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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绝情华尔街-第13章

小说: 绝情华尔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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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晒好的棉被,拎了一网兜杂物,从公共汽车上跳下来。这是终点站,过了马路就是学校了,我站着等绿灯。
  只见一辆黑色红旗轿车开过来,停在了校门口。司机下了车,他拉开后车门,一个短发齐耳的姑娘跨出车子。司机又打开后备箱,拿出姑娘的行李,那姑娘似乎想自己拿,但司机不容她插手,直接把行李扛上了肩头。姑娘弯腰,跟车里的人挥挥手,转身跟在司机身后往学生宿舍走去。这个姑娘就是芸云。
  我对利用特权送女儿上学,又让司机扛行李的做法极为鄙视。过了马路,我特意走到轿车边,不屑地白了一眼后车窗,愤懑全写在了脸上。不过,我是徒劳的,车窗关着,我的不平和白眼无法惊动里面的大人物。车里坐着芸云的母亲——北京派到上海的干部,我的表情和举动她看得真真切切。
  后来在芸云家,芸云的母亲反复跟我解释:“雨航,那天我确实不该动用公车送小云,可你不知道啊,那天小云发高烧。这孩子实在太倔啦,生病就晚一天报到嘛,我都替她请好假了,她说什么也不同意,我说你非要去学校也行,我送你,哪晓得这就引起了误会了。小云回来没少跟我发脾气,说我害了她,再也不坐小车了。我真不明白我怎么害了她呢?”
  虽然不清楚芸云的真实背景,但那个年代的上海还几乎没有私家车,坐得上轿车的肯定是高干,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高干。而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我外公也曾是高干,我记得特别清楚,小的时候,有一次用了外公单位的信笺写日记,被外婆发现后,着实教育我了一番,说公私要分明,怎么能用公家的东西干私事儿?为此,外婆特意陪我去文具店买了两个日记本。所以对芸云私事公办,我的反应才会如此激烈。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芸云抱有成见,还处处与她对着干。新学年第一次校干部会,前一任学生会主席毕业了,校长来宣布新的学生会主席。我坐在后排中间,下意识地抬头,校长笑眯眯地念出“陶芸云”三个字。芸云站起来,微笑着向大家点头。我的脸却沉下来,这不是轿车送来的那位吗?又利用特权搞特殊化,凭什么让她当学生会主席?
  校长那边已经介绍开了:“陶芸云同学从小就是校干部,小学里她第一批戴上红领巾,到中学呢,她又是第一批加入共青团。陶芸云同学组织能力极强,干部经验丰富,希望大家配合她好好开展工作……”
  校长介绍完走了,芸云开始安排工作。前一天晚上正逢中美女排决赛,中国3∶2战胜美国队。她看着笔记本宣布:“宣传部部长王雨航,请您组织一场诗歌朗诵会,主题是向女排学习,振兴中华……”我很不服,她不是大家选出来的,凭什么我要听她的?便站起来,带着点挑衅的口吻说:“胜一场球有什么了不起,值得这么歌功颂德吗?要是多胜几场球就能振兴中华了,国家多培养些运动员不就行了,大家都练体育去,还来这儿干吗呢?”芸云涨红了脸,她极力辩白:“王雨航,我还没说完,你怎么断章取义啊?这未免太不尊重人了!”我瞪了她一眼,大义凛然地说:“当一个人利用特权,对别人颐指气使呼来唤去,那才叫不尊重人呢!”话里充满了敌意。可敌意归敌意,事实上,她的那口京腔在潜意识里已然赢得我的好感。我从小跟外公外婆在北京长大,说话也带着点京韵,而且跟芸云一样,都是干部大院的味儿。 。 想看书来

邂逅故人(3)
刚刚相识,我就这样在众人面前为难芸云,她并没有记仇。而且,我们还成了好朋友,我把她当哥们儿。一到暑假,不是我去芸云北京的家,就是芸云去我杭州的家。可有时候我还是看不上她的小姐做派。有一段时间,我在学校食堂隔三差五地撞见芸云,她身边总有个女孩替她拿着碗筷,不但帮她打饭,饭后还替她洗碗,像伺候女皇那样围着她转。
  起先我忍着,后来终于忍不住又向她开火:“凭什么呀!差遣人就那么痛快啊?你少摆点臭架子不行吗?”芸云瞪着我半天不出声。后来我从别的同学那儿听说,那个女孩是农村来的,和芸云住上下铺,家里穷,领到助学金要拿出一半寄回去老家去。芸云同情她,总给她饭票,女孩不愿白吃,便以劳动换取饭票。
  我的思绪飘飞,十几年前的情景居然历历在目。没想到,在纽约这个大都市,在这间小酒吧能与芸云邂逅,回忆起上海的大学生活,真有点恍若隔世。
  晚上回家打开电脑,发现芸云的邮件,约我明天晚上7点在世贸中心咖啡厅见。第二天下班,我如约来到世贸中心的大堂,走进咖啡厅。芸云已然坐那儿了,她左腿搭在右腿上,高跟鞋小手指般细,一身米色的套装,比昨天多了几分妩媚。见了我,她诡秘地笑说:“你迟到了。”
  我道了歉,又恭维她:“你越来越漂亮了!你别动了,我去叫咖啡。”芸云叫住了我:“坐下吧,我点过了,待会儿有人送过来。”我拖过椅子一屁股坐下,叹了口气,说:“怎么还那样啊!”芸云瞪起眼睛,撅着嘴假装生气:“喂,我怎么样了我?说呀,我怎么样了?我付钱他服务,有什么不对么?”我手一摆,连忙说:“别,别,咱别一见面就掐。说实话你这身衣服挺漂亮的,端庄优雅,符合你的身份。”芸云开心地笑了,露出整齐的牙齿,胳膊肘往桌上一撑,看着我说:“没想到啊,你比以前懂得欣赏了,当初……”她欲言又止。我望着她,等她往下说。芸云却往椅背上一靠,悄声问:“结婚了么,你?没带戒指啊,是那小鸟依人吗?”我知道她指的是紫苓,正想着该怎么回答,侍者送上两杯卡布奇诺,两小碟蛋糕。我立刻岔开话题:“你不怕发胖吗,要甜品。”芸云语带双关:“怕什么,都结了婚的人了,为谁减肥啊?”她拿起咖啡,并不急着喝,别有用意地盯着我。她在逼我,我太了解她了。
  昨晚回家的路上,我打开芸云的名片——恒丰证券金融分析师,职位一栏上写的是副总裁,比我还高一级。于是我决定先不回答她,便反守为攻:“没想到你也改行了,哪个大学毕业的?工作几年了?”芸云一脸不屑:“真没意思,你们男人就知道工作工作,除了工作谈点别的不行吗?你想谈工作,那好啊,那么你先说,准备跳到哪儿去?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做什么业务?”我不急着回答,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卡布奇诺,奶油泡沫雕琢的猫脸被我呷掉了嘴巴。我放下杯子,指了指天花板说:“上面,八十二楼,一家小公司。一共六个人,三个老板,两个员工,我是第三个员工。业务嘛,当然是老本行金融证券,开发网络电子证券交易系统。好了,现在说你,你好么?”芸云沉寂了一会儿,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怏怏地说:“我么,就那样了。”我想问“那样”是怎样?我们十年未见,十年的间隔不算短,就算外形体貌变化不大,环境也会改变我们。我迫切想知道她生活得如何?还没等我发问,她抬眼看着我说:“我结婚了,丈夫叫林志高,是我费城大学的同学。那时我读MBA,他读数学博士,我们两年前结的婚。”

邂逅故人(4)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许多留学生夫妻都是这么结合的。我没说话,等着芸云往下说。芸云显然知道我想知道什么,便接着说:“他非常会读书,从小功课就好,小学跳了一级,上初中又跳了一级,本来还想跳,但是他妈不愿意。”我惊异:“为什么?”芸云搅动着咖啡说:“怕他被大孩子欺负,将来没法向丈夫交代。他们村子里大多数男人全都背井离乡,撇下老婆孩子到外面赚钱养家,所以志高说他对父亲没什么印象,他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漂洋过海去日本打工了。”
  芸云大概猜到了我想问什么,她看了我一眼又说:“没办法,他的家乡东邻大海,三面环山,武夷山脉的险峰峻岭把通向内陆的大道给隔绝了,穷乡僻壤没有田种。志高曾经给我讲过他为什么要狠命学习。他十四岁那年的中秋节,邻居给他家送了一盒水果,里边有龙眼、荔枝、香蕉、凤梨还有枇杷。他父亲出国后,家里欠了许多债,为了还清债务,家里收获的水果好几年都不进家门了。所以他妈在房门口对邻居千恩万谢,这在他听来简直有点低声下气,像针扎似地戳他的心窝。那些水果他一口没吃,从此下决心拼命读书,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他数学特别好,解题速度比老师还快,常常还有不同的解法。老师喜欢他,告诉他应该向陈景润学习。这一下他心里有了标杆,勤奋加天赋,他考取了中科大少年班,跟陈景润一样,专攻解析数论。”
  芸云说到这儿,停顿了。我切了一口蛋糕送进嘴里,问道:“听得正来劲儿怎么不说了?”芸云冷笑一声:“哼,戴上博士帽后,他说不想学陈景润搞研究,要进华尔街。他说沿着陈景润的路子走下去太难了,就好比攀登喜马拉雅山,弄不好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他做出这样的决定我特生气,为此和他辩论了几天,冷战了几天。他说我不识时务,说选择放下是需要勇气的,理想要服从现实的需要。我说我一个人现实就行了,我支持你去实现理想啊。他根本听不进去,最后我们谈崩了。不瞒你说,他在收购洛克的伦敦银行上班,是风险投资部的负责人。他去过洛克,而且知道洛克最值钱的就是‘章鱼’。”
  我好像突然找到了炮轰的目标,把洛克被伦敦银行收购的责任全都怪在芸云头上,谁让她老公在伦敦银行,好像她是抢走“章鱼”的帮凶。我无理地向她发飙:“知道吗,为了‘章鱼’我没日没夜,为了该死的‘章鱼’,我的上司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章鱼’身上沾满了血泪,不是什么好东西,最好叫你老公不要染指!”芸云被我抢白得莫名其妙,继而怒视着我,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这跟你没关系。”芸云白了我一眼,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受道歉。”我望着芸云沉默了。芸云理解我似地说道:“其实我本想劝你到我们公司来,不过或许你是对的,选个清静的地儿先待着……”
  她的蛋糕还没有吃,我的已经吃掉了一大半,芸云看着我的蛋糕笑着说:“我就知道你喜欢吃蛋糕!我们别谈工作了,太无聊!忘了问外公外婆身体还好吧?你父亲还那样吗?还有,到现在还没告诉我,你太太究竟是何方神圣呢?”她终于忍不住又向我发起了进攻,我喝了一大口咖啡,感慨地说:“出国前外公外婆就丢下我走了,我父亲现在生意做大了,不过我们还那样,无法沟通。”芸云体贴地说:“对不起,不该触及你的伤心处。”我故作轻松:“没什么,都过去了。我太太么,你见过的,冯紫苓。”

邂逅故人(5)
大三那年,我参加市里的大学生文艺会演,认识了财经大学的冯紫玲。紫苓梳根马尾辫,五官很精致,是那种温婉的邻家女孩。她声音特别甜美,邓丽君的歌唱得简直能以假乱真,令我魂萦梦牵。紫苓也注意到了我,她喜欢听我略带京腔的普通话,而且我小提琴又拉得出色。演出结束以后,我们互换了通讯地址,我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更迷倒了紫苓,令她对我死心塌地,就这样我们相爱了。
  临近毕业,我带着紫苓来学校,走进学生会,正巧几个男生围着芸云高谈阔论——她身边总是不缺男生。我和紫苓一进门,芸云便警惕起来。我大方地说:“各位,来来来,介绍一下,她叫冯紫苓,财经大学的,我表妹。”那个时候学校严禁大学生谈恋爱,可是校园的石墩上,图书馆的坐椅里,大礼堂的电影屏幕下,还是能看见一对对、一双双的恋人。其实,我是不怕公开恋爱的,我担心紫苓害羞,只好说紫苓是我表妹。其他人信不信我无从知晓,但我肯定芸云是不信的。
  如今证实了我的妻子是紫苓,芸云瞥了我一眼,要说什么却没说出口,低下头绯红着脸。终于,她抬起头问:“雨航,反正都结婚了,有件事我非问清楚不可。当初,当初你为什么没选我,我哪不好?我至今都没想明白。”芸云大胆的表白证实了我的猜测,而且我觉得我必须诚实回答这个问题。我正视着芸云的眼睛说:“你看你,又好胜了吧?你什么都好,你善良、聪明、有正义感,人又漂亮,而且又有当大官的父母,世俗一点的话,靠着你我还能往上攀呢。不过,也正是这一点让我觉得有压力。坦率地说,能让你倾心我真的很高兴,但你被宠惯了,很好胜,当男生都围着你而我没有那样时,你就一心想征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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