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疯魔就晚了-谁是谁的妖孽三 by:宁欢-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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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赶绝,自己哪里会有现在的十亿多资产,所以还是断了的好。
而且钱在那老男人手里也没用,除了拿来订制自给自足品,高盛还真不知道他什么地方还能花钱。
看了边上那个特地被细细刻画上“GS”字母并镶嵌了蓝色水钻的按摩棒,高盛拿起来,依稀仿佛还留有那个老男人的骚味,当然知道全部都是错觉,但高盛这几年天天如此。
——就好像是对母亲的依赖?恋母?高盛总是这样边自嘲、边自渎。
说起来,高少从来没有这样纯情过,老男人离开已经五年了,除了刚开始试着找过MB,后来就从来没有找过其他人。
都他妈的感觉不对!无趣!
现在无趣的事情是那么多。
就如昨天,那又是一个很糟糕的生日。
蛋糕还是一如既往乏味难吃,全部都是奶油。
本来完全不想庆祝的,合伙人与公司员工想给一个Surprise,只是这种被亿万人玩过的幼稚的把戏,能有什么惊喜啊?
——惊也许有,喜却是不可能的。
但出于礼貌,高盛还是面露微笑,接受了好意,其实骨子里又清冷了几分。
每次生日,高盛总会想起那个人,还有——蓝莓蛋糕。
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所以高盛根本不喜欢过什么狗屁生日。
而且年龄一年比一年大,还需要庆祝?应该默哀才是!
切了蛋糕之后,居然还要求自己吃?拉倒吧!
这种蛋糕能吃?!
见自己不吃,一群人立刻用奶油玩起了涂脸游戏,无聊!
作为“寿星”,简直等于“受刑”,被糊了个满脸不说,还有不少进入嘴里,留下了恶心的奶油味。
如果老男人在,总能得到一个大大的蓝莓蛋糕,然后甜甜蜜蜜的吃了,再甜甜蜜蜜的做次爱。
有一年,老男人还把蛋糕做在了他自己身体上,那绝好滋味,绝对不是一般词句所能描述!
继续自摸了好一会儿,高盛感觉强烈。
说起来这么多年了,老男人的样子应该模糊不清了才对,但高盛发现,还是很清楚,似乎有些过份清晰了。
那嘴角微翘不停叫自己名字的样子、那有力挺起的曲线和不断轻轻抖动的臀部、那一开一合总是不停吸咬自己的小穴……
“呃!”没有忍住,高盛急速射出,微不可闻,仿佛只是一阵叹息:“……林、铭、乐!”
高盛着喘气,从床头柜拿起那个被自己背面向上的相片框。
一直不想去看,但现在又忍不住要看。
说起来很好笑,高盛拥有林铭乐收藏的所有的照片,但那里面几乎全是高盛的照片,没有一张是林铭乐自己的独照。
唯一一张有林铭乐身影的照片,是小时候在高盛家的院子里玩羽毛球时,和高盛一起合拍的这张。
两人一起笑得很灿烂,几乎是灿烂得有点过份了。
高盛用手点了点那玻璃框里的自己,然后又用手指戳戳那玻璃框里的男人……
好像感觉很好,怎么有点停不下来,不停的点啊点、戳啊戳……
什么时候开始摸了,不知道……
为什么越摸越模糊,不清楚……
操,这都算什么啊!
明天去见见那个女人吧,三十岁之前结下婚,也是必须的。
44
林铭乐陪着奚奇走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岁月。
奚奇一直知道自己有绝症,不知道活了今天是不是还有明天。
那时,有医生告诉他,可能最多活三年,但他和林铭乐一起,一直活了五年。
当年,知道自己生命不久即将终结之后,奚奇开始如孤魂野鬼般,去参加各种各样的群P聚会,并在那过程中体会、压榨自己生命剩余的色彩。
但那日,见到在居然在聚会上还嚷着要水喝的林铭乐,奚奇发现,原来自己的爱情居然是那么简单。
那只是一种感觉的奔逃,一种眼神的炽热……
——当他拿起那杯水时,奚奇就觉得自己渴望成为那杯水,被他反复着轻轻、轻柔地需要着、撮取着,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喜乐!
奚奇从来没有在Party上主动过,但这次,他愿意试试。
很高兴,这人没有拒绝自己,但看得出来,不是很喜欢自己,不过好像也不喜欢其他人。
但当他同意和自己进一步交往时,奚奇觉得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这么美好过!
两人抱抱团般,同居在了一起。
奚奇很快就发现,这个坚毅又温柔的男人深爱着一个叫“盛”的人。
虽然不知道那个叫“盛”的傻子为什么抛弃了他,但奚奇很高兴,因为他的放弃,至少,才让自己有拥有铭的机会,得到了生命中最后弥足珍贵的时光。
奚奇也没想过要铭爱上自己,毕竟如果自己走了,那他将会是多么的痛苦!
因为太爱,所以——不爱反到成了最好的过程!
真的好爱他!
心甘情愿,让他把自己当那个“盛”来爱,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叫的从来就是眼前这个叫“铭”的男人,绝对不是什么“鸣”,只因为——从来就不存在其他什么人过!
后来林铭乐提出要和自己去国外结婚,好好一起,相伴过一辈子!
奚奇“冷漠”拒绝了说:我只爱鸣,我不爱你,结婚……就算了!不要再提!
而后趁林铭乐上班,一人扑倒在床头,哭了很久。
怎么办,更爱他了!几乎没有办法更爱了!
第一次,奚奇恨老天,为什么对自己那么不公!
只是,刚恨着,奚奇立刻又忏悔了——谢谢老天,赐给我铭,说你不好,绝对是我不对!
我该!我愿意自己掌嘴,请让我和他多相伴一会吧!
那日,林铭乐发现奇的脸肿了半天高,心疼了好一会。
奚奇走的很突然也很平静,后来有个律师带了封信。
信上,奇说,这辈子,前三十年年,我一直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找过女人、找过男人,却一直找不到爱情,渐渐的,就没有了任何关于爱的期许。
但最后的五年,很幸运,我拥有了生命全部的意义,我活过、我燃烧过、我得到过——所以我很快乐!
谢谢你,我唯一的爱人,我的铭!
林铭乐站在四合院中,仿佛已经痴呆。
本来奚奇走的时候,林铭乐只是伤心了一小会,毕竟只是各取所需的相互陪伴而已。
但现在,人已不在,但这爱的感觉,却突然飞速滋生了起来!
——无法控制,满心悲恸!
林铭乐抱住奇的遗照,恸哭出声!
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像你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你无法叫醒一个逝去的人,就像你无法遗忘一个深爱你的人。
——这就是你林铭乐这辈子的——爱情!
不知道自己还是否有能力再说什么爱,都已经不惑的年岁了,再谈谁爱上谁还有什么意义?
林铭乐抚了奇的骨灰盒,并不想把他放入墓地,冰冷孤独的环境,他一定不会喜欢。
林铭乐轻柔道:“奇,你已经是我老婆!我发誓,我会用剩余的生命一直爱着你!所以……请你……一直陪伴着我吧!”
见与不见,心之所见。
念与不念,镜花水月。
食色性也,虚惘红尘。
静观如是,尘起缘灭。
45
奇把四合院留给了自己,林铭乐根本不想去改变这个院子什么,但事与愿违,遭遇了天朝后来一直都很轰轰烈烈的拆迁大运动。
林铭乐成了天朝第一代“钉子户”,为以后历代“钉子户”留下了宝贵的斗争经验。… …
这年代大部分钉子户都失败了,何况是第一代。
毫无悬念,四合院被拆,面积很大,林铭乐被分了几套房。
林铭乐根本不在乎能分多少房、发多少财!那日,带了大板砖,愤青般、发疯着砸了开发商公司的玻璃门。
事后,林铭乐被拘、被关押。
林铭乐和奇一起之后,两人虽然都不再参加群P活动,但去酒吧聊天、喝酒、撒泼着玩的事,还是常有。
林铭乐“一战成名”,追他的人不少。
一传十、十传百,许多当时没参加Party的Gay也喜闻乐见、惊为天人,特地跑来要会一会。
这酒吧的人气是更旺了。
老男人林铭乐交际绝对是长袖善舞,除了不能回应感情,喜欢与奇一起秀甜蜜、恩爱之外,其他都处理的很恰当妥当,所以与圈子里的关系都挺好。
林铭乐被拘捕之后,本来要关更久,全靠了King帮忙,立刻就放了出来。
作为“受害方”的房产开发商居然气都不敢多喘一下,立刻给林铭乐多补了一套房,弥补其被关押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
King是典型的老高干子弟,年轻时下过乡、吃过苦,睿智、成熟、风趣、幽默,个人魅力十足。
林铭乐被救出之后,一时无处可去,现在就坐在他的某个豪宅的林地间,被跪了……呃,求婚……
这几年,林铭乐和King关系一直挺好。
有时候的确有些好的过份,林铭乐知道他可能觊觎自己,但没想到,对方期待的会是——婚姻!
其实就连King是不是觊觎自己,林铭乐也是要打个问号的。
这么多年下来,林铭乐很清楚他的口味——喜欢美少年,青嫩的、纯洁的、带点野性的……
反正林铭乐是没有一项符合就是了!
而且多年的交往,林铭乐知道,King对婚姻并不赞同,可能是抱过太多的人,痞性很足,根本不想、不愿为谁停留。
所以林铭乐觉得,自己也肯定没这个本事让他放弃整片森林。
King跪了没一会,林铭乐就把他拉了起来,笑道:“别这么酸好不好,弄得我都紧张了!”
King却抬了头,老Gay原本一直嘻哈的表情消失了,手有点抖,表情居然相当严肃:“……铭乐,我是认真的,我这辈子他妈的就没这么认真过!”
林铭乐刚才就自问过自己,是否能接受眼前这个人?
但根本没有什么答案,也根本找不到什么答案——心已经荒芜!
“……奇,刚去,我……”
King抱住林铭乐:“那,先试试陪在我身边好不好?”
林铭乐知道一时拒绝不了,只有妥协,推开King正色道:“试试可以,但我们都不小了,我不希望你……你懂的……”
King是个人精,不用说太清楚,果然,喜道:“放心,我会百分百尊重你的!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我承认我从来没这么爱过一个人,所以可能不知道如何去爱,但……我会努力的!”
有个Gentle& Humor的人陪伴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林铭乐微笑道:“怎么还这么严肃,我真要适应不良了,来给爷笑个!”
46
高盛回归B城毫无难度,钱不缺,排场就不缺,以前的狐朋狗友没有一个接受不良。
说起来,高盛还算是高干子弟,一堆伯伯、舅舅、叔叔、姨妈之类的都还在机关任要职,毕竟法制社会,不讲连坐、株连。
S城虽然能玩的不少,但南方太温婉,总觉得没有B城来得疯狂、热切、带劲。
当然高盛是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是想找找那个人,想再见他一面……想……他妈的,再日他一次!
虽然两个城市一南一北,但林铭乐当年在S城的建筑设计圈里,也算是有名气的人物,所以总还是有人认识、知晓,然后忙着八卦、流传此类消息。
虽然高盛可能是最后一个知道,但并不妨碍他知道林铭乐现在在B城XX单位任职。
B城XX大厦底楼,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高盛,居然没有直接冲上去找人,只是坐在车里,默默的,不知道是怀了什么心思,但就是能这么一直坐下去的样子。
第二天了,还是没有见到。
中午,高盛下车,没心思吃饭,买了包烟。
躲在角落抽了几根,相当不文明,直接把烟头往地上一丢,猛着一踩之后,抬腿进了大厦的门。
前台小姑娘正在埋头扒拉盒饭,见到有影子,知道有人站那了,但还是头也不抬,盯了电脑:“午休时间,请稍后!”
“是,我只想问下林铭乐在不在?”
“林副总啊?不在!”
“什么时候在?”
小姑娘觉得这人有点烦,终于决定抬头,没想到这一抬头,己方的气势顿失!
妈呀,这什么表情什么气场啊!要死人啊,这是!
声音不自觉抖了起来:“那个,林副总一般在家画图,您还是打他手机联络吧!”
没有手机号码,也不想打什么手机。家庭地址是问不出来的,知不知道还是问题。
“他最近一次,会什么时候来这?”
“啊!是,是公司例会!”小姑娘实在是有点怵了那气场,赶紧交代,“下个,周一下午!”
终于把人打发了,小姑娘擦了擦汗,要命,人是还能看,就是怎么那么刺骨的冰冷啊,真是吓死我这女汉子了!
今天才周五而已,离周一不远,但也不近,不尴不尬。
晚上高盛被以前的狐朋狗友约去泡Gay吧,本来还没什么兴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乐下。
离开B城这八年,城市变化的确很大,高盛都不认识路了,迷路时常有。
酒吧也一样,在这块地没错,但实在是酒吧数目太大,招牌太多,眼花缭乱,找不到具体地点,只有泊车之后,靠了红绿灯柱子抽烟,打算等下打听。
夜了,街头还是那么热闹,红灯就好像是他妈的肛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