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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奥巴马总统之路:叛逆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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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起去,但是他回绝了,他表现出很强的自信和独立性,他希望继续留在夏威夷,不想再次开始一个新的生活。他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导师,包括鲍德温、埃利森、休斯、赖特、杜波依斯,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试图弄清楚自己生活的价值”。
  没有父母陪伴,加之与外祖父母心理上的疏远,他独立前行,塑造了自己的个性。他希望得到的是确定性和稳定性,他不喜欢经典非洲裔美国作家们的自我怀疑性格。但是,马尔科姆?埃克斯是一个例外,他非常喜欢这位作家与亚历克斯?哈利合著的自传。马尔科姆?埃克斯的自传就像奥巴马的自传,其中包含着十分复杂的特质,既有虚构的因素,又有高超的写作技巧(他的自传作者所言),就像哈利最著名的著作《根:一个美国家庭的历史》一样。从马尔科姆?埃克斯和亚历克斯?哈利著作中,奥巴马学到了一些写作技巧,他推崇的并不是主流文化讨论的书中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他非常反对马尔科姆?埃克斯的“宗教祈求”,尤其痛恨他根深蒂固的“白人至上”思想)。但是,他们的写作风格对于奥巴马的写作、生活和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人格改造、自律和意志力。他写道:“他不断重复描写的自我改造让我深受触动,他率真的诗歌风格,爱憎分明的观点,通过纯粹的意志力塑造了一种新的毫不妥协的秩序和富于灵活的自律意识。”
  当他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时,奥巴马培养了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自我创造能力和充分的自信心。纽约就像一个更大的舞台,人口众多,人们肤色语言各异,更具都市魅力,深深地吸引了他;当然这并不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验证自己的能力。他告诉我:“在那里,我不再酗酒,不再嬉戏虚掷光阴。这段时间是我的苦行修行期,所有过去的不良行为都被抛弃,我开始了人生蜕变。”他像一个隐者般地生活,只和自己的心灵对话。他解释说:“我全部的活动就是上课、回家、读书,长时间的散步和写作。我郑重地警告自己,在这两年我要好好反思,彻底认识自己。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向报刊投稿;反过来我也从中获得大量知识,为我以后的写作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帮助,事实上,可以说我从那时候开始才真正接触写作。在这两年向报刊投稿的过程中,我不仅积累了写作素材,同时也锻炼了我的叙述才能。”叙述才能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这绝不仅仅局限于写作上,这是他将来成为政治家和演说家所必备的强大素质之一。
  这段时间对于奥巴马来说充满了感情碰撞和强烈的自我克制。在纽约时,他获悉了父亲去世的消息。他开始潜心钻研国际关系课程,同时课余时间还大量阅读了宗教、文学和哲学等方面的书籍。像少年时期以及马尔科姆?埃克斯那样,他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获取力量。他阅读了圣?奥古斯丁、格雷厄姆?格林和弗里德里希?尼采等人的作品。他去纽约哈莱姆黑人住宅区玩篮球,在阿比西尼亚浸信会教堂参加礼拜活动。他徒步走访纽约的不同区域,甚至还实施斋戒(斋戒形式和甘地的做法一样,但是程度赶不上)。当有人来访时,包括家人探望他的时候,他喜欢向对方长篇大论地发表自己对政治、个人自律和世界局势等问题的看法,所以未免让来者兴趣寡然。当他为了确认自己的黑人身份,思考问题或者从书中寻找答案时,他表现得非常独立而孤寂,甚至有意识地与母亲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对我说:“我记得,当时我想让妈妈明白,我确立自己非洲裔美国人身份的想法并不是想断绝和她之间的联系或者亲情。但是,我想当时在我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因为缺乏沟通而产生的隔膜,现在回想起来我也理解她的感受。”
  这段时间是奥巴马的心理青春期,他希望通过性格完善重新认识和塑造自我。在此期间,因为无法弥补文化差异,他与一个交往一年的白人女孩断绝了关系。一次周末旅行时,他们去了女孩家的乡村别墅,女孩表现出来的优越感让他在心理上与其疏远;同时,这个女孩也不能理解黑人文化,当他们一起观看一出新话剧时,她甚至不能分清黑人的幽默与愤怒。此时,他把名字从巴里改成了巴拉克——巴拉克是他出生时的名字,而巴里则是家人对他的一贯称呼。奥巴马说:“我这样做并不像其他人想象的那样,我并不是想确认自己的黑人身份,这与种族概念无关。我只是觉得自己已经成年,应该确认自己的独特身份,而不必强求自己以某种方式去适应外部世界。”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学业后,因为受变革思想的影响,他决定从事社区组织工作。
  后来,当他三十出头写作自传体著作《源自父亲的梦想》时,奥巴马终于实现了自我历史与自我身份的统一。这次写作过程也奠定了他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身份,它讲述了奥巴马从少年到青年的人生经历,但是具体写作时他已经完全成年,并且就在他准备竞选伊利诺伊州议员的前夕。书中讲述了他思想上的妥协与认同,社区组织工作与社会正义,试图将充满舒适与安逸生活的美国与数千英里以外的陌生世界联系起来,并寻找两者的共同点。当他完成手稿以后,他先把它送给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阅读,与她一起讨论这本书对他个人的重要价值。玛雅说:“我们一起讨论了书中描写的人生历程和相关挑战,对于他彻底了解自己的父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他来说,这是一次痛苦的心理再造过程。只有这样,他才能以健康的心态,平和而坚定地继续自己的人生之路。这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都很有意义。”他的叙述,他描写的人物和故事,似乎填补了他从未拥有的稳定家庭生活的空白。在这本书出版时,他告诉一位摄影记者:“有生以来,我一直努力试图通过故事、记忆、友谊和思想去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
  

第二章 决策者(五)
从家庭生活和青年时期的经历来看,奥巴马与自己未来的妻子很少有共同之处。奥巴马的童年是支离破碎的,充满了对父亲的各种各样的想象,而米歇尔?拉沃恩?鲁宾逊生长于一个十分稳定的家庭,她有一个哥哥,而且父母双全。奥巴马生活于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而米歇尔则在芝加哥南区的一座砖砌平房中长大,她的妈妈玛丽安直到总统大选前一直在那里生活。在米歇尔上中学前,玛丽安一直是一个家庭主妇,在家操持家务,每隔一天为女儿的六七个同学做一次午餐谋生。米歇尔告诉我:“每天中午,我们都会聊聊上午上学的事,告诉妈妈发生了哪些可笑的事情,学校里存在哪些不公平和不公正,老师有哪些不良表现等”。通常,玛丽安会一边为女儿下午上学做准备,一边回答道:“噢,真糟糕。好了,走吧,我们还是去上学吧。”
  玛丽安曾经在总统竞选期间帮着女儿照看孩子,她非常务实,绝对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者。她是一个富于竞争精神的人,中年时她开始从事赛跑运动,并且参加了一些比赛。最后一次,她摔倒在地,失去知觉。醒过来以后,她的第一句话是:“我赢了吗?”这次事故之后,她发现自己在比赛中再也跑不快了,于是结束了运动生涯。她说:“如果我还能赢,我是绝对不会停下来的。”
  虽然玛丽安很要强,但是鲁宾逊一家当家做主的还是米歇尔少言寡语但是性格强硬的父亲弗雷泽。弗雷泽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运动员,但是三十多岁时得了多发性硬化症。他一直顽强地与残疾的身体做斗争,这也给米歇尔和哥哥克雷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父亲每天都艰难地去市自来水公司上班,从来没有抱怨或者自怨自艾的表示。米歇尔对我说:“我父亲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他身上有某种让我们感动的东西。他脾气很好,从来不高声说话,也不会打我们屁股,所以我们从来不想让他失望。爸爸只要说一声‘我感到失望’,那就是不得了的训斥,我们就会哭泣,一般都是这样。我想,父亲出色的毅力和残疾的身体让我们格外听话。父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一直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弗雷泽经常给亲戚打电话,并以孩子为骄傲,并以此补偿了身体残疾带来的心理缺失。米歇尔说:“他基本上是为我们活着,他自己不能蹦也不能跳,所以他对我哥哥的篮球事业非常上心。只要有哥哥的比赛,他都会一场不落,甚至当克雷格在普林斯顿比赛时,他还去了好多次。为此,他必须开车去不同的地方看哥哥的比赛。”弗雷泽一直是米歇尔的精神支柱,鼓励着她不断进取,并对她的表现做出评价。米歇尔说:“我每天想的都是,我这样做爸爸会怎么看,这也是我成长的动力。爸爸的感受如何?他会因此而骄傲吗?他支持我在事业上的选择吗?”
  像父亲那样希望消除命运不公的强烈愿望是米歇尔前进的主要动力,同时也帮助她消除了不安全感和自我怀疑。在公立学校里,米歇尔是个优秀学生,跳过了二年级,但是还不是班上最出色的。她主要依靠自己的刻苦用功,而不像哥哥那样具有出色的天赋,哥哥常常很轻松地就能获得成功,这也给她无形之中产生了不小的压力。弗雷泽明确指出米歇尔不如哥哥,对此玛丽安也给出了同样的评论:“她对自己有些失望,常常考试的时候会遇到麻烦,所以不得不全力以赴,去弥补自己的不足。我相信她心理上肯定有压力,因为她哥哥只需胳膊底下夹一本书就能轻松通过考试,而她则必须勤勤恳恳地努力学习。如果你和这样优秀的人为伍,即便你学习不错,你也会想和他一样好,甚至比他更出色。”克雷格很轻松地就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但是高校辅导员却对米歇尔不太看好,他们劝她不要报考名牌大学。此时,她好强的性格开始发作,她告诉我:“报考大学时,分数才是决定性因素,只有分数才能说‘你应该报考什么学校’。虽然我确实羡慕身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哥哥,但是我想:‘哼,我和他一样聪明,为什么我就不能也报考那里呢?’我心中一直存在着不安全感,因为社会总是以你的准备情况,也就是考试分数来对你进行评判,你上的什么学校,你来自什么社会阶层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意味着‘你的表现会有所不同’。”抱定了成功的强烈愿望,同时依靠坚定的自我信念,米歇尔报考了普林斯顿大学,并被录取,一半是由于自己的天赋,一半是哥哥优秀天赋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普林斯顿以及进入哈佛以后,米歇尔发现自己努力得来的学习机会并不是特别令她满意。她虽然克服了自我怀疑和缺点,但是这些并没有给她直接带来快乐。在普林斯顿她和室友安杰拉?阿克里和苏珊娜?阿里里成了好朋友。她们三个人常常讨论学校里存在的种族分化情况,说白人学生常常从她们身边走过,假装没有看到她们。她们常常去学校的第三世界中心,但对于白人学生聚会则会敬而远之。这种种族分化意识在她的毕业论文中得到了充分展示,米歇尔的论文题目是《普林斯顿教育的黑人和黑人社团》。在普林斯顿的学习经历使她具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的黑人意识,但是当她们回家以后又会感到自己与黑人社会脱节。她写道:“虽然我在普林斯顿和白人学生打了很多交道,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我首先是一个黑人,然后才是一个学生。”但是,她并没有告诉父母亲自己在学校中遇到的问题,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以获得更好的成绩,然后继续去哈佛学习。从哈佛毕业后,她返回芝加哥,在著名的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成功而又充满抱负的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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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决策者(六)
不久,确切地说是三年,米歇尔精心设计的个人事业规划破产了。首先,她父亲在接受肾脏手术之后引发并发症去世。几个月之后,她的好朋友苏珊娜?阿里里也去世了。阿里里给了米歇尔某种希望,不像父亲那样仅仅关注工作和事业。阿里里出生于尼日利亚,但是在牙买加长大,她无忧无虑,对人和善,但是也有一定的叛逆性格。米歇尔对我说:“阿里里整天乐呵呵的,对未来也不担心。她的父母都是医生,但是她却不喜欢医生这个职业。她喜欢旅行。她不像我这样心重。我一直想着‘我必须考进哈佛’,一旦真的进了哈佛,我也还要继续努力,后来在工作中也是如此。”阿里里的去世很突然,1989年12月她查出得了淋巴癌,6个月后就去世了,年仅25岁。在阿里里的弥留之际,米歇尔一直陪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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