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昨是今非 >

第1章

昨是今非-第1章

小说: 昨是今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名:昨是今非
作者:木瑭

☆、七年之痒

  “许岸,”在某个午后,林远突然的、突兀的唤我。
  “嗯?”我在电脑跟前心不在焉的随口应,匆匆点着鼠标查收着邮件。
  公司还有很多大小杂事,我还在等着助理给我报告那场由副理负责的洽谈的进度。
  “我们认识多久了?”
  “啊……”我一贯不够纤细敏感,自然也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想了想:“十年吧。”
  “十年了……”他似乎微微吐了口气叹了一声,又忽然道:“在一起七年了,是不是?”
  “嗯,是啊。”我依然神经大条的调笑:“七年之痒的日子要来咯。”
  现在想想,我这人一贯嘴贱,但当时说啥都好,就是不该那么乌鸦嘴。
  因为他似乎找到了台阶一般,带着一丝不分明的喜色和期待继续:“你也这么觉得?”
  “……说什么呢!”我愚蠢的打了个哈哈,“别胡思乱想的!”
  “我们分开吧。”
  “……”
  猝不及防的话让我惊愕的放下鼠标,回过头,看着他一如当年一般好看的容颜。
  金色的阳光照进来,透过落地窗,洒在在沙发上优雅斜斜倚着的他身上,为他笼上一层暖暖光晕,却突然让我觉得有点看不真切。
  “林远,这玩笑不能随便开。”我咧出一个笑来,手却有些颤抖,声音好像也是。
  “不是玩笑。”他抬眼看我,“我是认真的。”
  他一向温和恬静,可这时的眼里,却有我很少见到的坚定和决绝。
  我感觉我有些耳鸣,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但我感受到我依然僵硬的维持着有风度的笑容在问:“为什么?”
  “不是一时冲动才下的决定。”他似乎怕我误会一般,还在继续补充,只是在我嗡嗡作响的耳边听来那声音却更像蜂鸣:“我考虑半年了。”
  于是我的笑容,突然就变得有点挂不住。
  半年?
  半年,一百八十二点五天,其中有他的生日,我的生日,三个国家法定节日,还有情人节……
  我们在一起庆祝,游玩,还有火热的身体纠缠。可我居然一直,没有看出丝毫端倪。
  “为什么?”我听到一道变了调的狠厉声音在问,不像我自己的,却好像又的确是,执着的追着一个答案:“你有别人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没有否认,只是叹了口气:“许岸,我不喜欢你这样。像个怨妇。”
  “……”
  “我只是个普通人。”他敲着沙发,神态优雅清闲:“我不缺钱,我希望的无非是,和一个体贴可靠的人在一起,平平凡凡的过日子。”
  “可你知道,”他还在继续,“你工作上那些作风,那种生意人的市侩,很多时候我并不苟同。”
  “……”
  “最初的时候,你身上让我迷恋的、干干净净的气息,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它消失了。”
  他诚实的说着,表情里有遗憾和惋惜,让我第一次很想给他一记狠拳让他闭嘴,却偏偏动弹不得。
  “我承认,日子久了,喜欢的人总会有点变化。所以过了最初的激情期,爱情就得靠两个人来共同维护。”
  他还在斯斯文文的分析着,像个哲学家:“你呢?为了我们的感情,你付出了多少?”
  “……”
  “我理想中的对象,是一个以我为重而不是以事业为重的人。”
  “……”
  “咱们好聚好散,好吗?对不起。”
  最后,他这么说。
  于是我觉得,一道雷劈了下来,把我轰的外焦里嫩。
  我付出了多少?
  他出身不凡,阔绰从容。我却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在这个社会上换取一席之地。
  我不顾一切的打拼,为了成为更优秀的人,为了与他相配,为了走进他的圈子,为了能给他更好的生活。
  为了即使他轻笑着指着我说“这是我哥们”时,别人也会用仰慕而不是鄙夷的眼神看我们。
  两个男人想在一起长相厮守,本就需要更多的勇气、耐心,和实力。
  我不是女人,没法那么安安分分的在家里,贤惠的收拾家务相夫教子,或是找个清闲的工作,只需要乖乖的小鸟依人的倚在他身后,任人家介绍我说:“这位就是林太太。”
  我以为他会希望我们踏在同样高度,却不想他,开启的是弱者模式的外挂。
  多么讽刺可笑却又可悲的事实。
  与他光明正大的并肩而立,是我努力的源泉和动力。
  可我却因为这一点,失去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坑爹货,除了坑品有保障之外,其余一切俺都没法保障。
  所以……乃们懂的……


☆、小球

  我眼睁睁的看着林远干脆利落的收拾了行李洒脱的走人,而后简单的打了电话去公司交代,然后如同一条死鱼一般,在家里呆呆躺了两天。
  起初其实也真没感到怎样,因为消息来的实在太过突然,让我只有惊愕,甚至来不及消化与反应。
  就像你走在路上,突然被人从后头一刀砍下了手臂,你一定只是麻木而不是疼痛。
  可是渐渐的,这两天,当我终于清晰的感觉到,双人床的一边少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身体,空荡荡的家里少了另一个人的声音,视线里没了那熟悉的背影,私人手机安静的没有丝毫声息。
  疼痛终于开始生根发芽,像致命的毒素,开始在体内蔓延。
  ……
  一见钟情是一种命运。
  我之前一直这么相信着。
  大二那一年,最好的兄弟远赴国外。宿舍里其他的哥们有的忙不迭的搜索着目标泡着妞,有的无休无止的埋头在各种网游里乐此不疲,还有的天不亮就抱着书本去图书馆。
  于是我作为边缘地带的一员,给自己找了个活儿——
  家教。
  我的大学是A市最出名的A大,所以很轻松的,就通过介绍谈妥了不错的一家。
  我至今都记得,那个午后,我第一次踏入林远家,依照钟点工的指示走上楼小心的推开那扇精细的雕花木门。
  房内有那片明媚温暖的阳光,有那个不羁的英俊少年,冲着我扬起嘴角:“你来早了……”
  他又看了看手表:“嗯……十七秒三。”
  给他定时辅导功课的日子从此成了我贫乏无聊生活里的亮色和期待,而上天给予我的,显然还不止这些。
  可就在我感激上天的慷慨恩赐时,我却忽略了,我的福分,或许不够消受如此多的馈赠。
  我获得了一场最美的梦,然后残酷的被叫醒,让我发现十年之后,我的一贫如洗。
  爱情这场战役里,他不知何时起蓄谋了一场偷袭,然后就这么突兀的率兵打过来,让毫无防备的我,落花流水,一败涂地。
  我想,问题一定存在。
  如同他已经在练兵准备对我发动攻击时,如同他已经找了别的友盟时,我还从未反应过来,居然还在做着两国邦交友好万年的美梦。
  只是想了这么久,我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他离开我的理由。
  ……
  “叮铃铃——”
  门铃声响起,吵的人烦躁。
  “哗啦——”
  钥匙开锁的声音。
  我用力抓起抱枕把脸闷住,力度之大绝对有自虐倾向。
  毫无意外的,咣铛一声,门被响亮的一脚踹开。
  “许岸啊!”一声狼嚎响起,幸亏我的英明那声音才在抱枕的遮盖下变的不清:
  “你可不能死啊!你醒醒啊!生活还很美好啊!”
  枕头被野蛮拉开扔在地上,我睁开眼,看着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小球。
  小球,我从初中就认识的好哥们之一,最爱听小姑娘用娇滴滴的声音唤他裘少,可惜以前五大三粗人如其名,是个绝对的圆滚滚的球,以至于美女们都对他避而远之。
  后来他也不知发了什么狠,憋足了劲儿的锻炼,直到如今终于练出了一副良好的身段,配上他那大手大脚的消费,和不时装逼装忧郁的德行,勾搭起一些没眼光的小美女们毫无压力。
  通过他我就明白了公司里很多嚷嚷着要减肥的小女生常常念叨的那句话: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
  “还有个抱枕留给你。殉情吧。”我站起来,把沙发上另一个抱枕砸向他,两天没进食进水让我的头也有些晕眩,又重重坐回去。
  他伸臂挡开,自然不忘面向我习惯性的秀一下他辛苦练出的发达肌肉:“哥这般魅力,啥类型的找不到?可不像你这么死心眼……”
  他声音猛的扬起:“靠!看你嘴唇都干的裂开了!你他妈真要绝食?我告诉你啊,天涯何处无芳草,更何况林远那个狗尾巴草……”
  我伸手指指,仰起脸打断他的话:“那你准备亲自湿润它吗?”
  “呃……许岸!我发现你他妈越来越恶心了!”他立即做出了想吐的表情,“看在你半死不活的份上,哥去给你买点吃的来!”
  看他风风火火的跑出去,我吐了口气,起身捡了抱枕回来,又疲惫的靠回沙发上。
  调戏作为好兄弟的直男小球,一直是我人生的乐趣之一。
  只是这次……
  习惯性的调侃却依旧让我兴致缺缺,重新回复寂静的屋子,还是那么让人难以忍受。
  听到他脱口而出林远的时候,我的心脏,还是会跟着重重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门当户对

  把小球买来的上校鸡块丢了一块进嘴里,平日里不算难吃的东西这会儿感觉却是味同嚼蜡。
  “话说,”我艰难的吞咽下去,看着对面以大快朵颐的架势啃着汉堡、比我更像饿了好几天没吃到饭的小球:
  “你怎么会过来?我和他的事情……”
  “要不是有哥过来及时将你拯救于水火之中,你他妈就等着死在家里尸体烂了长蛆了都没人发现吧!”
  他又咬了口汉堡津津有味的咀嚼,完全不在意他说的话有多么影响食欲,口齿不清的继续嘟囔:
  “还不是那不安定的小子,我说你也是,哥就从没见过你这么蠢的!自家恋人在外头干了什么你都一向不管不问的么?”
  我一怔,找到的关键词让我手心发凉:“他……”
  “谁都知道林氏集团的太子爷玩够收心准备结婚了啊白痴!”
  “……”我突然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发誓,那一刻我绝对没有任何想法。
  没有愤怒,没有悲伤,也没有痛苦。
  因为我的大脑,在一瞬间一片空白。
  ……
  刚在一起那会儿,林远还在念大学,我则是个苦哈哈的打工一族。
  林远那时就已经开始帮助他父亲打理企业,在外头应酬交际一向人缘极好。
  仅仅我亲眼所见,就有好几次他毫无顾忌的,与他人做着貌似亲密的动作。
  开始我也会不是滋味的追问,他也总是那么坦荡的告诉我:生意场上,逢场作戏而已。
  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公司,忙的昏天暗地然后体谅到各种迫不得已应酬的难处,我也就不再追问探究他在外面的行为。
  毕竟我不可能时时的跟着他,无论我再怎么努力,我也不可能和他光明正大的并肩站在公开场合,以伴侣的身份。
  这点我是明白的,一直都明白。
  重要的是,他说,我对其他人都是敷衍。
  他说,无论如何,我心里最重要的人是你。
  他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家里的压力我有办法应付。
  他说,你是我最亲密的人,你要相信我。
  爱情中的人就是没有智商可言,他让我相信他,我毫不犹豫的就信了。
  然后就到了今天这么狼狈的地步。
  ……
  “喂,你傻掉了啊!”小球在我跟前紧张的招手:“醒醒醒醒,你这副样子哥害怕!”
  “他结婚的对象,是什么人?”我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
  “你这么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么?”小球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听说好像是他们合作客户的哪家闺女吧,那女的还挺强悍的好像。”
  “呵呵。”我控制不住笑出了声。
  什么我变了,什么我付出不够,什么想找个体贴的人过平凡日子。
  想分手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加倍放大然后拿来当借口。
  要么就是不爱了,要么就是,脆弱的爱情终究敌不过那最重要的四个字——
  门当户对。
  “行了行了,别闷家里发霉了。”小球拍拍我:“走,市里新开了家不错的会所,今晚哥带你喝酒去,一醉解千愁!不醉不归!”
  被小球连拉带拽的塞进了车,两日没出门却恍若隔世一般。
  外头已是黄昏,天色暗暗的,压的人心里发慌。久违的新鲜空气从车窗迎面扑来,我却总觉得那更像腐朽的味道。
  如小球所说,这是一家A市新开的高档会所。夜总会的门口,霓虹晃动闪烁的牌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