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经济学-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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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垄断要求在价格和数量上进行谈判。自然,双方都通过遵循而不是违背契约曲线(contract curve)来坚持自己的利益,这是因为契约曲线与共同利润最大化的数量是一致的(Fellner;1947)。但这仅仅确定了交易的数量,而按这一数量进行交易的条件仍需要商定。只要双方都可以获得收益,那么任何价格都可以考虑。可以预料,讨价还价将会发生。讨价还价将会持续下去直到某一方的私人净收益为零为止。尽管这种讨价还价对于双方(和社会)都是非生产性行为,但是它却构成了私人货币收益的源泉。然而,由于它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利润的损失,所以如果存在可以避免这种成本的措施,那么就会有建立避免这种成本的措施的激励。
一种可能的方法是通过纵向一体化来使得交易内部化,但是内部组织这样的一次性的永久契约也需要讨价还价。在完全静态的环境中(一种免受任何干扰的环境),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涉及部件价格的确定,而一体化则需要就资产的评估达成协议。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谈判的技巧都是同等重要的(事实上,部件价格可以从资产评估的条款中反映出来,反之亦然)。所以,虽然在这种情况下,纵向一体化可能会出现,然而这一问题的性质并不必然会导致纵向一体化的结果。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把类似的观点用于外部性的调整:共同利润的考虑要求受到影响的各方达成和解,但在完全静态的环境中,建立在一次性的永久契约基础上的一体化并没有优势。
从双边垄断关系到双边寡头垄断关系的转变,扩大了谈判选择的范围。但是,就关于一次性永久契约的一体化协议的讨价还价而言,并无差异。很明显,如果要实现其他的结果,就不得不放松问题的静态特征。
B契约的不完备性(Contractual Inpleteness)
把上述的条件扩展到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在技术上是复杂的,并且随着环境的变化需要做出周期性的设计或者数量上的改变决定。我们再将在契约决定阶段不可能有大量的投标者的这个假设放宽。由此可以考虑三种不同的供给安排:一次性的永久契约、一系列的短期契约和纵向一体化。
一次性的永久契约形成的两难困境是:为了防止独立的各方当事人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来解释契约的模糊之处,就必须对各种意外的供给关系做出详尽无遗的规定。否则,各种分歧就只能通过无休止的争论、乃至最终通过诉讼才能解决。详尽无遗的规定即使是可能的,它的代价也是高昂的。显然,如果生产函数是已知的,那么可以推出最终需求和要素价格变化的正确的反应,但确定生产函数和让协议得到执行的高昂成本将使这种努力望而却步。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技术的变化提出了产品重新设计的问题。不管尽多大的努力和花费多少的费用,制订包含各种可能结果的契约的努力取得成功的可能性都是值得怀疑的。因此,一种适应性的连续性的决策程序就成为必要。但是,如果契约的修改和更正被认为是一种机会主义的谈判,这就可以预料到:如果把这些修正放入一个更为复杂的联合体中,而在这个联合体中,真实的价值可以被隐藏起来,那么,买方将尽可能地延迟和增加这类修正,甚至有可能完全拒绝这种修正。在以上情况下,最优的和连续性的决策程序就有可能被歪曲。
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灵的考察(4)
便于进行适应性的和连续性的决策的短期契约,可能因此而得到青睐。然而,如果(1)有效供给需要对特殊用途的耐用设备进行投资;或者(2)最初契约的获得者获取了一种成本优势,这种成本优势可能是来源于先动优势(例如独一无二的位置和知识,包括掌握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和管理程序,以及对特定任务的工作技巧),那么也会产生问题。
情况(1)产生的问题是签订长期契约有利于实现最优的投资考虑,这是因为长期契约有利于给予供给者进行投资的信心。但就像上文所提及的,长期契约面临适应性和连续性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优的投资和最优的连续性的适应过程是矛盾的。
有人可能会说,情况(2)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因为在最初开始投标时,最初的投标者将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因此虽然可以预期的下游成本优势(这里和随后使用的下游概念意指时间而不是地点)将会导致下游的供给者的竞争者的数量很少,但是在初始决定阶段的充分竞争保证了在全部供给阶段只能获取竞争性的收益。而且,可以预料,低出价者在最初的阶段价格会低于成本,而在之后的阶段就会将价格确定在可供选择的供给价格水平上,从而在全部过程中获得正常的收益。在重新缔约的时候,可以很容易地进行适当地改变。
然而,依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首先,除非总供给的需要已经确定,否则“买进”(buying in)战略是存在风险的。还有,与此相关的是,可选择的供给价格依赖于买者以后能够提供给其他竞争者这一条件。何况,可选择的供给价格仅仅是一种上限,而精明的买者可能企图每一次都以当时的成本水平成交。可以预期,将发生讨价还价行为。在可以获得并非很小的先动优势的情况下,短期契约的应用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因此,考虑到短期和长期的契约都有问题,纵向一体化就很有必要了。纵向一体化可以避免有效的投资和有效的连续性决策之间的矛盾。通过协作进行调整而不是机会主义的讨价还价来实现连续的调整,可以降低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很容易解决生产过程前后阶段之间的差异。
我们也注意到与此相关的是:原本分离的生产阶段间的流水线经济(flow process economies)的技术上相互依赖的情况,实际上是契约不完备性的一个特例。契约的两难困境是:一方面,通过契约规定在各个阶段间出现的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和相应的对策,即使是可行的,代价也是及其高昂的。另一方面,如果契约在这些方面是非常不完备的,而最初的讨价还价一旦达成这样的契约,那么缔约的各方就被锁入一种双边交易的境地,可以预料,缔约双方利益的分歧将导致各自的机会主义行为,缔约双方都将会蒙受损失。因此,一体化的优势并不是非一体化企业无法得到的技术(流水线)经济,而是一体化能协调利益(常用指令解决分歧)和能运用有效的(适应性的和连续性的)决策程序。更一般而言,赞同一体化的观点是基于“供给的可靠性”的考虑,它通常能减少契约不完备性的难题。有时,人们会认为,违约风险为一体化增加了一条理由,即那些关键部件的小供给者,由于其财产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这样就使得买者处于遭受损害的境地。但是这种观点只针对小供给者,而不针对一般的缔约活动。大的分散化的供给者具有像一体化企业一样的风险承受能力。但是,契约不完备性的风险的存在,可能阻碍从大的分散化的组织那里购买。关于这一点的“理想”契约的讨论,见Arrow(1965;p52~53)。
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灵的考察(5)
C战略误传的风险(Strategic Misrepresentation Risk)
契约的不完备性源于事前而不一定是事后的不确定性。如果两方面的不确定性都存在的话,存在着严重的战略误传的风险。不仅未来是不确定的,而且对于一个外部代理人来说,除非花费巨大的代价,否则要准确地证实那时候已经显露的情况,或许也是不可能的。内部化的优势在于企业在事后获得相关的数据是有优势的,它降低了利用不确定性来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动力,并且企业的控制机制使得企业的活动更有选择性。
1支持一体化的情况
考虑到战略误传的风险,可以找出支持一体化的三种情况,而且可以得出一体化反竞争的两个潜在后果。
(a)道德风险。该问题源于激励的不协调和不确定性的结合……或者,正如Arrow(1969,p55)所说,它源于“风险和决策的混淆”。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来考察缔约问题,它的有关最终成本和/或绩效的条款都是不确定的。在此情形下,一种可能是由供给方来承担不确定性。但是供给方只会接受这样的固定价格契约,在这一价格契约中,作为高度不确定性的特定结果,对价格需附加上一笔风险溢价。假定买者认为这笔风险溢价是可观的,那么也许他会考虑来自己承担这一风险。通过提供一种成本加成的契约(costplus contract),风险很容易被转移。但是这种契约会削弱供给者实现最低成本的动力;而且供给者会重新配置他的资产,来做一些不利于成本加成契约的其他工作。
因此,即使承诺是自我实施的,即使可以通过制度来使得对于风险承担和契约履行的区分是最有效的(即成本加成契约具有理想化的特征),可是利益的差异还是阻碍了专业化。至少,买者会要求监督供给者的工作。因此,与能充分估计产品绩效的固定价格契约相比,成本加成契约因为使买者承担了低效率(高成本)的契约执行风险,这就要求买者对投入和产出都进行评估。
内部化并没有排除对投入进行评估的需要。进一步地说,内部化在投入监督上的优势在于管理控制系统能很容易地区别开投入的差异。而按照常规,外部的代理人很难求助于内部的控制机制,因为对于契约提出的修正需要征得缔约者的同意,而且还要受到很大的限制;买者想随意地使用缔约者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雇员的有选择的使用、提升、报酬体系和内部资源的配置过程)一般是不可能的。考虑到局外人对于投入监督的成本和缺陷,买者可能会选择自己来承担风险和完成工作。这样,通过后向一体化,本来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就被买者内部化了,而这并不是由于不确定性的缘故。这样就形成了内部采购的成本型契约。
(b)外部性/损害(imputation)。是否存在外部性问题需要进行两方面的考察。首先,是否进行了可靠、明确和“适当”的产权安排?第二,损害的成本和收益的会计费用是否真实?如果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分别是肯定的和否定的,那么可占用性问题就不会是纵向一体化的原因。然而,如果这些条件不能满足,那么一体化就成为必要了。
产权的安排问题将在后面的E部分讨论。在这里我们假定已经实现了有效的产权安排,仅仅考虑损害的成本和收益方面的支出问题。但这事实上又是更为严重的问题。损害的巨大花费使得进行精确的计量非常困难,从而将模糊性引入了交易之中。甲方是否影响了乙方?如果是,影响程度又有多大?由于缺乏客观的、低成本的计量标准,可以预料,相互对立的利益会使得双方对这些影响做出不同的评价。内部化则可以避免对这些问题进行长期的(并且是代价高昂的)争论,从这一点来说,内部化也是非常必要的。
生产的纵向一体化:市场失灵的考察(6)
(c)可变比例扭曲。考虑以下这种情况:在装配阶段有大量的装配者,而部件供给却仅仅由少数人承担。在上述情况下,垄断的供给价格是否成为纵向一体化的一个理由,既依赖于生产技术,也依赖于控制支出。通过用竞争性定价的要素来进行替代,在装配阶段的可变比例为非一体化的装配者提供了适应垄断定价部件的机会(Mckenzie;1951)。虽然可以想象,作为销售条件,垄断的部件供给者会规定在装配中应该执行的固定比例,然而,一般而言,由于隐含的执行成本非常高昂,所以这类规定的效果是有疑问的。当替代发生时,这种替代将导致无效的要素比例,以及伴随着的福利损失。通过恢复有效的要素组合来降低总成本就提供了私人(和社会)一体化的动力。
2反竞争的后果
一体化会带来两种反竞争的效应:价格歧视和进入壁垒(参见Stigler;1968; p303)。
(a)价格歧视。价格歧视的问题首先是发现不同的需求弹性,其次是为防止转卖而做的销售安排。以低价购买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高的消费者,不能以中间人的身份为那些无弹性的消费者服务;所有的销售活动都是最终的销售。尽管纵向一体化有利于发现不同的需求弹性,但是它主要是在不转卖的条件下才被视为是特别有效的。
但是一体化是一种相对极端的反应。而且,一些没有实现一体化生产的商品明显进行着价格歧视(比如电力和电话服务)。究竟什么是辨别因素呢?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