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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财富幻象-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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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丽与爱诺都60岁了。有一天,她们在公园里散步时相遇。玛丽骄傲地说:“我辛苦了一辈子,刚刚攒够买房的钱,在过60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住上了自己的房子!”爱诺却非常自豪地说:“我30岁就买下了我现在的住房,向银行贷了30年的款,可是我昨天终于还清了银行的钱!”
  这个故事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消费理念。玛丽是传统型的消费者,爱诺则是现代型的消费者。美国励志作家以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要勇于冒风险、敢于创业,像詹姆士·摩根分析的那样,先算好自己的消费,再决定怎么挣回来。
  住房抵押贷款是美国人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人为此负债终生。
  银行重视这样的贷款,因为它可以给自己带来一个稳定的现金流。
  比起股市,房地产的波动性小,上下浮动的周期又长,不像股市那样,会给投资者带来突如其来的冲击。银行贷款时,主要审核申请人未来的赚钱能力,而不是他当时已有的资产。银行看重的是贷款人的工作水平和收入性质。从这点来说,一个家财万贯的退休者不如一个刚走向工作岗位的实习医生,因为医生的未来收入是增长的,而退休者能保持住稳定的收入就不错了。
  一位美国基金经理和我讲过,因为他在美国一家著名的金融机构工作多年,掌管的资金超过10亿美元,到银行申请房地产贷款时,自然受到了优待。别人需要20%的首付,他却被劝说只付5%就可以了。就是说,银行主动建议为他提供95%的房款,等于房子基本是银行替他买的,和租给他住一样,还划到他的名下,而且他可以选择任何类型的房子,银行肯为他承担房地产交易的风险。如果他丢掉工作还不起钱,那么银行则可以替他处理房子。
  其实他本人根本不想只付5%。既然敢买房子,他就已经准备出超过20%的房款。房屋贷款的利息远高于他钱存到银行的存款利息,接受银行建议的话,他将背负95%的贷款利息,这加大了他的购房成本。当时签订的又都是浮动利率的贷款,如果利率上浮,他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成本就会陡增,上浮的利率越高,压力越大。
  其实银行就是希望在贷款利率上获利。一个高收入的客户是潜在利润的增长点,为此,银行不惜冒房地产贬值的风险,加大贷款额度。他们甚至在住房贷款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装修的贷款,还可能在住房抵押后提供净值再贷款,让消费者从里到外都向未来透支。
  房地产市场也是波动性的市场。虽然没有股市波动那样强烈和那样频繁,但房地产市场也有大起大落的时候。即便是香港那样的弹丸之地,土地和金子一样贵,房产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曾经下跌了70%。
  在西方世界这样的例子也俯拾皆是,在哪个时代都有。同样在20世纪90年代,在德国就有过1马克一栋房子的价格。当然不是说房子几乎一文不值,而是说那栋房子破旧得太厉害,修复起来代价太大,所以不好定价;政府又不愿意随便出手,就象征性地售出,当然对房子的买主附加了许多其他条件。
  美国联邦政府在21世纪也这么干过,在新纪元开始的时候,就以1美元的价格把空屋和查封的房子卖给能把这些房地产进行改造并使之派上用途的地方社区,以便让后者再把房子租给中低收入的家庭。美国联邦住房管理局承包了全美各地760万套房子的抵押贷款,一旦房主付不出贷款,管理局先会设法给予协助,如果一切办法都行不通,就查封房子,赶走倒霉的房主,他们曾经在半年中卖掉39 000套房屋。
  在100年前,美国已经是个消费社会,但那时表现自我消费方式的都是富人,穷人没有那个经济能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人们的消费开始超前,表现自我的人开始普及,普通人也开始随意地消费,他们攀比的是自己的邻居和朋友。不过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的消费还远没有现在那样夸张。那个时候,个人在银行都有活期和定期的存款,这些存款占他们家庭资产的相当部分,其中大部分是定期存款,就是说,人们储蓄的欲望还是很强的。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每一年,美国的国际贸易一直都是顺差。这意味着美国人卖给其他国家的货物大于其他国家卖给美国人的货物,所以有贸易的剩余,也就是说那时的美国人没有像现在这样,卖出去的比买进来的少,从而造成巨额的经常账户逆差。
  现在美国人选择的攀比对象不再是邻居和朋友,而是比他们富裕很多的人,他们可能花掉一个月的收入仅仅是为了到高级餐馆吃一顿。穿名牌服装也是为了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品位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美国人人均收入并没有增加多少,他们的消费额却在不断上升。更可怕的是,消费者的期望值上升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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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国家信用和企业破产
在许多人的眼里,美国企业治理是高度透明并置于市场监督之下的,所以美国企业都是守信用、重承诺且按时付款的。从许多方面看,这是事实。  但是,个人欠钱不还的习惯势必影响到企业,破产免责的规定过于宽松也会导致法律的滥用。如果说美国人个人破产对其国际贸易伙伴似乎没有多大直接影响的话,那么企业破产及其波及美国经济而产生的问题都会使世界为之振荡。对于和美国贸易过于紧密的国家来说,忽视美国信用错觉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企业破产和诈骗
  有观点认为,正是由于有个人破产,才有企业破产,企业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的放大和延伸,这是有道理的。至少在美国所有破产案件中,个人破产案例占了绝大部分,曾经一度高达95%,从表面上看企业破产被个人破产的案件淹没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只占5%,美国企业破产的影响却是世界性的,与之贸易的各国伙伴和全球的重要投资人都可能受到牵连。中国人已经开始有深切的感受了。
  按美国法律规定,在申请破产保护时,美国企业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债权人的名单。因此从受理破产的法院的公开信息中,就可以看出玄机。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律师披露,其事务所专业律师在阅读美国西海岸破产法院的每日简报时,发现越来越多的中国出口企业出现在债权人的名单上。在这些待审理的案子里,有的美国进口商借口中国产品质量上的问题推迟付款,有的在交易的初期准时付款,获得中国出口企业一定信任后便开始拖欠货款,并找各种理由直到积累成一定金额后申请破产或者溜之大吉。
  国内媒体披露过,中国家电巨头长虹公司被其长期的进口商美国阿佩克斯公司骗取亿美元货款也是一个例子。中国出口换回的外汇是靠着低廉的劳动力支付和薄利多销策略完成的,亿美元的贸易损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做过贸易的人明白那得靠多少次的出###易才能积累起来。
  如果说中美之间的贸易额大,所以被骗的机遇也大的话,那么中国对日本以及欧洲国家的贸易额也相当大,却从来没有听说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被骗取这么大额的货款的。为什么征信机构在全世界被人称道、信用法律比任何国家都健全的美国却有这么大的贸易陷阱呢?反过来讲,以中国不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几乎空白的企业信用制度,哪家国内企业又能骗取美国人这么大金额呢?
  贸易诈骗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根据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梅新育博士的研究,2每年外贸诈骗给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有数十亿美元。随着中国产品在国际上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遭受诈骗的损失也越来越多。其中来自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骗局次数多,来自发达国家的骗局额度大,美国公司连骗局都是“大手笔”。
  2005年江苏的多家纺织品企业被同一家美国公司诈骗金额将近千万美元,美国骗子自称是沃尔玛超市的长期供应商,在上海的五星级酒店单独包一层房间以显示实力,每天花费10万元以上,以便使受骗企业对其实力深信不疑。但是他们一旦得手,得到中国企业从万里之外海运过来的货物后,就杳无音信了。
  诈骗在任何国家都属于刑事犯罪,但是需要足够的证据,而且在异国起诉花费的成本相当大。越富裕的国家律师费越高,越富裕的国家打官司的成本越大。在美国,90%以上的类似案件未进入审判程序就达成和解了,因为对外国出口商来说,花巨额律师费与美国已申请破产的企业打一场蚀本的官司是不值得的。
  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人偿还所欠债务时,首先偿还被抵押过的债务,抵押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被用于抵押的财产只有在偿还了抵押债权人的债务之后,才能被用来偿还未经抵押的债务。美国法律又规定,如果被抵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不足以偿还抵押债权人的债务,其不足以偿还的部分,就被认为是未经抵押的债权。这部分债权就得和一般债权人一样按比例偿还。在所有未经抵押的债权中,欠政府的款项、工资等又优先于其他未经抵押债权的偿还顺位。
  外国出口商的贸易货款基本上都是没有抵押物的,所以一旦美国进口企业申请破产保护,那钱就基本收不回来了。即使后者还有可以赔偿的货物或财产,也轮不到外国出口商。
  假如出口商气愤之余,威胁美国公司,如果几天内不付款就将其造假的事情捅出去的话,反而会被美国诈骗公司反咬一口,被指控犯讹诈罪。
  骗子公司看重的也是这一点,所以它们有恃无恐。
  对于远在太平洋另一端的中国企业说来,要分辨美国的进口商是否是骗子公司很难,对美国法院来说这也同样不容易。因为那些一开始就成心欺诈的公司会精心制造骗局,把自己伪造成债务过多无法付款,不得已而为之。法院因此很难定诈骗罪,只能让它们以破产的名义逍遥法外。
  至于另一些正经的进口商,经营不好导致债务危机要求破产的话,法院则认为这是它们的权利,法律允许它们这样做。许多美国企业,包括世界著名的美国航空公司,都申请过破产保护以便摆脱掉压在身上的巨额债务,之后又继续经营下去。但是那些供货的债权人就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在美国,任何企业,无论批发商还是零售商都可以申请破产、接受检查、提交一些毫无成功希望而言的重组计划,然后就等着被宣布成为破产人并且获得法院判决的债务解除。这一系列程序对某些美国人和企业来说太常见、太微不足道了,他们甚至把这一程序当成是一条解除他们法定偿债义务的捷径。破产是那么的频繁,以至于美国联邦政府不允许各个州制定与联邦政府颁布的法律相冲突的任何有关法律,而将企业破产的管辖权划归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控制。在企业申请破产这一领域内,联邦政府颁布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被称之为工商管理经典的《信用管理手册》的作者赛西尔·邦德在其著作中写道:“在美国,有人滥用破产程序,他们把破产作为企业经营计划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些可能并不会写进他们的经营计划,但它是那些人思想中的关键要素,那些人通常的做法是建立一个企业,在相对较短的一段时期内尽可能多地从供货商那里获得最大数量的货物或者贷款,以低于其他地区企业的价格出售产品而只支付货款的一部分,却向供货商继续要比已经出售的货物价值更多的新货物。他们过着奢侈的生活,或者为了能在以后的奢侈生活中狂欢作乐而隐匿资金,最终把企业带入所有应付账款都拖欠而无法支付的境地。”
  这就是说,当有一些企业将破产当做一种战略退却、重新开始的起点时,另一些企业则将破产当做战略的全部,骗取货物却不受刑责。这时的债权人可能根本得不到任何偿还。
  为此,赛西尔·邦德感叹道:“今天不合理的贷款在将来要么将成为一个奇迹般的成功案例,要么将会使你成为一个破产人。”
  “最具创新精神”的骗局
  众所周知,美国有世界上最透明和监管最成熟的资本市场,但这并不意味着欺诈行为在上市公司中得以排除。相反,越大的公司欺诈行为就越隐蔽,越能逃避监管,对投资人的破坏也就越大。
  著名的安然公司曾经是全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者和交易商,长时期掌控着美国20%的天然气和电力交易,而它的股票一直是华尔街分析师强力推荐的。安然还连续四年荣获“美国最具创新精神企业”称号。但是它在走向破产时,股票的价格从历史上最高的90多美元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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