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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48章

小说: 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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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念西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沫子,狠狠的戳了一下花斐君的额头,“调皮。冰箱里太空了,我给你买点吃的。”
    花斐君跑进洗手间漱口,套上白衬衫,遮住了身上的淤青,露着一双修长的大腿走出来,他去翻袋子,露出不解的表情,“你还买了菜,我不会做饭,都糟蹋了怪可惜的。”
    何念西被花斐君晃在眼前的笔直大长腿绕的有点晕,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洗手间的门大开着,他向脸上扑着水,说:“我给你做。”
    花斐君走到他的身后抱着他的腰,撒娇一样的晃来晃去,“你今天做了我明天吃什么?难道你要每天来给我做饭吃?你会给我惯坏的。”
    何念西在镜子里对着他微微一笑,拿过花斐君的毛巾擦脸,这只能是个玩笑话,他不可能每天都来这里,“你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吧,今天让你尝尝大厨的手艺。”他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花斐君看着屏幕上闪耀着“红茶”两个字,很识趣的远离了他,走回客厅窝在沙发里。
    何念西用情人特有的温柔和红茶简单的聊了几句,红茶说,要和他一起吃午饭然后一切去逛街,何念西有些为难,他转头看向坐在沙发里的花斐君,抱着蜷起的膝盖,眉头轻轻的拧着,尽管他没说什么可花斐君的眼里已经有了淡淡的失望和无奈。
    于是他对红茶说:“今天不行,我有事,晚上去陪你好不好,你找朋友陪你逛街,看中什么就买,老公给你报销。”挂了电话,他对花斐君笑笑,“你让我破费了,我觉得红茶今天又会买一些奇怪的奢侈品回家。”
    花斐君眨眨眼,“你说的今天有事,是要给我做饭吃?”
    何念西不可置否。花斐君从沙发上一步窜到他面前,在他脸上亲了一个很响的啵,笑得惷光明媚,“你真的特别好!”
    “去穿裤子。”何念西拍拍他的肩膀,准备去做饭。
    花斐君也拍拍他的肩膀,“辛苦大厨了。”然后转身,上一秒还露出如沐春风一般的微笑在转过身的一刻,瞬间恢复到了平日里的冷清。
    他想,他是真的笑够了,却又不得不笑着。至少以前,他在花逸和莫尧的面前还能放下一些虚伪的面具,可是现在,他需要在每个人面前演戏,原来他真正的职业是个演员,真是人生如戏,他如影帝,他不怕演戏,只怕演了太久,入戏太真,他就再也出不来了。毕竟人生如风云,变幻莫测,谁也不能用肯定的答案去预言未知的将来。
    他还能不能回到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花斐君,或者,他会成为阿杰那样的花斐君,人言难定。
    何念西做了糖醋鱼和红烧排骨,他敲着盘子的边缘说道:“你瘦的走路都快不兜风了,多吃点肉。”
    花斐君看着卖相相当不错的糖醋鱼扬了扬眉毛,然后开始低头啃排骨。
    “你怎么不吃鱼,挑食不是好习惯。”
    “有刺,麻烦。”
    何念西夹起一筷子鱼肉,挑出鱼刺,放进花斐君的碗里,然后是第二块,第三块,花斐君看着碗里的鱼,忽然想到那次他去寡妇河给花逸抓鱼,那场电闪雷鸣的瓢泼大雨,那个信誓旦旦的拥抱,他的鼻子开始发酸,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像样的一顿饭了,花逸爱吃鱼,可是他不在,花逸爱吃肉,可是他不在,他想花逸了,可是花逸不在。
    花斐君大口的塞进那些鱼,眯起眼睛对何念西笑着说,你真好。
    花斐君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的鱼,差不多小半条,他看着自己手背上慢慢泛起的红斑,夹了一块排骨放进何念西的碗里,问道:“你起的挺早的,不困吗?”
    “还好,你起的也不太晚,我以为你会睡到下午直接去上班。”
    “不行,我等一下还要有一份奶茶店的工作。”他的脸开始发红,他伸手在自己的脖子抓了抓,然后在脸上抓了两下。
    餐桌不大,何念西很快发现了花斐君的不正常,他蹙眉问:“你怎么了?”
    “没怎么啊。”花斐君故作轻松的回答,然后假装若不经意整理衣领的样子挠了两下脖子,微微掀开的衬衣领口,小红疹子若隐若现。
    何念西一把掀开他的手,扯开他的衣领,诧异的看着他,“你过敏了?鱼肉过敏吗?”
    花斐君吸了吸鼻子,垂着眼睑点点头。
    “吃鱼过敏你应该早说的,说什么有刺吃着费劲,我还给你夹了这么多,现在可好,遭罪的是你自己。”
    花斐君有些委屈的摸着自己的后颈,用很小却足以让何念西听见的声音呢喃着:“我说不能吃,你就不会给挑鱼刺了啊……”
    何念西无奈的摸了下额头,给他的医生朋友打了个电话,等着免费医生的上门服务。
    “我说,白夜,你看起来不像这么傻的小孩儿。”
    花斐君眨眨眼,“本来我也不傻。”
    医生来了看了状况只是给他拿了两片脱敏的药,他笑着对何念西说,“这又不是什么大毛病,看你紧张的那个样,不过,不错,这小孩看着没红茶那么多花花心思,怎么,终于在沉迷12年以后想通了,要换人了吗?”
    何念西白了他一眼,“别乱说,我弟弟而已。”
    “哦,哥哥弟弟,一来二去,还不是那么回事。”
    花斐君吃了药,感觉没那么痒了,和何念西一起把医生送走,然后穿上自己的羽绒服准备出门,何念西很诧异,“才一点多,你要去哪?”
    “阿杰给我介绍个朋友,可以借一点钱。”
    “阿杰的朋友?”
    花斐君无谓的笑笑,“姓高名利贷。”
    “借高利贷?你打算怎么还,给自己想好后路了吗?”
    “怎么不能还,我年轻英俊,身强体壮,可以赚钱还啊,噢,我忘了告诉我,我在学校不小心让一个女孩怀孕了,他们家和我要10万块钱,没有钱就送我进监狱,借了高利贷我可以赚钱换,只要我人还在,进了监狱就什么都没有,再说我哥还出了车祸,我们家现在挺紧张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和你借钱,你借给我我也不会要,不是我不需要你的帮助,是我选择自食其力,苍天可鉴,我对你没有预谋。”花斐君一边穿鞋一边玩笑一样的说着,他是真的打算去借钱了,他和姚六六的家人沟通过,希望可以分期付款,姚家人给的回答是,那你能不能分期蹲监狱。
    能何不吃悟。“你就没有些别的什么亲人吗?”
    “有啊,你也算我亲人。”他淡淡一笑,上前拥抱了何念西,“谢谢你给我做饭,真希望可以每天都吃到,大厨的手艺果然不同凡响。”
    花斐君想,他这辈子不白活,8岁以前该享受的都享受了,到了18岁,该遭的罪也一样没落下,现在连高利贷都借上了,要问问他还有什么没干过,他只能说,我还没杀过人。


☆、102:你是魔鬼中的天使1 ☆
    再见面,花斐君看到姚六六过的并不好,于是他便安心了。这个姑娘把自己搅和的不成模样,他实在不想见到她笑的幸福的和花儿一样。花斐君把缠着三层报纸的10万块钱放在姚六六家的茶几上,然后诧异的看着姚六六她妈从房间里搬出一台点钞机,在电视旁边插上电,仔仔细细的将钱在机器里滚了两遍。
    欠姚家人的钱还上了,从现在开始,姚六六和莫尧再也没有机会向世人解释这场风波的真正主角是花逸,也就是说,他再也不用担心花逸会被带进少年劳/教所,他也不用去蹲监狱,大不了被高利贷追的满世界跑,大不了生活更加颠沛流离一些,而已。当一直高高悬在崖上的大石最终落了地,期盼已久的轻松并没有如期而至,花斐君想,大概是崖太高,石头太大,速度太快,一落地便给他心上砸了个大坑,把他从一种无奈推向另一种,从前悬着疼,现在压着疼。
    他想想,自己是不是该立下个什么字据,不能就这么无凭无据的白给人家10万块钱。他握着笔的时候甚至感觉到了陌生,好像很久没有握过笔了一样,这么一手漂亮方正的字,现在用来写两清的字据,他为自己感到惋惜。
    花斐君多一个字都不想和姚家人说,放下钱,拿到字据,免去一切礼貌,他起身就走。姚六六穿着拖鞋跟着他跑出楼道,她瘦了不少,穿着宽大的淡绿色睡衣被风这么一兜,就个快要起飞了风筝一样,她说:花逸恨我吗?对不起啊君子……
    风有些大,花斐君睁不开眼,他给自己调换了个方向,背着风去看姚六六,花斐君特别想上去抓着她的肩膀给她一耳瓜子,然后骂她两句。可是在她们家楼下,地点上显然不合适,别再因为一巴掌他再搭进去十万块钱,这就是所谓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于是他说:姚六六,你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不需要你的对不起,说到底我要谢谢你,谢谢你当初站出来指责的人不是他,而是我,不然可能我真不会原谅你。你不用担心花逸会恨你,相反,你最好期待他能恨你,这会是他唯一铭记你的方式,如果他不恨你,肯定就是忘了你。曾经你怀疑过,我和你两个人,到底谁能长久的陪在他身边,六六啊,我输了自己,可是我赢了你,可以陪他更久的人,是我。咱们人钱两清了姚六六,放过我和花逸吧,未来那么长,你总会遇到比花逸值得你去喜欢的男孩儿,爱是成全,不是为难,回去吧,外面冷,小心身体,再见。
    姚六六在后面喊着,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花斐君小跑着向公交车站,心想,我管你真不故意还是假不故意,故事已经演变成了事故,我何必还和你叹短嘘长。
    他坐车去了医院,把这个头等好消息告诉给花逸爹妈,虽然他们不是十分相信花斐君所谓的“他老板特别仁慈愿意借钱给他”烂理由,但是这个消息确实令他们松一口气。
    这一晚他没有在西雅图遇见何念西,他从酒店回家的时候已经7点多,他拿着酒店的早餐券吃了个特别饱的早餐,然后回到小公寓,茶几上放着一堆时装袋子,他走过去翻看,有羽绒服有毛衣,还有保暖内衣和牛仔裤,连鞋子和内库袜子都有,堆了满满一茶几,都是全新的,标签还在,他随手看了看价格,都是几百块,没有贵的离谱,但是至少是他不能负担的。
    鞋子很软很暖,也刚刚好合脚,他想,何念西真的是个好人。
    可是感情就是这样样子,你也许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最值得拥有的好人,可却不见得我会动心,你也许是世界上最糟糕最令人避之不及的坏人,可是我却心甘情愿的选择对你不离不弃。
    花斐君换上一身新衣服,连带新羽绒服也一起套上,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再玉树临风的乞丐,也是乞丐,再土的冒泡的大款,也是大款,对于花斐君而言,乞丐与贵公子的转换,其实只要这一身行头。
    他摸着身上柔软的布料,眼眶慢慢的发红,镜子里的少年真好看,身体挺拔,五官俊朗,如果不是这样一身漂亮的衣服,他似乎还感受不到,原来这些年,他过的是这么的不好。原来他一直很努力的想让花逸过的幸福一些,可是花逸也没有过好。
    花斐君把手插进牛仔裤的口袋,微微侧了身,从眉骨路过鼻梁,延伸至下巴的线条,完美的就像一副画,这身衣服很柔软,很好看,他很喜欢,他永远也不想再穿回那身破旧的衣裳。他再也不想那种孤苦无依的生活,没有钱财,没有人脉,甚至连和敌人谈判的权利都没有,让他看着这个世界的,不是这连续剧一样的生活,而是钱。
    他开始觉得,那些视金钱为粪土的人都是傻帽,他现在恨不得他所见之处的粪土,都变成金钱。
    他给自己留了两套新衣服,剩下的整理好,准备给花逸,然后就那样穿着牛仔裤羽绒服在沙发上睡着了。他很累,他需要休息,对于现在的他而言,有了力气,才能赚钱。
    夜晚,他在西雅图被人灌醉,无论他怎么费力的讨好,这些酒最终还是灌进了他的肚子里。天旋地转的时候,他脑海里回放的全部是明明眼角都有了痛苦的泪,可是在客人用人民币挑着他下巴的时候,他还是强颜欢笑的喝下那些洋酒的画面。
    花斐君想,这才叫光怪陆离,这才叫纸醉金迷。
    在这里,先有钱,才有人格。
    花斐君被灌的半醉,从西雅图出来便开始扶着墙角呕吐,和他同行的男人没想到一个在西雅图上班的人酒量会这么差,他伸手去摸花斐君的口袋,嚷着“你吐成这样很扫兴啊,钱拿回来,我不想和你出去了。”
    现在和花斐君提什么都别提钱,只要一带钱字,他立马俩眼珠子就瞪的玻璃球似的,冷风都没给他吹醒,客人嚷着退钱这句话,令他酒醒了一半。
    “我没醉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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