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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上)-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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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在沿海各省的主要城市(在 1936 年,仅上海就有 58 家总行和 130 家支行)。
在内地的农业地区,现代银行业机构极少,并从来不曾去适应农民经济的信
贷需要。在 20 年代和 30 年代发展起来的合作社,本来可以作为银行系统和
农民之间的中介人,但它们在数量上无足轻重,并倾向于把它们的大部分信
贷给予那些较富裕的农民,这些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别的地方以相当低的
利息借到钱。幸存下来并在 30 年代兴旺过一阵的钱庄,倾向于只向当地商业
提供资金。至于条约口岸的外国银行,它们有充足的资金供应,包括富有的
中国人的大笔存款,它们主要的业务是为外贸提供短期资金和外汇投机。
但除了这些考虑之外,在战争爆发前的十年中确曾有过发展的中国现代
银行系统,被歪曲成为一种为总是欠债的政府提供资金的工具。主要的现代
银行的资本和储备,从 1928 年的 1.86 亿元增加到 1935 年的 4.47 亿元。同
一时期的存款从 11.23 亿元增加到 37.79 亿元。增额中有许多是来自“四大”
政府银行的增长。1928 年,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有资
本和储备 6400 万元,或总数的 34%;到 1935 年,数字是 1.83 亿元,或总
数的 41%。四家银行的存款总额 5.54 亿元,或占 1928 年存款总额的 49%;
到 1935 年它们是 21.06 亿元,或总额的 56%。到 1935 年底,政府掌握 1.46
亿元,或 10 家银行(包括四家政府银行)资本的 4/5。这是总资本的 49%和
全部现代银行总资产的 61%。其他最主要的私人银行都在“四大”银行的控
制或影响之下,许多互相关连的董事会把主要的地区银行集团、政府银行、
钱庄组织,以及它们所投资的保险业、商业、和工业企业拴在一起。省银行
中最大的广东省银行,拥有全省和地方银行总资产的 40%,与中国银行有密
切的关系。政府与私人银行之间的合作,便于满足财政部借钱的需要,但也
把资金从私营生产和商业转移走了。此外,建于 1928 年的中央银行在货币供
应和信贷方面也没有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央银行;它基本上是一种为政府的债
务提供短期资金的工具。①
总之,这是由四家政府银行统治的一个集中化的银行结构,它所代表的
银行资产的集中同以“经济控制”为特点的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思想的总目标
相一致。不过,这种控制所指向的目标,主要地不是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在
30 年代,银行给政府提供信贷被用在以武力统一中国上——在南京政权看来
这是头等大事。尽管许多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忙于制定计划,但没有剩下多
少发展经费。
即使根据公开出版的 1928—1937 年的资料(它不可能泄露政府军事费用


① 弗兰克?M。塔马格纳:《中国的银行业与财政》,第 121—196 页;宫下忠雄:《论中国银行系统》,
第 103—221 页;德永清行:《论中国的中央银行》,第 235—350 页;安德烈亚?李?麦克尔德里:《上
海的钱庄,1800—1935 年》,第 131—185 页。到 1934 年底只有中央银行和农民银行是政府完全控制的。
南京拥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股份的 20%,在任命关键人员时具有某种影响;但这两家银行表现出相当
大的独立性,有时侯还反对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1935 年 3 月,在一次由财政部长孔祥熙执行的经周密
计划的突然行动中,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被“收归国有”。



的总数),年支出的 40—48%被用于军事目的。军事拨款、公债和赔款的还
本付息加起来——大多数借款出于军队的需要——占每年总支出的 67—85
%。“政府”开支中一个过大的部分,是征税的费用——例如,1930—1931
年占 1.2 亿元中的 6000 万元,1931—1932 年占 1.22 亿元中的 6600 万元。
公共工程的拨款很少,福利开支几乎不存在。
虽然政府开支只占国民收入的一个相对小的部分,但上述的收支模式倾
向于对经济发展和国民党政府的稳定都产生一种消极影响。在 30 年代,军费
开支可能从未超过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 2%,这当然是真的——1933 年是国
内生产总值的 1.2%。逼近的日本威胁是一个真正的威胁。此外,军事支出
可能产生有实际价值的经济副产品:道路修建起来,农民士兵学会开动与维
修简单的机器,某些工业得到发展(例如化学与军需工业),等等。因此,
“过于庞大的军队”这个用语也许部分地反映了新闻界对国民政府从其他方
面来看完全应得的恶评。但是从实际效用而不是从潜在财政资源来看,这样
说也是对的,即本可用于经济的私营部分的投资或消费的经济资源,被南京
政府抽出来作为军费花掉了,而结果既未平息国内的混乱也未挡住日本人的
侵略。由于普遍实行递减的间接税,内债的还本付息有将真正的购买力从低
收入阶层转移到少数富有的投机者之势。由于内债收入主要用于军事目的和
旧债的还本付息,而债券持有者阶级喜欢的是投机而不是生产投资,内债并
不导致目的在于增加商品产量的公家与私人的支出,以补偿递减的国税结构
加给中国全体居民的负担。此外,对私营工业的企业家来说,信贷总是短缺
的。30 年代的情况是,银行付定期存款 8—9%的利息,用这些定期存款购买
政府债券,致使银行贷款的利息必然高到不可能向私营工商业和农业提供大
量资金。
在战前的最后两年,已经出现了轻度的通货膨胀势头,部份
表 21   纸币发行与物价指数 1937—1948 年


年份*
1937
1938
1939
1940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1946
1947
1948
已公开发行的纸币+
(百万元)
2060
2740
4770
8440
15810
35100
75400
189500
1031900
3726100
33188500
374762200

物价指数≠
( 1937 年 1 — 6 月=100 )
100
176
323
724
1980
6620
22800
75500
249100
627210
10340000
287700000

*在每个日历年的年底,除去 1948 年,该年的数据分别为 6 月和 7 月的。
+1937—1944 年:杨格:《中国与援助之手,1937—1945 年》,第 435
—436 页。1946—1948 年: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中国的经验,1939—



1950 年》,第 374 页。
≠在每年年底,除去 1937 年(1 月—6 月的平均数)和 1948 年(7 月)。
1937—1945 年:中国未被占领地区主要城市平均零售价格指数(扬格:《中
国与援助之手》,第 435—436 页);1946—1947 年:全中国;1948 年:上
海(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第 372—373 页。)

地归因于 1935 年的币制改革之后,货币供应能够容易地增加。不过,与始于
1937 年战争爆发终于 1948—1949 年国民党政府货币体系彻底崩溃的通货膨
胀相比,这就不算什么了。中国失去控制的通货膨胀,主要是由于无限地发
行钞票来弥补继续不断的财政赤字。而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日本人在战争的第
一年中占领了中国最富饶的省份,也不能否认发行钞票支持了八年抗战和三
年内战。但同样重要的是,国民党政府面对危险而没有做出对制止通货膨胀
有意义的事,在 1937—1949 年令人惊奇地继续执行一种经济政策,它在 1937
年以前就已经是有缺陷的了。①表 21 列出 1937 至 1948 年纸币发行的增长和
飞涨的物价指数。直到 1940 年为止,通货膨胀仍然是缓和的,并且大都限于
较为敏感的城市经济部分。但该年的欠收、1941 年全年粮食生产的继续下降
和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引发了新的通货膨胀压力。从 1940 至 1946 年,中国
后方的物价每年平均上涨 300%以上。1945 年秋日本投降后物价在短时间内
猛跌,但从 1945 年 11 月到 12 月,物价指数开始以空前的速度上升。在 1948
年 8 月当新的金圆券发行时,有一个暂时的停顿,然后趋于暴涨。
在战争时期,政府的实际收入和支出都猛烈下降,不过,收入比支出的
下降要大得多。战前最大的税收来源关税,在日本人迅速占领中国沿海省份
后便失去了。随着国民党控制的领土的收缩,货物税和其他税收的收入自然
也跟着下降。在支出方面,偿付内债本息的实际费用由于通货膨胀而急剧减
少,而由关税和盐税担保的外债到 1939 年初暂停支付。军事开支跟 1937 年
以前一样,是主要的政府支出。特别是从 1940 年起,蒋介石一方面准备长期
抗日,一方面准备战后跟共产党算总帐而大规模扩军。战争结束时国民党军
队有 500 万人,消耗掉政府战时支出的 70—80%,装备和管理都不好,由于
过度征募农村劳动力当兵,也许已经促成农业生产的下降,又由于这些军队
集中在中国后方较大的城镇附近,就极大地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跟战前
一样,军队的规模和费用既未相应地促进中国的国防,也未促进国民党政府
的稳定。当内战在 1947 和 1948 年变得激烈时,军事需求在政府领袖的支持
下破坏了对节节上涨的支出的一切控制。
也是遵循战前的模式,战时的国民党政府通过征税筹款,而这些税主要
是递减的间接税。(一个例外是上面讨论过的战时田赋征实;不过,这使穷
苦农民所受的打击比富人沉重得多。)特别是不设法向那些利用通货膨胀大
发横财的企业家和投机家征税。1945—1946 年,在抗战结束和内战开始之
前,当政府回到从前的敌占区时,中间的间歇无论多短,出现了一个实行彻
底而公正的税收改革以弥补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机会,但没有抓住它。
不过,战时和战后的政府支出不是靠税收而主要是靠银行预支筹款,从
而导致纸币发行的不断增加。卖公债,即使是强制分配,以 1937—1945 年来


① 关于战时和战后的财政和通货膨胀,见周舜莘:《中国的通货膨胀》;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和
杨格:《中国的战时财政与通货膨胀,1937—1945 年》。



说,只及累积赤字的 5%,而在 1946—1948 年间还要少。在 1942 年把发行
纸币的专有权交给中央银行以后,甚至连把债券存入银行作为预支担保的手
续也免了。为弥补通货膨胀的影响和维持法币的国际价格而采取的出卖外汇
或黄金以及战后进口货物等办法,只起到耗尽这个国家积累的外国资产的作
用,在打败日本人之后,这些资产本来是可以用于经济发展的。
当然,通货膨胀是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政府的财政赤字引起的过度货
币需求造成的。在战争时期,后方消费品工业的产量有程度有限的增长,但
绝对数量不足以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这些消费品大多是私营的小公司生产
的。对照之下,投资于生产资料工业的,主要是政府或半官方机构。大体上
跟战前一样,没有有效的政策,使珍贵的资金用于最紧要的需求。总之,战
时在内地发展起来的小工业基地,当政府迁回中国沿海时实际上被抛弃了。
对中国工业比较发达的省份的收复可能解决供应问题所抱的希望,被事
实残酷地粉碎了:苏联从满洲搬走主要的工业设备;共产党控制下的华北农
村的许多地区拒绝向上海的纱厂供应原棉;全国资源委员会和接收敌伪公司
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的无能和腐败;在战争结束时,没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计
划来分配可以利用的外汇资源;国民党政府跟 1937 年以前的时期一样,对控
制投机、改革税收结构和充分重视发展的经济投资无所作为。



对外贸易与外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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