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年朋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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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强调的是,这样的讨论,也是我们〃当今之中国〃所急需的。记得我今年4月27日在北大110周年民间纪念会上,就讨论过这样的〃当今之中国最需要什么〃的问题。我提出了一个分析:当今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进入小康社会,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巨大成绩;但也就同时面临着这样一个摆脱了贫困、开始富裕了的中国,将向何处发展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之中国,正走在十字路口。我认为,在这样的转折关头,需要提出〃四大重建〃,即〃制度重建〃、〃文化重建〃、〃价值重建〃(它是文化重建的核心)、〃生活重建〃。当时,我提出这个问题,许多同学都觉得过于宏观,并不能引起共鸣。但是现在,经过这次地震的洗礼,我们再回过头来讨论这四大重建,就有了血肉的内容:在我看来,我们要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其核心就是一个〃价值重建〃与〃制度重建〃的问题。
下面,我就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展开我的讨论。这是名副其实的抛砖引玉:我十分真诚和迫切地希望和年青的朋友一起来思考和讨论。我以为,这是最初的激动过去以后,我们最应该做的工作。而且我所提出的一己之见,是不成熟的,有些问题我自己也没有完全想清楚,没有把握,需要讨论,欢迎质疑,我所期待的是一个集体的智慧,共同来思考和解决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讨论。
二、敬畏生命,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
这次抗灾,最为响亮、最激动人心,也最具有凝聚力的口号,大概就是〃人的生命重于一切〃。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生命至上〃的理念,强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的至高性与普适性。
所谓〃至高性〃,就是认定人的生命的价值具有绝对性,它高于一切价值,它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一切与之相违背的价值,都应该受到置疑。而我们这里,长期以来,却奉行着〃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可以无条件地牺牲人的生命〃的理念,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当然,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次抗灾中就有这样的牺牲,献身者应该为我们所崇敬。但是,这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主选择,其内在动因正是自我精神发展和完善的需要。这和外力的强制侵害与剥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即使是这样,也是应该尽量地减少,不能轻言,更不能鼓励牺牲。所谓〃为了崇高的目的〃的〃牺牲论〃之所以不能接受,还因为这样的〃牺牲论〃的背后,常常隐含着巨大的欺骗,因为所谓〃崇高的目的〃的解释者、宣扬者是那些自命〃真理的掌握者、垄断者〃的政客或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所谓〃为崇高目的〃而〃牺牲〃,其实是为这些政客、代表卖命。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年青人对那些动不动就鼓动你们去牺牲的蛊惑,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人的生命至上,同时是一个〃普适性〃的观念。我们知道,人是分为群体的,不同地位、出身、经历,不同文化、教育背景,不同信仰,不同国家、民族,不同利益的人的群体,共在同一块土地、同一个地球,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冲突,是必然的;而要真正和谐相处,就必须有一个〃最大公约数〃,取得公认共通的价值。这次震灾中的全国、全世界的同一条心,启示我们:这样的普世价值,就是人的生命至上性。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体会和体验:救助每一个遇难者的生命,在这一目标面前,原来存在的所有的分歧、论争、利害冲突,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因此,通过这次救灾,我们应该毫不含糊地将〃敬畏和尊重生命〃(也包括大自然的生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普适性的价值确立下来,如一位作者所说,它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浙江会计师舒圣祥:《活下去,是有种信念》,载2008年5月17日《中国青年报》),并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命是美丽的,活着真好〃,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年青人的基本的、稳定的、不可怀疑、不能动摇的信念:前一段时间曾经出现的年青人厌世、轻生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
〃生命至上〃,这是一个总概念。它其实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需要作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根据在这次救灾中的观察、体验和思考,我觉得它至少有八个层面的意思。
首先,我们讲的〃生命〃,是有明确的指向的,就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生命个体〃。到我写作本文时为止,我们从废墟里救出的六千条生命,是一个一个地救出的;我们说:〃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指的也是一个一个的具体的生命;我们说〃为人的生命负责〃,其含义也是明确的,就是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这在救灾中好像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却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因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很少强调〃个体的人〃的,我们更重视的是家庭的人、社会的人、国家的人,这当然自有它的意义和价值,但它也容易造成对个体生命的意义、价值和权利的忽视和压抑。因此,鲁迅等先驱者在上一世纪初提出〃个〃的概念,在五四时期提出个性解放的观念,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权利,从此得到了确认。但在以后的中国历史发展中,却不断发生用抽象的群体价值、利益否认个体价值、利益的观念和行为的偏差。比如,〃为人民服务〃,至今也是我们的基本治国理念,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对它的理解,在一些人那里,〃人民〃成了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就出现了〃我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样的误解。问题更在于这样的抽象的〃为人民服务〃,就很可能变成为自称〃人民代表公仆〃的官员服务,那就变质了。而这一次,在救灾中,〃为人民服务〃,就成了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为他们的生存、温饱、发展负责,这正是〃为人民服务〃的治国理念的正本清源。所谓〃敬畏生命,关爱和尊重生命〃,就是〃敬畏个体生命〃,它是必须落实为对每一个个体生命、每一个公民的尊重、关爱,具体服务的。不仅治国如此,我们每一个人对人的爱也必须落实为对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具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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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思考(3)
第二,关爱每一个生命,同时就意味着承认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一次救灾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完全打破了原来的等级观念,即所谓〃在灾难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贫富,不分职务高低,不分官员平民,我们一起受难,互助互救,共度艰难,共同承担生命的艰险,也共享生命的意义和欢乐。如论者所说:〃生命的宝贵不因包含身份、地位在内的一切差异而区分,所有的生命都同等宝贵。〃(舒圣祥:《活下去,是一种信念》)这样的〃生命平等〃的意识也应该成为一个基本价值理念,并成为我们追求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基本依据。
第三,给最危急、最困难的,也就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以最及时的救助,这是这次救灾不言而喻的基本原则,它其实也是有着普遍意义的,就是我们关爱生命,首先是关爱弱者的生命,这也是五四时期的先驱者所提出的〃弱者、幼者本位〃的观念。有朋友提出〃生命至上的理念首先要充分体现在孩子身上〃(江苏市民尹卫国:《把教室建成庇护生命的坚固屏障》,载2008年5月18日《北京青年报》),这大概已经成为经历救灾以后的中国人的一个共识。因为孩子们在救灾中的表现,深深感动了每一个成年人。更因为这次灾难以血的事实昭示我们:社会体制的每一个弊端,我们成年人所犯的每一个错误,都会以孩子的生命为代价。这是这次灾难给我们带来的〃永远的痛〃:震灾中,中、小学校舍房屋倒塌最多,孩子的牺牲最为惨重。我们的政府,以及我们这些成年人,应该为此感到难堪和羞愧。人们有理由追问,并要求依法追查:这背后有没有腐败?人们也因此对这次震灾中的奇迹感到兴趣:〃刘汉希望小学〃的教学楼居然屹立不垮,一查原因,就因为投资与建筑者十年前就确立并实行了这样的原则:〃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一定要把好质量关,要是楼修不好出事了,就走人。〃问题是,能不能把〃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作为治国的基本理念,把〃谁在教育上出了问题,就罢官,走人〃成为一个制度,真正把教育置于今后中国整个国家、社会发展首要的、绝对〃不能亏〃的地位,不仅在理念上,更在制度上得到保证,这是我们在救灾以后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座的诸位义工、志愿者也需要重新来认识我们已经做、还要继续做的支教工作的意义。在我看来,〃关爱孩子的生命〃应该成为义工、志愿者的一个基本理念。
第四,在救灾中人们关心和考虑的,不仅是孩子现实的生命存亡和温饱问题,还有他们今后一生的长远发展。这也有普遍的意义。就是说,我们所说的〃生命〃不只是生理意义上的肉体生命,更是一种精神生命。这次救灾,不仅医治伤病,也注重心理的治疗,就表现了这样的对人的生命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关怀。这背后的理念,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是人的生命的健全的发展,即鲁迅所说的〃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我们所说的人权,生存权、温饱权和发展权,是缺一不可的。这次震灾所突现的,就是这三大人权。
作为人的精神发展的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还有公民民主权利的保障问题。这次救灾至少就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次抗灾的一个重要进步,就是知情权的扩大、透明度的增强,尽管在这方面,人们还是可以提出许多批评,但无论如何毕竟前进了一步,人们自然也就期待将非常态的知情权扩大为常态时期的知情权的充分保障。随着民间捐款的日益增多,捐款人如何监督捐款的使用问题也提了出来。有关部门很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都可以视为一个历史的进步。
我想着重谈的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的权利的问题。曾经有过一个说法,每个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管好自己的事,而把公共事物的管理放心地交给〃公仆〃去做。这就在实际上把公民置于公共领域之外,这是变相的对公民参与权的剥夺,同时造成了对人的生命发展空间的挤压。这些年许多人,也包括年青人,变得越来越物质化与个人化,是和这样的公共空间,政治、精神空间的相对狭窄,只能局限于个人、物质空间的发展的状况是直接相联系的。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年不断成长的民间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正是对年青一代生命发展空间的一个扩展。尽管民间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已经得到国家的承认,有了法律的依据,但有的政府部门依然对民间组织心存疑虑,多有限制。正是在这次救灾中,这样的状况有了很大的突破。这都是救灾中最引人注目的新闻:地震发生数小时以后,一支由江苏某民营企业组织的、由一百二十人和六十台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组成的民间抢险突击队,从江苏、安徽集结出发,四十八小时之内已经赶到绵阳参与救灾;曾经于今年春天赶赴湖南灾区,参加抗击冰雪灾害的十三名唐山农民组织的〃爱心志愿小分队〃,也赶赴抗震第一线。在受灾地区更是出现了大批本地与外地的志愿者。许多平时依据不同兴趣形成的网络社群,也集结为网下的志愿者团队,参与到各地的救灾行动。《北京青年报》为此发表了专门的评论:《全民总动员见证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2008年5月21日),对救灾中所表现出的自觉的公民意识、有序有效的公民行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很多志愿者也感到救灾是最好的公民教育的课堂。而这一次救灾,民间组织所显示的力量,是一个重要的启示:〃敬畏、尊重生命〃的观念,应该包含〃尊重和保障人的公民权利〃的内容,我们所要建立的是这样的公民社会。在这里,〃公民意识落实为公民的普遍自觉,公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充分的自由和有效的途径,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希望这次救灾能够成为构建公民社会的新的开端:我们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欢◇迎访◇问◇BOOK。◇
第11节: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的思考(4)
第五,这也是《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文章:《灾难告诉我们,人与人是这样相互依存的》(作者:广西市民范大中,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