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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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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先质问了花斐君有关于食物的问题,可见食物在花逸的心里是略高于春妮儿的,只是他自己不这样承认,因为一旦承认,就会显得自己像个吃货。
    花斐君任他拎着自己的衣领,心里不禁委屈起来,谁说他不爱吃,他爱吃,他爱吃草莓,爱吃水煮蛋,爱吃一切春妮儿给的零食,巧克力,饼干,果冻,他都爱吃!谁说他不稀罕?
    他只是更稀罕花逸罢了。
    “花斐君,你说,你为什么亲春妮儿!你要是亲了她,你就得和她结婚!”
    他的话,让沉浸在委屈里的花斐君变得异常惶恐,就在这时,莫尧拯救了他。
    莫尧走到花逸的身边,拎鸡仔一样将他放到一边,狠狠的拍了他脑袋,护在花斐君的身前,“花逸你是傻还是瞎,没看见是春妮儿主动亲的君子吗?她这样不守妇道,怎么能给你做小婶,传出去多丢人。”
    莫尧与花斐君同岁,个子比花斐君还要高,花逸对他稍稍有些许畏惧,毕竟花斐君是自己的小叔,但是莫尧不是,也就是说,莫尧没有让着他的必要,揍不揍他只是看他心情好不好。
    花逸挫败极了,红着一双眼和一张脸,默默离开了学校。
    他沉默的样子,让花斐君第一次觉得,他已经不是个小孩,而是一名少年。
    他转过身,推了一把莫尧,“你再动我家花逸一下试试!”
    莫尧被他推的莫名其妙,将书包往身后一甩,“好赖不知!”


☆、015:心疼是微酸的辛苦1 ☆
    花逸觉得自己失恋了,确切的说,是未恋先失,这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是窒息般的疼痛。
    他不理睬花斐君,不再热络的叫他小叔,若是情况所需,他也会喊他“花斐君”,夜晚睡觉的时候也不在左滚又滚的滚进花斐君的怀里。
    他不能容忍自己喜欢的姑娘去喜欢他潜意识里并不喜欢的花斐君,这是奇耻大辱,是对他身为男人魅力的否定。
    花逸长的也算漂亮,白白嫩嫩,五官端庄,看得出来是个英俊小生的好苗子,可是这个年纪,女孩们喜欢的男孩必须具备三点要素,这三点都是花逸没有的。
    第一,?身高够高,第二,学习够好,第三,说话够少。
    显然只有花斐君集这些迷人要点于一身。
    他坐在浅河的大石上,怀里捧着一大把石子,一颗一颗抛的又高又远,看那石子在浅河溅起涟漪,第一次,他觉得自己没有了食欲,不想吃饭,不想写作业,不想睡觉,最重要的,是不想看见花斐君。
    水声潺潺,月光温婉,花逸跳进浅河里,开始借着月光去摸鱼。
    鱼儿又小又滑,吃奶劲都使了出来,也没抓到半条,他累的满头大汗掐着腰,鼻子一酸,眼泪就扑簌的落了下来。
    那些个日日夜夜,花斐君到底是用了多大的努力才能这浅河里抓到鱼啊!
    “花逸,作业我替你写好了,回家吧,你还没吃晚饭。”花斐君站在岸上,背对着月光,看不清脸庞。
    “我不回。”他固执的站在河里,转过身,继续去捞鱼,只要花斐君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他也一定要捞到鱼!
    “花逸,我不喜欢春妮儿。”
    “春妮儿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她,凭什么不喜欢她?你伤害了她,她哭了!”他狠狠的拍打着水面,指着花斐君的方向,用尽全力的吼了回去。
    花斐君低着头,碎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眉头,他眸光清婉的似晨间的露水,晶莹剔透却也脆弱,羽扇般的睫毛微微颤抖,“因为……因为你喜欢她。”
    他呢喃的声音最后还是被埋没在了花逸在河里扑腾的水声。
    花斐君抬起头,看着花逸卖命的扑腾,知道他是想做点什么,让自己忘记有关春妮儿的一切,他提高了声音,音:“花逸!别玩了,湿透了要着凉,回家吧!”
    花逸猛的从水里站了起来,一窜老高,咬牙切齿的看着他,“老子在抓鱼!”
    “你抓鱼干什么啊?”
    “你管老子干什么!”他又是暴跳如雷的一窜老高,这次脚下一滑,摔进了河里。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大口水,不知道有没有小鱼仔跑进他的肚子里,他想站起来,可河底卵石滑腻,越慌越站不起,只能一边喝着水一边喊着:“小叔,小叔。”
    花斐君原以为他在闹,眼见形势不对,大步的跑进河里,将胡乱扑腾的花逸捞起,用力的拍着他的后背,让他将呛进去的水吐了出来。
    花逸吓的浑身发抖,泪眼婆娑的看着花斐君,嘴角向下撇着,没有大叫大闹,他安安静静的流眼泪,一定是怕极了。
    花斐君慌乱的用湿漉漉的手给花逸擦脸,将他同样湿漉漉的刘海向上翻起,眼底满是心疼:“花逸,没事了,小叔在呢,别怕。”
    花逸还是颤抖,像上了马达一样,哆嗦着说:“小,小,小叔,我,我,差点,死,死了……”
    花斐君将花逸搂进怀里,收紧了臂膀,“不会,不会的,有我在。”


☆、016:心疼是微酸的辛苦2 ☆
    那年夏天,心跳与蛙声齐鸣。
    回家的路,要穿过一片小树林,路窄石多,花逸走在前,背影异常的安静,花斐君默默的走在他的身后,偶尔抬头看看皎白的月亮。
    “你怎么不走前面?”花逸随手抓起一根路旁的蒿草,对无辜的花草抽打。
    花斐君拧了拧袖口的水,说,“以后我都走你后面。”
    花逸一听就来气了,前方有危险都让自己给占去,好没良心的小叔啊,他站住脚转过身,不悦的瞪着他。
    花斐君没想到他会突然转身,脚步也没停,直接装在他的脸上,疼的花逸呲牙咧嘴:“你说,凭什么我老走前面啊,来个劫道的我替你顶刀子啊!”
    花斐君心跳如鼓,抬手揉了揉他湿漉漉的脑袋:“别闹了,走吧。”
    他转身的时候,花斐君呢喃着:你走在前面,我才能看得到你有没有发生危险啊。
    给花逸重新擦过身体换上干爽的衣服,花斐君自己累的满身是汗,看着花逸像个木偶一样任自己摆布,不像往常那般见着水盆就死命的往他身上扑腾,安静的像断了线的娃娃,这令他一边感叹爱情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同时,更加讨厌春妮儿。
    西屋的藤床由于两个少年的成长,已经变得没那么宽绰,但也不算拥挤,只是不能像花逸小时候睡的那般千姿百态,千奇百怪。
    花逸目光涣散的望着13瓦的鹅黄色灯泡,在这小屋里发出惨淡而落寞的光,确实很惨淡很落寞,当你失恋的时候,你会觉得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悲剧,门口的篱笆很惨淡,院里老石磨很惨淡,窗外的月光很惨淡,狭窄的藤床也很惨淡。
    花斐君翻了个身,在花逸背后的墙上摸到关灯的细绳,“啪嗒”,漆黑一面,月光蔓延进来的时候,花逸也翻了个身,用同样惨淡的背影对着他。
    花斐君觉得,花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误入了春妮儿那个村姑美丽外表的圈套,才会如此,而他如此迷恋春妮儿的原因,大概也是因为这地方确实也找不出比春妮儿再漂亮的村姑了。
    花斐君往他的身边挪窜了一些,像拍着一个婴儿一样拍着他的肩膀,:“花逸,我觉得春妮儿不是你的最终目标,将来咱还得上初中,上高中,还得上大学,外面的世界可大了,比春妮儿漂亮的小姑娘数不胜数,你不能现在就栽在她的手里,咱也不能一辈子在这寨子里住,将来小叔还要带你住楼房,开轿车,吃西餐,你要是跟了春妮儿,这些就都没有了,一辈子在这寨子里种地,放牛,生娃,然后娃放牛,娃种地,娃成亲,娃又生娃,到时候春妮儿就是斑白的鬓发,沟壑般的皱纹,树皮一样的枯手……”
    他的话还没说完,花逸就猛的转身,非常郑重的说:“小叔,我不想我媳妇长成那样,太丑了……”
    “那就忘了春妮儿吧。”
    他向花斐君的怀里拱了拱,头顶抵在他的下颏,听着他如鼓的心跳,含糊的答应:好。


☆、017:为君冲动为君汹涌1 ☆
    那个14岁的夜晚,花斐君做了一场奇怪的梦,梦里有草莓,有藤床,有花逸,还有脸红和心跳,翌日清晨,他才竟发觉下身有莫名的粘腻感,脸色窘红,安静而平静的处理干净。
    少年花斐君梦遗了。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有斐君子把花开。
    他一整天都粉红粉红的脸,让周遭所有人都以为,他深深地陷入爱里面,事实上他只是羞于自己的成长。
    花逸捏着他的脸,“叔,你怎么变成粉色的了?”
    花斐君的脸更粉了,透粉透粉的。
    莫尧也跟着热闹:“对啊君子,你干嘛,弄的娇艳欲滴我见犹怜这小模样?”
    他伸出手,掐着他的另一边脸,刚一触及他的皮肤,莫尧原本嬉笑着的脸也瞬间发起烧来,他笑:“跟水豆腐似的……”
    “滚。”花斐君低低的诅咒一声。
    不要以为花斐君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一般表象没有脾气的人,其实都特有脾气,就像高压锅,慢撒气,一旦操作不规范,那就是爆炸。
    而花逸才是纸老虎,张牙舞爪的来掩饰自己的色厉内荏,其实是个面瓜,一旦有比他或者比他依赖的花斐君更加孔武有力的人出现,他就会立马软绵下去,这个问题,一度被莫尧称之为见风使舵没有立场里外不分六亲不认。
    忘记春妮儿,新的人生新的启程,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少年美好大好特好的时光,未来无限源远流长,他们是如此计划。
    可是放学的时候,春妮儿依旧站在夕阳下的黄沙操场,穿着碎花裙子白布鞋,非常纯情的站在那里等着花斐君。
    少年的心,根本不抗撩动,原本要忘记春妮儿的花逸看见那姑娘又来等自己小叔,瞬间就将花斐君列为自己的情敌行列,不共戴天。
    “君子。”她怯生生的叫着。
    花斐君厌恶的瞪了她一眼:“滚。”
    “我不滚!”
    他站住脚步,望着她的眼神有些许疑惑,“村姑,你觉得我长的像包子吗?”
    包子?春妮儿蒙了,就算全世界的人民都化身为包子,这个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也不会是包子,光听过画里走出美少年,没听过画里走出过热包子啊!她摇摇头,如实回答“不像。”
    “那你能别像狗似的,老跟着我行吗?”
    歌里只唱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可是歌里没唱,小芳脾气很倔强。
    春妮儿脸色羞红,指着花斐君侧身而立的身影,“你等着,你不喜欢我,我就打到你喜欢我。”
    花逸震惊了,她对君子的爱之深,造就了他对君子的恨之切啊!
    “没脸没皮。”花斐君白她一眼,跟着被莫尧推走的花逸,一起回了家。
    他以为,她是因为被伤了心肝脾胃肾才会说出那样绝情而决裂的狠话,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动真格的,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我泱泱大国,你若想有一定的号召力,首先得有美丽的外表,啊不,这是错误的,光有外表不行,首先得有引起人神共愤的话题。
    这个人神共愤话题现如今已经具备,一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女孩的心,导致大部分也情窦初开的男孩的心无处可归,二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男孩心里的女神,也就是春妮儿的心,使得他们的梦中情人不在只属于自己的梦里。
    他是大部分情窦初开男生的情敌,恋爱使人冲动,冲动就是魔鬼。所以凡人门总是看到校草吃肉,却没看到校草挨揍。
    第二天,花斐君惯例一样先收拾完了书包,站在操场上等着花逸和莫尧,校门口走来几个相对于他来说属于膀大腰圆的小流氓,推搡着把他带走。
    花逸和莫尧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花斐君的身影。
    因为春妮儿,花逸怄气几天都没搭理过花斐君,这会他先走了,无非也是嫌弃自己矫情而已。
    他推着莫尧,“快走吧咱,我叔肯定先走了。”
    莫尧踹了花逸的书包一脚:“你说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啊,为了个小丫头片子,你叔你都不要了,你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你才白眼狼!”两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踹上了回家的羊肠小道。
    忽见前面一群人,像是正围着一个人打,花逸抓着莫尧的袖子:“咱绕路吧,前方有事故,群殴了,刀枪棍棒都是不长眼睛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莫尧觉得,花逸真不是条汉子!他的想法是对的,花逸还是个孩子,不是汉子,汉子所指的是他和花斐君这种已经开过花的,哦,也就是梦遗过的,这是长大了的标志,是男人的体现。
    “等等,花逸,我怎么觉得,地上躺着那人,眼熟呢?”
    “什么眼熟脚熟的,我小叔说过,隔岸观火不可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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