就停了下来,化成一座金色城池,人家就叫它凤凰城……”

☆、万通镖局!(3)

金凤城中,万通镖局!(3)

“那只金凤鸟是从哪里来的呢?!”稚嫩的男声童声,带着好奇打断那人的讲述。

“当然是从天上,因为那是一只神凤!”男子回答。

“那它为什么要变成一座城,做鸟多好,可以自由地飞来飞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童声里满是不解。

男子轻笑一声,缓缓道,“那是因为这只神鸟爱上了贺兰山,又不敢向它表白,所以才会化成一座城池,永远地守望!”

“这只神凤果然是只大笨鸟,这样守上一辈子又有什么用,人家贺兰山也许还不知道呢!”男童轻声鄙夷着,“如果我是那只神凤,一定会大声地告诉贺兰山,然后再把它变成一只神鸟,和我一起游遍天上人间!”

“哈……”赶车的汉子闻之也不禁大笑出声,“我听过不少大人给孩子讲这个故事,孩子们听完这故事总是感动于金凤的执着真诚,说这金凤是笨鸟的却唯有小公子一人!”

车厢内,沈苍南的目光掠过轻拥着冷天赐,隔着窗纸眺看着外面景色的冷宁,却是幽幽一声轻叹,“赐儿说的对,神凤守上一辈子贺兰山也许都不知道!”

感觉着他的目光,听到他的弦外之音,冷宁却只当没有听到,抬手指向远处那座在夕光下金光闪闪的城池,“赐儿,快看,那里就是凤凰城了!”

金凤变城,自然只是传说。

事实上,凤凰城当初建造之时,大量使用贺兰山开采的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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