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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亡天下--南明痛史-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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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监国的军队,在东南一带牵制了大量清军。
  清军诓诱郑芝龙入京,非常阴险。他们自以为得计,实则犯了一个非常愚蠢的大错误。
  先前,左梦庚、刘泽清投降后被挟持入京软禁圈养,清朝自可控制其手下部将。但郑芝龙就不同,其弟、其子以及多名大将皆心向明朝,本来就力劝郑芝龙不要投降。如今,清朝如此“背信弃义”,以郑芝龙当人质,郑家子弟和族人皆完全不信清朝日后的任何劝降举动。所以,清朝软禁拘押郑芝龙,结果适得其反。
  倘若当时清廷重用郑芝龙,对他纵放有术,他肯定会竭尽全力,在海上大展身手,为清廷效忠。
  郑氏家族经营海上数十年,眼光独特,触角敏锐,日后,郑成功孤旅起家,就能击败盘踞台湾的荷兰人,可以想见郑氏家人的海上经营能力。
  恰恰是清廷的短视,以为“擒贼先擒王”,以诱捕方式圈住郑芝龙,博洛等人为贪功又谎报军情,最终使得清廷在闽浙沿海为了消灭郑成功折腾数十年之久,耗银费饷无数。
  郑芝龙的个人悲剧,其实宣告了中国海洋势力在历史关键时刻的失败,宣告了明清海洋派力量的落幕。
  可笑的是,南明二龙相争。鲁监国一方颁布《戊子监国三年历》,郑成功一方颁布《隆武四年戊子历》,二历并行,各称正朔,成为南明一大怪象。
  六彩云之南的诱惑
  ——大西军进军云贵
  相较同明朝和李自成“大顺”政权的来往,清朝与张献忠“大西”政权,接触最晚。
  直到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清军占领北京后,才有明朝降将唐虞时建议清廷招降张献忠。但是,清朝当时所有注意力皆集中于李自成余部与南明的弘光政权,基本没有理会在巴蜀地区搞得红血遍地的张献忠。
  李自成死,弘光政权亡,张献忠才成为清军所最主要的“惦记”人物。顺治三年(1646年),肃亲王豪格率清军数万,自西安入川,开始了对张献忠的打击。
  大西军在四川杀人如麻,真和“鞑子兵”打仗则心寒胆战,一路自相残杀,不紧不慢往川北移动。
  最终,在大西降将刘进忠带领下,清军迅速扑至。搭弦一箭,把猝不及防的张大王射成透心凉。
  张献忠死后,其手下十多万人马逃的逃,降的降,大有一朝星散之势。
  由于李定国、孙可望、刘文秀、白文选、艾能奇等“大西”政权主要将领都存活,这支“流贼”队伍最终能化零为整,在重庆等地击败明朝军队,窜往云南。
  柳暗花明,天降奇缘,这拨人马竟然能趁云南内乱,抓住机会,建立起稳固的根据地。李定国、刘文秀等人,也由前明最凶恶的敌人,一变而成为南明永历政权最坚决、最忠贞不贰的支持者。
  历史的诡异,尽显奇妙!
  言及大西军,有必要回顾一下他们的领袖人物,杀人魔王张献忠。
  吃人“黄虎”嗜杀狂
  ——“大西王”张献忠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两个太阳照南明(8)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西王”,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某些文人指称那些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最能说明其谬误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确实不可能。《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其余皆为清军屠戮。后来,清廷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其军一拥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的那种。
  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
  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他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条血淋淋手臂。
  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人倒是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总兵皆投井自杀。
  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故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抚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抚剐后射死。
  由于攻城受到过抵抗,张献忠本来当时就下令杀尽成都居民,还是他的义子时任“平东将军”的孙可望(当时叫张可旺)跪下苦劝:“大王您转战十年,所过屠灭,无尺寸之地以自守,这不是您属下将士相从的原意啊。如今,我们万死争得成都,应该以此地当成兴王成霸的基地。如果尽屠其众,我们这些人活着还有什么盼头,请大王以您手中剑先杀了我吧!”沉吟之下,张献忠乃止。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
  李自成败归陕西,曾试图派兵来攻成都,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支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
  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一来,张献忠的北面就暴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士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
  仅仅玩了陈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其中,“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爱,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
  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 
                  
两个太阳照南明(9)
  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得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
  张献忠最常说的两个词,一个是“打发”,即杀本人;“收拾”,即杀净全家。
  其手下听命,马上把张大受绑起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一个不剩,皆立刻杀头。
  当时,川中各地赴试生员还皆未离开,张献忠假称再试,尽诱其人于青羊宫,进一个杀一个,共杀约万人,士子们所携应试用的笔砚,一时间推积如丘。至于生员们带来的女性家属,全部关入青楼当妓女,未几老张下令,全部杀掉。
  杀尽文生后,老张佯称开武科。数千武举齐集校场,皆配发一匹劣马乘骑。忽然间,巨炮一响,金鼓齐鸣,军士据壁射箭,把武举们当成猎物,一一射死。侥幸未死的,堕于地上,被践踏成泥。
  文武士子倒霉,给“大西皇帝”当朝臣就更惨。一日,早晨上朝,张献忠打了喷嚏,感觉不爽,立即让兵士把三百多人牵出去杀了。有人劝说,他一笑:“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有时朝会开始,老张就让士兵牵出数十头巨硕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谁,谁就会立刻被牵出斩首,名为“天杀”。
  “大西”建国,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所需,只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但张献忠会铸钱,他下令把从王府和大户抢来的所有精钢及佛像熔毁,铸为“大顺通宝”。其钱肉色鲜亮,光润精致,颜色不减赤金。
  张献忠对川地的两个外国传教士却好得不得了。耶稣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类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于上献红铜制作的地球仪和日冕等物,张献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养起来,日日带在身边当顾问。这二人有幸活着,日后在其日记中留下了不少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真实“客观”记载(国人一般总是不信自己人的记载,对外国人很相信)。
  由于统治残暴,川地郡县人民纷纷反抗。当然,这与大环境很有关系,李自成败亡,南明政权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张献忠,各地人民相继而起袭击“大西”官兵。
  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军兵无不搜及,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兵士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
  张献忠军队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部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大西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下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郊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残喘,慢慢饿痛而死。
  此外,张献忠凌迟之刑,必割尽五百刀才能死,若数不尽人死,依此法杀掌刑兵士。
  巧杀之余,群杀之余,只要张献忠有军府衙门的地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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