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ce 1989-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呵~没事的,以前还是三口之家的时候就和他们的感情并不深,反而吵吵闹闹的让我头疼,后来一个人住反而清静了不少,只是偶尔的,会觉得有些孤单。倒是你来了之后,我觉得那地方终于像一个家了。”
那时候,他的笑容是那么真切,即使是现在回想起来,都会让我觉得心里很暖。他是真的,把我当做家人的。
他伸出手,将我的手紧紧握住,“我在英国的那些年,一直都没法忘记你。即使每天都很忙,每天都累到倒头就睡,但是你的身影总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片段,每一个细节,都会在一个又一个漫长的黑夜里闯进我的大脑,可是每一次,那些片段里的陪在你身边,搂着你说话的我的脸,总会慢慢变成林凡的脸,那样相同的梦境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不厌其烦的刺激着我的神经。每天醒来的时候,我都宁愿那些和你在一起的时光只是场南柯梦。那几年里,你就是我的禁忌。”
“后来我在温哥华提前修完了硕士学位,然后在弟弟19岁成年后,辅佐他进入父亲的企业,并逐渐交出权利,在他20岁的时候,我完全卸下了责任,然后我背上包开始到处旅行。也是在那时候开始,我一边旅行,一边记录旅途上看到的一切。那些年里,我的生活就是三件事,旅行、摄影、写作。”
“我就这样四处游走了两年,最后我想要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于是我决定去我旅途的最后一站——英国。那是当初最想要和你一起去的地方,想和你一起在贝克街喝下午茶,想带着你去看你说的,带着话筒头帽子的英国卫兵交接班,想和你一起去坐最大的摩天轮。那时候我想,这一切也许只能由我一个人去完成了。我告诉自己要放下过去,放下你,也放过自己。可是,我竟然在那里遇见了你!”他深邃的眼眸望进我的眼睛里,汹涌的情感仿佛要把我吸进去。
“再一次见到你,我想这就是命中注定。我知道我不应该去好奇为什么你是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你看上去有些落寞,可我还是没能忍住。我太想知道有关你的一切事情,于是回国后我暗地里查找你的消息,还专门派了人偷偷跟着你。”
“那么那一次在酒吧里我差点被人……结果你却出现了,就是因为你在暗中跟踪我?”
“是的,我派了人偷偷跟着你,我回国是被我弟弟拉回了公司,他们想在国内设立一家分公司,选址就是S市,所以我回来后一开始都在忙开设分公司的事。那天是在我忙完之后,收到了手下人的消息,说你开车到了那家酒吧,我就赶了过去,其实我一直很想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可以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没想到再次相见会是那样的场面,但我还是庆幸跟踪了你……”
“呵,那么你之后那样对我,也是因为仇恨我和林凡吧……”
沉然的眼里,居然有我从没见过的湿润,他低下头,覆在我手背上的大手将我的手捏的生疼。
“你相信一个人可以在分开7年后重逢的一瞬间,再次爱上同一个人吗?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恨你的,我想,我调查你,派人跟踪你,只是单纯的为了报复。我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我讨厌被欺骗!可是每次跟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我的理智就变得支离破碎。我知道你和林凡似乎分开了,那时候以为你们只是分手了的我居然冒出了想把你重新拉回自己身边的念头!和你相处的每一秒,我都要极力抑制自己想将你狠狠搂在怀里的冲动!想要把你捆在身边的欲望是如此强烈,我想,如果你不爱我,那么恨我也好,至少你得腾出一点空间用来恨我……到最后就不受控制的用了那样极端的方式……对不起,夏墨。”
他抓起我的手,贴上他的胸口。手心立刻感受到了来自那具身体的脉搏,心脏有力的跳动,一下一下的通过手心,传达到我的身体。
噗通。噗通。
“那时候,我不断对自己说,我恨你,我恨你。比起你将我淡忘,我宁愿你恨我!可是当我真的在你眼里看到恨意,看到绝望,看到疲惫的时候,这里的疼痛几乎要将我淹没!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如此害怕被你遗忘,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一直都爱着你。从那时起,我就想找你谈谈,不论过去如何,我希望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但我之前的行为给你造成了太大的伤害,所以没敢逼得太紧,只是暗地里关注着你的动向。直到那天林凡来找我,和我说了事实真相之后,我才知道我有多愚蠢!我错误的伤害了最爱的人!夏墨……我……”
“果然是他……他来找过你?”
“是的,他来找我,和我坦白了那次让我故意误会以及我离开之后的所有事情。那条短信其实是他发的,空难的事情,他其实早就知道我没有在那架航班上,故意隐瞒了你的。”
“……果然如此。”
事情在沉然的口中逐渐清晰明朗。而我并没有想象中的难以接受,很早之前,我就从林凡的种种奇怪表现以及暗地里自己托老同学的调查之中猜了个大半。只是,在没有确认过之前,我一直自我催眠般的告诉自己,不是这样的,林凡一定有他的理由,林凡绝不会欺骗我。
如今,这残酷的事实赤裸裸的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再也没有为林凡开脱的理由。被自己最信任的好友蒙在鼓里7年多,不可能一点不难过,但是我不会怨恨他。恨一个人,恨一个自己曾无比信赖的人,太累了。
“突然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分手短信,你就没有想过要打给我确认一下吗?就这么不声不响的离开了?”
“打了,空号了。也去你家和你宿舍找过你,你室友说你去旅游了……和林凡……”
那一年的记忆在沉然的描述下,逐渐在我脑海中重新清晰起来。
是啊,那个热闹的联谊会的晚上,我喝醉了。第二天醒来,手机坏了,林凡说是我喝醉之后发酒疯,把手机甩进了浴缸里。然后我换了新手机,换了新手机号。还被林凡急急忙忙的拖去陪他参加了一个周边游。
“可是我换号之后又给你发消息啊!”
“呵,他连我这边都骗过去了,还会忘记你那边吗?他把你手机里我的号码存成了他的另一个手机号,所以你发给我的所有信息,我都不会收到……”
“……”
“之前我一直在想,要不要找你说明。毕竟是我误会你在先,回国后没想到会那么快就遇见你,还对你……做了那样的事情。”沉然的声音低了下去,“在我知道真相之后,我原本想就这样算了。就让你误会我,恨我,而我也将那些过去的事情烂在肚子里。可能这样对谁都好。”
“那你现在为什么要来告诉我?”
“我害怕你恨我夏墨!我不想你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恨意;不想每次在夜里想起你时,脑海里浮现的是你冰冷决绝的表情;我不想在你孤独无助一个人面对所有压力非议的时候,无法伸手将你揽进怀里;我不想在煎熬了七年之后,还要继续忍受一辈子没有你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也许比起曾经所经历过的一切。现在的情况才真正叫我明白什么叫造化弄人。
7年时间,那么多个失眠的夜。但我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在思念和悲伤中一遍遍回忆过往的时候,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正在大洋彼端生活的充实无比,带着对我的怨恨。
7年的梦魇,到最后,竟然是一场乌龙的误会,而这场误会的始作俑者,就是我最最信任的朋友。
“夏墨……7年了,我还是忘不了你。”沉然墨色的眸子里映出我苍白的脸,7年多的时光让他的轮廓更加分明,曾经的那一点青涩已经完全退去;眉宇间流露出的英气依旧,只是多了成熟男子才有的稳重与凌厉,这一度让我觉得很陌生,印象中他的形象一直都停留在那年夏天在明媚的阳光下朝我走来的大男孩。
白皙的皮肤,柔亮的黑发,表情冷漠,有些内向,有些慢热……呵,这形象在我脑海里根深蒂固了七年。可以七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而此刻的他却让我感到无比熟悉。因为他眼里的那抹深情,仿佛跨越了我们分开的那漫长七年光景,带着我回到了那一年的青春年少,“曾经有个小傻瓜,在摩天轮到达最高点时,认真的对我说,要一辈子和我在一起。现在,我想要将这个承诺履行到底,你愿意吗?”
“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
我很没面子的在这个关键时刻选择了尿遁。因为再不离开,我实在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不想在他面前落泪,太丢脸了。
一开始,只是奢望可以出现奇迹,让沉然死而复生。本是无神论者,也没有任何信仰的我,后来不管是去寺庙里,还是去美国看家人是,陪母亲去教堂做礼拜,我都会祈祷同一件事情,让沉然再次出现。
一开始,我还抱着很大的希望,可是7年的漫长时光,逐渐将我的期望碾碎,直到后来,慢慢绝望。只是,每每我去到寺庙,或者是教堂,我还是会像神佛祈求同一件事,那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这已经成为了我绝望生活中的一点精神支柱,即使是自欺欺人。
后来,上天似乎开始眷顾我了!当发现他还活着的时候,我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并且感叹这个世界的神奇。甚至,我开始相信佛,相信神,相信奇迹。
可是,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沉然变了。他不爱我。这让我感到更加崩溃,不无法想象一个曾经和你一起,在青春年少时留下过诸多美好回忆的人,现在用一种近乎陌生的眼光看你。不带任何感情,他似乎不记得我们曾有过的感情;不记得曾经我们对彼此有多么重要;不记得我曾经送他的那个精致的茶杯挂件,隐晦而青涩的向他表达要一辈子在一起的心意;也不再记得在摩天轮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在我耳边郑重的多我说的“我爱你”……
所以,当沉然对我说他从未忘记过我,还想继续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很没出息的,想流泪。我想,我一定是被生活折磨习惯了。现在的结果正是我梦寐以求的,而我却觉得难以置信!我真怕下一秒,耳边又响起熟悉而讨厌的闹铃声,我一脸倦容的爬起来,忽然醒悟,这一切不过又是我的一夜美梦。
狼狈的离开客厅,我都不知道哪一件才是卫生间,又不好意思回去问沉然,索性一间间的找。我推开了一间房门,不是洗手间。再往里走,推开看看,漆黑一片的房间里,一整面墙都被做成了书柜,上面的每一层竟然都塞得满满的。他果然还像以前那样,喜爱看书。窗前是一张巨大的书桌,书桌后一把老板椅正对着我。晴朗的夜空,月光倾洒进来,在空荡的桌面上铺上了一层清冷的银色。
我可以想象到那个男人坐在这张椅子上,喝着咖左手边摆着一杯咖啡,低着头翻看书籍时那专注的神情。
我忽然想起最初吸引我的,就是在图书馆里那改变了我今后人生的惊鸿一瞥。
自打那时候起,每次我去图书馆,目的都不是那么单纯了。
他看着书,我看着他。
他总是低头认真的看书,看到精彩有趣的时候,薄唇就会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看到纠结难过的地方,两道英气的眉就会微微皱起。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只用时一秒钟,却穷尽一生,再难忘却。
年少的时候,我并不能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总是暗自思忖,若真有这样的人,那得拥有多么惊人的样貌,他必定有倾城的容貌,绝代的风华。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自己身上,一语成谶。
直到我那一日的误打误撞,推开了放学后显得很冷清的图书馆的大门,看见了那干净柔和的画面。
用不着倾国倾城的容貌,用不着惊艳绝色的姿态。原来,真正触动人心的东西竟是如此简单。一个皱眉的小动作,一个嘴角微微翘起的弧度,翻书的干净修长的手指,就是这些莫名其妙的细节,却触动了我内心最隐秘的那一根弦。
那一瞬间,我完全理解了那句话并非夸张。穷尽一生也无法忘记,那是因为,我将你深深刻在了心底。
他一定不知道,在他认真欣赏铅字描绘的精彩世界的时候,他自己已然成为了一个懵懂少年眼中最美丽的风景。
年少轻狂,却是最美好的回忆。
我自嘲的笑了笑,准备退出房间。却瞥见书架对面的那一整面白墙上,贴的满满的照片。我站在门口纠结了一会,最终还是没忍住走了进去。
清冷的月光倾泄进来,刚刚好照亮那一墙的照片。
我走近,终于看清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