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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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伯格就在合伙人办公室里工作,在他的办公桌旁挂着一幅全身画像,画中是个细致的美人,年纪很轻,身材修长,窈窕动人。她的皮肤雪白,蓝黑色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及腰部。她带着羞赧的微笑,黑色的眼睛散发着光芒。这就是新婚时的弗里德伯格太太——米兰达。弗里德伯格在伦敦一家夜总会与她相遇时,已经将近50岁了,然而他无法自拔地爱上她,立刻跑到后台向她求婚,而不管她是不是有夫之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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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伯格的世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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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生涯,多亏了一座巨大而且丑陋无比的咕咕钟。
1933年冬,我回维也纳的父母家过圣诞,之后决定留在英国找工作。我早就心里有数,英国的工作不好找,恐怕得花一番工夫。出发前,父亲要求我帮他带一份“小礼物”给一个老朋友的儿子。结果,这份“小礼物”却是一座高达5英尺的咕咕钟,笨重得几乎难以搬动。火车又拥挤不堪,每到一站,有人上下,我就得赶紧移动这座钟,好让人通过。在巴黎上下车时,我还得拖着这座钟,后来还抱着这个庞然大物登上轮船,横渡海峡。我一抵达伦敦的维多利亚车站,立刻打电话给理查德·莫赛尔(RichardMosell),也就是这份“小礼物”的收件人。那时,约是早上10点钟。
“你就跳进计程车,直接把这座钟送来好了,”他说,“这样你就不必先拿回家。”
我在前一年偶尔见过莫赛尔几次,只知道他好像在市区从事银行业。把钟送到后,他请我共进午餐,闲聊一下我的背景和将来的计划。然后他说:“我们弗里德伯格公司(Freedberg&Co.)可以雇用你做经济分析员,你也可以帮我们撰写报告,以及做几位合伙人的执行秘书。我们先回到我办公室,如果合伙人没有意见,你随时可以开始上班。”
我第二天早上就到那家公司工作了,之后一直待在那儿,直到三年后前往纽约为止。在那三年间,那座咕咕钟就在我办公桌的旁边——莫赛尔本人不喜欢那座钟,我也是——每15分钟发出一次讨厌的声音来烦我。
有人告诉我,我在商业银行界的表现不凡、大有可为。弗里德伯格公司也没有亏待我,他们给我的待遇和薪水都很优厚。最后,我决定离开时,他们使尽全力说服我留下,答应几年后升我做合伙人。见我去意已定,于是给我一份厚礼——安排我和内人搭乘两星期的豪华邮轮头等舱,经地中海到纽约,并聘我做他们驻纽约投资顾问,为期两年。这可是个领干薪的闲差。
其实,我总觉得自己做得差强人意,因此不是很喜欢要弗里德伯格公司的工作。但是,我每天还是很想到办公室去,因为那儿的人,不管是公司里的人或是他们的客户,都很特别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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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是在第一次大战期间,由三个股票经纪人合伙创办的。他们原本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服务,因为身为德国人,因此生来就是“英国之敌”,于是被迫辞职,另行创立公司。他们就是:坎托(MaxCantor)、伯恩海姆(OttoBernheim)和弗里德伯格(ErnestFreedberg)。坎托因为牵涉到一点“丑闻”,所以没待多久就离开了,不过没有人告诉我细节为何。有时,他会到公司来跟弗里德伯格借一笔小钱,每次总是如愿,却未曾偿还。他幻想自己是个“白马王子”,戴着漆黑的假发,长长的胡子上了蜡,还染色,喜欢捏女人的臀部。因为两眼都有白内障,又怕开刀,他几乎看不到了,因此只好拧着沙发椅套“解馋”。
伯恩海姆现在还是公司的一员,他的办公桌就在合伙人办公室的一角。他虽是创办人里年纪最轻的一位,现在才50多岁,却已经中风多次,走路和说话都有困难,脑部也有损伤。他一星期会来公司一次,每次待两三个小时,总是坐在位子上发呆,有时会有短短的几分钟,神智回复到从前的清明。
弗里德伯格先生是三个合伙人中最年长的。就在我进入这家公司的几星期前,他刚欢度75岁的生日。他神采奕奕,事实上,可说是“精力过盛”。然而,他并非公司的“首脑人物”,这个角色本来是由伯恩海姆担任的,就在他中风后,弗里德伯格把莫赛尔兄弟,也就是罗伯特和理查德带进来,做思考和决策的工作。但是,弗里德伯格本人一直是公司主要的活力来源。
弗里德伯格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他那硕大无比的鼻子——又长、又尖,几乎是笔直的,就像迪土尼卡通中的小木偶说了两次谎后的模样。大体而言,他的长相和动作都很像木偶:手、脚和脖子都很长,耳朵也是长长尖尖的,下巴也相当突出;身体每个部位都不断地扭动、摇晃、震颤,像是操纵他这个木偶的人发了狂,同时扯动每一根绳索似的。他那半月形阅读书报的眼镜会一直在那细长的鼻子上向下滑,到了快掉下来的时候,他总把头往后一甩,眼镜于是跃上额头,又继续滑下。
在他不停地动来动去的同时,他总是握着一支话筒,靠近耳边倾听,前面还有一个电话,用一种特别的架子立起来,同时对着这个电话说话。用两个电话和两个人交谈的同时,他还可以转过身来跟我们说故事、和其他合伙人讨论、与访客交谈,或是和公司里的交易员、经理人谈话。从来没有人看过他坐着不动,也没有人看过他放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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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伯格生于德国北部奥尔登堡(Oldenburg)的一个小镇。那时的奥尔登堡还是个独立小公国的首都。弗里德伯格是犹太家族,自17世纪中叶起,代代为朝廷服务,也就是为奥尔登堡大公掌管私人财务。但是,在弗里德伯格——这个大家族最小的孩子——出生12年后,奥尔登堡已被并入俾斯麦的德意志帝国,而弗里德伯格家族也因经济困难,把家族的银行事业卖给了一家以柏林为总部的新兴大银行。弗里德伯格的两个哥哥早就放弃银行业了,有一个成为杰出的解剖学家,另一个则是文学史家。弗里德伯格小时候深为肺结核所苦,还不到17岁就被送到阳光普照、有益健康的南非养病,原本大家都认为他快死了,没想到他却奇迹似地康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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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伯格的世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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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身处南非的弗里德伯格到了20几岁时,遇见一个同样从阴寒的英国来养病的人——罗兹(CecilRhodes)①,罗兹公司的老板。于是弗里德伯格便开始为急速扩展的罗兹王国做财务管理的工作,并负责召募人员。50年后,在我认识弗里德伯格的时候,他洋洋得意地告诉我,就是因为他,罗兹的合伙人清一色都是犹太裔德国人——奥本海默(Oppenheimer)、拜特(Belt)、巴纳托(Barnato)和阿布(Albu)皆是。要不然,罗兹这个极端的爱国主义者和百分之百的新教徒,哪会找他们来呢?
1890年代,弗里德伯格完全痊愈了,于是离开南非,回到伦敦,开了一家证券交易公司来处理罗兹公司的财务交易、南非的金矿和钻石矿、罗德西亚(Rhodesia)的铜矿,以及德比尔斯(deBeers)的钻石专卖事业。直到第一次大战时,他不得不离开证券交易所,才不再经营这家公司。之后,他就创办了弗里德伯格公司,当起银行家来。
弗里德伯格就在合伙人办公室里工作,在他的办公桌旁挂着一幅全身画像,画中是个细致的美人,年纪很轻,身材修长,窈窕动人。她的皮肤雪白,蓝黑色的头发倾泻而下,长及腰部。她带着羞赧的微笑,黑色的眼睛散发着光芒。这就是新婚时的弗里德伯格太太——米兰达。她本来是西班牙吉普赛剧团里的歌女。弗里德伯格在伦敦一家夜总会与她相遇时,已经将近50岁了,然而他无法自拔地爱上她,立刻跑到后台向她求婚,而不管她是不是有夫之妇。他愿意接纳她的吉普赛家人,第二天一早就弄到一纸特别的许可证和她成婚。
他们的婚姻一直很幸福美满。然而,就在米兰达生了两个女儿后,得了气喘病,不得不离开雾都伦敦,到法国南部养病。据说,她的身边一直是猫和牧师。弗里德伯格对她的爱始终不变,每天早上10点钟左右都会打电话给她,跟她说早安。米兰达很少回伦敦,只有一次,那是在她女儿生小孩的时候。我初次看到她,简直被吓呆了——那画像中的美少女已经变成一个有着三下巴、痴肥的丑老太婆。她那下垂的胸部几乎要蹦出那不知何以名状的黑色罩衫,胸前挂着一个巨大十字架,加上一双满是静脉瘤、肿胀得厉害的腿。她就坐在丈夫的办公桌旁,静静地为刚出生的孙子编织东西,偶尔对丈夫投以深情的微笑,他也向她一笑。过了一两天,她又回法国去了,一直到一年半后,另一个女儿生产才又回来。弗里德伯格的女儿都住在伦敦,她们倒是常常到公司里来,因为父亲给的那笔为数不少的零用金已花完了,所以又来要钱。她们都直接去找会计诺里斯先生。不过,弗里德伯格下令,每次最多只能给1000英镑。当时,这已是一笔大数目了。她们如果想见父亲一面,总是为了钱;顶多逗留一会儿,跟他抱怨入不敷出、生活困难的窘境,钱到手就走了。
弗里德伯格住在卡尔顿街的单身公寓,有个法国老仆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不过,他从不缺女伴。一星期总有一两次,他会去找公司的女职员,比方说打字小姐或总机小姐,大方地邀请这位女士到他的公寓共进晚餐。他从不重复邀约同一个小姐,而受邀者有的受宠若惊,脸红心跳,或是咯咯地笑,有的则假装没听见。如果人家说“对不起”,弗里德伯格风度甚佳,绝不强求,不过他倒是很少被拒绝。显然,他到了这把年纪还相当有吸引力;对女士而言,他体贴、有礼,待客至为殷勤。
男职员洛萨瑞欧有一回对来自伦敦东区漂亮的总机小姐抱怨道,她居然拒绝他,而接受一个75岁老头子的邀约。她于是答道:“他让我感觉像个真正的淑女。”
那个法国仆人准备的晚餐更是个传奇。餐点只是为客人准备的,弗里德伯格自己一点都不吃。他似乎不吃任何东西,一天只要有四五包烟,每半小时一壶刚煮好的浓咖啡就足以为生。
晚餐后,弗里德伯格就叫部计程车送这位小姐回家,自己则上俱乐部豪赌,通常是打桥牌或扑克,直到夜已深沉。正如他不需要食物,他也不必睡眠——俱乐部在凌晨3点半关门后,他回家休息一两个小时,以及中午在合伙人会议室里的黑色旧沙发上躺个一小时就已经绰绰有余了。他也从不度假,他说:“我不知道哪个地方比办公室更能让我放松。”每天早上我到公司,无论多早,总是看到他在办公桌前打电话。
“臆测”对弗里德伯格来说,简直是个肮脏的字眼。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说:“只有白痴才会‘臆测’股市、商品交易和外汇的情形。如果你要赌,比方说玩轮盘吧,你至少应该知道输赢有多大。”他以身为银行家自豪,宣称200年来的银行传统都在他的骨子里。但是,严格说来,他应该不算是银行家,而是商人,因为他是靠“交易”生存的。他并不特别在意某一笔交易是不是有利可图,他认为“成功的交易”就是商人在电话的一端,比预期少付一点,或多得一些。假如20分钟都没有“交易”的话,他就会变得消沉,抱怨已经老了,宣布他要立刻退休,离开公司。然后,电话一响起,他又说得兴高采烈,开始报价、争论,咯咯地笑。把电话挂上时,脸上浮现心满意足的微笑,说道:“那家伙实在不愿意付最后的八分之一点,不过,最后还是付了。”
任何资产,比方说债券、股票,或是房地产都不可能放在他手里超过几天。他一定要进行交易。有一次,我发现一个“特别的情况”:有一家瑞典火柴企业克吕格(lvarKreuger)倒闭后,股票以美金6分出售,但法院指定债权清算人结算后,保证每股仍有2角现金,另外,在财务问题处理后,仍可发还2至3角。莫赛尔于是悄悄地买进债券。那些债券本来一直无法出售。现在持有人——大多数是保险公司——于是乐得以任何价格出售。弗里德伯格于是在短短的两天之内,以每美元8分的价钱出清购得的债券。三个星期后,正如我们所预期的,纽约的债权人宣布每美元可立刻分得2角,另一次分配至少还可分得1角,于是债券上涨了40%。莫赛尔因此严厉地指责弗里德伯格。然而,弗里德伯格表示:“我才搞不懂你呢。任何一个傻瓜都可坐待法院的判决来获利。要靠脑筋和努力才能以高出市价二个点出售。光等邮差来按铃又有什么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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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