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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读心师作者:文礼-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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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跟任何人说起,把表拿回研究所时也没人过问。”
  但应该已有研究所的人知道这件事了,他们并没有出面阻止卫华和我的接触,也就是说卫华不会对我和宇之间的战争起到刺激作用。反过来说,卫华现在是处于局外的第三方,并且站在我这边,如果他加入进来,是否会对我和宇僵持的局面起到什么作用呢?
  “小言,你在计划什么吗?”
  “嗯……”
  “研究所不是你能斗得过的,现在能平安地在外面生活,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一点都不好!”
  卫华似乎被我吓了一跳,我也发现自己迁怒了,却又不知从何解释起。
  “华哥,我不会说什么我要打倒研究所之类的不切实际的话,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研究所在哪,况且已经离开研究所六年了,天晓得他们有没有搬迁过地址。研究所背后有什么东西在支持我也不想知道,那不是以我个人的力量就能毁掉的东西。我再怎么中二病也知道自己不是超人,也没有美式英雄情节。”
  “那……那就好……”
  “但属于我的人生,我也不能让人轻易就这样拿走!在我的体内,有一个研究所制造出来的怪物。他们想把这个怪物放出来取代我,我怎么可能就这样认输!”
  “你打算怎么做?”
  “我要……成为福尔摩斯。”
  “什么?”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福尔摩斯和柯南君的区别在于时势造英雄或者英雄造时势这种大方向性的东西,却乎略了两者之间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柯南君为了查到黑衣人组织,不得不躲起来藏到毛利小五郎背后,福尔摩斯也在与莫里亚蒂教授周旋但他却把自己暴露在明处。这两种态度决定了柯南君必定比福尔摩斯少了一个重要的资源。”
  “小言……你在说什么……”
  “媒体!媒体是站在福尔摩斯这边的,不管是新闻还是丑闻媒体都照单全收,媒体会把福尔摩斯想要的信息带到他的身边,福尔摩斯也能通过媒体把他想要传达的东西散播出去!把自己暴露在聚光灯下并不是让暗中的敌人能够方便给你一枪,正相反!因为有媒体的存在,敌人而反不敢轻易动你!媒体就是最好的保护伞!”
  卫风并没有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不过他疑惑的表情中却向我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会站在我这边。
  “首先,我要亲手抓住电锯狂魔。”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兔案到此结束啦!
  这一章涉及到了小言的过去,终于起想来了12岁之前的事,但最重要的东西还是没能回忆起来。所以小言必需改变现状,与过去告别,才能实现新的自己,嗯!大概就是这个感觉。
  感情戏也明朗啦!但素为了世界的河蟹所以没有准备在正篇里写福利段子,会考虑在番外中补一点小言和各大配角们的福利(如果不会被河蟹的话= =)
  下一章就是大结局啦!大结局之后会以配角视角补几个番外,预计最晚今年五月全部完结!
  感谢一路支持我的亲们,感谢每章都打评的虹同学,我们大结局篇再见^ ^~~
    
    ☆、电锯狂魔

  “电锯狂魔”,是这几个月以来青城市乃至全国媒体都极为关注的案件。虽然警方为了避免引起市民的恐慌已经尽力封锁消息,但媒体是无孔不入的,越是被藏起来的东西,就越有报道的价值。警方的封锁手段反倒成了助长谣言的证据,媒体更是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将这件案子编得越来越离奇。
  电锯狂魔的第一名受害者李月,万县人,27岁,未婚,某商场卖场主管。3月20日,其弟李阳报案称李月两天不见踪影,工作单作也无故旷工。3月22日,李阳向警方提供线索,在御龙苑小区某户出租屋的冰箱内发现李月的头部,随后在小区及附近的下水道、绿化带等地陆续发现李月被肢解的四肢及躯干。验尸结果表明李月的死亡时间为3月21日,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死后被肢解弃尸,肢解现场在御龙苑小区出租屋浴室,肢解用电锯被遗弃在现场。出租屋租客刘某下落不明,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人并发出通缉令。
  第二名受害者黎颜,江槐县人,25岁,未婚,某化妆品公司品牌经理。5月4日,一位市民在滨江路北桥段临江绿化带溜狗时发现了尸体残肢,并立即报警。警方在滨江路北桥段沿途寻获被切成8块的女性尸体,经验证为同一人。尸体切割手法与李月一致,验证切口后怀疑凶器为电锯,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北桥段树丛中,但现场并未发现凶器。被害者死于5月2日晚,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
  第三名受害者谷若萍,琦山县人,28岁,未婚,某保健品公司经理。5月24日清晨,凤凰湾小区保安接到清洁工电话,说3幢3楼的2号住户门口有血迹,血迹自门口延伸至消防梯。该户为出租屋,保安拨打租户谷若萍登记手机呈无人接听状态,遂从隔壁1号邻居家中阳台向2号家中喊话,隔窗发现2号住户家中客厅地板上有大量血迹。报警后警方赶至现场打开房门,在2号住户浴室内发现了被肢解的尸体,尸体头部遗失,门外血迹从消防梯延伸至地下车库并中断。经尸检验证,浴室中无头分尸女性为谷若萍本人,死亡时间5月23日晚1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头部至今下落不明。
  第四名受害者王世芬,梅山县人,26岁,未婚,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6月14日清晨,滨江路南桥段清洁工在垃圾桶内发现被垃圾袋包裹的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在南桥段沿途数个垃圾桶与灌木丛内发现女性被肢解的尸体共8块,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南桥段某灌木丛内。死者身份不明,警方登出肖像画后第二日接到认尸电话,确认该女性为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王世芬。死亡时间为6月14日凌晨2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第五名受害者周媛媛,锦江县人,27岁,未婚,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6月21日清晨,某市民在滨江路珊瑚公园晨跑,于灌木丛中发现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于公园内多处发现共8块人体残肢,第一现场为公园桥下草坪。尸检验证为同一人,死者上衣口袋中装有名片,经核对死者确为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周媛媛。死亡时间为6月21日凌晨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以上五名受害者档案资料,附现场照片一叠,赵天成从萧然那给我拿的资料。
  “我知道了!”季雨阳看完后叫道,“凶手是个男的!”
  “……”
  “呃……好吧这是废话,还有!一定是个变态杀人狂,先(女干)后杀再分尸,3个月杀了5个人,一定是以此为乐的愉悦犯!”
  “……”
  “不、不对吗?哦……还有!凶手一定是个长得很丑的单身老男人……吧……”
  我叹了口气,说,“你可以回去了。”
  “诶?”季雨阳立即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说错了吗?我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的啊!你想想嘛,凶手肯定是个找不到女朋友的丑男啊不然怎么如此X求不满强/奸还杀人分尸呢,或者是被老婆抛弃的中年变态大叔,对女人怀恨在心于是……或者就是单纯以此为乐的变态,杀人没理由顺手就好!”
  “脑残片看多了你!”
  我拿了纸和笔给他,“把受害人的共同特征一条条地写下来,不得少于10条。多数派的共同特征也算。”
  “10条?!有这么多嘛?”
  “给你5分钟,写不了10条就滚蛋!”
  季雨阳一脸委屈,坐下来开始写。
  1,都是女的(这不是废话嘛!好吧,也算是个共同特征……)
  2,都被强/奸(这倒也没错)
  3,都被分尸(……)
  4,都被分成8块(我艹!这条和上一条分开写是为了凑条数?)
  5,分尸后的残肢都被扔得到处都是……
  写了以上5条,季雨阳抬起头来一脸小白地望着我。我顿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凄凉,并开始质疑自己的智商:我是瞎了钛合金狗眼才看上一头猪的吗!
  好吧,看在他前些日子差点为我挨子弹的份上,我忍!于是我开始给他讲解。
  首先,5名受害人都是二十岁后半段的未婚女子。
  其次,5名受害人的社会地位都属于中低级的管理层人员。
  第三,5名受害人均为郊县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四,5名受害人的死亡方式都是生前遭性侵,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肢解。
  第五,5名受害人大部分死于自己不熟悉的环境中,其中3名死于户外,1名死于他人出租屋内,1名死于自己租用的出租屋内。
  第六,5名受害人的肢体虽然被分散遗弃,但都集中在一定范围内,可使警方迅速找到属于同一名受害者的所有残肢或大部分残肢。
  第七,5名受害人都死于星期五夜间至星期六凌晨。
  第八,5名受害人均被性侵但未留下精/液等凶手信息。
  第九,5名受害人身体上均有捆绑痕迹。
  第十,5名受害人都很漂亮。
  “诶?漂亮也算?”季雨阳拿起照片翻了翻,“我不觉得漂亮啊,他们都没我的小言好看……嗷呜……”
  “现在,从这些共同特征里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呃……”
  第一步要做的是把这些特征分类,先来看受害人自身的客观条件:二十岁后半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管理层,而且长相不错又是未婚。这一类女性的最大共同特征便是:她们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了。外来务工的女性都想在市内安家,而且这5个受害人又都是管理层,长得又漂亮,她们的眼光肯定不低,要符合她们要求的男性至少在长相、家世和谈吐方面有一定要求。
  接下来是案发时间,星期五夜里到星期六凌晨,这个时间能想到什么?星期五是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天不用上班,既然如此肯定是去过一个尽兴的夜晚。酒吧、俱乐部、会所等一些休闲场所是单身女性的首选。
  案发时间过后是案发环境,3名在户外,2外在屋内,按刚才的思路想下去,休闲过后顺理成章的便是去旅馆开房。但这里的5名受害者都没有选择去开房,反倒是其中3名都去了江边的绿化带或公园。因为凶手的目的是杀人分尸,旅馆这种地方不好下手。在江边的三起案件位置都十分偏僻,杀人分尸的行动不受影响。而且由于这几个位置周围都没有娱乐场所,所以可以判断凶手应该有车。但这样一来另两件发生在室内的反倒奇怪了,虽说约会后在女方或男方家里进行性/行为也不在少数,不过凶手的分尸工具是电锯,即使是小型携带式电锯在夜里也是有动静的,凶手就不怕邻居产生警觉吗?但这里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凶手并非在案发当日才第一次来到案发地点,有可能已经多次到达案发地点,发现该地点作案的可能性,于是选择在此作案。
  接下来是作案方式,性侵、机械性窒息、肢解,尸体上有捆绑痕迹并且未留下精/液,要完成这一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小型便携充电式电锯、绳子、套套等,或许还有防止血液喷溅到自己身上而携带的雨衣。参考第一件案子中留在现场的电锯来看,怎么也得有个中号箱子或袋子来装电锯,体积不算小。在周五晚的约会中还带着个箱子或大袋子的人,是以什么方式隐藏电锯才没有引起女性的警觉呢?
  最后便是肢体被遗弃的范围,均在离第一案发现场不太远的一定范围内,而且弃尸地点也很容易被人发现,可见凶手的目的并不是隐藏死者的身份或隐藏自己的行凶手段,更像是随兴而为,这里也体现了一些凶手的性格特征。
  综上所述,要吸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准备在市内找对象的漂亮女青年,可以在周五晚成功约她们出去,携带一定体积的行李而不引人怀疑,作案5件却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这样的凶手,应该是一个长相谈吐和衣着都十分吸引人的年轻男性,有一辆从品牌上却足以吸引女性的车。他对外的职业一定十分特殊以至于随身携带一定体积的行李而不引人怀疑,并且行事周密有计划性,对于要杀害的目标选择也有一定条件,并且此前不止一次和受害人接触。                    
  作者有话要说:  
    
    ☆、路西法

  “但是小言,你说凶手有车,那就不一定是把电锯装在随身携带的箱子里啊,凶手可以放在车的后备箱里,杀了人再把电锯拿出来也一样啊。”
  “滨江路的南桥段北桥段的绿化带和珊瑚公园你去过吗?”
  季雨阳说,“珊瑚公园去过,但滨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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