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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崇州小记-第3章

小说: 崇州小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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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阿珠打听了哪里有药铺。

晚上,干好了活,我就带好钱出去了,在客栈有个客人与我相撞,就是阿珠口中的那个。

我再次走在崇州的路上,归根到底都是因为那场可笑的□。我疾走起来。

到药铺买药的时候,那个抓药的细细打量了我一番。

我笑了。

这又不是我的错。

4

第九十八天(二)

我买好了药。

与来时不同地,悠闲地走在回程路上。

我抬起头望着夜空。

多么美丽的无垠夜空,每一次看,都让我震颤。

在夜空笼罩下的崇州,幽静,美丽。

如此安静地,我竟可以听见百米之外的喧闹。

我回房,拆开药包。

我知道我即将要谋杀掉一个生命。

但,做了,就不后悔。

我服下红花。

片刻,小腹一阵疼痛。裙子下溢出一片红色。

我抹去额上冒出的汗,换下衣裙,清洗了自己的身体,换上衣服,瘫倒在床上。

第九十九天

我无力地起床。

干活时,我不小心打碎一个盘子以后,就更加小心翼翼。

阿珠替我揽了大半的活儿。

吃饭时,我尽量让自己吃得更多一些。

回房,睡下。

第一百天

我醒来以后,精神比昨天好了许多。

我一起来就被客栈里的情景惊住了。

客栈大堂里坐满了一个个书生,大多着白衣,年纪有大有小。

他们是上京赶考的举人。

大多都会在崇州多逗留些日子,因为崇州离皇城很近,闻名的文人聚会也要在这里召开。

工作繁忙极了。

掌柜了因此雇了两个临时工来帮忙。

我和阿珠被推到外边工作。

也就做些端茶倒水送菜的活儿。

客房几乎都被住满了,午时送好菜,额头上竟沁出了汗滴。

在厨房里遇上了阿珠,阿珠拿出十多枚铜钱,说,这是赏钱。

我摊开掌,两手空空。

晚饭时,我又去送了一轮儿的菜。

到了厨房,就看见阿珠坐在木头椅子上,捏着自己的肩膀。

“送好了?”阿珠拉着我坐下

“没,有个东面的客人不在。”

阿珠同我打了个招呼,就回家去了。

过了段时间,我去客房前敲了敲门,还是没有人。

回头的时候,那个客人回来了。是阿珠曾对我提起过的那个。

客人回到房间,我便问,“需要晚饭么,客官。”

“嗯,再泡壶茶来。”

我到厨房把菜热了,又泡了壶龙芽子。

我分两趟,先去送了菜,再送上茶。

去送茶的时候,客人似乎还没有动过筷子。

“我不吃虾和番茄。”

“……”我端上来的菜是大头虾,番茄炒蛋和罗宋汤。

客人打开茶盖,闻着茶香,“我也不喝龙芽子,给我泡一壶雨液。”

“……我知道了,请稍等。”

我在茶柜里拿出雨液,泡好,送上。

让厨子重新做了两个菜和汤。卷心菜,鸡蛋羹,土豆蛋汤。都是之前端上去的菜中有的材料。

我把菜与米饭放上托盘,送去。

等客人吃好,我把碗筷都收拾好。

回房,睡觉。

第一百零一天

见到阿珠的时候,我就问了那个客人的情况。

阿珠笑说,“是我不好,没与你说这客官的情况。茶么,这位客人只喝雨液,菜么,不吃虾,番茄,萝卜,胡萝卜不能炒,芹菜,炒黄瓜,鸭肉,鹅肉,面食只吃白米饭,花菜也不吃,炒菜用的油不吃猪油,花生,玉米是不吃的,差不多就这些,还有鸽蛋也是不吃的。”

“……我知道了。”

第一百零二天

早上,大部分客人就都去参加文人聚会,客栈冷清了许多。

晚上,客人们回来,工作变得繁忙。

第一百零三天至第一百零五天

文人聚会一共进行了四天。

第一百零六天至第一百一十天

文人聚会一结束,就有一半的举人离了客栈,赶考去了。

剩下的举人在崇州这个鱼水之乡游乐赏玩。

崇州是多姿多彩,崇州的湖更是引人入胜。

有诗人在游湖时唱道,“船头研鲜细缕缕;船尾炊玉香浮浮。”

举人们在崇州,闻着酒香,吃着鲜嫩的鱼肉,观看着美景,吟诗唱乐,如在仙境。

第一百一十一天

到了这一天,举人们差不多都离开了。若是误了时,恐怕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我和阿珠就又干起了洗碗的活。

另外,这一天,那位挑剔的客人离开了。

第一百一十二天

工作又恢复到原先的状态。

我的身体也没有因为药流有什么损伤。

我也胖了一点点,虽然那重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今天阿珠趁着客栈门庭冷落带着我去了她家。

阿珠一家是渔民,整天就待在船上。但阿珠身上却没有鱼的腥味。

阿珠做的红烧鱼很美味。

吃了鱼,我就坐在船头,看着崇州的湖。

夕阳下的湖最美丽,因此,湖曰:斜阳湖。

我没有见到那时分的湖景,不过辰时的斜阳湖也十分美丽。

斜阳湖边翠绿的柳树枝条随风摇曳,有些竟垂至河中。

河面水波粼粼,盛着绿色,碧绿同美玉一般,看不出深浅。

“再过段日子,就可以吃斜阳湖的蟹了,那可是人间美味。”阿珠布着渔网,渔网的洞眼很大,足够一只手穿过去。

阿珠指着湖边不远的精致楼房,“见到那里了么?那是桃红楼。里面有许多舞女靠得都是这湖。”

“……”我点头。

“我看到过你手臂上的守宫砂,一般人家的女娃儿是不会点这个的。”阿珠笑说。

我尴尬地笑了笑。

“崇州很美,不是么。”阿珠布好渔网,坐到我的身边。“我待会儿再带你去其他地方。”

下午,阿珠带我到了我初来的城墙。

她拉着我的手走上了城墙。

她是谁?

俯瞰着整个崇州,小楼林立,像是一副风景画,每一时刻,都有人与人在不断地走动,阿珠道,“真美,这就是崇州。”

“两个月前,离崇州五十里远的济州一夜死了三百二十一口人。接下来,你应该知道,一个月前,崇州的那一夜,死了二百九十三口人。”阿珠的脸上不动声色,我却看出了被隐藏了的波涛般的愤怒。

“为什么同我说这些。”

“我是追着那个人来到这里的。然后我见到了你。”

“……”

“你是被那个人留下来的,后来我在你手臂上见到了守宫砂,你或许注意不到,它的旁边有银紫色的花纹。”

我撩开衣服,看着手臂上的守宫砂,细细看,的确如阿珠所说。

“这是被那个人碰过以后特有的记号。”

“你喝那汤的时候,我猜你怀孕了。后来,你果然去买了红花,我也看见了。”

“我是个洗碗的丫头,根本没有接触过那个人,为什么我会这么清楚那个人的饮食习惯?”

“为什么同我说这些。”原来是他,现在想想,身形的确很像。

“你恨那个人么。我恨。”

“我的确是渔民的女儿,八九岁的时候,我父母就被杀死了。如今,终于知道了仇人在哪里,我如何能不恨?这仇我如何能不报?”

“那么多人都死了,有多少人同我一样伤心,难过呢?”

“你恨那个人么。”

“为什么要同我说这些。”

“那天晚上的声音你也听见了吧,那血肉被砍的声音,以及所有的悲戚声,你听见了么。”

“是我给你服下那迷药的解药,所以只有你知道当天夜里发生了什么。”

她的脸上呈现着愤怒的表情,声音越来越凄厉。

“你要报仇。”

“是的。”

“我不会去报仇的。”

“……呵,我知道了。”阿珠脸上忽地笑了。

“你做的鱼很好吃。”

“谢谢。”

“巧果就太甜了。”

“以后我会努力改进。”

“你要离开么。”

“是啊,我还要报仇呢。”

“崇州很美。”

“我的家乡么,怎么不美。”

“我会生活在这里。”

“是个好选择。”阿珠一笑,“我们回去吧。”

回到客栈,我见到阿珠同掌柜的点了点头。

夜晚,阿珠塞给我一瓶东西。“这个可以消去你手臂上的花纹。”

“谢谢。”

“顺便把守宫砂也消去吧,实在是太显眼了。”

“嗯。”

“我舅舅应该会好好照顾你的。”

“多谢。”

“我本来想找你一块儿报仇的,不过……算了,好好过日子吧。”

“我会的。”

“我走了。”

“……保重。”

回房以后,我打开瓶子的塞子,里面装着清水般的液体。

我把它倒在手臂上,我用清水洗了手臂。

手臂上光洁一片。

躺在床上。

今后,应该可以好好地过日子吧。

注:辰时:上午7时正至上午9时正

船头研鲜细缕缕;船尾炊玉香浮浮:苏轼的诗句。

5

第一百一十三天至第一百五十天

生活平淡极了。

在这段期间,我过了个不错的中秋节和重阳节。

阿珠离开了以后,掌柜的又雇了个小女娃儿,年龄看起来比我还要小。

第一百五十一天

九月中旬。

秋末,树叶渐渐变得枯黄,吹来的风带着些微的寒意。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午时的阳光照在身上,舒服极了。

趁着下午掌柜的给我放了假,我就把被子报到小院里,晒起了被子。

正挂着被子,就听到外面有马叫声。

不一会儿,一匹骏马就进了小院,马看起来壮硕而且健康,毛发柔顺,散发着健康的光泽。是匹好马。

领着这马的是它的主人,而不是客栈里的伙计。

看来它的主人很喜欢它。

男人看了看小院的四周,目光略过我一眼,走向马房。

拴好了马,男人摸了摸马,神情很温柔。

我挂好了被子,回房。

出门,买了几个西红柿和胡萝卜。清热、生津、养阴。以防“秋燥”。

晚上,睡着香香暖暖的被子,一觉睡到了天明。

第一百五十二天

掌柜的雇来的女孩儿叫小桃,干起活来十分卖力。

吃好饭,我把胡萝卜切成片吃,也顺带塞了两片到小桃的口里。

夜凉如水。

秋日的夜空清朗怡人,星光璀璨夺目。

我到院里打了水,脸盆中的水盛着整个夜空,圆月是清澈的白色,在夜的渲染下,倒像是淡蓝颜色,皎洁、安静、柔美而不张扬。

第一百五十三天

我到院里打水洗碗的时候,男人正亲自喂着他的马。

马儿此刻看来温顺极了。

这日。

客栈进来了三名结伴而来的书生,年纪不大。

而科考在一个多月前就结束了,他们大概只是到崇州游玩的。

小桃见了他们,很是仰慕。就偷偷看着他们。

小桃与我说,她一直想念书,看到能读书的很是羡慕。

我笑笑,喂了她一片胡萝卜。

第一百五十四天

我洗碗的时候,小桃跑过来,兴奋地说,“那几个公子真是好人。”

原来是小桃的偷看被捉住了,三位书生知道了小桃的愿望,同意在崇州游玩的这段日子教小桃念书。

我听了,感叹小桃运气不错,还有,她的勇气。

第一百五十五天

今天一天,小桃洗碗的时候不停地念叨着“之乎者也”,许多时候都皱紧了眉头。

第一百五十六天

小桃今天问我要不要一起读书。我只说不。

小院里,又来了一匹马,看不出雌雄。却很喜欢旁边的骏马,一直不停磨蹭着它。

第一百五十七天

早上,我到小院打水洗漱的时候,发现马房里的骏马移了位置,缰绳栓在院里唯一的一颗银杏树上。

小桃很早就进了客栈的厨房,身上背着一袋子东西。

我戳戳袋子,里面像是面粉。

小桃打开袋子,“我想做点糕点给他们,作为心意。”袋子里装着黄色的小花,荷叶,松仁。

“这是什么?”我指着像面粉一样的粉类。

“米粉。”

“要做什么?”

“林梓潮糕。”

“……”

我闻着黄色小花的气味,很像是桂花的气味,“这是桂花吗?”

“嗯,金桂花。”

“花期不是应该已经过了么。”

“我去山上摘的。”小桃笑着说。

我看着还未萎靡的金桂花,看了小桃的眼睛,周围有明显的黑眼圈。

小桃边做边说道,“用米粉,拌各绵白糖、金桂花、松仁及红绿瓜丝,用荷叶垫底,制成圆形糕坯,水蒸而成。做好了你也尝尝味道,吃起来很香。”

小桃把糕蒸上了,洗干净了手,“接下来只要等待就好了。”

“要多少时间?”

“等两盏茶的时间就好了。”

时间一到,小桃打开盖子,我就闻道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三个书生闻香而来,“这是小桃做的?香味怡人呐。”

小桃用刀把糕切成几块。

三个书生一人拿了一块,尝起了味道。

我拿了一块小的,咬了一口。

小桃盯着我与三个书生,一脸期待的表情。

“……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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