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落平阳-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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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呀呀,怎么这样啊?我要喝酒,还我酒碗嘛,阿冯姐姐!”
但是无论李棉怎么跳脚,冯洛焉依然不放行,无奈之下,她只好朝那几大坛子陈酒奔去。冯洛焉见状,急忙追上去,想要拦住她。两人各不相让,一时成颉颃之势。
李棉抱起一坛酒耍着赖皮坐到了运酒的木车上,像是护崽子似的护着那坛酒,“阿冯姐姐,你都不知道酒是多么好的东西!”
“酒哪里是好东西了?!”冯洛焉可不那么想,他喝醉后丑态百出,后悔至今啊。
李棉嘁了一声,决定好好改观冯洛焉对酒的看法。
“阿冯姐姐,你知道吗,我与阿何第一次相遇,就是因为酒。我卖了只鸡,得了些钱,路过一家酒馆时忍不住进去喝了几杯,那掌柜嘲笑我小小年纪学人喝酒,不知深浅,我一时气愤便与他拼酒,结果我醉得一塌糊涂,走出酒馆时东南西北都找不着了,阿何正好路过,他扶我到客栈照顾了我一夜,据说我吐了他一身,可他一点儿都不抱怨。我醒来后很感激他,慢慢就和他熟了。”
冯洛焉惊道:“你和不认识的男人共度了一夜难道没事?阿爷可说过,许多男人都喜欢酒后趁人之危呢。”
李棉不屑地撇撇嘴:“阿何不是那样的人,我知道,他连我的衣服都没脱过。我们俩是后来……嗯……后来……”
冯洛焉匪夷所思地瞧着李棉红起来的脸蛋,问道:“后来怎么了?”
“后来呀,嘻嘻,我请他喝酒,他喝了几口就脸红了,我问他没事吧,他鼓足了气说他想亲我,然后我就把脸凑过去了,他紧张的要死,结果只在我的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就弹开了!唉,被他气死了!”李棉回忆起与那人相恋的往事,津津有味,“我只好主动凑过去亲了他……的嘴嘛,然后他抱住了我,发誓要对我好,一辈子对我好,让我开心,让我无忧无虑。我想,这样的男人我要是不抓住,可就不会再有了。于是,我把自己给了他。”
冯洛焉微微失神地望着李棉那张幸福洋溢的脸,她将自己的幸福娓娓道来,相信只要是听过这些事的人,无一不羡慕她的好运。
一生若是有那么一个人,对自己承诺幸福,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冯洛焉心绪翻涌,他无疑艳羡李棉的爱情,憧憬单纯的相守,然而现实告诉他,他没有这种机会。
他无法跨越阶级的沟壑去牵手爱慕的人,无法吐露内心真实的话语。
等到林芝找到他时,他已经在木车上呆呆地坐了很久,李棉趁他不注意抱着酒坛子溜了,他也无心去追,人家可是光明正大有着“酒的情缘”的理由,而自己则是一个困陷在两难境地中的卑微之人。
“干吗坐在这儿?怎么不去吃饭?”林芝在他眼前晃晃手指,“喂,傻了呀?没看见我吗?”
“啊?”冯洛焉回过神来,“哦,我不饿,等会儿吃吧。”
林芝刚刚分完猪肉,累得要死也无心吃饭,就过来找冯洛焉:“你怎么没看住李棉那个死丫头?倒一个人坐在这儿发呆,怎么,有心事啊?”
冯洛焉勉强笑道:“怎么会?我有什么心事啊,我、我只是想试着喝、喝点酒……”
“哟,不得了啊,号称再也不沾酒的冯大美人儿竟然也有想喝酒的一天。”林芝打趣恭维他,往车上拿一坛酒,掀开封泥,酒香四溢,递给冯洛焉,“给,喝了它,滋味别提有多爽了。”
骑虎难下,冯洛焉只好接过酒坛,不甚熟练地对着坛口灌了几口,辛辣干爽的陈酒如破竹之箭直下喉咙,一路烧遍了肺腑。冯洛焉辣得眯起眼,嘶嘶吸凉气。
“好喝吧?”
“辣、辣死了!”
“哈哈哈……你看你这怂样啊!哈哈……”
肩并肩坐在木车上,远离欢乐的人们,他们两个抬头仰望苍穹,星河浩瀚,璀璨如练,无数的星光尽数落入他们的黑眸,点燃他们对遥远的思念。
“阿冯……我、我有一个坏消息……”林芝头晕乎乎的,大舌头道。
“缩(说)!”冯洛焉使劲儿摇摇头,还是恍惚,“哎呀,里怎么脑冻(你怎么老动)?!”
林芝哈哈大笑:“傻瓜,你醉、醉了呀!”
“缩呀!不要赚泥发啼(转移话题)!”冯洛焉不耐烦地催促。
林芝笑着笑着便哭了:“呜呜呜,前线又、又开打了!镇上又开始捉、捉人了!呜呜呜,阿爹……阿哥……呜呜,俺想你们……”
“又、又打啦?……”冯洛焉拧着哀伤的眉,把嘴瘪着。
说着两人抱头痛哭,捶胸顿足。
没有人注意角落里哭成烂泥的两人,大伙儿吃完后都主动帮忙收拾起了碗筷桌椅,自然得好像不记得开头大嗓门指挥的林芝了。
月夜寂静如雪,酒阑灯炧后,冯洛焉还算找回些不甚清楚的神智,跌跌撞撞,摇来晃去,沿着蜿蜒幽静的小道,走回家去。
窗子里透出温暖的光,他站立在门前凝望,踌躇半晌,忽然又想哭又想笑。
他不敢进去,他怕自己无法克制自己的冲动,做出……后悔终生的事。
嘭!他一头磕在了门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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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那什么,酒后乱性还早,阿冯不爱喝酒的原因马上揭晓。。
21再见英雄(2)
凄凉的狼嚎打扰了正在静坐冥思的男人,他警惕地睁开眼,这才又想起,自己压根看不见。纯色的黑有了显著的变化,细小的白色的光斑时而映照在男人的眼中,并且引起一种痛痒的感觉。
这不是今日的第一回了。
对于这种情况,男人兀自猜测着,莫非是眼睛的治疗有了起色?他应该将此告诉给冯洛焉,问问他该怎么办。
只是……这该死的女人到现在还没回来!
随心所欲地留下“我会早些回来的”这种承诺,却根本没有兑现。她以为她是谁?简直不是自己放在眼里!亏自己等她那么久!
男人受到了严重的欺骗,心情槽糕,静坐一刻也隐隐还是有点浮躁心烦。该如何消除这种莫名其妙的糟乱感?男人从床上起身,舒缓一口凝结的气,拉展开四肢,摆好姿势,耍起了一套雷厉风行的天行拳。这套拳法的特点是快,极快,犹如离弦之箭无法追踪,以无影闻名。所谓无影,即是动作迅疾,好似看不见影子。这样快的拳法,完全可以把杂余的思绪抛出脑后,一心一意专注于招式。
嘭!
突如其来的响声惊了男人一跳,他听声辩位,几步轻晃,迅速来到柴门背后,屏息凝神。只听门外传来“唉哟”的痛呼,男人松下肩膀,知道是那个惹他不爽的女人回来了。
他两手摸索到门闩上,捏住把儿,猛地将门打开,正想狠狠臭骂他一顿。
事情却令他始料未及,一个死沉的东西忽的砸在他的怀里,又如一滩烂泥,滑唧唧地往地上躺。男人连忙接住他,拽住他的胳膊,试图将他扶正。哪知这货真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一直往地上坐,脸还紧紧地贴在男人胸口,挺翘的鼻尖一直戳着男人的心口,膈应得慌。
“你做什么?站好了!”男人纳闷极了,怎么回来好像中了软骨散似的,瘫在他怀里还不肯起来了,难道是……
“喂,女人!你喝酒了?嗯?”淡淡的酒香弥漫在男人鼻间。
叫了他几声,皆是哼哼唧唧从鼻子里挤出来的小猫般的亲昵声,这令男人措手不及,呆若木鸡。
“萧大哥……萧大哥……萧大哥……”
男人快要抱不住这个烂醉如泥的家伙,只好慢慢蹲下来,把他搂在怀里,两人依偎着坐在了门口的门槛上,只听埋首怀中的女人聒噪地一遍遍呢喃着他的名字。
“我在,吵死了,闭嘴!”
“萧大哥……萧大哥……”不同往常,冯洛焉喝醉后,语气变得更加温柔乖巧,含糊的鼻音让他的叫声听上去好像是在撒娇。
一手环住冯洛焉的背脊,一手拉住他的胳膊,男人充分感受到了这个女人的瘦弱,细得好像只能盈盈一握的腰身脊骨突出,胳膊上也完全没有肉。这个女人是没吃过饭么?把自己搞得像是常年饥饿的难民?瘦瘦巴巴,抱着膈得慌,手感差死了。
虽然心中不停抱怨,然而他的手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反而害怕冯洛焉瘫倒而更加紧密地抱住他。
“萧大哥~”冯洛焉拿脸蛋蹭蹭男人结实可靠的胸膛,他以为自己在做梦,一个美丽的绮梦,“萧大哥……你看我,看我漂亮吗?……好……好看吗?”
好奇天真的语气让男人忍不住低头看他。
“混蛋!”男人咒骂了一句,昏头了,他还瞎着好不好,看得见什么啊?!
冯洛焉的眼角有些湿湿的,刚刚哭过,喝了那么多酒,那么多,“萧大哥,我……我很漂亮是不是?你……你摸摸我……”
若说酒能催泪,多少人会信呢?
男人像是得了魔怔,抬起一只手,犹豫而惶惑地摸寻冯洛焉的脸,指尖触碰到软软嫩嫩的一处,再渐渐地将五指都贴覆上去。
和想象中完全不同,他以为女人的脸应该是干糙粗粝的,下巴肉较多,整个圆圆的,难道不是么?他见过许多乡下干农活的村妇都是有着一张风吹日晒黝黑圆润的脸,乌黑的大眼嵌在上头,眼里是朴实的笑意。
而现实是,冯洛焉的脸蛋软软滑滑的,下巴很尖,几乎没有多余的肉,一只手掌好像就能盖住他的整张脸。
或许正如林芝所说,他确实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
男人着魔似的不住地抚摸着冯洛焉的侧脸,手心一片细腻光滑,他确定自己一定是疯了,不然不可能趁一个女人家酒醉之际,随便占便宜。
完全不是他的行事风格!他最不齿这些趁火打劫的行为,为什么,为什么他克制不住?!
冯洛焉舒服地眯起眼,轻轻哼唧了几声,“萧大哥……萧大哥……”
“叫魂啊?”男人不客气地捏了她的脸蛋一把。
“呜呜,萧大哥你,你……做、做我的……英雄……英……好不好……”他被捏了一下后,更加往男人怀里钻,有些不满地瘪起嘴,抽抽嗒嗒哭诉道,几近哀伤地恳求男人。
做她的英雄?……英雄?
原来她喜欢英雄……
男人用大拇指轻轻揩着冯洛焉的嘴角,无法理解她的想法。何为英雄?怎么做就是英雄?英雄到底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男人惊觉,原来自己从未了解过冯洛焉。他们朝夕相处,大部分时间却在争执与躲闪,他不愿暴露自己,就拒绝冯洛焉的好意。一意孤行,固守城池。
他渴望去靠近和探究冯洛焉,这种冲动终于明白地搬到了台面上,光明正大。
“萧大哥……”冯洛焉蜷缩在他温暖的怀里,小声抽泣,“我要……英雄……呜呜……”
从心底升起的叹息随着夜风愈行愈远,男人第一次惆怅起来,他陌生这些感觉,都是他不曾体会过的。
他坐在一间矮屋的门槛上,怀里抱着一个迷醉不醒胡言乱语的女人,头顶星辰璀璨,可惜他看不见,远处山林葳蕤浓深,野狼的长嘶徘徊在天边,凄清的月光笼罩着他们俩。
头一次,男人知道了寥廓旷远的意境。
这一夜,睡得恍恍惚惚。
不出所料,翌日清晨冯洛焉醒来,宿醉造成的头疼纠缠着他,他几乎想不起他醉后的事,只能记得和林芝大口饮酒,哭哭笑笑抱在一起,然后……然后就不知道了……伤脑筋啊。
迎亲的队伍不久后就会到来,冯洛焉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强迫自己爬起来,身旁男人依然熟睡,他凝视他英俊的脸庞,傻乎乎地憨笑。
他自然不知道,一个眼瞎的人要把他弄上床睡觉,花了多大功夫。
第一次穿起林芝送的那件鹅黄色的春衫,冯洛焉莫名地兴奋,他朝水缸里看了几眼,照了又照,那个明丽娇俏的人儿真是自己么?有点不敢相信啊。
由于冯洛焉的冬衣都是竖领,因此喉结都被遮住,不仰头几乎不会被人发觉,何况他的喉结长得小巧圆润。不过穿轻薄的春装,只能在脖子上系上丝巾了。他自己织了很多丝巾,绣了多种图案,每日换着不同的样式戴。对外,他宣称极爱丝巾,几乎不能离开它。村里的人对他成天围着丝巾见惯不怪,毕竟他这张脸戴什么都好看。
两手提起裙摆扬了扬,冯洛焉又转了个圈,不得不承认,他喜爱这条裙子,美丽极了。
男人悠悠转醒,听到动静,嘶哑地问:“你作甚?一大早的。”
“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