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双眼瞅着我,可能看出了我的尴尬,所以他笑一笑,转过头继续往前走。
“你不用感觉有什么不好,我喜欢跟你走在一起!虽然我接受不了男孩子,但是跟你在一起,我会很放松,比跟我老婆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
我无言可对!他说我令他放松,比跟他老婆走在一起还放松,我知道,那是出自于他对我的无比信任!然而我,跟他走在一起,我又是如何地放松,如何地温暖与满足,却不单是出自于信任,更是出自于……对他的爱!
但是这种爱,却注定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因为他,接受不了男孩子。
我心里正戚戚哀哀酸酸涩涩,他回过头来拉我一把!
“看看,那边有个大排档,咱们去那儿坐坐吧!”
我当然没有异议。于是我们俩一同过了马路,走去大排档找个位子坐下来。要了一盘毛豆,一碟煮花生,一盘炒田螺,另外还有一锅香辣虾,几瓶冰啤酒。
☆、第十九章
我并不喜欢喝酒,尤其是啤酒,喝起来真的就像马尿!不过我的酒量还行,迫不得已的时候,半斤白酒也能喝得下。
老板的酒量本来要比我稍微好一点儿,但是他之前陪那处长一家人肯定已经喝过不少,虽然他喝酒不上脸,不过刚才在酒店大堂,我已经闻见他身上有酒气。所以我就有点儿担心怕他喝醉,不过看他兴致很高,我也不好阻拦,只好陪着他一边喝,一边聊。
唉!他已经不是我的老板,可是我还是不由自主这样叫他,直到他挥着手表示抗议。
“不要叫我老板,叫我钊曜,或者阿曜!”当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点儿朦胧的醉意,“你知道吗?我并不喜欢做老板,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喜欢的本来是技工一类,在大学我就学的这个!可是……为了满足我老婆的虚荣心,我还是……放弃了专业,自己开了公司,自己……做了老板!”
他说他做老板,只是为了满足老婆的虚荣心,足见他有多么爱他的老婆。而我,我不求有谁满足我的任何需要,只要能够有一个男人时刻牵挂着我,并且时刻让我牵挂,已经足够!但是这辈子,就这点儿卑微的渴求,也很难实现。
“你醉了,要不……我们回酒店吧!”我劝他,看着他又是一口将满满一杯啤酒罐进嘴里,不得不将他的杯口用手按住。
“我没醉,我的酒量比你好!”他骄傲地一扬眉,见我不妥协地瞅着他,又挥挥手,“好吧好吧!那总得把剩下的这一瓶喝了吧?”
我一声不吭,夺过他手上的酒瓶,仰起头来,咕嘟咕嘟将剩下的大半瓶一口气全部喝掉。
然后他又瞅着我笑。
“幸亏你不是女人,要不然……我要是娶了你做老婆,你比我现在的老婆,管得我还紧!”
我一下子又羞又呛,因为旁边还坐的有人!
所以我赶紧伸手拉他起来。
“别废话了,明天还有事呢,该回酒店了!”
我一手把他拉起来,一边向着大排档的服务员招了招手,等他过来,我掏钱买了单。老板——他不让我叫他老板,我还是叫他的名字钊曜吧!钊曜也没跟我争,他可能真的有点儿醉了,半倚在我身上,瞅着我笑,甚至伸手摸了摸我脸。
我又好气又好笑,当然也有些心慌意乱,只得半扶半抱着他离开大排档,顺着路边走回酒店。
幸好他还记得他订的是酒店几号房。我从他身上找到房卡,开了门,扶着他先在床上躺下,之后进去把浴缸洗了,放上热水,然后叫他进去洗澡。
也幸好他还没醉到让我帮他洗澡。等他洗完澡出来,我也进去稍微冲了一下。那时候已经差不多十二点,不过他住的是一间双人标准间,我从前跟他一起出差的时候,都是在一间房住,所以很自然地,我今天晚上,也就不用往回赶了。
但是等我穿着平角内裤,赤裸着上身,一边用浴巾揉着头发上的水,一边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我却看见钊曜还没睡,而是睁着眼睛怔怔地看着我。
因为我怕他要睡,当我进去洗澡的时候,特意关了大灯,只留了一盏床头灯。他的脸藏在阴影里,只有一双眼睛,幽幽地闪着光。
我的心“怦”地一跳,想张口说句话,却心慌意乱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正要绕过他的床,直接走到另一张床头去,他忽然开了口。
“过来,让我抱抱!”
“啊?”我一下子呆若木鸡!
“过来!”他又说,仍然幽幽地瞅着我。
手上的浴巾掉在了地上,我好像被催眠了一样,一步一步走到他的床前,再慢慢慢慢地,躺在他的臂弯里。
他一手搂紧我,一手向后拧灭了床头灯。
光线暗了下来。我的心更是“扑通”乱跳,我听见他的心也在“扑通”乱跳,我隐隐渴望着他能有下一步的动作,而无论他的下一步动作是什么,我当然都不会拒绝。
但是很久很久,他只是搂着我,只是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发顶。
“我们俩……本该是绝配的!”他忽而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可惜……我不是同性恋,而且……我爱我的老婆!”
我差一点儿就要在他怀里放声而哭,可是我不能哭,我怕那样会破坏他抱我的心情。我只能竭尽全力忍住,直忍得我浑身好像要爆裂开来一样!可是我还得佯装着若无其事地跟他开玩笑。
“抱够了没有?要是抱够了,是不是要我过那边去睡?”
他没有丢开我,反而搂得更紧。
“就这样睡吧!是真的,跟你在一起,我很放松,也很舒服!”
他稍微动了一下,让他自己躺得舒服一点儿,也让我躺得舒服一点儿。之后他就没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搂着我,静静静静地,直到我听见他微微的鼾声响起来。
可是我一点儿睡意也没有!我们俩都赤裸着身体,我跟他肌肤相贴,呼吸相闻,但是我,没有感觉冲动或者其他什么,充满我内心的,只有酸楚,只有苦涩,只有对这辈子永远无法实现内心最真切渴望的那种伤感与悲戚!
但是我却没有办法恨,连老天我也不恨!是老天让我生成了同性恋,是老天让我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但是在今晚,即便有伤心,即便有苦痛,可是我不恨!因为在今晚,我爱的这个男人,正抱着我,暖着我,即便他的温暖和拥抱,无干爱情。
但是在今晚,起码在今晚,我已经很感恩!
※※※
我一夜似睡非睡,事实上我根本舍不得睡!我细细感受着钊曜的怀抱,细细感受着跟他的肌肤相贴,跟他的呼吸相闻。或许,在以后漫长的人生当中,这将是我最甜蜜、最温暖、也最值得一点一滴细细回味的不朽记忆。
等到天亮起来,虽然万分地舍不得钊曜的怀抱,可是我不想等他醒来的时候感觉尴尬,所以我还是老早就起了床。等我洗漱过后出来,钊曜已经醒了,很明显昨日的宿醉让他感觉不舒服,他正用手揉着太阳穴。
“几点啦?”他问我。
“还早呢!不过我要赶回去上班,你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我还是起来吧!一会儿我开车送你。”他一边说一边坐起身来。
“算了,你昨天喝了那么多,这会儿头一定还痛,你多躺一会儿,我赶公交车就行了!”
“我要送你!”他又说,几乎有点儿耍脾气的感觉。
我没再跟他争,虽然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但是感觉跟从前已经有些不一样。好像多了一点儿暧昧,多了一点儿亲密!却也少了一点儿随意,少了一点儿融洽!
那种感觉,就好像……心贴得更近,人,却离得更远!
这话说得很矛盾,但那就是我当时的感觉。
☆、第二十章
一路上谁也不说话。偶尔钊曜会问我是应该左拐还是右拐,但是我本来对方向就不是很敏感,广州市的道路又设计得跟迷宫一样,更何况昨天来的时候还坐的公交车,我根本就不清楚开车该如何回去。
最后他也不问了,只让我告诉了他详细地址,然后按着地图边走边找,居然也没有绕太大的圈子。
因为在酒店里还吃了一个早餐,又在路上耽搁了一下,赶到公司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到上班时间,所以他直接将我送到大门口。从车窗里看了一看我们公司办公大楼,然后他回脸瞅着我。
“这里环境很不错!毕竟是大公司,机会一定也很多,所以你好好做,我想……你会有出头的机会!”
我答应一声想下车,感觉他好像还有话没说完,所以又瞅着他没动。
他抓了抓头,才又接着说下去。
“昨晚……我喝多了,有点儿忘形。我怕你会误会,所以……我爱我的老婆,但是……你永远都是我最亲密最信任的人!”
“知道啦!”我瞪瞪眼,冲着他笑,“瞧把你担心的,还怕我赖上你呀!”
“我不怕你赖,我是……怕耽误了你!”我的玩笑让他放松了好些,“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尽快找一个适合你的人!”
“行啦!你赶紧办你的事去吧。别忘了下次来广州,想找人喝酒,还得找我!”
他点头冲我笑一笑,等我下了车,他把车子向前开了一下,拐个弯,就在车子里向我扬扬手,这才将车子开了出去。
我目送着他的车子去远,很久很久,我都不想动。甚至心里也什么都不愿想,就那么站在那儿,好像石雕一样,没有动弹,也没有思想。
直到有一个声音在我身边忽然响起来!
“马上到上班时间了,你不赶紧进公司,像根树桩一样戳在这儿干吗?”
我一回头,看见我们的那个小老总司徒启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手上拿着车钥匙正往包里放。而公司停车场就在大楼门口,刚才钊曜送我回来的情形,估计他都看在了眼里。
所以没等我回应他的第一句话,他冷不丁地又问一句:“刚那个……就是你所说的……你爱的人?”
“啊?”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这样问,所以几乎是有点儿语无伦次,“他是……我的老板,以前的老板!他来广州办事,顺便……跟我见了一面!”
一直到几句话说完,我才恍恍惚惚想起来,我在医院的时候,好像跟许梦远提到过“我有自己爱的人”这样的话。
然后我看见司徒启双眼瞅着我,嘴角上斜,充满了讥诮!
“他是你老板?真是你老板,为什么你不在他那儿做下去,要跑出来另外找工作?”
“因为……”我停一停,索性直截了当说出来,“我是同性恋,可他是直男!”
这是我第一次跟人说出这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他说,可能因为他也是个同性恋,也可能仅仅是因为他讥诮的眼神让我有点儿赌气,总之我是说出来了。而一说出口,突然之间,一直强自按捺在心底里的悲哀和伤痛,就滚滚滚滚涌了出来。
我忍得满脸通红,忍得喉咙里“咕噜”作响,但是无论如何也忍不住,一转身之间,眼泪已经落了我满脸。
我之所以会转身,是不想让司徒启看到我哭,但是我浑身地抽搐,还是掩藏不住。而因为就在大门口,还有其他员工赶着来上班,我稍一发泄,很快又忍了回去,用手擦了擦脸,深深吸一口气,然后若无其事地回过身来。
一回过身,我看见司徒启诧异的眼神,几乎是有点儿目瞪口呆!
“不好意思!”我勉强笑笑,又用手抹了抹脸。
他抬脚要走,又扔下一句话。
“就这样,你还嫌我苦?”
他直昂昂地走进公司里边去了。我稍微平复了一下,这才也走向公司大门。
他说我“嫌”他苦,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是在说我不自量力,说我五十步笑百步——不对,人家是五十步笑百步,我是一百步哭五十步,因为我自己才最是苦不堪言,还敢回过头来泛滥我的同情。
※※※
跟钊曜的一夜温存——如果那算是温存的话——就这样消散在了风里,却永久地存在了我的记忆中。而在那之后的每一个晚上,我几乎都在细细回味,在回味中入睡,在回味中入梦,再在回味中苏醒。回味钊曜的体温,回味钊曜的肌肤,回味钊曜的呼吸,回味钊曜的气味。
常常地,这种回味,都让我情难自已!以至于我时常都在想,如果那一晚,趁着钊曜喝醉,我稍微大胆一点儿,稍微主动一点儿,会不会……有一点儿实质性的事情发生?
我想也许会!因为很明显,钊曜是喜欢我的,即便这种喜欢还没有到达爱的程度,起码已经超过了纯粹的友情。而且据科学的研究和调查——先声明,这份科学的研究和调查,只是我偶尔在网上看到,但是现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也太多,说不定这就是某人为了出名,在网上的胡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