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离婚-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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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才能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他们首先只会想到离婚。毕竟,离婚是彻底而永久的解脱。但问题是,极度的困窘会使人处于非理智状态,只想着解脱后的轻松,从而忽视婚姻中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如果在气头上采取决然的方式,我肯定他们事后会悔青了肠子,至少是怅然若失。
所以,当我意识到一桩婚姻其实是很有价值的,而当前种种看起来似乎是不容调和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时,我总是竭尽全力维护这桩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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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告别离婚(4)
十八年的婚外恋
哲是一位年近五十岁的商人,同妻子合开一家公司。在一个十分忙乱的下午,他作为不速之客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还是很快被他的讲述所吸引,并于忙乱中沉静下来,听他讲述这段十八年的婚外情。事实上,这是我至今为止直接接触到的维持时间最长的婚外情。
十八年前,哲与他当时的同事H发生了关系,那时他已婚,而H刚刚毕业分配到他的手下。哲的妻子晨,有一次去哲的单位,让她十分惊愕的是,有一个女孩子对她恶狠狠地,存心将水泼到她脚上,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故意撞她,还狠狠地摔门。那个女孩子便是H,晨敏感地意识到H与自己的丈夫有某种关系,但她第二次见到H,却是在十八年之后。
这十八年间,H结婚,又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其间,她与哲的关系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哲后来调到别的单位,又到北京工作,十八年间人生几度变迁,不变的是这对恋人隐秘的情感。两度婚姻失败的H,也已然四十多岁了,决定带着孩子独身,哲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
已是私有大公司经理的哲,除了妻子与H,生命中也未曾再有过另外的女人。虽然也不乏追求和乐于与他发生短暂性关系的女人。但是,哲确实再未碰过别的女人。他由此确信,自己是一个很本分的男人。
因为分居两地,哲与H见面的机会其实很少,通常一两个月见一面,最多时八个月未见。我认为这“一日曝十日寒”的约会也是他们感情维持长期不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出现变数,哲极有可能将这婚姻与外遇都一直很好地维持到生命的终点。但是,在哲见我之前约一年,晨确证了这份婚外情的存在。
事件的三方被卷进了为时近一年的痛苦纠缠中,我也先后多次见到了他们。晨第一次见我时,一边哭泣一边出示了三个摔坏的手机,她告诉我,这都是哲与H通电话用的。他一再保证与H断绝关系,却一再地违背诺言。晨对他布下了天罗地网,包括查电话清单,所以他只能用手机。在三个手机都被摔后,晨认为哲用了磁卡电话与H交流。晨挽起袖子,向我出示了几道清晰的抓痕,她说这是约H面谈时,被她抓的。在晨的讲述中,H是一个凶神般的女人。
我与H通了电话,她也将晨描述为一个恶婆,并说几次见面商谈三人间的事情,都是晨先挑起,并动手打她的。晨采取很传统的方式向H单位的领导反映H的“道德问题”,而H的报复便是到晨的母亲家门口贴骂晨的小字报(晨的母亲还住在原来的城市)。
对于两个女人间的争斗,哲疲于应付,哄了这个再哄那个,向这个保证永不离婚,又向那个保证永远相爱。但两个女人间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几乎每天都要在电话里互骂,然后又分别对哲哭诉。这个男人已经被折腾得精疲力尽了。
最让晨气愤的是,H竟对她理直气壮地大喊:“你已经占了他十八年,现在到了还我丈夫、还我幸福的时候了!”晨哆哆嗦嗦地问我:“您说说,怎么她倒让我还她丈夫呢?”
我相信十八年的感情是一份很深刻的感情,不是可以轻易断绝的。所以我一开始便建议哲,表面上与H断绝关系,获得妻子的信任,反正他与H也极少见面,应该可以瞒得过去。哲答应试一试,但以失败告终。妻子不相信他,H也不甘寂寞,不断打电话到家里找他。
我又转而去做H的工作,这位原本在十八年间都平静地接受一个在婚男人的女人,已被近来的一系列事件闹得失去了平静,非要一个说法不可。
而此时,哲和晨都想到了离婚,并且已经商讨财产分割了。晨说,她会将一切留给哲。
在参与这三角关系约两个月后,经历了一次次似乎永无休止的争端,对三个人的性情与背景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才从那份对十八年感情的感动中走出来,清醒地告诉他们:必然会结束的是这十八年的婚外情,而不是婚姻。理由如下:
1。 哲与晨之间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同母子的感情。虽然妻子对丈夫如孩子般的呵护并非难得一遇,但我从未看到如晨眼中对丈夫的母亲般的疼爱。一次我坐在汽车里听她哭诉,哲开了车门躲出去,正哭着的晨做的是立即拿件衣服让他披上。而哲对晨的那种孩子般的依赖,也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夫妻二人都对我说过,没有晨每件事每一天地“保护”着哲,他可能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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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告别离婚(5)
2。 哲与晨间的感情很好,如果H的事情不败露,他们间没有任何冲突,甚至连夫妻间的正常争吵也极少。晨一直生活在幸福中,我们由此也可以想象,H事件对她的打击之大。但这打击远不足以到使她离婚的地步。她对我陈述准备离婚的理由时,是这样说的:“既然他觉得同H在一起幸福,我不能耽误他。”仍然是一种母亲般的疼爱,但这疼爱不足以真的使她走出婚姻。
3。 哲其实是通过H来弥补与晨近似母子之爱的感情的某种欠缺。通过许多小事,我发现年届五旬的他因为晨的“保护”,至少在感情上一直没有真正成年。再多的补偿也无法代替晨为他所做的,而哲已经习惯于晨的这种呵护了,这呵护绝对不是别的女人能够给予的,H更不能。
4。有可能破坏婚姻的婚外恋是那种激情状态下的婚外恋。哲与H的关系在历经十八年的若即若离之后,实质上已很平淡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转化为一种亲情了。但是由于晨的知情,事情的公开化而引起的一系列争端却反而给这份感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使H和哲都产生了这感情很宝贵很伟大的错觉。
5。 H觉得她在十八年间缺失太多,当她被逼入一种绝境时,正独身的她本能地想奋力一搏,争取一些获得“幸福”的希望。所以,她注定不可能配合我的建议,假装与哲断了关系,而逐渐恢复到事发前三方的平静状态。
6。 没有谁可以承受不断的争吵,没有谁能够在持续一年多的争吵中不精疲力竭。晨精疲力竭了,但更主要的是,哲和H也都精疲力竭了,这就为他们之间感情的最终结束准备了条件。在一份看不到前景的感情使生活变得混乱不堪,甚至无以为继时,人的生存本能必然会做出选择。而这选择,肯定是要首先使生活恢复平静,使自己的精神与体力得到恢复。
让我略感意外的是,我原以为H和哲都不会轻易接受我的建议,没有想到我话一出口,他们也都无奈地承认这段婚外情确实该结束了。看来,他们实在是被拖得太累了。当爱成了痛苦和负担,这爱便维持不了多久了。坦白而言,我内心是为这十八年的感情存一些遗憾的。人总是不能冷静地确认什么是自己真正的幸福,总是想去获取那注定无法获取的“幸福”,于是连已有的也丢了。
相反,倒是晨仍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断打电话给我,声称无法相信丈夫与H的关系断了,并絮絮叨叨地讲述我听过多遍的“证据”。这个女人,受的伤实在太深了。
不好意思说拒绝的娟
娟说自己之所以会错误地同浩结婚,责任在于自己在感情上一直是很被动的。
浩是她的中学同学,从中学起便开始追求她,直到大学。娟认为自己已经隐晦地说清楚不希望同浩发展关系了,但浩似乎听不明白。她说自己不好意思明确地拒绝他,怕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浩还是不断地出现在她的身边,帮她做这做那。所有的人,包括娟的父母都认为浩是娟的男朋友。但是,娟的心里对浩确实从来没有产生过爱的感觉。她对别人说自己和浩没有什么关系,但大家都不信,浩还责怪她不应该对别人那么说。
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娟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自己就到了和浩结婚的时候了。她对我解释说,如果不同浩结婚,会很伤害浩,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又说,她真的没有爱过浩。
结婚之后,两个人不断地为家务争吵。浩责怪娟不给他做饭,而娟也嫌浩不干家务活儿,甚至灯管坏了,都是娟踩着椅子更换。娟的父母从老家到北京来,浩整天加班不在家,周末也不陪她的父母出去玩,于是娟更是十分气愤。而且,浩对经济也把得十分严,两个人的开支明确分担,浩帮娟买了十几元的药,竟也拿着单子找她报销。而娟这时看到单位里其他夫妻间的亲密无间,特别是听说人家的丈夫在家里做这做那,便认准了自己的婚姻是个错误。
总之,浩缺少浪漫,是个很平实的男人。娟说,同他生活在一起很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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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告别离婚(6)
恰在这时,有一个男人追求娟,娟同样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也不好意思拒绝,便被那个男人的追求牵着,稀里糊涂地上了床。有了外遇的娟体验到生命中另一种绝美的激情与色彩,原本被她称为“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婚姻此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了,她在红杏出墙的第二天便想到了离婚。
娟征求我的意见,我向她更多地了解了她身边这两个男人的情况。于是我知道,那个正与她热恋的男人已婚,而且对她说过不会离婚。娟与丈夫虽然有种种冲突,但却有许多志同道合之处:浩的处世能力很强,在娟求学、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浩总是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替妻子解决各种问题,铺平道路。而且,浩表示不会同意离婚。
我于是帮娟层层深入地进行分析:
1。 与娟热恋的情人已明确表示不会离婚,所以,娟是否离婚不应该考虑进他的因素。我相信那是一个久经情场的男人,而不像娟这样,因为第一夜的激情与浪漫便做出冲动的判断。
2。 娟对丈夫有两个主要的责难:一是家务问题上,如不爱干家务活儿,在经济上过分注重两人的分担;二是不够浪漫。然而,这都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前者只是个人的缺点,但不是致命的缺陷,而后者,我说:“婚姻原本容不下浪漫,这是它同外遇的重要区别之一。”
3。 除了不爱干家务活,浩在许多事情上都在帮助娟。事实上,我后来知道,浩对娟生活的帮助与影响还是很大的。只是,她觉得这些都是浩应该做的,而不会审视一下这是否同样是需要珍惜的。
4。 娟自己在家务上,在对待浩的父母上,又是怎样的呢?在我的追问下,她承认自己是以怨报怨。我说,良好的婚姻容不得以怨报怨,而是双方都要有主动为对方付出的意识与行动。所以,她和浩的许多问题可以靠着她的主动付出去修好,我相信一方的付出会使另一方加倍地回报。
5。 虽然娟一直说自己没有爱过浩,但我无法相信她的话。她能够在那么长时间里一直接受浩(即便如她所说是“被动”的),也至少说明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娟错误地以为爱情就是激情,事实上许多爱情就是平平淡淡的,特别是当与浩这种缺少浪漫的男人相处时。更何况,娟还承认他们志同道合,这种感觉与爱是相辅相成的。
6。 娟与浩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亲情。两个从中学时代一起走过来的人,太熟悉了,也就太平实了。处于外遇激情中的娟,会感到这种“亲情”是“鸡肋”,但对于婚姻而言,亲情是一种最高级的感情。我告诉她:亲情下的婚姻是最稳定的,想破坏掉它其实是很难的。
7。 我明确地告诉娟,我不认为她有能力离婚。离婚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对双方都是一场脱筋换骨的苦苦挣扎,而以现在的娟,爱情与婚姻观念还不成熟,并不明确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以及所需要的代价到底有多大,更没有为将要付出的代价做好准备,而且婚姻又没有走入绝路,她怎么可能会成功地离婚呢?更何况,如果确如她自己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