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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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如同一个深水炸弹,在房间里无声的炸开。花逸的哭泣戛然而止,莫尧怔愣将头拧成一个奇异的姿势。
“我爸,爸,出,出什么事了……”花逸震惊到结巴。
花斐君眉头轻皱,“从学校回去的路上被车撞了,现在人在医院,我是回来接你过去……”
花逸诧异的瞪大眼睛,还在泪眼婆娑的眼珠像透亮的玻璃球。这件事连他父母都已经知道,全世界都知道,只有他自己变成了可笑的局外人,更可笑的是,全世界冤枉了花斐君,他爸被车撞进了医院,怎么看,都有他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在逍遥法外的意味。
打有印象里以来,最让花逸凌乱的一次便是花斐君去寡妇河给他抓鱼,再就是现在他爸出了车祸。当他坐在手术室门口的长椅上好半天,才缓过神,他还没说“小说你快带我去医院吧!”,他就已经在了医院,他木讷的扭动着脖子,看向抱着他的穿着蓝绿色薄棉服的妇女,张了张嘴,似是陌生的喊了一声:“妈。”
很多年以后,花逸回忆这一段时光,还会嘲笑自己完全是个没见过世面没经过挫折的傻小孩,他竟因为父亲出了事而失忆了几个小时,整个人像块木头一样在矗在医院里认母亲抱着自己哭,甚至不能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样给母亲一句像样的安慰,身为一个儿子做的事情,全部都是花斐君在做,他就像一个走过路过看个热闹的别人家的小孩。除了难受,什么也不会做。
也是那段时光,使花家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花斐君说,事已至此,花逸便更加的不能出面解释这件事,大哥和大嫂现在经不起第二次的打击,就算是杀人犯,自己弟弟杀人和自己儿子杀人,给一个家庭所带来的打击也有着莫大的不同。
花斐海的情况,说不上坏,但也不好,不坏的是人还活着,没有狗血的失忆也没有狗血的植物人,坏的是两条腿彻底失去了直觉,花逸站在床边,看着花斐君的手轻轻附在父亲裹着层层纱布的大腿上,心里翻滚着五味杂瓶,这曾经是一双笔直精瘦的腿,现在却臃肿丑陋着,它曾经支撑了整个家,支撑了所有父亲都会在自己儿子心中拥有的一个严肃而伟岸的形象。
可是父亲还活着,这便也是这所有不幸里的万幸。后来花逸曾听莫尧说:活着,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哪怕活着让人经历的都是苦痛,可是只有活着,才能期望着会有好事发生,也只有活着,才能等到好事发生,如果不是活着,谈何相伴,谈何爱情,谈何时光,谈何不舍。
要说有什么是万幸中的遗憾,就是那个悲催的倒霉面包车司机被他装在车内的金属货物给砸死了,听说半个脑袋都没了,他死的干脆,一了百了,光棍一个,上无八十老母,下无三岁小儿,车就是个破铁片,牌照是套的,连驾照都是买的。
花斐君从交警队出来的时候,站在雪地里长长的谈了一口气,现在这高昂的住院费用,一天就是他和花逸一个人一个月的伙食费,眼看着他们那个不殷实的家底就要掏空了,肇事人已死,索赔无望,用不了几天,他们就要沿街乞讨了。他揉了揉额角,自己的衣服在事故现场被遗忘,现在身上的羽绒服还是莫尧的,莫尧比他壮不少,他穿着这衣服空空荡荡,冷气顺着下摆往上窜,压得住前襟压不住后背的,更是让他头疼不已的是,花逸还在一直纠结着想要去和老师还有姚六六的家人解释他才日记里的那个小花,拦住他的不是花斐君也不是莫尧,而是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和愁眉不展的母亲,他怕他说了,他爸会就此气死。
花斐君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游荡,他想,他要彻底的辍学了,他要挣钱养家挣钱还债了,可是该去哪挣钱,又成了新的问题。他现正整个人都是问题儿童多悲伤,走了很远很久的路,脚趾都已经冻的发麻,迎面刮来一阵风,将他扣在头上的连衣帽掀掉,柔软的短发倏地凌乱起来,他眯起眼睛抬头看天看路,却不由的怔住。
不知不觉的,他走到了夏天时姚六六带着他们来的那条步行街,没有了那些摆小摊的,整条路显得宽阔不少,圣诞节已经过去,可是还有零星几个沿街店铺的橱窗上贴着圣诞老人的头像,写着华丽的“Merry Christmas”,大部分橱窗都已经换上了“Happy new year”,街上行人寥寥无几,街头繁华的有些落寞,回忆的画面像旧电影闯进他的眼里,花逸从那家小店里出来,神秘的伸出握成了拳的手,手指伸展的一刻,和花逸那张带着满足得意骄傲的笑脸一同出现的,是现在安静躺在他胸口的小书吊坠,那个时候多好,快乐多简单,只要他笑,自己也便能笑着。
步行街的街尾转角,大馆子的招牌在风中岌岌可危,似乎也该换上一个新的,其实招牌和人一样,经不住太多岁月的摧残。他驻足在大馆子的门口,贴着纹身画样的大门结上白色的霜,他想看看白天是否在里面,却被这一片霜白阻在门外。
于是他上了台阶,推开门。
挂在门上的风铃,叮铃叮铃的作响,腰侧上的纹身,在触及这熟悉的场景之后,变得隐隐发烫,那个身体带着淡淡刺痛的夜晚,花逸蹭着他的身体,像个讨糖吃的小孩伏在他身边哀求着看他的纹身,然后诧异着从米奇变成了花朵,宣布着,这是他的,全部是他的。
他已经两天没有看见花逸了,夜晚他要守床,白天他出来了解事故的解决方案,两天何其短,可打从他进到花家开始,他从没花逸分开过这么久。
半年未见面的白天,一如当初他见过的模样,松松挽着长发,围着军绿的帆布围裙,上面沾着星点油彩,手里握着还沾着颜料的油画笔,整个人似一副柔和的油画,从里屋走了出来,淡淡的眸光在看到花斐君的一刻忽地明亮了起来,“君子?”
花斐君笑笑道:“白姐,好久不见。”
白天这个女人,明明在花斐君的生命里出场时间不长,是配角中的配角,是炮灰中的炮灰,可是花斐君却觉得,淡如水的白天,其实是名副其实重头戏。
如果没有白天,未来的境遇会有很多不同,最简答直接的,便是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见何念西。
花逸是花斐君的一个劫,而何念西的出现,无非就是要告诉花斐君,你被耍了,你被玩了,花逸可以不是你的劫,但我不允许,那么花逸便永远是你的劫。
☆、091:总归情有千千劫2 ☆
花斐君坐在白天的大馆子里的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安静的看着气雾缭绕,却没有喝一口,如果你说他因为这一系列的事情发展已经到了水都喝不进 去的地步,那你就错了,他只是不喜欢茶而已,他从来不觉得茶这这种东西可以喝出除了苦涩以外的味道,但是白天白忙着烧水泡茶,他又不好说我不爱喝这东西,于是他只能端着,借着自己的哀伤故作哀伤。
显然,白天还不知道昔日几个混闹在一起的少年少女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单纯的以为,花斐君这样的情绪一定是花逸那个没心没肺的孩子引起。花斐君在内心经过一番强烈的挣扎与思考,这件事该不该对白天说,按理说,白天应当划分为姚家人,可无论从外形外观到内里内在,她都和姚家人有着天壤之别,可是,和白天说了,又能解决什么呢?
于是两人沉默着坐了半饷,他突然开口:“白姐,我饿了。”
白天眨眨眼,微笑道:“我去给你做饭。”白天进厨房开始忙着摘菜洗菜,花斐君终于找到机会放下手里的绿茶,靠在沙发上看着白天忙碌的背影,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白天那副恬淡的模样,只是看着白天,心便能暂时安静下来。
虽然是简单的菜色 ,可是一丝不苟,味道也好,花斐君一整天没吃过东西,别说是刚出锅的色香俱佳的菜肴,就是给他拿俩馒头干噎,他也不在乎。他斯文的吃着眼前的菜,偶尔抬眼看看白天,每次都会不偏不正的对上她的目光,好像她一直就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
花斐君笑笑道:“白姐,你在看什么?”
白天也笑:“我在等你和我说你的故事。”
“我脸上写着有故事?”
“没有,你不是没有故事会一个人走到我这里的人。”
花斐君愣了,他开始怀疑,是只有白天的眼睛跟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样,还是所有女人都这样,或者,是所有女艺术家都这样。他放下筷子,直视着她,郑重道:“我哥出车祸了,残疾了,可是肇事者死了,我现在需要一份工作,一份能用最快的速度挣到最多的钱的工作,白姐,你说,我能做什么?”他从白天的角度,把整件事掐头去尾避重就轻的说了出来。
白天沉默了一会,进去了纹身室,再出来的时候手指间夹了一张名片,放在了花斐君的面前,“这个叫红茶的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去他那里当个侍应生的话一个月也不少拿,而且有小费,很多大学生都在那边打工,而且是晚上工作,白天你可以再打一份不太累的工,你看这样行吗?”
花斐君点头,拿起名片看了两眼,放进口袋,起身帮着把碗筷捡了下去。
离开的时候,他说了谢谢。
谢谢白天的恬淡让他难得安静了一下午,也谢谢她美味的晚餐。
花斐君按着名片上的地址找到这家叫做“西雅图”的酒吧,外墙是那个年代最尖端时髦的缤纷闪烁的LED,红黄蓝绿青蓝紫,站在招牌下,几秒钟之内,你的脸也会红黄蓝绿的变换一圈,门外站着穿着长款大衣的帅气保安,恭敬的给每一个进入酒吧的人拉门。
还好,这里不失所谓的专供那些富可敌国的VIP 的场所,不然他将会狗血被人扔出来。
酒吧内的音乐震耳欲聋,他的穿着打扮,连他略带羞涩的神情,都显得与这里格格不入,这是一个花斐君从来没见过的世界,灯红酒绿,人影交错,看不清也辨不明的兴奋面孔。他抓住一个穿着马甲端着托盘的侍应生,礼貌的问:“请问红茶在哪?”
侍应生侧过耳,喊了一句:“先生,你说啥?没听清!”
花斐君也喊:“我说红茶!”
侍应生点头,继续喊:“好的!先生!一杯红茶!您坐哪里的!”
花斐君紧忙摇头:“不是!我不要红茶!我要找红茶!红茶!你们老板红茶!”
侍应生恍然大悟,再次点头,伸手一指对面的吧台,吼道:“红衣服的!红茶!绿衣服的!绿茶!”
原来,红色的就是红茶,绿色的就是绿茶。
花斐君穿过人群,走到吧台,寻找着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可是环视一周之后,他只发现了一个穿着一身红色休闲西服的男人,手里端着酒杯,和他对面的男人谈笑风生,吧台里,果然站着一个穿着绿色连衣裙的小姑娘,想必她是绿茶,不管是人还是名,花斐君都觉得这个绿茶有些面熟。
他走到绿茶面前,问道:“红茶在这里吗?”
绿茶在看到他的时候,眼睛瞬间发亮,花斐君对于这样的眼神早已不足为奇,很多女孩子啊,看到他的时候眼睛要比绿茶亮,放光,放激光的都有。
紧接着,他看着绿茶走到红茶的身边拍他的肩膀,指着花斐君说:“哥,有人找你。”
原来,红茶是个老爷们。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男人要叫红茶,事实上他叫雪碧可乐或者康师傅矿泉水,都要比较红茶气派的多。
红茶转头的时候嘴角还挂着笑,看见花斐君时,眉头一挑,问道:“你找我?”
一直以来,花斐君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红茶这个人,直到后来,他听到别人对阿杰说:花斐君?那就是个妖孽!他当时在心里默默的反驳着,红茶才是个妖孽。
红茶是个漂亮男人,花斐君从没见过哪个男人穿着红色衣服会这么的没有违和感,他在听到白天这名字的时候,笑的那叫一个惷光灿烂,“白天啊!我人生中爱过的最后一个女人啊!”
一时之间,信息量有点大。他人生中最后爱过的一个女人?但他还没死,也就是说,他从白天以后就不爱女人了,他曾经和白天有过一腿,但是在那一腿消失以后,他喜欢了男人?还是他看破了红尘?
红茶带着花斐君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身上盖着西服,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到来醒过来。红茶问:你不热吗?
花斐君点头,是有点热,于是脱掉羽绒服,修长单薄的身体裹着米色的朴素毛衣,安静的坐在椅子里。
红茶说:我看你还是小孩儿啊?我告诉你啊,这酒吧就是个染缸,多少比你还素净的姑娘小伙来这工作,最后也都变浮华了,什么人都能接触得到,就是正经人少,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