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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国地板风云:一地阳光-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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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的丁丁卯卯不是小孩做游戏,怎么可以随便改来改去?莱茵阳光显然不会同意承诺函。
  4月11日上午,因为圣象没有撤诉,昌孝润与另外一位邓律师收到法院通知:参与出庭。
  莱茵阳光,转眼之间沦为了单方面的被告。
  在法院开庭前昌孝润找到法官,出示了双方高层的和解文件,法官表示认可,但圣象的律师坚决要求开庭。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对方用了crazy这个词来指彭鸿斌。叶茂中用这个词来形容过彭鸿斌,他的朋友、部下也用过这个词:疯子。但现在对方律师显然不是表达同样的意思。
  法院最终裁定延期开庭,暂不审理。
  会后,翁少斌迟迟没有露面。杨志明、昌孝润代表莱茵阳光又与圣象方面进行了多轮谈判。
  最后形成的结果是:圣象撤诉,也不坚持承诺函。但是一定要在莱茵阳光将E0商标捐给林产协会的手续完成之后。
  2006年4月28日,杨志明以莱茵阳光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对外宣布:莱茵阳光将“E0商标”的权属转给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使用E0商标的企业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 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二、 其产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毫克/升。
  消息传出,舆论再次哗然。这个曾被媒体称为“惊世骇俗”的市场大手笔,终于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尾声
  据说办理转让手续时,张森林会长正因病住院。莱茵阳光的工作人员带着转让协议,来到张会长的病榻前,请张森林在协议上签字接受。
  此后,圣象撤销了有关E0的诉讼。
  握手言和之后,我们来回顾一下这场E0品牌大战的历程:
  预备纪
  2005年4~5月, 到工商查询,准备E0商标注册。
  2005年6 月, 商标已被人先注。注册人为:×××
  中标纪
  2005年7月,寻找×××,协商商标转让事宜。
   。。

正式出手(7)
2005年7月,与×××签订“E0意林生态”商标转让协议,接手该商标。
  2005年8月,莱茵阳光高层会讨论“E0炒作”的全程细节,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
  2005年10月25日,召开莱茵阳光品牌扩大会议,进行战前动员,落实具体分工。
  合纵纪
  2005年10月25~30日,在全国范围内走访相关企业,争取盟友。
  新闻纪
  2005年10月31日,在北京新闻大厦举行“莱茵阳光E0商标维权宣言及E0健康新标识启动”新闻发布会。同时,各地经销商将律师函送达到竞品经销商手中。
  2005年11月2日,圣象被迫回击,在其推动下,一场关于E0商标的座谈会在北京新大都饭店举行,会上就E0能否作为商标等问题发生了辩论。
  2005年11月5日,《中华建筑报》上刊发了一篇题为《国家工商局正式受理圣象E0健康商标注册申请》的文章,文中圣象市场部经理王晓宇表态,将企业先进的技术、执行标准(E0)注册成为商标是国际知名品牌的普遍做法。
  2005年11月9日,组织有关专家、媒体,并通过新浪房产网直播的形式,召开以“促进行业发展,探讨E0之路”为主题的研讨会,讨论E0是否该成为注册商标,地板厂家若是想使用E0是否需要向柯诺集团申请?E0作为行业标准将如何发展?等等问题。会上彭鸿斌发表了《感谢圣象支持E0作为商标》的主题发言,直指11月5日《中华建筑报》上圣象的观点前后矛盾。
  联合纪
  2005年11月14日,联合瑞嘉、彩蝶、金刚欧德、金鹰艾格、克诺森华、升佳、欧家等强化地板品牌宣布组成“E0健康地板联合体”,并宣布联合掀起“E0健康地板统一风暴”,将统一标准的E0地板一致定价为69元/平方米,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
  逐象纪
  2005年12月23日,莱茵阳光作为E0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在所属安徽、山西两公司的配合下,与当地工商执法部门对圣象侵犯莱茵阳光E0商标权的地板进行了查封。此事一经媒体公布,造成了圣象各地经销商的一片恐慌。
  2005年12月28日,翁少斌与彭鸿斌会面,双方达成渠道和解,诉讼解决的意向。
  2006年1…3月,双方进入漫长的法律环节。
  和解纪
  2006年3月,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下,莱茵阳光与圣象的双方高层进行了直接会谈,并达成和解备忘录。
  2006年3月,双方对相关E0的起诉各自撤诉。
  2006年4月21日,莱茵阳光将E0商标捐给行业协会,此消息在全国各地的媒体广泛传播,一时间,莱茵阳光的企业形象及品牌形象再次得以迅速提升,并实现了推动地板行业从“竞争”到“竞合”的跨越。
  地板界纷纷扬扬的“E0”风波,因为彭鸿斌与翁少斌这一对“冤家”2006年划时代性的握手而宣告终结。
  作为圣象有功之臣的彭鸿斌,无论在感情上还是情理上,都无意伤害他一手参与创办的圣象。但要把一个品牌“莱茵阳光”一下子打造成知名品牌,傍着圣象走是最好的手段。正是在这样的思路下,当2005年圣象大规模宣扬E0标准的时候,彭鸿斌花高价钱买下了这个被人注册好的商标,举起“维权”之剑,向翁少斌挂帅的圣象开刀。事实证明,莱茵阳光通过这一招迅速扩大了知名度,不仅铺就了全国###络,而且在巨大的销售压力面前稳定了军心。
  而最重要的是两个地板界的巨头都通过这个众人瞩目的官司普及了E0标准,两家都在消费者心目中打了一个漂亮的宣传战!
  而彭鸿斌更是通过推动全国工商联发布了第一章所述的《强化木地板成本白皮书》规范了整个E0地板界。
  ——硝烟散尽之后,人们才发现,一度曾经剑拔弩张地对峙的两家品牌——莱茵阳光和圣象乃至整个E0地板界以及消费者竟都成为了最大的赢家……
  

走进来,走出去
中国经济的发展有这么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别人走进来”,第二个阶段是“我们走出去”。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别人走进来是主旋律。90年代末“我们走出去”成为了发展的主题。
  走出去,面临一个问题:如何走,路上遇到问题,怎么克服?
  “反倾销”、“知识产权”是几乎所有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共同遇到过的坎。木地板行业也是同样。
  从十几年前中国人不知强化木地板是何物,强化木地板都是进口别人的地板,到如今中国一跃而为世界最大的地板生产大国,别人也进口我们的地板。这个过程见证了中国强化木地板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这种进步的背后并非一切太平,也暗含着行业现阶段的隐忧。
  

加拿大反倾销事件(1)
2005年2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裁定,中国复合地板在进入加拿大市场时,存在严重的倾销和补贴行为。所谓倾销,就是一个国家的产品,在另一个国家以低价销售,对另一个国家的市场秩序和同类产业构成严重损害。
  关于低价,有一个鉴定的标准,即低于在原产国同类产品的消费价格。
  在这个裁决中,圣象、菲林格尔、柯诺(北京)等20余家国内著名的地板生产企业,统统榜上有名,如果接受裁决结果,这些企业的产品将被征收高额的惩罚性关税。这意味着,中国地板在加拿大市场上将失去物美价廉的竞争优势,外销形势趋于严峻。
  中国地板企业联合起来进行了积极的应诉。
  5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地板反倾销与反补贴案做出最后的裁决。大多数的企业被扣以%的惩罚性关税。
  这些企业将把近五分之一的出口额上缴给加拿大海关,案值总金额达1亿美元左右。
  这对于国内地板企业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其中常州一家地板生产商当即表示,%的关税已经超过了他们的实际承受能力,公司不得不放弃对加拿大的出口,转向欧美其他市场。
  柯诺(北京)公司和深圳燕加隆公司,因在调查中发现倾销和补贴程度不高,被征收了远低于10%的反倾销税率。算是顺利过关。
  “在加拿大反倾销事件”发生后,出国考察刚刚回北京不久的林产协会会长张森林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是名副其实的木地板生产大国,出口越多,引起的关注越多。我刚从北美回来,北美听到中国地板商就害怕。我们的制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太强,引起了国际企业的关注。不仅加拿大对我们反倾销,以色列也对我们反倾销。
  倾销:国际产业冲突
  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被称为:“一等质量、二等包装、三等价格”的国内商品,在进入别国市场上,凭物美价廉的营销之利,势如破竹,一般会让这个国家原来的生产企业束手无策,甚至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之低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些企业坐居一隅的想象。
  打开百度搜索反倾销时,会发现,鞋子、帽子、电视、冰箱、家俱、瓷砖……几乎我们知道的大多数产品,都有被反倾销抵制的嫌疑。
  从根本上来讲,与其说反倾销是市场保护,不如说是产业保护。在市场手段完全不灵的情况下,是政府用法律手段对在自由竞争中居于弱势甚至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破产与倒闭的本国企业的保护。
  反倾销不是反对低价产品,而是反对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的冲突,通过关税来调节进口产品的价格,进而削弱其在本国市场的竞争力。
  回顾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反倾销案例,人们能发现两国之间的产业冲突是反倾销的实质。
  没有产业冲突的地方,再低价的产品也不会遇到这一陷阱。
  沃尔玛每年在中国采购160亿美元的家用产品。如果把沃尔玛当成一个国家,它是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沃尔玛在采购过程中,议价能力非常强大,甚至于供货商叫苦连天,接近了成本的极限。
  但对美国市场而言,通过沃尔玛低价进入的产品不存在倾销问题,因为这当中大多数的产品在美国本土停止了生产,不构成重度的产业冲突。
  菲林格尔的建议
  在中国地板业的联合应诉过程中,菲林格尔的老总顾军荣给出了几点建议,这些建议为后来国内的家俱、瓷砖等产品遇到同样情况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
  顾总强调说:一本账算不清,用两本账算。要健全财务制度,一个企业,在同时做内销与出口时,一定要分开做两本账。从生产上来说产品的成本一样,但在市场费用上,内销与外销不能同日而语。
  第二点、要有一家人观念,行业应该形成一个整体,企业之间在价格上要相互协调,不要为争取出口的机会相互压价。压价的结果导致的是反倾销的出现,甚至价格越低,胜诉的可能性越小。大家应该联合起来,争取集体胜诉,拿到一个低的价位。如有少数的企业,拿到低的反倾销税点后,而其他的企业被征收了高关税后,要保持理性。
  

加拿大反倾销事件(2)
第三点、鸡蛋不要往一处放。首先是,进入别国市场时产品要多元。一个产品遇到了反倾销的待遇,还有别的产品可以保持企业的外贸利润。其次,以外销为主的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时,要选择多个地区,不能单纯依赖一个主要的外国市场。这个市场发生震动时,还可以用其他的市场来平衡。
  第四点、尽量自主经营国际市场,不要通过代理制。代理制就是为别人打工。在发生反倾销问题时,该国对我们的产品以给代理商的批发价计算,但实际上,代理商在本国的销售会有一个很高的价格追加。在反倾销调查里,用给代理商的价格来比较国内的零售价,这个也不合理。
  如果自主做国际市场,在当地直接销售,就可以把出口的价格订得高一些,企业也能拿到较高的市场利润。
  在应诉的过程中,顾军荣一度乐观地估计,出口量最大的菲林格尔、克诺森华和升达都会拿到一个有利的结果。但最终,菲林格尔与升达都被征收了高额的惩罚性关税。
  正如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吕斌所说:遇到反倾销问题,地板业应思考一些问题。在解决问题后去认真思索,我们现在已经是世界地板业生产大国,下一步中国地板业该如何发展。
  走出去的思考:从社会视野看倾销
  一个国家的经济“走出去”有个不同层面的走法:劳务走出去,产品走出去,技术走出去,资本走出去,品牌走出去。
  表面上看,我们的企业家完成了一个逆向的转换,从“别人走进来”到“我们走出去”。但20年前国外的企业走进来,是带着资本、技术和品牌,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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