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鸡非鸭-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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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鸡非鸭 作者:ldq33
非鸡非鸭(1)
非鸡非鸭
冬青
我爱女人们。她们是我的生命之核。我见不得她们的眼泪。只要需要,我会把我身上的任何一部分献给她们,让她们快乐;我会用我的柔情,融化尽她们一丝的哀伤……
题记
1
自从老婆死后,女儿送到了父母身边,我便成了一条整天在大街上游荡的狗。我愿意在哪儿溜一会儿,就在哪儿溜一会儿;愿意在哪儿停一下儿,就在哪儿停一下儿;愿意在哪儿啃两块儿骨头,撒一泡尿儿,跟哪条母儿的交配一次,都随我的便儿。
老婆突然死了。这更让我深刻地了解到生命的脆弱。近几年来,虽然我对她的兴趣越来越淡,但还不足以令我盼她早死。我清醒地看到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障碍,但我把这种真实的感觉埋藏起来,跟她争吵的次数几乎少到了没有;懒得争吵。相反,我们对彼此的关怀却更加准确到位。就象犀牛鸟跟犀牛一样,不匹配,但和谐。
我在外面挣钱,跟各种各样的人斗力斗法,用脑子也曾经用拳头。老婆则把我的生殖器、胃,伺侯得舒服,用女人特有的武器和手,还有老婆的心。家是她的唯一。我跟女儿是她的唯一。老婆跟女儿却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老婆已经死了十三个月。这十三个月的每一个夜晚,我基本都是这样度过的。今天也不例外。我骑着自行车,泡了三个洗头房,让三个不同的女孩儿在我头上、脸上、身上揉搓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满足,决定收兵回家。我之所以不停地换洗头房的原因,是她们的服务质量太差。只要你不是放炮儿,她们就在你的头上身上草率对付,并不认真地跟你按摩冼头。即便你是放炮儿,她们自然也是以挣钱为目的;刚刚插入,她们就左扭右摆,恨不得一下子让你射掉。我厌恶这种性茭的方式。所以,我拒绝跟她们性茭。但我又愿意跟她们调情。
就是老婆活着的时候,我也已经好几年没有找过妓女了。我跟无数的女人干过,但只有老婆让我最满意。因为她是用心跟我Zuo爱。她是想让我舒服,让我满意,是对我的一种爱。这种感觉,我早就明白过来。我更加觉得跟妓女性茭的无聊了。
从洗头房出来,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尽管都是夜里十一点了,我还不想回家。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冬青,在哪儿呢?我是史诗。
我笑了。这是我大学时候的哥们,上下铺,同桌,晨曦文学社社长。现任北方某杂志记者。前几年,他在杭州搞到了一个美女,急需几千块钱,一个电话,我便给他汇过去了。他的夫人跟他同村,是银行职员。很久以前闹离婚分居了好长时间,家具都拉回了娘家。三年前,她辞掉工作,跟史诗到了一块儿,找了一份零工,家庭才安定下来。
史诗出了两本书:《逃出围城》,《热爱女人》。最初,他发表一首小诗,不远千里都要给我寄来;我看的时候很少。为了支持我的小说创作,他还给我买了几本理论著作,比如: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的艺术》。他帮助我发表了两个中篇,几个短篇。后来,我发现写小说发不了财,就放弃了;倒卖图书。我到他工作的地方去过两次,十五层的大厦,气派。
我老婆死的时候,史诗没来,但寄来二百块钱,以示悼念。
我说:什么批示,大屎?
史诗说:老班长说“十一”搞一个同学聚会,庆祝我们毕业十周年,联系上了三十多个,在石家庄。AA制,每人一百块钱。你负责联系你那一块儿的。以后,你就是该区红白理事会会长,即日上任。金洁也联系上了,她也会去的,好好跟她聊一聊,把过去的损失补回来。
金洁?我的初恋情人金洁?我十多年没有她的消息了。我问:她现在在哪儿?
史诗说:我也不太清楚,是小丹告诉我的,说金洁也要去,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不便再追问。金洁,那个戴着一副白边眼镜,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的金洁!那个在操场上奋力奔跑,突然纵身一跃跳到沙坑里的金洁!那个在苍岩山上旅游,穿着烟色风衣走在同学最前头,我不停地在她前面抓拍镜头,她始终居于照片最中间的金洁!那个月光下、柳树影中与我惜惜告别的金洁!那个倒在我的怀里与我紧紧热吻的金洁!那个雨天里我永别了的金洁!我一去不回头。——回忆就是心痛。
我和金洁的相恋,完全出于一句玩笑。
那时候,金洁坐在前排,她有时扭过头来,冲着后面张望。这时,我的同桌史诗一捅我的胳膊肘:冬青!快看!她看你了!我也便开始注意她的目光,她在漫不目的地看……我不以为然了。终于有一次,在上午第四节课的课堂上,金洁又在朝后看。我的同桌说,她肯定是爱上你了,我去跟她讲,你也很爱她。好不好?我开玩笑说:去吧。没料到,他真的站了起来,径直朝她的桌旁走去,然后伏在她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金洁离开座位,起身跟他朝外面走去。我在心里大叫一声:千万别……但是晚了。史诗站在外面的走廊里,明明白白地告诉金洁说,冬青非常爱你。金洁低头笑了一会儿,一扬头,捋了一下儿乌亮的头发,说,我们还小,还是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吧。
但是,我从此就陷入了强烈的单相思中。或许是逆反心里的作用吧,我反倒非常渴望她的认可。我开始给她写情书了,并且越来越长,就象是所有追求女孩子的傻小子一样痴情而愚蠢。她开始有意躲避我。但这更激发了我的欲望。我甚至在一个晚自习的时候,看到她的座位空着,我猜想,她一定是在宿舍等我。我大着胆子,溜到了她的宿舍门口;而她也默默地为我开了门。她坐在窗户下面的小桌旁,我坐在离门最近的床铺上。记得当时我说了这样一句很经典也很愚蠢的话,我说:我……不会恋爱。她马上抬起头来,讥讽我说:难道我是恋爱高手吗?一句话说得我哑口无言。是啊,虽然她比我大两岁,但是,在她生命的历程中,我也是闯入她的生活中的第一个男人啊。此后我们俩便一直无话。快下课了,我赶紧溜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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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鸡非鸭(2)
从此,金洁开始正面接触我了。然而,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有拉过。我们在一起的次数顶多不会越过三次。我们更多的是沉缅在精神的纠缠之中。一直到毕业,她都与我保持着一种若既若离的关系。在学校那个最后的晚上,我给她买了一架凤凰琴,送到她宿舍,但她出去了。快熄灯时,我的同桌突然拉我到宿舍外面,说:快!你老婆在操场上等着你呢!
她站在一棵低矮的野生槐旁边,孤零零地。月亮银盘样儿地挂在天上。金洁秀颀的身上,披着点点的白光儿。她说:冬青,可爱的小弟弟,我们还小,还不懂感情;但我会记你一辈子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是傻傻地站着。我的两年来的神不守舍,就是一个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只是问:你看到凤凰琴了吗?
那年我二十岁,她二十二。
2
“十一”同学聚会如期举行。金洁没有来。史诗的初恋情人却来了,她叫小丹。那天金洁的消息,就是她告诉史诗的,然而她也不知道金洁到底在什么地方。她只知道她也在北京,还在一所学校教书;她只有她的一个手机号。小丹跟我不停地拔打这个号码,但一直关机。凭我对金洁的了解,我想,她一定在回避;大学毕业全班的合影,金洁就没有参加。我怀疑是金洁的自卑。我们两年的苦恋,影响了不少学习,我一直为此感到愧疚。
全班四十五名同学,已经死掉三个。一个难产,两个车祸。在聚会上,我隐瞒了老婆死去的消息,我不想在这种场合讲这种事儿,也不想在这里做征婚广告。
三分之一的同学是开着自已的车来的。没来的大多数是混得差。小丹的车最好,一辆银灰色的宝来。史诗是桑塔那2000。多数是二手车,超不过十万。我有一辆红色昌河面包,四万。我是坐火车到的。
史诗跟小丹说话,语气、神态都很淡,但他俩肯定很熟;一定有过非常接触。
晚上,我跟史诗躺在四星级宾馆里,说起我白天的感觉,史诗一如既往,毫不隐讳地说:今年春天她开车去找我,跟我一块儿呆了两天。啼啼哭哭的,烦人。后来我就把她打发走了。我说:什么事儿?史诗说:还不是她家里那点儿破事儿?遍地都是,有什么新意?木头脑子,一点儿都不开窍,我才懒得理她。
大学的时候,史诗跟小丹打得火热。两人一块读本科自考,一块吃饭。毕业不久,小丹主动找到史诗的宿舍,要求把自己献给最爱的人,哪怕以后结不了婚,也在所不惜。但是,史诗拒绝了。他的家里给他安排了一个姑娘,他就要结婚了。他要对小丹负责任。
史诗闹离婚,是因为一个拉小提琴的女孩儿。当时,史诗在教育局招生办,两个人跳舞的时候认识了。史诗跟她跳完舞,骑着自行车,把她带到了城外的沙滩上,把女孩儿摁到了青草丛中。女孩儿说:史哥,咱们回宿舍吧,你会让你满足的。史诗又把女孩儿带到教育局他的宿舍。两个人在他的单人床上颠鸾倒凤,欲死欲活。几个月后,他的妻子发现了女孩儿写给史诗肉麻无比的信,离婚大战开始了。
史诗离开小城,到了北京,自费读完鲁院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然后到了他现在的工作单位。几年以后,他的工作关系才正式调入。他的妻子跟他和好如初,不过三四年时间。
史诗的风流韵事,在这几年中发展到极至。读一读他的两本诗集,你就可以知道他在这几年中究竟搞了多少女人。史诗也从不隐瞒我。前几年,我批评他说:你老婆跟着你,太冤枉了。人家可是一辈子。史诗马上跟我瞪眼:我也是一辈子。
史诗跟我讲得最多的,是那位杭州女子,黑衣,长发,白肤,又有才情,史诗跟她在杭州同居半年后,她出国了。史诗这才回来。
史诗又谈到小丹。毕业后,史诗第一次到北京去找她,小丹刚生完儿子三个月。史诗过于激动,根本无法勃起。小丹就蹲在地上,用嘴让史诗舒服。史诗放松下来,他毫不留情地把她推倒在沙发上,把她干了。她的儿子静静地睡在旁边的小床上。她的丈夫是个高中教师,还没有下班。由于声音过大,吵醒了她的儿子;他哭起来,尿了一床。当小丹起身给儿子换尿布的时候,史诗的欲望下去了。他厌恶地看着她和儿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相信,史诗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他曾经告诉我:赶紧活着。
我的老婆死了,我也早已经理解了史诗当年的疯狂;甚至,这些年来,我比他做的更过。赶紧活着,这句话我一直清清晰晰地记着。那是史诗跟我在一次酒后,在教育局的厕所里,我们一边痛快地往便池里撒尿,史诗一边打着冷颤说的。
小丹在北京一家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工作。近几年相见,总是风姿绰约,面带微笑,凡事总是胸有成竹的样子。夏天,我到北京办事,打电话给小丹,她还开着车,带着老公和儿子,在一家餐厅里请我吃饭。
房间里的内线电话响了,服务台问是否需要小姐,史诗说:请不要打扰我们。史诗跟我一样,早已经失去了对妓女的兴趣。
毕业后,金洁不是到你家去过吗?怎么后来完了?史诗不解。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星期天!
那天还下着小雨儿!我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为了给我们的相见故意增添一点儿浪漫的情调。因为自古以来情人的约会一般情况下天上都会下点儿小雨儿。比如白蛇与许仙。反正那天的雨给我带来了一股非常缠绵浪漫的情绪。
非鸡非鸭(3)
其实还因为一首歌。我们在学校的时候,学校的喇叭里整天放着一首歌:孤单来到昔日的海岸,景色依然没有改变,不平静,海浪生,是我不平静的心情,啊,离别的情景浮现眼前……
金洁在学校的舞台上唱过这首歌。她唱歌的时候,给她伴舞的一个同学,就在她的身后撑着一把小雨伞。当然,这雨也给我带来了一点儿小小的窘困。因为下雨,我才到商场赶紧去买雨伞,平白无故地多花了二十元钱,那可是我半个月的工资啊!但当时我连价儿都没还!我不能让她披着一块塑料布进门啊!
那把红色的小雨伞,是我家买的第一把伞。后来一直放着,直到不能用了。只是她进门的时候,雨早停了。她是把它夹在胳肢窝里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