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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之丘 by 糖小川-第1章

小说: 风之丘 by 糖小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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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调查数据说,

  爱情只有三个月的保险期,

  忘记一个人,也不会超过两年,

  我曾经相信,

  也希望这些可以应验,

  最后才知道,那不过是调查数据而已。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泽丰,孟波 ┃ 配角: ┃ 其它:清水

  第一章:风之丘

  人的记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我们对文字的记忆最容易遗忘,看过的小说,背诵过的诗歌,时间久了也就淡忘了。其次是画面,即使你深爱一个人,离开他以后只需要一两年的时间他的脸就会变得模糊。然后是气味,每次闻到芒果,我就想起插卡式游戏《超级玛丽》,因为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有三天我都在表兄家里打这个游戏,拇指按得生疼,期间他不断将削好的芒果送到我嘴巴里。而对于音乐,我们的记忆可以保留很久很久,据说胎儿时期听到熟悉的曲子,在婴儿诞生以后,一旦再听到这曲子,即使刚刚还在哭泣他都会侧耳聆听,并且安静下来。

  那天我经过医院绿化带的草坪,突然就听到《风之丘》很熟悉的旋律,用普通的吉他弹奏,木质的乐器,朴实的音色,甚至还有弹错的音节,我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然后眼泪就猝不及防地滑过面颊。

  那些与音乐捆绑在一起的记忆排山倒海而来,我想起那天下午,孟波抱着吉他坐在草地上弹奏这首《风之丘》,仿佛阳光在草尖上跳跃出的音符,风吹过他的发梢,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角都含着浅浅的笑意。他还不是很熟悉指法,以至于要不停探过头去看着,直到副歌的部分,他才松了一口气似的又抬起头来,看住我,抿嘴一笑。

  我的确遗忘了很多东西,甚至于他的脸都已经变得模糊,我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很深邃,鼻梁高挺,左边下巴抬起来的时候有个小小的褐色的痣,可是这些标志性的东西具体起来如何拼凑出他的脸,却有些勉强了。

  那时候我曾刻意地去忘记他,成天成夜的用工作去填满自己,结果还是蹲在实验室的水槽前难过到呕吐。今天我觉得自己终于走出来了,我会生活得很好,很幸福,像他期望地那样,到计划要去却始终没有去过的地方旅行,在各种偶然或不偶然的场合认识有趣的人,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然后有一天坐在轮椅里,头发和牙齿统统掉光,一个彩色的皮球滚到脚边,我就死了。

  现在是2010年九月的一天,傍晚六点十分,暮色渐浓,晚风吹过我的衣角,因为一首《风之丘》,我又想起了他。记忆早已经模糊得如同剥蚀了字迹的墓碑,我曾经那样爱他,也终究淡忘了么?

  时间真是最强大的神祗,再深刻的痛苦都会一点一点流逝,最后我们可以站在彼岸,冷静地看着当年痛苦挣扎的自己,并且庆幸自己做到了。

  可是,他从来不是那么大度那么豁达的人,这真是他期望的吗?我设身处地想一想,就忍不住替他委屈。你看,这个曾经流着眼泪说“我爱你!”的人,终于和别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并且一点一点把你遗忘殆尽。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他还会把硬盘里的视频和照片全部删除吗?还会把宿舍里的衣服统统打包丢到垃圾桶里?还会把那些看过的书,听过的CD,用过的打火机邮寄给不认识的网友?他希望全世界记得他,却惟独希望我忘记他。

  那天他们把他的照片从办公大楼的职员表里取了下来,我不清楚后来那张照片被丢到了哪里,跟琪文提起来的时候,我说我连他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你看电影里演的故事,一段感情的最后总会留下一点纪念品,一支钢笔,一盆植物,一条手链,一枚戒指,一件衬衫,一个幸运符挂件,一封情书,总之,随便什么,留下来,总是个念想。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

  “要不,我去问问他们把照片放哪里了?”

  我想,我不是真的要那张照片,不然我会自己去找。

  我似乎总是这样,对一件事情丢不下,放不开,却又没有不顾一切去争取的劲头,说好听了是优柔寡断拖泥带水,说难听了是胆小懦弱没有担当。

  我不清楚这样一个我,他为什么还会喜欢,也许他只是可怜我吧,如果不是遇见他,我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到了一定的年龄,按部就班地找寻另一半,也许并没有爱情,只是需要这样做。人们愿意相信的爱情只在小说和电影里,在现实生活中务必要保持清醒,坐在咖啡馆里,从头到脚审视对方,家世、学历、工作单位、房产汽车、容貌身高,在人海中寻找合适的基因配对。

  否则,多奇怪!那个人一把年纪了还没有结婚。

  和一个陌生人住一个屋,睡一张床,生儿育女,可以是这个人,也可以是那个人。

  琪文说:可是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没有爱情,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好,你也可以。

  的确是。

  所以我还是穿着体面地坐到咖啡馆里,和陌生女人艰难地对话。

  茶叶舒展开,一片片沉到玻璃杯底部,在介绍人离去以后,我深吸一口气,在氤氲的雾气中淡淡地说道:“我父母希望我来相亲,其实我还不想结婚,我倒希望一辈子单身,另外,我是一个GAY。”

  十有八九的女孩子听了这样的开场白会找借口落荒而逃。

  苏烨冷静地听完,然后点点头,“你怎么确定你是GAY?”

  她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但是并没有给人一种侵犯性,她很温和,也很真诚,仿佛惯于给人做心理辅导。

  “我曾经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人。”

  “和女人接触过吗?”

  “有过女朋友,但是连分手都没有说,就渐渐不联系了。”

  “你现在呢?会去酒吧勾搭男人吗?会在网上发交友信息吗?”她看我回答不出来,淡淡地笑了,“我们交往吧。”

  我看见她的手腕上有一些划痕,很狰狞的猩红色,用一些银镯子遮掩着。

  她也发现我在注意那里,拨开手镯看了看,“我没有真的想要死,如果要死就不会割手腕了。”然后她抬头看着我,“可是你知道,对于要死要活的女人,在那些电影里,她们总可以挽回爱情,至少表面上是可以的。不过现实生活里,我喜欢的那个人吓死了,他从此不想再见我。”

  窗外有一辆红色的豪华跑车停了下来,一个女孩子,看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打扮入时,正一边流着眼泪打电话一边东张西望。

  苏烨指指那个女孩子,“你看,只有那样的人,才有资格自杀。我们这样的,再难过,也只能打落牙齿往里吞,该干嘛还干嘛。不然我们的父母会很难过,不只难过,整个家都会散了,他们老的时候谁来照顾?我还有一个弟弟,我爸妈觉得他很没有出息,总希望我在这个城市给他安排好工作。如果我死了,我弟弟也会很难过,在他眼里姐姐是个了不起的人。我不能自私地选择去死,为着我的家人我也必须活着。”

  她顿了顿,看了看我的反应,“所以,我们交往吧?”

  作者:不会嵌入音乐,给地址大家自己听吧,http://。hurry8/mp3/38。mp3

  吉他弹奏,没有那曲《风之谷》有名,

  但是淡淡舒缓的调子,

  很像可以一把普通木质吉他弹奏的,

  听到我一个同事弹了,

  听完觉得很心碎的感觉。

  第二章:孟波

  算起来,我和孟波从认识到分开的时间有五年两个月零三天,比起很多情侣在一起的时间都要来得长久。可是回头看看这段日子,只觉得我们浪费了太多生命,然后那些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一句很简单的问候,甚至感冒时特意冲泡的一杯板蓝根都让人感到心暖同时心碎。

  认识他以前,我们在同一个医学院呆了三年,也许经常在同一个教学楼进出,在相邻的餐桌上吃饭,还在一个大教室里上过公共课。那三年我们彼此擦肩而过,有各自的生活和似是而非的恋情。

  在他考到医学院的研究生部以前,我们曾经在同一个城市各自生活了四年,他在三条街外的师范大学念生物学,之所以选择师范,是因为那是当时可以免费上大学的地方。当他图书馆、宿舍、食堂三点一线拼命的时候,我们学校正因为扩建把球场围了起来,几乎有一年的时间,我在师范大学图书馆对面踢球,我和他最近的距离经常只有两百米,而我对他一无所知。

  一想起曾经错过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就有一种造物弄人的感觉。

  当然,更早以前,他在离我上千公里的山村里,如同谪仙般生活了二十年。我常常想那片山坡上应当有一株高大的老榆树,他躺在树下的草地上,书本盖在他脸上,风吹过来,那些摇摇摆摆的野菊花散发出悠远的香气,一缕缕略过他的鼻尖。

  我幻想少年的自己走过去,轻轻拿掉他脸上的那本书,在他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吻住他。

  他的嘴唇,尝起来会是什么味道?

  柔软而甜蜜的,是某种水果或者糖类,我试图用很多种滋味去比喻,可是形容不出来,因为我的确不知道。

  那时候小小的孟波看着远方的车道,最纠结的问题是,如果两列火车在相反的方向遇上了,应该怎么会车。为此他真的曾经沿着火车道走了十几公里路,最终在一个黑黝黝的山洞前望而却步。

  当他跟我描述小时候这傻气的举动时,我都有种抱住他的冲动,“嘿,我差点就见不着你了。要是你进了山洞,这个时候刚好一列火车开过来,啧啧,血肉模糊啊……”

  他一边笑一边捶我,“嗯,果然没有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要不我可能是医学泰斗了。”

  孟波的父亲死于没有及时抢救的阑尾炎,也或者是别的疾病,总之他捂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整整两天,最后连被单里的棉花都扯出来咬碎了。那是五岁的他对死亡的第一次正面接触,基于这个目的有学医的志向并不奇怪,不过后来他学医,仅仅因为他喜欢在安静的环境里看书,等待培养皿里的细菌慢慢分裂。一个细胞就是一个世界,这是他的名言。

  我们爱上一个人,爱到极致,总希望了解他的一切,看着他幼时的照片惊叹不已,恨不能在他出生的时候就认识他,做他的玩伴,陪他钓鱼逮鸟,陪他在学堂里和敌对的小帮派斗智斗勇,在一旁出谋划策。最重要的,在他哭泣无助的时候安慰他,而不是让他在漆黑的深夜惊醒,不断重复一个迷路的噩梦。

  “我老是重复一个梦,我在荒野上赶路,太阳要落山了,我急着赶回家,翻过一座山,前面却是陌生的风景陌生的房屋,整条村子屋舍俨然但没有任何一个人,所有的房子都是空的。而我的家,没有窗,没有门,只从破败的墙洞里可以望进去一道缝。”

  他描述的风景一度让我觉得,他的内心像一座荒原。

  “人家说梦应该是彩色的,可是我的梦都是黑白的。”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我梦到我家门前的柳树,树上有一种毛虫,是圆圆的,跟乌龟那样,当然只有纽扣那么大小。它倒是彩色的,非常显眼的绿底黄褐色斑点。”

  我翻着弗洛伊德《梦的解析》,犹豫着说道,“按你的梦境,应该是一种焦虑的表现,生活压力太大吧。”

  “可不是,找工作,买房子,娶媳妇,什么都还没着落,压力能不大嘛!”

  “急什么,男人三十而立,四十还一枝花,按你这拼劲,三十五岁没准就能考上副教授,到时候医学院里的小姑娘还不是随便勾勾小手指头就有了,师生恋,多浪漫!”

  他白我一眼,“那我妈可要急死了!她现在眼睛已经不好使了,耳朵也聋了,等我结婚,她连媳妇长什么样都看不清楚了。”

  “看不清楚也没啥,你要是找个很丑的,她就不会太难过了。”

  他气得跳起来,“小梅很丑吗?”

  小梅不丑,不过她不爱孟波,她在孟波毕业那年提出了分手,原因就是当他提着行李跟孟波住到医学院分配给助教的宿舍时,整张脸都是黑的。

  她一个晚上也没有住,几个月以后听说她住进了新男友的家,那是本城非常高档的小区,出入若非名车,必要被保安拦下盘问。

  孟波没有痛不欲生,现实一早教会他默默承受。那天下午他在草地上弹吉他,伤感的调子,美丽的哀伤,那些属于学生时代的浪漫一去不返。小姑娘们会被宿舍楼下的吉他打动,可是她们总会变成大姑娘。

  孟波是在美女如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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