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体事件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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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普普通通的偶发案件,何以引发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少数不法分子为何公开挑衅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
瓮安“6·28”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党政领导干部、公安干警、有关专家及广大群众的深思:要是在多个县发生类似的群体性事件,会是怎样的后果?对中国的政治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瓮安“6·28”事件震惊中外。注定要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人研究共产党执政条件下“典型群体性事件”的标本。
2008年6月21日18时许,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女学生李树芬吃完晚饭后,与同班女同学王某一起外出。大约在22时,王某给李树芬哥哥李树勇打电话,说李树芬跟她一起住,第二天才回去。
6月22日凌晨0时30分左右,王某打电话给李树勇,说李树芬在城郊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闻讯与亲友立即赶往出事地点。
几乎同一时间,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指令瓮安县城所在地雍阳镇派出所民警出警。派出所两名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途中遇到李树勇及其表舅刘金学,将两人一同带去现场。
由于他们都没带打捞工具,便向119求助,大约20分钟后,十多名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李树芬叔叔李秀忠等也陆续赶到现场。消防队员打捞半个多小时没有结果,提出等天亮了再打捞。
李树芬溺水时在场人员除了王某外,还有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人没穿上衣,不停地发抖。凌晨2时许,消防队员撤离,出警民警交代家属继续打捞,并按家属请求,将王某等3人带去派出所询问。凌晨3时40分左右,家属将李树芬尸体打捞上岸,停放在大堰桥头一块包谷地边。
6月22日7时23分,民警向110指挥中心回复,死者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请求转刑侦处理。指挥中心指令刑侦二中队负责人唐仕平出警,并联系技术科科长一起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走访调查。
根据死者家属的要求,当天下午,县公安局法医胡仁强对死者进行尸检,鉴定系溺水死亡。李树芬父亲李秀华、母亲罗平碧等人对尸检结果表示怀疑,向黔南州公安局申诉,提出重新尸检的要求。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一、女中学生溺水死亡引发“6·28”事件(2)
6月24日,瓮安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李树芬溺水死亡系自杀,于当天下午向死者家属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不服,拒绝领走尸体。当晚,县政法委维稳办组织有关方面调解失败。
6月25日上午,唐仕平等出警人员带李秀忠到现场指认了打捞地点,回到县公安局后,唐仕平安排李秀忠到刑侦队作笔录,要他先去刑侦队等候。
李秀忠在刑侦队办公楼等候期间,进入三楼一间办公室,民警张明问他:“有什么事?”李秀忠因李树芬之死心中有气,回了句:“来玩的。”张明说:“这不是玩的地方,你要玩出去玩!”双方话不投机,发生冲突,扭打起来,被在办公室的另外两名民警拉开。李秀忠离开刑侦队时,边走边喊“警察打人了!”并向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反映。周国祥当即安排民警带李秀忠去医院检查,然后找张明询问情况,要求写出事件经过交局纪委。
闻讯赶来的李秀忠妻子兰明菊和其妹李秀菊找到正在写经过的张明,双方发生抓扯,兰明菊用高跟鞋打张明,在场民警及时制止,并报告周国祥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申贵荣指示关押兰明菊和李秀菊。
当天中午,瓮安县教育局副局长严军将李秀忠从县公安局带回县教育局。18时许,李秀忠离开县教育局,经过县保险公司门口时,五六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从后面冲上去追打,致使李秀忠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腹部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
瓮安县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通知张明到会,张明矢口否认李秀忠被打是其所为。公安局党委当场决定,没收张明佩枪,停止其执行职务15天,同时通知法制科、巡警大队释放兰明菊、李秀菊。
6月26日,黔南州公安局指派的法医对李树芬尸体进行第二次尸检,结论仍然是溺水死亡。家属则坚持有奸杀嫌疑。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政委罗来平等人做死者家属工作至凌晨4时40分,调解仍然没有结果。
6月27日零时左右,死者表舅刘金学打电话给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县长肖松,说死者家属已同意调解方案,并约定28日9时签订协议,下午安葬。
6月28日9时30分,刘金学事到临头却又打电话给肖松说:“死者家属反悔,我代表不了死者家属意见。”肖松要他继续做死者家属工作,并要求当天下午必须把尸体领走处理。当天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属送达《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死者家属必须在当天17时前把尸体领走处理。
为防止公安局强行处置尸体,死者亲属从当天下午15时30分开始,和当地群众包括部分中小学生约300人,打着“为人民群众申冤呐喊”的横幅,在场的人在横幅上踊跃签名,按了手印,然后由李树芬生前所在学校瓮安三中的两个学生手举横幅,走在*队伍前头,径直去县政府请愿。 。。
一、女中学生溺水死亡引发“6·28”事件(3)
*队伍的人越聚越多。尸体停放地七星村水库移民比较集中,部分移民跟随*队伍看究竟。*队伍经过三中校门时,加入*的学生明显增多。
*请愿消息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飞速传播,在水库移民、政府征地、城市拆迁、国企改制等改革发展过程中,个人利益不同程度受到损害的一些农民、市民以及瞧热闹的社会闲杂人员,不约而同地加入*队伍。当*队伍抵达县政府时,已聚集上千人。
当天恰逢星期六,县政府没人上班,请愿队伍汇聚县政府门前,发表一番演讲,激昂表达诉求后,转移到距县政府100多米的县公安局大楼前,向公安讨说法,请愿人群与警察对峙。
当时在现场的瓮安三中语文教师吴琼对那场冲突历历在目:
“一个*岁的小姑娘懂哪样?她也跟着闹。请愿人群情绪激烈,警察却很克制,劝说学生不要闹。冲在前面的都是十来岁的学生娃娃,他们却偏要闹,好多围观的大人就在后面鼓掌。警察坚持耐心劝告说:‘不能冲击公安机关,要找领导才能解决问题。’学生娃娃非要马上就回答。警察拉起了警戒线,学生就拥上去冲击警戒线,后面的大人就拼命鼓掌,学生娃娃以为这是‘英雄’行为,越冲越起劲。
“大约16时30分左右,人群后面的大人使劲推学生往前冲,警察排成人墙在前面拼命阻拦。人群中第一次砸向警察的是一瓶矿泉水,没有砸中警察,却砸到学生身上,被砸的学生不高兴,拣起来就砸向警察,顿时开始骚乱了。
“学生的愤怒情绪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七手八脚砸公安局的牌子,将公安局门前栽铁树的大花钵打破,用瓷块、泥土、石子砸向警察,用砖头砸警察手持的盾牌,警察仍然非常克制。学生冲进公安大楼后,打开户籍档案室大门,把档案撕得粉碎。闻风赶来的社会闲杂人员,使劲鼓掌,高喊‘加油’!
“我认识的在场的党员、干部,或摇头,或叹息。当时我真焦急,不知县里的领导到哪里去了。要是有人站出来喊话制止就好了。我知道,以普通教师身份出面制止,显然是没有号召力的,何况溺水死亡的李树芬是我们三中的学生,三中老师站出来,会被误解。
“这时,有学生点火烧警车了,冲突升级。警察施放催泪弹,想驱散人群,反而激起人群愤怒,围观人群已达上万人,事态越闹越大。”
在“6·28”事件过程中,严军、周朝富、蔡磊、彭启惠、江登碧、张羽、不知名的中年大姐、皮卡私家车主、医院抢救和保护重伤民警的医生等党员、干部和一般群众,手挽手拉成人墙阻止暴徒的打砸抢烧行为,以血肉之躯,表现出对党和共和国的忠诚。
在“6·28”事件中身负重伤,现仍在休养的瓮安县教育局党员干部周朝富,描述了他所经历的暴力冲突: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女中学生溺水死亡引发“6·28”事件(4)
“当天17时许,当我赶到县公安局时,看到已有六七辆汽车被掀翻,警察正在抵抗暴徒。见那情景,我向公安局领导建议说:‘该共产党员和我们国家工作人员上了!’领导立即组织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拉成人墙,无关人员准出不准进,想把围观群众与打砸抢烧的暴徒分开。
“不一会儿,暴徒又点火烧汽车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学生娃娃用角钢把一台汽车的油箱戳穿了,随即就要点火烧。他烧车的动作很‘专业’,看得出来有人在教唆。我立即挤上前去制止他说:‘朋友,搞不得了!’一个9岁左右的娃娃扯我的裤脚,叫我‘不要多事!’我对他说:‘你不懂事!’
“我看见我们局的几个局长赶来协助公安局处理突发事件,通知家长、老师立即来把学生劝回去。
“这时,有两个女民警哭着跑来向公安局副局长庹万平报告:‘有民警受伤了,伤势很重!’
“我同县教育局副局长严军互相对视一下,立即下到二楼,看见两个警察伤势的确很重,严军扶起一个勉强能走的民警就走。另一个警察头上、身上多处受伤,鲜血直流。考虑到群众是冲警察来的,我们帮他换成了便装。我腰椎间盘突出,平时背30斤米都困难,那时不知哪来的劲,将120多斤重的受伤警察背起就走。
“没走几步,我背上感觉到热乎乎的东西直往下流,以为他在大流血,原来他被打得小便失禁了。
“一楼挤得水泄不通,群众不让通过,我只好背着他往后院走。一个小孩高声喊:‘背的人皮带都是警察的!’上百人立即围过来,对我俩拳打脚踢,被打倒了爬起来又走。当走到离公安局不远的乡巴佬巷子时,前头有人堵,后面有人追。当时我心中只有一个目标:一定要背他去医院,不然他就没命了!就在这时,我的头被重重一击,昏倒了。
“当我苏醒过来时,严军回来增援我,更多的人制止那伙人‘不要再打了!’
“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一些素不相识的人,把我和受伤的警察从人群中解救出来。
“我颅内出血12毫升,头骨线性骨折,内脏多处挫伤,住了两个多月的医院。”
10月28日上午,阳光灿烂。银盏乡派出所户籍室里,民警蔡磊正伏案工作。这位贵州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现年23岁,招考进公安队伍才一年半。周朝富6月28日救的警察就是他。这是他出院第一天上班。他左手掌骨被打得粉碎,里面支撑的钢板要一年以后才能取。小伙子平静地讲起在“6·28”事件中经历的警民鱼水情:
“当天收到县公安局发的短信:‘十分钟赶到县局处理突发事件!’赶到县公安局,只见办公大楼已被群众围得水泄不通,我们拉起了警戒线。群众情绪激动,一个十多岁的学生高喊:‘警察打学生了!’当时,我们只有十多个警察,群众有上千人,警察并没有打学生。群众冲上来砸公安局的牌子、窗玻璃,向我们砸石头、砖头,我们拿盾牌挡。
一、女中学生溺水死亡引发“6·28”事件(5)
“警戒线被冲开了,他们冲进一楼放火烧户籍室。我冲过去灭火,他们用抢来的管制刀具、铝合金条作武器袭击我们。
“我们严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纪律,只能用盾牌抵挡,我身上6处受伤,鲜血直流。
“干警们见我负伤没有办法,只好用抹桌布给我包扎伤口,给我换成便装,周朝富背我下楼时,我被认出是民警,又挨了一棒,打倒在地不能动了,他们以为我死了。
“当我苏醒过来时,一位中年大姐高声喊:‘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是她护着我,扶我起来,拦下一辆皮卡私家车,驾驶员同大姐把我扶上车,立即送去医院,他俩姓名都没留就走了。
“医生立即给我作紧急处理。当时几个人住一间病房,医院考虑我的安全,把我换到儿科,让我一人住一间,实际是为保护我。果然,过不久那伙人就跑来医院找警察。
“关键时刻群众能够挺身而出保护警察,警察离不开群众;平时群众有事找警察,群众也离不开警察。警察与群众是鱼水关系。”蔡磊深情地说。
6月28日18时左右,公安局附近的多辆警车被掀翻,随即被放火点燃,顿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一片喧嚣。现场警力有限,公安局将主要警力退守公安大楼三层,死保设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