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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硬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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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的决定性战役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正如一个伟大的美国人在独立战争中所表现的那样,但是,一旦他背叛了朋友,他就变成了千夫所指、臭名昭著的本尼迪克特·阿德诺(译者注:1741-1801,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将领,后因私通英军逃亡英国)。  即便在这个猎头公司到处挖掘人才的年代,变换一个工作是一回事,对你的前任老板缺乏必要的忠诚则是另一回事。再也没有比在背叛旧老板的同时竭尽全力地想赢取新雇主的信任更自欺欺人的事了。处于激烈竞争中的老板对于这样的背叛总是耿耿于怀的。参议员尤金·麦卡锡有一次在谈起演讲稿撰写人理查德·古德温时…后者曾经为他服务过,后来在他的死对头罗伯特·肯尼迪参与总统角逐时又转而为肯尼迪工作就对他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智处理大加赞赏,“迪克是那种穿上新制服而不忘旧主人的人,他知道怎样掌握分寸。”  对于罗纳德·里根来说,他的一大强项,或者说,他成为政坛常青树的主要基础,就在于他与共和党内部的保守主义运动所结下的长期、稳固的关系。从1964年开始,当他为戈德华特(译者注:美国参议员,极端保守主义的代表,1964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属共和党保守派,主张扩大各州和地方政府的权力,采取强硬的对外政策)已陷于山穷水尽的总统竞选活动发表那篇著名的演说时,里根就已经坚定地站在了保守派的阵营。他没有听从那些主张走中间道路从而获取更多选票的顾问的建议,继续义无返顾地在右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里根为保守主义事业毫无保留的呐喊助威给他带来了丰厚的政治回报。当那些意识形态色彩不是那么浓厚的候选人纷纷落马的时候,唯独他始终屹立不倒、稳如泰山。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在1976年北卡罗来那州的预选中拉撒路式的复活(译者注:拉撒路是基督教《圣经·约翰福音》中的人物,系Mary 和Martha的兄弟,死后4日耶稣使他复活)。尽管权威的政治评论家纷纷预言他这一次在劫难逃,里根却再度成功地使用了意识形态这一法宝,从而赢得了共和党内那些主张强硬路线的保守主义分子的选票。要知道,那可是在爱国主义浓厚的南部,那里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都把从事政府公职和作一个温文尔雅的绅士作为无上的荣耀,在那样一个忠于国家的保守主义情结根深蒂固的地方,里根向保守主义意识形态搬救兵自然是再明智不过了。跟共产主义者作战是一项艰巨的事业,他宣称,而杰拉德·福特显然不是一个坚强有力的人。  里根在1980年再度起死回生,继在爱荷华州共和党预选会议中惨败于乔治·布什后(译者注:大选之前美国的政党要先召开本党预选会议选举候选人),却奇迹般地赢得了新罕布什尔州的成功…因为那些对他一往情深的保守主义分子,那些经年累月一字不漏地倾听他的电台评论的人,始终和他紧紧抱成一团,正如他和他们紧紧抱成一团一样。  在登上总统宝座之后,里根继续保持他和保守派之间的热恋关系,而不是过河拆桥或忘恩负义。他不遗余力地促进自己与主要的保守主义刊物之间的亲密关系,每年都参加《全美评论》的周年庆典,对保守派的喉舌——《华盛顿时报》也是另眼相看非常在意,每逢记者招待会他总要与对该报特派记者杰里迈亚·奥利里打招呼。他一向以自己和保守派之间患难与共、安乐共享的稳固联盟而自豪。他会脸不红心不跳、泰然自若地出现在最极端、最偏激的保守主义分子的###上。在1985年的一个思想论坛上,里根发表讲话时说道,“我一直把这个###当作一个机会,一个与带你来的人共舞的机会。”  里根对共和党右翼的忠诚唯一一次发生动摇的时候,是1986年他处理伊朗武器事件。伊朗门丑闻对里根造成了深重的打击,原因很简单,这一次他没有和他的保守主义伙伴共舞,相反,他被人抓住是在和阿亚图拉·霍梅尼共舞(译者注:后者是伊朗###教什叶派领袖,有很多关于###哲学、法律和道德观的著作,领导推翻国王并建立###共和国,成为伊朗政治和宗教终身领袖)。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与带你来的人共舞”(3)
忠诚并不仅仅是一种美德,还是聚集政治力量的一幢大厦。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看到,拥有强大联盟的途径是:(1)了解他人的兴趣和愿望所在,(2)找出相应的道路建立对你有帮助的关系,以及(3)用相互支持和互惠巩固这种关系。不难看到,忠诚是这一支持网络的关键所在。  对于这一网络的兴衰存亡而言,政治忠诚要比政治零售更加利害攸关。政治上的背叛不仅会毁坏苦心经营起来的这些关系,还会使一个人的名声一败涂地,付诸东流。  有些人或许会认为,在这个媒体政治的时代,政治家主要通过电视的狂轰滥炸宣扬自己的政绩,个人之间的关系纽带和忠诚所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了。他们会振振有辞地声称,在这样一个时代,至关重要的是个人魅力,是个人有效地在电视屏幕上塑造一个富于感染力的形象的能力。然而,最新的历史跟他们的观点恰恰相反。  在美国最新的历史中,最具魅力的两个政治人物或许要数德克萨斯州的约翰·B·康纳利和纽约州的约翰·V·林德赛了。他们两个人都有着一流的敏捷头脑,在媒体上更是有炉火纯青的表现技巧。康纳利与林登·约翰逊一样,也是一位身材魁梧的德克萨斯人;浑身散发着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息,但是,他却与林登·约翰逊不同,媒体顾问梦寐以求的一切都集中在他身上了:他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恰与约翰逊的丑陋滑稽、笨拙粗鲁形成鲜明反差。约翰·林德赛曾任纽约市市长,是继杰克·肯尼迪之后在电视镜头上最璀璨夺目的公众人物;同时,由于在娱乐业方面的杰出天赋,他甚至代替约翰尼·卡森在《今夜演播》中担任客串主持。  1963年,当时正任州长的康纳利声誉鹊起,一举成为全美瞩目的人物,因为在那一年,李·哈维·奥斯瓦尔德行刺约翰·F·肯尼迪总统,康纳利也被奥斯瓦尔德射出的连发子弹击中。9年后,他再度红极一时,因为他领导了“支持尼克松的民主党党员”。但是,当这位高大英俊、一脸总统相的康纳利1980年转变阵营,跑到共和党那边谋求总统候选人提名时,却竹篮打水、一败涂地。他耗费了1200万美元的巨资,最终的结果只是把阿肯色州的艾达·米尔斯推选为代表他参加共和党全国会议的全权代表。康纳利一败涂地的主要原因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变节者的恶劣形象,这一形象比起与水门事件丑闻有牵连对他的打击更大。  当作为共和党人的林德赛谋求成为民主党的候选人时,康纳利现象再度发生了,只不过这次是掉了个个儿。林德赛改变阵营,至少还有一个理由。1969年,他所在的共和党拒绝再次提名他角逐连任。为了获得连任,他不得不在自由党和他自己创立的“城市党”的旗帜之下竞选。  1972年,当林德赛宣布他将参与角逐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时,一时间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之所以没有人愿意相信他,就是因为他的政治“身份”。正如纽约州民主党分部主席所说的那样,“我们正在千方百计地给他塑造一个可信的民主党人的新形象。”但是,这一努力并未成功。在举足轻重的佛罗里达州预选中,林德赛凭借他与纽约州的关系本来并不难得手,但却因为转变阵营而备受嘲笑。他当时的竞争对手、参议员亨利·杰克逊尖酸地说:“这是一个前脚刚踏进教会,后脚就要求成为教堂执事委员会成员的贪婪之徒。”在佛罗里达的预选中林德赛排在第五位。而在下一轮即威斯康星的预选中,这位媒体明星则屈居第六位。  应该说,无论是康纳利还是林德赛,他们的背叛都是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但是,选民是不管这一点的。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两大政党之间的分歧和不同越是缩小,选民对所谓的政党忠诚也就越是看重。人们或许对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在执政观念上的细微差别知之甚少,或许自身也频繁地变换立场,在两大政党之间游移不定,但是,当他们的眼前出现一个机会主义者的时候,他们还是能分辨出来。作为一个“支持尼克松的民主党人”,康纳利曾经展现出一种政治明星的品质。作为共和党旗下一个遮遮掩掩的自由派分子,林德赛在政治上具有性感的魅力。他那时就像一个穿着紧绷绷的比基尼的妙龄女郎。由于他结束了自己的政治挑逗,他便暴露了自己十足的自由派民主党人原形。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与带你来的人共舞”(4)
康纳利和林德赛是两个突出的例子,他们证实了这一法则:忠诚是政治生活的金科玉律。一个默默无名的公民每天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党派,并且可能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他们;但是,这绝对不适用于作为公众人物的政治家…他们是靠踩在别人的肩膀上前进的人。一个担任着政治职务的人如果要变换党派,惟一名誉的、可接受的方式,就是先辞去自己正在担任的职务。1983年,德克萨斯州的众议员菲尔·格拉姆,就是这样做的。他先辞去了他在国会的席位,因为他是以民主党人的身份获得那个席位的,然后又在一次特别的选举中以共和党人的身份角逐这个职位。非常富有戏剧性的是,他居然在第二年进行的竞选中成功地再次当选为参议员,只不过这次他成了一名共和党人。菲尔·格拉姆退回了曾经给予他的东西,了结了与他原来的选民和政党的债务,从而避免了使自己成为不为人所齿的本尼迪克特·阿德诺。他在严密的火力封锁下穿过生死线抵达了对方的阵营,因此,他在新加入的一方的位置是自己拼搏得来的,而不是通过肮脏的交易买来的。   “与带你来的人共舞” ;这一法则还包含着两个重要推论:  第一, 是你选择你的老板  当你在政界或其他领域谋求一个职位的时候,你一定要十分小心、慎而又慎。因为一旦你建立了某种忠诚关系,你就很难从中退出来。如果你不幸站错了阵营,你就会陷入霍布斯笔下那种狼狈不堪的选择(译者注:霍布斯是英国近代政治思想家,其最著名的著作是《利维坦》):要么赶快抽身、溜之大吉,要么就与某个人或某一事业一起葬送于沟壑之中,或许永远都别指望会有出头之日。  当我第一次敲国会山的大门寻找工作的时候,我就差点陷入了这种进退维谷的的灾难之中。  前面我提到过,一位来自德克萨斯州的众议员建议我在找工作时把注意力集中在出生地和背景与我相似的议员身上。我于是依据出身和地理背景列了一大堆名单,拿着名单按图索骥,走进了一个来自新泽西州的、信仰爱尔兰天主教的民主党众议员的办公室。议员的办公室分里外两间,我就在外间等着他的接见。我想,那位议员作为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的成员之一,或许能够为我这样的年轻人提供一个工作,因为我是圣十字学院的毕业生,并且最近还有过作为维和部队志愿者去非洲服务的切身经历。  那时我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你们一定能够理解,为什么当那个富有魅力的哥伦布骑士会绅士从里间走出来(哥伦布骑士会是美国天主教的一个慈善组织),来到接待桌前问我是否能帮我做点什么的时候,我是多么地激动了。  当我告诉他我刚从史瓦济兰回到美国,希望能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找到一个办事员的工作时,他打断了我的话,对我说:“不。你应该在我的办公室做我的立法助手。”  我欣喜若狂,简直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好运气。所以,当这个实际上是个混帐的家伙指着墙上的一块纪念匾额说他就是那项成立美国和平队的提案的最初推动者的时候,我以为一切都能轻易搞定了。直到稍后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家伙已成了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因为《生活》杂志揭露了他与流氓团伙的暧昧关系,据传闻他还利用这种关系从他的地下室转移了一具尸体。  显然这件事对我的应聘产生了消极影响,后来我又去过几趟这个来自新泽西的绅士的办公室打听消息,有一天,他的首席秘书用一种冷冰冰的没有感情的口吻对我说道,“议员先生让我转告你,不能让你在这里工作。”  当我回首这一经历的时候就在他拒绝聘用我做他的秘书的那一年年底,这位议员就被指控隐瞒自己的收入逃避税收,而且这只是他卷入的诸多法律纠纷的开始我很乐意把这个很久以前在他的办公室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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