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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姐夫,别跑!-第3章

小说: 姐夫,别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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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着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么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么一定要选T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于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又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后,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于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因为他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于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着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后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已经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后,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于姐姐的侮辱,施之于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 
      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后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后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于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后盖。 
      那么,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 
      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后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么?”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人呢?还在吗?”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钱,就赶他们走了,呵呵。”房东讨好的笑。 
      “走了?”凌锐有些失望,于是问:“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 
      “搬到哪里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听他说过一次,好像是在XX公司。”房东边回答,边奇怪。 
      这个阔少爷打听一个穷光蛋做什么,该不会是后悔赶人走了吧? 
      猜测得到了确认,凌锐正打算走,又忽然回过头来问:“他一个人住?还是……” 
      “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个小孩。”房东答。 
      凌锐点点头,转身离开这栋公寓。 
      回到车子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这个顾家明还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属的一间小公司工作,挣凌氏的钱! 








      昨晚,家明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回到十年前。 
      那天深夜,大雨滂沱,雷电交加,T大一间男学生宿舍的传声器突然尖声响起来。熟睡中的年轻人们被惊醒,纷纷怒骂不已,谁也不愿去接听。传声器执拗的响个不停,睡在上铺的家明坐了起来,他有一种预感——这是找他的。 

      从床上爬下来,接通传声器,宿舍门房的声音大得几乎能把人震聋:“顾家明在不在?顾家明?” 
      家明忙答:“在在。” 
      “下来,有人找!” 
      果然他的直觉是对的。 
      室友中有人骂:“我X,家明,这大半夜的,找你来私奔的吧?” 
      家明嘿嘿笑了两声,赶忙穿上外衣跑下楼。 
      一楼的大厅里,一个女孩披着长风衣,浑身都湿透了,看见他,眼睛亮了亮,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 
      家明小心翼翼的扶着女孩的肩,惊异的问:“凌岚,怎么是你?!” 
      女孩扬起脸,乌黑的秀发还滴着雨水,贴在脸颊上,映衬着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柔弱的叫人心痛。 
      她一边流泪一边说:“家明,带我走吧!” 
      “呃?”家明有点发懵。 
      女孩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我怀孕了。” 
      “啊!”家明向后退了一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有了小孩,可他们不让我生下来,明天就要拉我去医院堕胎!”女孩紧紧拉着他的手,美丽的眼睛里满是绝望,“可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要这个孩子!” 
      家明只觉得耳边嗡嗡直响,大脑几乎无法思考。 
      女孩见他一个劲发愣,轻轻垂下长而卷曲睫毛,踮起脚尖,纤细的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我从窗子逃出来找你,家明。你是爱我的,对不对?家明,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带我走吧!” 

      家明感到女孩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脖子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像一个烙印般的疼痛。 
      是的,他爱她,比任何人都多。 
      慢慢冷静下来,他拉住女孩的手,说:“凌先生和凌夫人也许只是一时生气,他们不是那么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去同他们谈谈好不好?” 
      “没用的。”女孩摇头,“他们决不会让一个私生子败坏凌家的门庭。” 
      其实家明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更知道,凌氏夫妇也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犹豫着,终于开口说出来:“凌岚,你今年只有十七岁,你……” 
      还未说完,女孩便打断他,斩钉截铁的语气同她柔弱的身躯全然不同:“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不,家明,我可以吃苦,我要生下这个孩子,否则我宁愿死。” 
      家明沉默着,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这么大的雨,她一个人跑来,鞋子都丢了一只。他太了解她,知道她隐含在深处的个性有多么坚烈。 
      他比她更知道生活的困苦,他们的将来,会比她所预想的艰难数倍。但是他爱她,他希望她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就算她将来后悔,也还是可以回到凌家去,无论怎样,她都是凌家的宝贝女儿,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于是,他温柔的拨开粘在女孩脸颊上的一缕头发,微笑着说:“好,我上楼去收拾东西,然后我们一起走。” 
      女孩也笑了,忽然身子一软,向下倒去,家明忙扶她坐到椅子上,自己跑回宿舍收拾行李。 
      室友被他叮叮咣咣的声音弄醒,挣眼一看,正见他提着行李要走,不禁吃惊的问:“喂,你发神经啊?拿箱子做什么?” 
      “私奔啊。”家明朝他笑笑,头也不回的走出房间。 
      “神经病!”室友一点儿也不相信,低低骂了一句,倒头又睡了。 







      那天的雨下了一整夜,家明叫不到车,便将行李中所有的外套都盖在凌岚身上,然后背着她一路走到火车站。 
      就算在梦中,他仍能深切的感觉到,那冰冷的雨水浇在身上的感觉…… 
      不过……为什么现在他会觉得这雨是热的? 
      而且这味道…… 
      家明猛然惊醒,赫然看见儿子的小鸡鸡,正冒出一股热腾腾的黄色的液体,全部浇在他的头上。 
      “哇啊啊啊!”他惨叫着一骨碌爬起来,小安正好尿完,拍着手嘻嘻笑。 
      家明气急了,抓过儿子来,朝着小屁股上就是啪啪两下:“臭小子,敢往你老子头上尿尿?!” 
      小安挨了打,放声大哭起来。 
      “怎么啦?怎么啦?”朱美正在厨房做早餐,听见哭声,忙跑出来看。 
      家明头发上滴着黄汤,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无奈的说:“你看看小安干的好事……” 
      “哈哈哈哈哈哈……”朱美非但没有表示同情,反而笑得前仰后合没完没了。 
      小安见别人笑,忘了哭,也跟着笑。 
      家明脸涨的通红,懊恼的看着一大一小笑的在地上打滚,气急败坏的说:“喂喂,太过分了吧,我可是受害者嗳!” 
      朱美好不容易忍住笑,推搡着家明:“我去放热水,你快洗洗吧。” 
      从行李中翻出干净的衣裳,家明开始担心粘上污渍的西装——同他的皮鞋一样,正式的西装他也只有一套而已。 
      好不容易将身上的味道全部洗掉,他从浴室出来,朱美正在喂小安吃早饭,看见他,笑了笑,朝沙发努了努嘴。 
      家明转头去看,却见叠的整整齐齐的一套西装摆在那里,约摸又是她老公的遗物,虽然一看便知是便宜货,但却也干净整齐。 
      他的心里不由的一暖,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看桌边的两个人。 
      朱美还没有化妆,一张脸黄黄的,有些疲惫。她今年大概也不过二十八九岁,却已经作了五年的寡妇。十八岁结婚,不到六年,在外面跑运输的丈夫就出车祸死了。她只好到处做工,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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