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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maybe的故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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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栋说:“你是指学校的运动会?是,我错过了,不过听说你们队短跑接力拿了第三名,可喜可贺。”

    方健懒得和他扯淡,敷衍着说了几句,挂断电话。

    他去常去的发廊剪头发。

    发型师熟悉他的要求和习惯,不用吩咐,只需往那一坐,安心把自己交给他,保管交还一个最适合的发型。

    这次剪完,方健对着镜子验收成果,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发型师充满歉意地说:“两边的头发修得不对称,我再帮你剪剪。”

    可是剪头发和写毛笔字差不多,讲究一气呵成,如果没有做到,之后再如何修补,也于事无补。

    方健的头发这次是彻底剪坏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最近碰到一些麻烦,所以有些心不在焉。”发型师再次道歉,就差九十度鞠躬了。

    “没事,下次注意点就行。”方健原谅他。

    但他再也不会光顾这家发廊。

    人人都有心事,足以写成一部巨作,但这不能作为犯错的借口。要难过?躲到家里舔伤口就好,带出门只会让人取笑,百害而无一利,甚至连累其他人遭殃。

    方健的新发型遭到所有人一致嘲笑。

    他庆幸地想,多亏只是剪坏头发,最多一个月就会长回来,到时候再找一个好发型师,一切即会恢复正常。

    “要不你买个帽子遮一下?”张栋建议。

    两个人就去商场买帽子了。

    最终选了一顶棕色的棒球帽,扣在头上,像英国电影里面的英俊男孩。

    旁边的导购员眼前一亮,直夸方健与这顶帽子合衬。

    不劳她多作推荐,方健爽快地掏钱付账。

    他也很满意这顶帽子。

    张栋却无动于衷。他不太正常,自从请了长假,再见到他,总觉得他哪里发生了变化,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温吞吞的,似是丢了魂。

    到底发生什么大事,令他这般失魂落魄。

    张栋不说,他也不好过问。毕竟是私事,肯说还好,若是不肯说,定会嫌他八卦,好打听他人隐私。

    路过报刊亭,张栋买了一份报纸。

    他匆匆打开,停在民生新闻那一页。

    方健瞥了几眼报纸,其中有一桩连环强。奸案被详细报道,歹徒最近一次作案,是在大连。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于上个月被歹徒强。奸,不堪屈辱,崩溃后自杀身亡。而那些作案的歹徒,至今仍逍遥法外。

    他留意到,受害女子的姓张,当下一惊,随即希望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测。

    “阿健。”张栋忽然叫他。

    “嗯?”

    “我最后一个亲人也走了。”

    方健大惊,怎会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姑姑一直没有结婚,她比我爸爸小一轮,多年来倾心倾力照顾我,本来,她年底要结婚了,可是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张栋十分激动,右手握拳猛捶几下左手手掌,“这些畜生怎么不早点死?为什么要出来祸害社会?”

    不断有泪滴打在报纸上,那声音直击人心。

    “以后,就剩我一个人了。再也没有人愿意陪我走下去,什么都得靠自己,我该怎么办。”张栋像一个孩子般失声痛哭。

    他憋了很久,回到大连时要忙着处理姑姑的后事,应付家里的各路远房亲戚,太多事情要做,他腾不出一分钟伤心。他也不敢伤心,一旦卸下伪装,必将崩溃,只得强打精神,坚持完成所有事。

    他边哭边控诉命运,“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每个关心我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为什么会这样?”

    方健站在一旁,内心酸楚。

    那一刻,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张栋更加重要。

    什么流言蜚语,什么世俗的眼光,通通见鬼去吧,他都不在乎,也不想管了。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只想要默默守护对方呢?当然是要和他在一起啊,否则对方一旦消失于眼前,将追悔莫及。

    方健走过去,紧紧抱住张栋,附在他耳边说:“不要放弃,你还有我,我不会走,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他很少许诺,一旦说出口,就会说到做到。

    张栋听见他的承诺,狠狠抓牢他,把他当作救命稻草。

    “我是认真的,请你相信我。”方健发觉张栋浑身都在发抖,那是对于孤单和死亡的恐惧。而他更甚,他真怕张栋会从他眼前消失。

    人一旦失控,胆子会变得特别大,“张栋,我喜欢你。”

    他释放隐藏许久的秘密,勇敢告白:“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张栋抬起头,哭红了双眼。

    “我喜欢你,第一次看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去法学院写生也是为了你,张栋,我们在一起吧。”方健担心他会拒绝自己。

    张栋颤着声问:“你说真的?”

    方健重重点头。

    “你不反悔?”

    “对。”

    那一夜,方健和张栋都没有回宿舍,他们在外面开了一个房间。

    两个人都这样狼狈,一个剪坏了头发,一个情绪失控,形象全无。但无论如何,他们终于坦然面对心声,走在一起了。

    是夜,张栋睡得极不安稳,有噩梦缠上他,方健能听到他低低的梦呓声。

    “别哭了,有我在呢。”方健拍拍他的背,安慰道。

    张栋下意识往他怀里靠了靠。

    方健亲吻张栋的脸颊,他发现自己的吻有安神作用,张栋的呼吸渐渐平复下去,得以安然入睡。

    他们就这样交换了第一个吻。

    后来?后来就是另外一个故事。

    思嘉听够了故事,拱了拱方健的胳膊,挤眉弄眼道:“这么说,其实是你主动表白,难怪张栋现在老是欺负你。”

    “什么意思?”方健不解。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嘛,先表白的人就输了,注定要处于下风,任人欺负。”

    “谬论。”

    “可是这句话在你身上得到了印证。”

    方健不出声。

    过一会他支使思嘉,“去,帮我把碗盘洗了。”

    思嘉不忘将他一军,“小受就是爱记仇。”

    他们相处得十分和谐自然,连张栋都有些嫉妒。

    他常常说:“早知道你们这么合得来,我就应该努力拆散你们。”

    口气酸得如四月的杨梅。

    “喂喂喂,要是没有我,阿健和你中间得有多少隔阂。”思嘉不满地说道,“你可知道我有多么重要,我是你们沟通的桥梁,是润滑剂!”

    张栋大笑,“对对,我和阿健每个晚上都要用润滑剂,你实在是太重要了!”

    连方健都跟着取笑她。

    思嘉忍无可忍,论斗嘴她永远斗不过张栋。

    惹不起还躲不起嘛!

    思嘉提着手提袋,迅速离开。

    这会她已经明白为什么方健总是对张栋牵肠挂肚,除了喜欢,还有不舍。这当然与张栋悲惨的身世有关。

    有人说过,悲剧才隽永。

    真的,悲剧容易引发观众的同情心,获得眼泪。

    而眼泪,因为量少,往往比笑容珍贵。

 25第二十四章

    「嘿,还记得他吗?我和你提过的那个男生。对,就是他,和你同名同姓的那个男生,他也叫刘镝。

    可是神奇的是,我从来不会把你和他混淆。

    继续说说我和他的事吧。

    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很容易出现不适,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水土不服。不知道我的不适在不在此列,来到长沙之后,我霉运连连。

    这天,我清晨被噩梦吓醒,乘公车时又下错站,交上去的策划被主编撤了,现在又多了一位不速之客:忽然从天而降的雷阵雨。

    更糟糕的是,我忘记带伞了。

    公司处于步行街,附近有沃尔玛超市,我小跑着过去,连同雨伞,还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和食物。我推着车在超市里面四处游荡,郁结的情绪起码消了一半。

    难怪那么多女人喜欢购物,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佳减压的法子之一。

    咦,那是谁?

    是好久不见的刘镝。

    他穿一件白色T恤,蓝色七分裤,配一双白色球鞋,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淋了雨。也不买东西,只是闲逛,想来是躲进来避雨的。

    刚想避开,他已经看到我,朝我招招手,“嘿,季良!”

    我客套地同他寒暄:“是你?好久不见。”

    他拨一拨黏在一起的头发,摸一摸鼻子,说道:“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交了新朋友?”

    有心理学家说过,摸鼻子是心虚的表现。

    我有点迷惘,我的企图那么明显,他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哪个男人会三番两次约一个偶然认识的同性?

    当然是因为喜欢对方。

    “你怎么会在这?避雨?”我问。

    “是啊。”他笑笑,“真巧,在这里碰到你。”

    “真巧。”我敷衍地附和。

    我们常常指望不要碰到谁谁谁,或者遇见谁谁谁,可是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上演错过和重逢的戏码。

    自从爬山事件后,我就不想再和刘镝见面了。

    见面做什么呢?徒增尴尬和难堪。

    但这是一个人挤人的城市,除非不出门,否则总会碰得见。要么在咖啡馆、电影院、马路,要么在一家超市、一个小吃摊。

    “你买这么多东西,卷纸、雨伞、洗发水、泡面、薯片……唔,还有新鲜的排骨,青菜,”刘镝像是发现新大6,惊讶地问:“你会做饭?”

    我点点头,客套地说:“会一些家常菜,有机会你可以来我家试一下。”

    岂料他当真了,“不用改天了,就今天吧。”他念念有词,“再买点蔬菜和丸子,明天可以煮火锅。”

    什么?还有明天?

    这又是什么戏码?

    我十分不解地望着他。

    他眨眨眼,“今晚我可不可以在你家借宿?”

    我面露犹疑之色。

    刘镝又问:“不方便吗?就算是睡客厅也可以的。”

    这样低眉顺目,再拒绝他,倒显得我不近人情,何况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多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没有。我牙疼。”我边说着,边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动作。

    刘镝拍拍我的脑袋,“巧克力吃多了吧。”

    我有刹那的失神。

    随即又释然,不论怎样,至少我没有告白,就算他拆穿我,大不了当回无赖,打死不肯承认我喜欢他。

    反正是他自己靠过来的,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怪我。

    晚上,当我把三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刘镝惊得目瞪口呆。

    他不顾烫,尝了一块排骨,竖起大拇指,“没想到你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下厨。”

    我说:“身在异乡,总不能天天吃外卖。”

    心里不是不得意的。

    菜式很简单,红烧排骨、清炒小白菜、番茄炒蛋,加一个三鲜汤,口感偏清淡,并没有多美味可口,但是干净健康。

    饭后泡了一壶普洱茶,有助消化。

    刘镝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半点没有客人应有的样子,广告时分,他翻了翻冰箱,而后失望地问:“怎么啤酒和零食,一样都没有?”

    “大哥,我正在减肥。”我洗好碗筷,用毛巾擦一擦手。

    刘镝仔细地看了看我,欠扁地笑了:“减肥?真没看出来。”

    我拍了下肚皮,放弃和他辩驳的机会。

    手机铃声嗡嗡作响,是主编,估计是说栏目的事情,这个电话要讲很久,我做个手势,躲到房间去接电话。

    半个多小时后,我挂断电话。

    而刘镝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唉,放这么大一个诱惑在我面前,我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触碰他的肌肤,又觉不妥,万一被发现呢?

    后果不堪设想。

    手在空中打了个转,落在刘镝的手臂上,“醒醒,洗个澡再睡。”

    他眯蒙着睁开眼睛,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抱歉,我这样失态。”

    是是,他上衣卷起来一角,腹肌隐约可见,皮带也揭开了,松垮垮挂在腰间,诱人想要看到更多更深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美色当前,不仅是一种诱惑,而且是罪恶的源头。

    “呃,我没有带衣服。”刘镝有点难以启齿。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没事,我有备用的衣服。”我说。

    从衣柜找出新的内裤和T恤,暗暗庆幸,多亏有备份的衣物,否则不知如何是好。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对象,原来是这么煎熬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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