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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第8章

小说: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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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他该告诉张璇,责编和保姆是两种职业来着。

        第九章:沈大作家被甩过

        因为秦歌许诺过,如果沈从文能在截稿日当天交稿就请他吃饭。所以沈从文赶稿赶得那叫一勤奋,愣是连续三天没玩过游戏,饭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最终他竟然真的赶上了截稿日!这根本就是史无前例的,而且是截稿日啊,不是下印厂日啊!可见美食攻势之强大不容小觑。

        顾明奚:“秦歌,听说沈从文交稿了!?”

        秦歌点点头:“对啊。”

        “唔,你太强了!”顾明奚佩服地大喊,“能赶在截稿日交稿的作家本来就是凤毛麟角,更何况我听说沈从文是爱好拖稿作家的典型!”

        “真的?可是截稿日难道不就是要截稿的吗?”

        “怎么说呢……这算不成文的规定,它只是个摆设。其实下印厂日才是最后的期限。”

        “奇怪的规定……”

        顾明奚摊手。“没办法,人的惰性嘛。”

        秦歌疑惑地蹙眉:“提前把事情做完不好吗?”

        顾明奚遗憾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也许是环境造就人才,也有可能是物以类聚,总之我这辈子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主动提前交稿的作家呢。”

        秦歌撇撇嘴:“你好像就比我大三岁。”

        顾明奚故作高深状:“你不知道三年能懂多少东西啊……想当年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清纯少年……”

        “我怎么没记得你有过那个时代。”

        一直保持沉默的郑云杰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呜哇,秦歌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啦!我还要营造光辉前辈的形象呢!”

        秦歌抿了抿嘴唇,尴尬道:“没事的,你其实本来也没有什么光辉的形象……啊,不过还是挺亲切的。”

        “呜呜,我光辉的形象……”

        顾明奚无视了秦歌的话,嘤嘤假哭状往郑云杰肩头靠去,结果被后者死命地推开。

        “喂,起来,你嘴上的饼干屑掉我衣服上了!哎呀这昨天刚熨好的!”

        中午餐厅继续一片欢腾。

        秦歌坐在打闹的二人对面,托腮想着:今天晚上到底请沈从文吃什么比较合适呢……?

        秦歌五点半下班就往沈从文家赶。准时下班就是好,之前截稿期的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但一想到以后每个月都要经历一次这样的过程秦歌就不禁头疼。

        沈从文家

        “来啦?我们今天吃什么去?我最近赶稿子赶得心力憔悴啊!饭都没好好吃,你看,人都瘦了。”说着他摸摸了自己的脸颊。

        秦歌无奈道:“知道你累……既然请你,那就你定吧。但记着悠着点,鱼翅燕窝啥的都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啊。”

        沈从文笑呵呵地点头:“明白明白,让我想想哈……”

        秦歌看着他,心想这人最近还真是瘦了,头发又长了点儿,胡子渣儿都长出来了。就算自己让他赶稿子,他也不应该这么糟蹋自己的。现在这样儿就一纯粹的流浪汉哪!

        于是沈从文在他的督促下,先去洗脸刷牙刮胡子,换了套干净的衣服,至于头发……只能先往一边儿拢拢,对付一下了。

        简单收拾一下后,沈从文总算看起来人模人样点儿了。果然应了一句话:赶稿时的作家都没有人样。

        秦歌叹气:“还没想好?你不说我来决定啦?”

        “想好了想好了!”沈从文着急道,“去吃烧烤!”

        于是二人晃晃悠悠朝烧烤店进发。

        其实说是烧烤店,也就是路边搭的一个棚子,里头都是折叠桌、塑料椅,而老板自己站在路边烤的那种。

        到了摊边,沈从文挑了个位置,熟练地喊道:“老板,来十串牛肉,十串猪肉,十串牛舌,两条烤鱼!再来两听冰啤酒!”

        “哎~知道啦~”

        秦歌拉拉沈从文的袖子,瞪他:“要太多吃不掉,别要这么多!”

        沈从文笑嘻嘻回答:“没事儿,吃得掉。”

        秦歌没好气儿地白了他一眼:“最好能都吃掉,要不然剩了浪费的也是我的钱!”

        秦歌在大学参加了一堆聚会,多少也会喝点儿酒,两个人就先倒啤酒喝了起来。

        “秋天也不热了,要什么冰的……”秦歌不满地嘟囔道。

        “习惯了。你不喝冰的?那再换一瓶?”

        “真麻烦。算了,请你吃饭,你是大爷,行了吧?”

        “嘿嘿……”沈从文继续勾着嘴角,“最近怎么样,编辑的工作习惯了吗?”

        “习惯多了,就是截稿日那几天有点儿力不从心。”秦歌心里默默补了一句:要是你能每月按时交稿我会更习惯的。但考虑到可能性,他还是没说出口。

        “哪有截稿日还悠哉悠哉的人?那是不成文的规定。”思考了一下,他又补充道,“习惯就好,习惯是万能的。”

        “这话听着真耳熟,你怎么说得和顾明奚一模一样……”

        “顾明奚?”沈从文蹙眉。

        “同事。”

        “哦……”沈从文皱着的眉头舒展开了,笑呵呵地说道,“嘿,那我倒想见见他了。”

        “我觉得你们会合得来的。”

        秦歌点点头,心想:你们的确还有点儿像——脸皮都有点儿厚。

        “工作了和家人联系是不是少了?”

        “我们啊上大学就不怎么联系了,也就过节会回去看看。”

        “是吗?那岂不是也没时间和恋人约会了?”

        秦歌没听出来话里微妙的试探的意思,坦然答道:“呵呵,我哪里来的恋人啊?大四时倒谈过一个女朋友,毕业前就分了。”秦歌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把话题从自己身上扯走:“那你嘞?”

        沈从文愣了一下,笑着回答:“谈过一个,分了。”

        “为什么?”

        秦歌下意识问道,问完后才发现自己这么说话太没有礼貌了,说不定人家不愿意提这事呢。

        沈从文看起来倒不是很在意,撇撇嘴道:“我被甩了。”

        秦歌不可置信,还有人会甩掉全国最有名的爱情小说家之一的沈从文?全国作家收入总排名至少有前二十的沈从文?况且这人长得还行,就是不太爱收拾自己,性格除了有那么点儿无赖外也说得过去……

        沈从文像是看出他的疑惑,无奈道:“那时候我还不出名,家里挺穷的。对象就跟别人跑了。”

        气氛僵了一瞬间,秦歌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最不擅长处理这类问题了……纠结了半天,他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还……喜欢她吗?”

        沈从文笑道:“怎么可能呢。”

        秦歌心想既然不喜欢了那话就好说多了,果断道:

        “要是因为你没钱没名气就甩你的女生,一定不是真的喜欢你的,早点分了还好呢。你迟早会找到比她好的人啦。”

        “……是啊。”沈从文定定地看着秦歌,眼里闪烁着莫名的光亮,缓缓道:“迟早会找到的。”

        秦歌一愣,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有什么感觉怪怪的,沈从文已经又变成一如既往的无赖样:

        “我告诉你的可都是真的,你可千万不要到网上去乱发八卦呦。唉,要是让别人知道又帅又有才的我竟然被别人甩过,那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知道了。”

        秦歌斜眼瞅他,有才还好说,请问你从哪里觉得自己这幅落魄的模样帅了?

        订正一下刚才自己说的,他脸皮不是有一点儿厚,是相当厚。

        正好牛肉串上来了,秦歌拿起一串正往嘴里送,只听沈从文继续叫道:“老板,再来五串鸡胗,一盘烤贝壳!”

        “够了,不要再点了!”秦歌看着盘子一叠叠往桌上送,抓狂道,“你故意几天没吃饭等着来吃穷我得是吧?!”

        “哪里的话,我只是前几天每天只吃一顿,今天没吃而已。”

        “真伟大,你胃难道不会疼吗……”秦歌此时此刻为自己的钱包深感担忧。

        “唔,是有点儿难受。但赶了这么多天稿不吃够本儿怎么行?”沈从文挑眉。

        “这不是什么够本的问题吧!?”

        “老板,再……”

        “喂!你够了吧!!!”

        ……

        一顿饭吃完,秦歌看着自己空空的钱包欲哭无泪,原来吃烧烤也可以吃到这种水平,真强悍!

        俩人走在夜晚的街道旁——咳咳,消化,消化。

        秦歌无奈道:“怎么样,够本了?”

        沈从文满意地笑着:“嘿嘿,够了,够了。”

        “我以后再也不请你吃饭了……”

        “行,下次我请你,你都吃回来好了。”

        “拜托,我没你那种饿着自己的毅力。”……和故意蹭别人东西吃的脸皮

        聊着天不一会儿就走到地铁站了,秦歌看看手表:“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啊,有空再见。”

        “恩,路上小心。”沈从文挥手看着秦歌走远。

        看着秦歌的背影消失在地铁站口,又定定地站了一会儿后,他才继续朝前往家走。

        我说的的确都是真的。只是没有纠正你——以前甩了我的那个人,是个男的。

        晚风吹散了没说出口的话,别说,秋天还真有点儿冷。

        第十章:圣诞编作联欢会(一)

        一如既往闹腾又忙碌的日子过了,转眼秋去冬来。

        编辑部在靠近南方的A市,冬天冷是冷,但不怎么会下雪,因此少了不少应有的气氛。

        秦歌从上大学开始到了A市,年年圣诞节都是和同学过。今年刚开始工作,和同事过还是头一回。

        据同事说每年年末都有一次大型圣诞宴会,全公司所有编辑,作者以及高层都会到场。同时参加的也有其他杂志的知名人士,对于新人也可以说是一次绝好的结识机会。

        “听起来很隆重的感觉……”秦歌感叹道。

        顾明奚:“那是相当的隆重啊,要不是内部活动啊,这必然是大堆媒体的聚集地!你知道当红作家一起出席宴会是多么难得的事儿吗?不过,像我这种人每次都是去蹭饭吃的而已,公司那天的自助餐特别好吃。”

        “瞧你那点儿出息!”郑云杰白眼道。

        “喂!上次你吃得不比我少!”顾明奚无情揭发道,“秦歌啊,你不知道,云杰他上次一个人吃掉了别人三顿吃的东西!”

        “你还拿那个说事儿?去年我们商量好前一天不吃饭的,可是你睡觉之前忍不住偷吃了一包饼干,要不然还能多吃一点的!”

        咦?这个行为怎么那么熟悉呢……

        “……”秦歌沉默了一下,诚恳道,“我下次把沈从文介绍给你们认识吧?你们一定很合得来。”

        圣诞夜前一天

        忙忙碌碌,直到距离圣诞宴会只有一天时,秦歌才知道出席要穿正装。

        可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哪里有西装?秦歌问了几个稍微熟点儿的人,不是身材尺寸不合就是没有多的,最终他还是决定狠狠心,用上个月余下不多的工资去现买一套西装。

        决定是一码事,行动又是另一码事。除了小时候陪妈妈之外他从没进过服装店,这会儿被服装店的营业员一问愣是一问三不知。

        “先生,西装就得合身,您的身高三围……”

        秦歌尴尬道:“我从来没量过啊……”

        “先生,这种料子贵是贵了点,但穿上绝对好看。”

        秦歌尴尬道:“这个也太贵了……”

        “先生,你看你皮肤白净,穿白西装一定很帅,不如看看这件?”

        秦歌尴尬道:“这个是不是太高调了……”

        “先生……”

        “啊,抱歉,我先自己看看就行,先自己看看……”秦歌对热情的店员尴尬地笑笑,赶忙走到一边,装作看衣服手里却拿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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