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台荣耀天王(重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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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实度和线条都要求极高。如果你的状态再调整不过来,不用LILIMA那边发话,我随时会把你撤掉!”
田晓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咬着牙憋住没流下来:“对不起齐老师,下次不会了。”
等齐习这边一挥手,她转身捂着眼睛噔噔噔向卫生间跑去。
乐维站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他很替田晓星抱不平,可是作为一个外人,又想不出什么有效的办法去帮助对方。
正发呆呢,手里忽然被人塞进了一样东西,乐维下意识接住,那是一包纸巾,而把纸巾丢到他怀里的人正是齐习。乐维不明所以,瞪着大眼珠愣愣望了过去,可齐习只是面无表情地轻哼了一声,就转身走了。
乐维琢磨了片刻,恍然大悟,他冲齐习背影嘿嘿一笑:“遵命,齐老师,这就替你安慰安慰受伤的心灵去,顺便负责擦眼泪,妥妥的!”
说完他撒开两条长腿,朝着田晓星的背影追了过去。
…
晚上回到家,迎接乐维的是一大桌丰盛饭菜,有凉有热,荤素搭配,光是汤就准备了两种。
这是乐维第一次因为工作彻夜不归,在王大美眼里,儿子简直日理万机,比国务院总理还要操劳。当然了,如果乐维是为了跟女朋友约会而彻夜不归的,王大美会更高兴一些。
看着乐维狼吞虎咽往嘴里填饭的架势,王大美心里油然而生了一股自豪感。她一会给儿子夹筷子排骨,一会又给夹筷子萝卜。不过那混球儿挑食,趁她不注意把水灵灵的大白萝卜块儿都捡出来丢到碟子里去了。
王大美一筷头敲在乐维手背上:“小王八蛋敢糟蹋粮食?看我不抽你狗爪子。”
乐维嘴里塞满了排骨和白饭,大着舌头呜呜抗议:“就不爱吃萝卜,我要吃肉!”
“什么萝卜,什么萝卜,那叫赛人参!”王大美嘴巴撇得十分高贵冷艳,“又助消化又清热解毒,还能治头疼呢,哼。”
乐维忽然想起什么,几口把萝卜吞下肚,笑嘻嘻贴到老妈跟前:“大美,还别说,就你烧的这个赛人参吧,简直绝了!”象征性吹捧了一下,他又话锋一转,“要不赶明个你给炖点真人参呗?人参炖鸡汤啊啥的……也不知怎么回事,忽然特别想喝。”
“儿子想喝,那没二话,明天就给你炖!”王大美掰着指头数起来,“人参家里有现成的,还是你大舅从东北捎来的呢。冰箱里有你张大爷送的农村老母鸡,都是好东西!”
“嗯,好好,家里有桂圆吗?你再给放点那个,听说那玩意补气……炖完了装保温桶里,我带去公司喝。顺便让同事也都尝尝我家大美的手艺,让他们眼馋死!”乐维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指挥着。
王大美禁不住捧,一捧就人来疯。听说要让公司同事眼馋,她更精神了:“不等明天了,我待会儿就给你炖上去,分量足足一锅,管够!”
吃完了饭,乐维随手把换下来的衣服交给王大美去洗。王大美伸手去接的当口,“叮啷”一声脆响,有串儿亮晶晶的东西从乐维衣服兜儿里掉了出来,原来是金属手链,打眼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的东西。正是《风尚》楼下米米掉落的那条。
王大美抢上前去一把抓住,两眼直冒绿光:“嘿嘿嘿,大维,你这臭小子,交女朋友还瞒着老妈呐?我又不是那种八卦爱打听事儿的人,咳呦,你们爱咋交往咋交往,妈不干涉,放心。快给我说说,她叫什么?多大了?家在本地还是外地啊?你们怎么认识的?漂亮不?”
就这还叫不爱打听事儿?乐维十分无语。他赶紧把手链夺了回来:“你想多了大美,这是一个同事不小心掉的,被我捡着了,还得还人家呢。”
王大美挤眉弄眼笑得像个媒婆儿,就差在鼻孔旁边点颗痣了:“行啦,你妈也年轻过,男男女女的事儿精着呢!红楼梦里头咋演的,还不是你掉个手绢儿我来给你捡,一来二去,小红和贾芸不就这么搞到一起了嘛!”
见老妈越说越不上道,乐维哭笑不得,只好想办法岔开话题:“这个真没戏,以后遇着合适的再努力吧。要不你给说说,你喜欢哪种类型的儿媳妇,我尽量满足你。”
“我喜欢的吧……我就想找个能管住你的,给你脖子上栓根绳儿,省得你猴精八怪地老跑出去惹是生非。年纪呢,大点儿也行,大的懂事。就像我跟你爸,我就比他大了三岁,还不是一辈子恩恩爱爱。人要正直,性格干脆点,太窝窝囊囊的和我可不对脾气……”王大美自己把自己说得满脸憧憬,“会不会做家务无所谓,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往后你结婚了,什么买菜做饭洗衣服,我全包了。咱做完了事儿麻溜就走,还不打扰你们婚姻生活,你们该怎么玩怎么玩……”
王大美的话忽忽悠悠钻进耳朵,乐维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了一个人来,那人穿着基本款牛仔裤,素色T恤,短发,略瘦,睫毛又密又长……这形象越来越清晰,怎么好像是……啊!乐维赶紧挥手将脑子里不该出现的人影儿驱散,吓出自己一身冷汗。
他这边儿神游不知游到哪一国去了,王大美却依旧沉浸在自己的假想里头:“经济条件嘛,不需要多高,但也别有啥太重的负担。不过大维啊,咱可不能傍女大款噢。那车真是你们老板让你开的吧?千万别是啥歪路子来的。你张大爷说了,那车可不便宜。人家都说你们那行里不老干净的,男孩子但凡长得帅点,都有富婆赶着包养。不行不行,我得给你大姑打个电话,让她好好看牢你!”
王大美说风就是雨,急急忙忙转身去找电话,被乐维一把扣住了:“大美啊,饶了我吧。你儿子是玉树临风,不是玉树招风,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呢。”
他气呼呼瞄了一眼墙上老爸的遗像:“老乐,你说是不是?”等了一会,又理直气壮地冲王大美宣告,“看看,你老公这是默认了!”
…
晚上乐维照旧钻进书房,偷偷研究起了大学里落下的专业课程。出来上厕所的功夫,听见王大美在厨房里咚咚咚剁着老母鸡。他想了想,决定给齐习打个电话,通知一声明天早饭别吃太饱,留着肚子等汤喝。
电话接通了,对面环境很嘈杂,除了齐习的声音,还听到有男人在醉醺醺叫嚷着:“再来喝一杯嘛,来,来……”
乐维眉头不自觉拧了起来:“齐老师,你……接电话方便吗?”
齐习声音轻飘飘的,貌似也带着几分醉意:“哦,大维啊,我在外面吃饭呢。”
“你喝酒啦?”鸡汤的事被乐维瞬间丢在脑后,他感到有点郁闷,又说不清在郁闷些什么。其实他还想问一句“和谁”,可转念想想,作为下属这样问到底有些不妥,就打住了。
齐习好像能看透他心思似的,隔着话筒柔声解释道:“和几个前辈在一起,大家高兴,就跟着喝了两杯。”
“哦……”乐维烦躁地挠着头顶,把刺猬一样又粗又硬的短发挠得沙沙作响。纠结半天,他气呼呼追问,“用不用我开车去接你啊?”
那边似乎停顿了一下,而后轻轻笑道:“我等着你,大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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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侠是来拆房子的吗
当天下午齐习就接到了庄森的电话,说乐维那个新构思获得了大老板皮特先生的充分肯定。开心之余,齐习马不停蹄着手联系起了表演的场地。
他看好的“五十八号工厂”,虽然名字叫做“工厂”,其实是城中一处炙手可热的展出馆区。那里空间开阔,配套设施完善,还有独特的下沉式场地,可塑性非常高,是举办大型秀的首选地点。遇上旺季,要提前很久预定才能拿到档期。
齐习之所以敢在庄森面前夸下海口,是因为五十八号工厂的朱老板是他奶奶田芬教授的学生,而且师生关系处得相当不错。以前逢年过节朱老板常常带着礼物登门拜访,就算后来奶奶移民去了新西兰,也会三不五时打个越洋电话过去问候一下。
想来对于他这个“老恩师的孙子”,朱老板多少会给几分薄面吧。
齐习出身艺术世家,爷爷是后岭南画派的工笔水墨大师,奶奶是美院专门研究平面构成的教授,爸爸是拿过“金顶奖”和“十大”的服装设计师。这样显赫的家庭对他来说既是一种偏得,也是一种负累。
因为从小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使他对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具备了高于旁人的眼界和修为。但是人前人后,齐习都极力避免提起自己的家世,他害怕被人打上标签,怕被人直接称作“某某某的儿子”或者“某某的孙子”。
许多失败者喜欢在别人的成功故事里寻找“外力因素”,而刻意忽略了“努力”的部分,以此来为自己的失败进行开脱。你做得好,他们会鼻子一哼:切,天生好命嘛,有个老子给保驾护航!你做得不好,他们照样鼻子一哼:呦,家门不幸啊,老子英雄儿子草包!
所以齐习从大学时期就离开家半工半读了,毕业之后也拒绝了妈妈的帮助,继续留在国内发展。对他来说,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只能是“齐习”,这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和荣耀。
可是这一次,为了能把《风尚》的周年庆典秀做到最好,他不惜违背坚守多年的行为准则,打出奶奶的旗号,厚着脸皮去走后门儿、讨方便了。
因为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秀,他想要借由这场秀,来证明乐维的智慧和潜力,同时也要让乐维亲手触摸到“成功”二字所散发出的巨大魅力。所以这场秀不只是要完美,而是要空前的完美!
…
朱老板虽然是学艺术出身,可他浸淫商场多年,行事风格早已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买卖人。听齐习在电话里讲过了所求之事,他并没立刻应承下来,只说要先去看看近期场地的活动安排情况才能给出答案。
这也是齐习意料之中的。做生意的都讲究个自抬身价,答应得太爽快,又怎么能显示出金贵呢?所以他很有分寸地表达了谢意,挂断电话,然后就是坐下来耐心等着了。
好在有奶奶这尊大佛压阵,朱老板并没让他等得太久。晚上他前脚走进家门,后脚电话就到了。
朱老板在电话里口若悬河地邀功说,虽然场地排期已经排得满满当当,但是他把跟教授的师生之情看得比天高、比海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硬是把齐习需要的时段强行给加塞儿进去了。只不过和前一场秀挨得太紧,留给他们用来装台和布景的时间有限,怕会很赶。
齐习当即表示能帮忙解决掉场地问题已经感激不尽了,其余都是小问题,不难克服。他入行七年尾八年头,早已习惯了去迁就时间,而不是让时间迁就自己。为了追进度,白天黑夜连轴儿转简直是家常便饭。
为免夜长梦多,齐习提出第二天就带庄森到朱老板公司去把这事儿敲定下来。不想朱老板性子比他还急,一拍大腿说晚上正好有空,不如干脆约出来吃顿饭,喝上几杯乐呵乐呵,顺便聊聊田教授的近况。
齐习一听,正中下怀,连忙叫上庄森,一起赶往了朱老板指定的约见地点。
…
朱老板是个山东大汉,红脸膛,粗嗓门,身量儿很高,酒量比身量儿还高。他所说的“喝几杯”,绝不止“几杯”那么简单,而是一杯一杯又一杯,每次端起杯子还都能整出点儿不同的花样来。
没办法,华人的商场文化是离不开酒桌的,以酒会友,以酒识人,多少大大小小的合同,就是在推杯换盏之间达成的。
一开始朱老板对着齐习劝酒,庄森还不动声色地帮忙挡着,可是架不住朱老板太能喝,频频举杯,庄森那点儿品红酒品出来的量根本不够招呼。再者说这是有求于人的事儿,总推三阻四,会显得太不给面子,因此齐习也只好硬着头皮舍命陪君子了。
庄森是个非常理智的人,公是公,私是私,分得很开,前一秒被齐习拒绝,后一秒就可以面不改色地继续谈公事。作为《风尚》的主编,他很感激齐习的大力帮忙,说到底,两人都是为了把秀办好,不管出发点存在怎样的分歧,终究是殊途同归。
可是作为齐习的追求者,他心里又充满了嫉妒和不甘。认识十年了,他很清楚齐习的性格,把家人抬出来攀关系走捷径,正是齐习最不齿的一种行为。可是今天,仅仅因为秀的创意出自那个叫乐维的臭小子,仅仅因为喜欢人家,齐习就像疯魔了似的,不但答应说服隐退已久的妈妈出面做专访,还连低三下四陪人喝酒这种事儿都肯去干了。
看着齐习被不断灌酒,庄森的心情很复杂。转念想想,既然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为此吃点苦头也是应该的,又何必上赶着去呵护呢……
说起来,齐习并非一点儿酒量没有,念书的时候偶尔和朋友出去小聚,他也能挺过几轮。只是后来为了健康,他才彻底戒了烟酒。长时间不碰酒精,一下子不太适应,刚半瓶酒下肚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