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的男人(耽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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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
「这……有点难度……」
「啊!你……」
夕阳余晖映照,相依的身影在嘻闹的声音中渐渐拉长,渐渐远去。
留下的是满地破碎的心,也是一段很快将会流传江湖,旁人无法理解,而当事人将毫不羞愧的爱情故事。
──本书完──
后记
在魔王的男人之前,我已经近一年没有写过BL小说了,因为担心自己已经生疏,所以在下笔的时候,故意选择一个比较轻松简单的构想,希望能够用轻松明快的节奏完成故事。
两个主角都是我最喜欢的类型,简单直接,不理他人死活,特别是云傲,他是我喜欢的但没有什么机会写的任性自我型女王受,我总觉得这样的小受才是最幸福的。
其实我真的很不喜欢写序,每次写的时候都痛感到痛苦之极,真希望下次出小说时可以不需要写序或后记的~~~
在此顺便为我的家打个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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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宁静的乐土,人流少,发帖少,回话少,希望大家来到,可以热闹一下吧^^!
小十四
番外——当混世魔王遇上疯子
春风骄马五陵儿,暖日西湖三月时。
配着银鞍的白马于郊野奔驰,风声飒讽,玉声叮当。
神骏的棕马于后追逐,马上长相俊雅的少年伏鞍跃马,不断挥鞭,袍?于疾风中翻飞舞动,直似一朵蓝云。
蓝衣少年骑术虽精,但跨下棕马的质素到底略逊于白马一筹,始终落后,蓝衣少年再顾不得仪态,放声大叫。「云弟,别跑这么快,云弟!等等我……云弟!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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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越叫,白马跑得越快,只从风中传来一把清脆稚嫩的声音。
「卓大哥,你别再追我了,等三五七天后,我在外面玩厌了,自然会回别院找你。」
声音随风送远,白马绝尘而去,眼看再也无法追上,蓝衣少年勒缰停下来,心中暗暗后悔,不该把那匹从西域找来的千里马送给他。
马儿烦躁地在围着大树踱了两个圈子,几名下人这时候才跟了上来,纷纷把马儿停在他身边,问。「卓少爷,小侯爷呢?」
蓝衣少年沉默半晌,才说。「我们走失了。」
「什么?」几名下人都露出惶恐之色。「糟了!要怎么办,若被太君知道了,我们不知道如何交代……」
唯有蓝衣少年神色镇定,淡淡地说。「你们放心,云弟人生路不熟,应该也不会走得太远,现在最紧要就是先把他找回来,其它事,等回去后我自然会向太君交代。」
听见他的保证,下人们才都放下心来,便在他的指挥下四处搜索起来。
中午的杭州城内,装潢华丽的闻香楼里坐满客人,人声喧闹。
一匹神骏的白马停在闻香楼,马上少年仰头看看楼前的金漆招牌,翻身下马,把缰绳系在门外的柱子上,便踏上通往酒楼二楼雅座的楼梯。
少年看上去约十岁左右,穿着一身质料上好的白衣,头发用两个银圈束在脸颊左右,下坠两颗龙眼大小的珍珠,整眉勒缕银镶翠抹额,项上挂着黄金长命锁。
他的脸如冠玉,脸上稚气未脱,眉如刀裁,唇似涂朱,一双大眼睛浑圆乌亮,顾盼间光彩耀目,薄薄的唇角左旁有一颗朱红色的小痣,唇角轻轻一勾,如同春花灿放,笑意迷人至极。
刹时间,众人都不由得瞧得呆了。
早就习惯成为众人注视对象的子阳云傲,从容自若地走着,在大厅中心的一张空桌旁停下,踮高脚尖,一屁股坐到椅子上。
招招手,店小二这才回过神来,走过去,弯身道。「这位小公子要些什么?」
子阳云傲扬起下巴,神色骄矜地向他横了一眼。
「公子就是公子,为什么要在前面加个小字,你看不起我吗?」
小二可没想到这个看似俊美讨喜的小公子一开口就如此刁钻,只得赔笑道。「公子说得对,就不在前面加那个小字了,请问公子要点什么菜?」
「先来一盘鲜果几道蜜饯,一大杯酸柑汁,再把你们楼里做得出来的小菜都上一碟。」
小二大吃一惊,劝道。「每道菜都上一碟?叫这么多,公子吃得下吗?而且,敝店可是城里最大酒楼,随便一道菜也不便宜呢!」
「这里够了吧?」从荷包里拿出一绽金兀宝,抛到小二手中,乌亮浑圆的眸子在其它人的桌子溜溜转了两圈,子阳云傲用小手指指着其中一张桌面上的酒坛子说。「另外给本公子上一壶酒,就和那壶一模一样的。」
「这个……」小二迟疑半晌,还是忍不住说。「公子,那可是红高梁,你才多大,可喝不得呢!」
「是吗?」子阳云傲忽然一笑,唇勾起,唇角的小痣朱红艳丽得惊人,一字一字地说。「别人不要我做的事,我偏偏就要做,而且还会做得很高兴!」
小二又是一怔,看着他俊美的小脸上充满恶意的笑容,也说不出话来,只得悻悻然地退下去了。
见这少年如此顽劣,不少人都暗暗咋舌,不远处一张桌子上就响起不以为然的声音。
「这到底是哪家教出来的孩子?简直像是个混世小魔王!」说话的是个穿着文士长袍的年轻书生,眉目修长,长相颇为俊俏,手上纸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形态风雅闲雅。「愁雨,不如你走过去,在他的饭菜中加点『料子』教训一下这小子。」
坐在他对面的秋愁雨恍若未闻,神色冷冷地继续喝他的酒。
夏飘萍也根本没有期待过他会应话,耸耸肩头,向身侧的厉天邪看去,却见他正托着头,专心看着那个混世小魔王。
厉天邪今年刚满十八岁,肌肤黝黑,身材长得异常壮硕,唇瓣棱角分明,鼻梁笔挺有力,两道刀子眉既黑又浓,双眼深沉,偶尔闪过一种兽性的凶光。
此时,向来他正用饶有兴味的眼神一眨不眨地看着相隔几张桌子的子阳云傲。
只见他把头凑近坛口,孩子气地用鼻尖嗅一嗅后,皱皱眉头,露出一副壮士断腕的神色,抱起酒坛猛地灌下去。
接着,又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吐一吐舌头,骂道。「难喝死了!不是人喝的!」手一拨,便把酒坛推在一旁,拿起箸子吃起菜来。
他的吃相也很孩子气,屁股离开了椅面,卷起衣袖,拿着箸子,在盘子里左拨一下,右拨一下,把青葱菜豆都挑开,只挟肉吃,每吃一口肉,就喝一口酸柑汁,酸得挤眉弄眼后,再吃一口肉,喝一口酸柑汁。
见到他这些可爱的神色动作,厉天邪忍不住发出会心微笑。
夏飘萍最会察言观色,试探地道。「教主,仔细看看,这孩子长得真俊。」
「嗯……确实是不错。」厉天邪点点头,眼神始终没有离开子阳云傲半分。
见到他的模样,夏飘萍再说。「教主可要把他带回去,好好疼爱?」边说,边露出一抹邪气的笑意。他们魔教中人行事向来肆无忌惮,对男女之事更是开放,只要看上眼了,纵然是个少年郎也算不得什么。
「这次出来是办正事的,难道要我带着他去探二叔?」厉天邪摇头,这少年长得虽然不错,但他不是没有定力,荒淫无道的小人,千刃崖上多的是柔媚入骨的少年少女等着他宠幸,何必做出强掳人家孩子的低俗之举?
「何况这孩子还是小了一点,我看他最多不过十一岁,那么小屁股,只怕疼爱不到半个时辰就要被我弄死了。」厉天邪边说,边用如狼似虎眼神盯着子阳云傲年少光滑的侧脸不放,脑海里盘旋着种种下流的念头,用舌头舔舔唇角。
他和夏飘萍交谈时,声音并没有特别提高,又与子阳云傲相隔三、四张桌子之远,照常理而言,子阳云傲应该是听不见他们的说话的,却不知子阳云傲自幼学武,耳目极灵,早将他们的话听进耳中。
他出生娇贵,那曾被人用过如此下流的话来议论?埋在饭碗内的俊秀小脸上颜色阵红阵白,半晌后,一个主意窜上心头。
须臾闲,化怒为喜,他随手把碗箸推开,露出一副酒饱饭足的样子,蹦蹦跳跳地向楼梯走去。
佩在身上的贵重玉器金饰叮当清脆,走过厉天邪一行人的桌子旁边时,系在腰间的荷包忽然掉了下来。
荷包就掉在厉天邪脚边,子阳云傲和他都同时露出怔忡的神色。
子阳云傲对他眨眨眼,用又软又绵的声音道。
「好哥哥,我的荷包掉了!」
看着他仰着头,用星光闪闪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可爱样子,厉天邪眼睛一亮,心头一阵骚动,毫无戒心地离开椅子,蹲下去。
「来,拿着。」他拿起荷包,笑着交到子阳云傲手上。
「多谢哥哥!」子阳云傲甜甜地笑着,厉天邪忍不住心荡神摇,指尖依依不舍地在他的手心上下游移。
忽然,他摸到孩子的手掌的虎口上,竟有一层坚硬的茧。
心头猛地一跳,身前忽然传来一声冷笑。
「死色狼!」子阳云傲左右双足同时蹬起,镶着银头的鞋尖于白袍间倏见一瞬,迅雷不及掩耳间,已狠狠蹬中厉天邪双腿间最要害之处。
男人最脆弱的地方被蹬中,厉天邪痛得叫也叫不出来,一个踉跄,向后跌去。
一直在旁边看着的夏飘萍和秋愁雨虽各有本领,但那料到这小小少年出手如此狠辣狡黠,剎那间,都显得呆若木鸡。
子阳云傲一击得手,得意地长笑一声,便即翻身从栏栅跃下。
其它食客见他竟从二楼跃下,纷纷惊呼起来,夏飘萍回过神来,赶到栏栅一看,他正好落在白马的背上。
用力一蹬,那匹从西域而来的千里马便放蹄而奔,一去近里。
正应了一句诗,云: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夏飘萍以轻功饮誉,见此咬一咬牙,正跃下去追赶。
但厉天邪竟在此时放声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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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追了!」
夏飘萍脸露不解,厉天邪手心一挥,叮的一声,一个黄金长命锁就吊在他的掌心下。
「他走不了的。」指尖顺着金锁背后上刻着的几个小篆摸着,厉天邪喃喃自语。「子阳云傲……竟然是你,实在太巧合了。」边说,唇角边缓缓勾起,竟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狡猾的小东西,你逃不掉的!
半天后,当他们在厉无痕家中重逢时,看见厉天邪脸上那抹奸滑得意的微笑时,子阳云傲差点儿就把他师父那间用青竹搭成的小屋给拆了!
很多年后,当子阳云傲找出他小时候用来记事情的簿本时,翻到这一页,就忍不住为自己本应光荣璀璨,美人在抱的一生惋惜。
簿本上的题目是──「我与疯子的不幸相遇,十一岁的子阳云傲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