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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保险不是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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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的简单道理(1)
热门行业总有热点,否则便称不上“热门”。
  观察发现,保险行业算是“顶级热门”——单从一个方面看,哪个行业也不会天天都“招人”,哪个行业也不是全员都可以招人,哪个行业能让员工每时每刻牢记着“招人”,惟有保险业。只要有人想加入保险业,几乎没有任何阻拦或障碍,每分钟都会有人给你带路,可以轻而易举地走进任何一家保险企业,然后接受一系列专业化的“制式”培训。
  是不是保险业没有进入标准?或者什么人都能去做保险呢?
  我问过一个做保险已有六、七年的资深人士,她今年五十八岁,以前曾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人事部经理,后来接受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培训后,毅然辞职下海,加入保险代理人行业。现在的她年收入是在国企的十几倍,每日精神矍铄,神采奕奕。在她这个年龄的中国妇女,许多人都已下岗或退休,或进入颐养天年的状态,而她却依然如一个青年那样,每天驾驶着汽车奔波在深圳的街道,为上百个客户服务保险问题。
  关于“什么人才能做保险?”她是这么回答的——“做保险并不难,难的是你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老实的人,踏实的人,还有听话的人”。我请她解释“何为听话?”因为按惯例,人们反感这种词汇,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她说,“所谓听话,就是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给你制定的服务计划、展业计划、学习计划等要求去老老实实做好每件事。譬如展业计划要求你一日五访,你就坚持一日五访,不要想去偷懒,这样‘听话’的结果,是你能很快积累起自己的客户,在十比一的概率中,平均两天就有可能产生一个‘准客户’,而一个月下来,就积累了至少十个有效客户,签单便不成问题。”
  我对保险业算是熟的,因为我在这个行业已经工作了二十年。对她这种回答我很信服,只有真正懂得做保险的人,才能这么回答问题——尽管在外人看来,这似乎不像是答案。实际上,能够在保险代理人的队伍里坚持做到三年以上的人,基本上可以奠定个人的事业基础。
  但问题在于看似简单的事情却不容易做好,换句话说,没有坚持便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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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的简单道理(2)
我知道许多人做不到,或坚持不了保险公司要求的“每日五访”,因此也就没有办法给自己建立起越来越庞大的“客户群”,偷懒的直接结果是,输掉了做保险的大好前途。
  

保险业“流水”塑人(1)
人,也可以像生产商品那样,从一条“流水线”上塑造出来。
  众所周知的“流水线”很伟大,它甚至能让一头牛从这头钻进去,再从那头钻出来时,变成一批美味可口的“牛罐头”。其间我们不必去问这头牛是怎么被“碎尸万段”“生吞活剥”“洗心革面”的,反正最终结果;是这头牛“立地成佛”变成了一批“牛罐头”。这个“由牛到牛罐头”的生产过程,实在是一场革命。
  但我想说的是,迄今为止人类把这个工业流水线的操作原理运用得最好、最有境界的行业,当属保险业。——它能让一个外行人在经历了“流水训练”后,兑变成一个专业的“职业保险人”——从而诠释出“专业出自训练”的真理。
  不信可以去经历。感受一番保险公司的培训过程后,保证你满脑子都是挥之不去的“牛与牛罐头”印象。
  说实话,保险公司对培训系统的投入其实就是在建设一条“流水线”,品质“顶级”。其间各部分、各环节、各阶段、各步骤、各级别都环环相扣,丝丝相连。一年365天,“流水训练”连轴转,四季不停,甚至连节假日都加班加点,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不断涌进的各色“原材料”进行职业化的“粗”“细”“深”“精”“热”系统加工。
  在保险公司,“流水线”上的第一道培训工序是“粗加工”,“原材料”经过严格筛选后,进入“淬火冶炼”阶段。这个阶段要过“考试关”,是个“冷处理”。待拿到“合格证”后,正式进入“热处理”。“热处理”完成后,再进行“深加工”,一般需要半年时间。熬出“深加工”的,还要经历“精加工”,“精加工”出来后,基本就是“成品”了,有一定品牌价值,市场口碑也会不错。如果计算一下从“原材料”到“深加工”再到“品牌成品”,一个职业保险代理人的“出炉”过程大约需要三年左右。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生产过程”,按理说这么漫长的“生产线”,中间是容易出问题的。
  但是,保险业采用了工业革命的成功典范,从而使“流水线”在完成了对商品生产的贡献后,又完成了对人再造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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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流水”塑人(2)
这简直是“制造业”的又一次革命。要不有些保险公司怎么那么牛呢,敢在招聘广告里说“招没有从业经验”的保险代理人。看来保险业这个“流水训练”果真不一般,不是“改头换面”,而是“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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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生命的尊严买保险(1)
前几日从新闻里听说了两件跟“保险”沾边的事:一是,一个工人在工厂的电梯里被砸成下身瘫痪,终身残疾。这件事本属“雇主责任”,老板要负责,但老板却跑了。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啊,结果“庙”也“跑”了——老板为了逃避责任,一夜之间竟把工厂搬走了。受伤的工人连起码的工伤保险都没有,全家顿时陷入了生活窘地,连饭都吃不上。
  另一件事,是说一个老板“逼”工人自己掏腰包买保险,把风险完全转嫁给工人自己。结果因欠薪发生争吵,老板把工人推下米的高台,工人摔成了“重度脑颅损伤”,生命垂危。
  这两件事都和老板有关,但我关心的不是他们,是受害者。前一个丧失劳动能力,成了终身残疾,所谓“生命尊严”荡然无存;后一个至今昏迷不醒,生存渺茫。打人的自然被拘,财产也连带“被拘”。受害人在最需要抢救费时,没得到半文。转眼之间一家大小也陷入绝境——靠病房难友施舍三餐。好在家属想起被“逼”买的保单:257元,买了1份保额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这个不起眼的“小保单”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当家属拿着医院的欠费单跑到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免除一切理赔手续,当即就把“1万元”送到医院。可区区1万元哪够救命啊!对抢救垂危的生命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为什么“钱到用时方恨少”?为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趁现在都还活着,要好好想想。
  人生最难的,或许就是生命里最后那几天的抢救——这是生命最后的“尊严”。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想出用什么办法能让活着的人像迎接新生那样,微笑着去送别死亡。对于垂危者,即使被宣告“抢救无效”,亲人们也还是要“倾家荡产”地誓死“抗拒死神”,捍卫“生命尊严”。问题是,“倾”得起?还是“荡”得起?——活着时必须好好思考。
  “花开”必有“花落”,这是规律,但“没有钱”肯定“泪汪汪”也绝不是唱着玩的。生命的尊严在死神面前都一样,无论穷人富人。
  

给生命的尊严买保险(2)
但是对生命而言,“尊严”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假如上面两个工人都有充分的保险保障,那么除了皮肉之苦外,他们的日子是不是会比现在好的多?
  可是,我们常常在活着的时候,忘记了给“生命的尊严”买一份保险。生命是自己的,所以要自己去负责。有闲钱时少喝酒,少抽烟,少唱几次卡拉OK,也要为自己设计设计买点保障,这样临危时才可不惧,才可从容。人生中第一保障就是“意外”。说别的都是废话,一旦遇上意外,死是一回事,死不了就是另一回事。在这一点上,千万记着给自己买点“意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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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能没有“稻草”
“稻草”,是生还的希望,恰如生命不能缺血。
  很早以前看过一个保险公司的广告,很精彩的两句话,“此时风平浪静,彼时保险救生”——平静的湖面上,一只救生圈静静漂浮。很多年过去后,始终忘不掉这个广告。总觉得这是一个为人生设计的广告,湖面恰似人生,而救生圈亦如“稻草”。
  人,常常在倒霉的时候,期望遇上一根救命的稻草。其实,一根稻草谈何救命,不过是安慰而已。但假如你有落水的经历,这根“稻草”就大不一样——生的希望,生的勇气,生的智慧,生的渴求就全来了。
  有一年我跟朋友去度假,夜幕降临时才去游泳,面对星星月亮,毫不顾及大海的咆哮,结果一个浪头把我们全部吞没。第一个念头是“完了”,第二个念头是“挣扎”,因为垂死,四肢大乱,胡抓乱抓中,突然触到一块石头——呀,“有救了!”,这是第一反应,因为摸到石头说明离岸不远。果然大脑瞬间镇定,人竟爬着游回到岸上。后来想想,真得感谢那块石头——在我看来,它就是救命的“一棵稻草”呵。
  人生不能没有“稻草”,因为生命不能缺血。活着时,必须把这件事情想明白,办妥当。
  汽车撞了——去找保险;工厂烧了——去找保险;人生病了——找医生不错,也还是要去找保险的;出了意外——找谁都不如找保险公司了。这就好比遭遇小偷,第一时间肯定想找警察一样。
  保险,可能就是现代人生需要必备的一棵稻草。那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说的好,但大多数人追求起“一万”就忘了“万一”。人生平安时,谁还多想忧患?吃饱了饭,谁还去想饿肚子的滋味?可那位获得了145万元保险赔偿的先生,让人充满敬意——因为他想了那个“万一”——在生命需要承担昂贵的代价时,他没有给家庭雪上加霜,而是凭“一棵稻草”,为自己和亲人留足救治的希望。
  意外是无法预见的:被砸,被刮,被撞,……一不留神就步入险滩。人生需要思考的东西很多,记着加一样,就是“预见风险”。趁自己还行,早早留心“稻草”,别让生命需要输血时,遭遇尴尬。
  

保险不是万能的(1)
从网上看到一对夫妻,因为离异要分割一单保险。此保单是丈夫为妻子投保的保额10万元的人寿保险,年缴保费3100元,受益人为丈夫本人。因为要离异,双方就保单权益问题发生争执,丈夫认为保单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妻子应补偿一半的保费和一半的保险金。妻子不同意,就去咨询法律。
  看了这个纠纷,我有点晕。任何事情,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没有什么温暖可言了,也绝不好猜测想象,只能冷若冰霜地呆板着一幅面孔。
  男女因爱而恋,因恋生情,之后结婚成家,开始人生旅途。为了家庭平安生存,为了规避生活中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相爱的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为对方购买一份人身保险。一来是增进感情,确保一方有难时,不至于使另一方限于困境,家庭也好继续生存,避免人亡家破;二来也是为对方预留生路。根据保险的功能,这是个“危难之中见深情”的东西,保险之保障,是在灾难降临时发挥作用,它或许能为一个灾难中的人赢来“第二次生命”。
  但是夫妻离异,连保单都不放过,让我有些悲哀和困惑。如果按保险合同来裁决,事情没什么不好办,该保单的权利本应属于丈夫,离异前的那些保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即可,离异后的那部分保费,是人家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没权要求补偿。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是可以随时要求退保的,按保险条款约定,如果退保,男方将获得保险公司退还的保费。不过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作为投保人的男方,这项权利就消失了,保单项下的保险金将归属于被保险人女方……
  但是,无论是男方退保,还是发生假设中的保险事故,这张保单原本所承载的那点夫妻恩情都荡然无存,在这场乱哄哄的纠纷中,爱情早已消失殆尽,原本两个相爱之人,在分手时竟连一张保单都不放过,那句“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流传,岂不是句鬼话。
  我无意在此细论此案,但是一对相爱之人居然这样的“讨价还价”,令人心寒。要知道,那可是一个人的生命保障啊,竟然都不愿意给对方留下!
  

保险不是万能的(2)
合同也好,法律也好,在感情面前都失血失色,这样的离异,是真离异,这样的感情,是真虚伪。令我悲哀的是,保险不是万能的,假如保险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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