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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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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江边的那个男子,姓沈,官拜尚书,人皆称其为沈尚书。

沈尚书的结发妻子,为人苛刻,贪暴凶残,不守妇道,却又生性妒忌。动不动就来个河东狮吼,在家人面前展示自己的雌威。暴跳如雷是常事,她要是不顺心,便发疯般地连撕带咬,时常搞得一家之主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敢出去见人。家中盘踞着这么一头母老虎,一家老小,全都敢怒不敢言,说话都得压低声音,在自己家里,还得提心吊胆,道路以目。沈尚书更是如同身在暗无天日的囚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便如此,还担心触了他老婆的逆鳞,日子过得是苦不堪言。

沈尚书很快便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变得暮气沉沉。这样的生活,如同没有尽头的凌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祸不单行,宦海沉浮,沈尚书因为得罪了主官,被分派了个冗散的官职,在官场里靠边站了,再干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他索性辞了官,租了一所宅子,把自己的家小,安置在凤州。而他本人,则到东川游玩散心。踏上旅途的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从此之后,他再也不会踏入凤州的土地一步,同家里的这位母大虫,是永别了。

沈尚书有位故人,名叫华洪,镇守东蜀。二人乃是布衣之交,关系非常之好。按年岁论,华洪还得叫沈尚书一声哥哥。华洪是个讲义气的人,眼下沈氏落难,他不能袖手不管。听说沈某要到东川来,亲自出城迎接,在郊外的酒肆设了酒宴,二人携手入内,把酒畅谈。虽然多年未曾见面,却并不觉得生分,兄弟两个无话不说,彼此之间,没有丝毫的戒备。

要说华洪待沈某,真是没得说,回去之后,先为他在城里的繁华地段建了一所宅院,又派人购置了日常生活所需的马匹、绫罗绸缎,金银器物等,送到他的家里。看沈某背井离乡,形单影只,又送给她十来个貌美如花,能歌善舞的姬侍。目的就是想把他留在这里,落地生根,以后也不用再回到北方去了。

沈某同华洪聊天的时候,话里话外,也提到家庭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幸,现在,既有好兄弟在旁关照,而且,过日子所需要的东西一应俱全,他更是没有丝毫回家的心思了。

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沈某的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他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放松身心,过上了正常人该过的日子。这个希望,以前总觉得是那么渺茫,如同茫茫大海里的灯火,可望而不可即,没想到,竟然实现了!他都不敢相信这竟然是真的。

正当沈某乐不思蜀之时,忽然有一封家信,从凤州千里迢迢地送来。沈某接到信以后,心情复杂,双手颤抖地拆开,还没读完,便瘫倒在椅子上,额头流汗,面如死灰。——她还是不肯放过他!原来,信上写的是他的妻子听说沈某在东川安顿下来,便离开凤州,自己奔东川来了。

噩梦即将重现,沈某大惊失色,慌里慌张地找到华洪,把此前同妻子的纠葛和盘托出,与此同时,又派人在路上拦截,不让她到东川来。

他的妻子当然知道沈某缘何不愿意见她,自己口述,叫人代笔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信誓旦旦地说:从今以后,妾身必脱胎换骨,痛改前非,既与相公是结发夫妻,就要白头偕老。难道,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真的没有一丝快乐可言吗?相公如此对我,我活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一个从不服软的人言辞突然卑微起来,效果可比那些动不动就说对不起的人好得多。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如此温存的一面,一时心软,也就不再极力反对了。没过几天,沈夫人便乘车风尘仆仆地赶来。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有大家风范,如她在信中的誓言一般,温柔慈和,不仅对沈某照顾颇周,就算跟下人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同沈某的几个姬妾,也能和平共处,还公然以姐妹相称,好像女人之间的猜疑和妒忌,在他们家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家人都很奇怪,沈某有这么个贤惠的媳妇,他竟然百般拦阻,不让夫人前来,岂非咄咄怪事。

沈某自己也很享受,妻子如同变了一个人,对他百依百顺,他终于尝到一家之主的甜头了。

谁知道,伪装了没有几天,这女人便按捺不住,原形毕露。开始还只是言辞不逊,后来,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便一蹦三尺,大呼小叫,把家里的婢仆姬妾捶得四散奔逃。昔日重现,沈某早就吓得魂飞魄散,自顾不暇,哪敢上前去管,虽然一再陪着小心,走路都溜着墙根走,也没能幸免于难,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她,那女人嗷的一声扑上前来,片刻之后,沈某头发连皮带肉地扯掉了好几绺,脸上,也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

沈某身心都受了不小的伤害,躲在家里养伤,好几天也不敢出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沈某的好兄弟华洪听说此事,叫人把沈某请到府里,一见沈某那鼻青脸肿的狼狈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华洪是个快意恩仇的人,当下便对沈某说:“哥哥如此受苦,当弟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女人屡教不改,以后你还有得罪受呢,我帮兄台把她做了,永绝后患,你看如何?”

沈某本来对这悍妇恨得咬牙切齿,晚上睡觉,也梦见自己扑上去,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看着她脸色变青,使劲地蹬腿,直到停止呼吸。心里,便有隐秘的快感。可是,一旦动起真格的来,他便打起了退堂鼓。

——这是杀人,可不是宰鸡。就算这女人恶贯满盈,也得等上天收了她的命去,不管怎样,他不愿意她死在自己手里。

华洪看着沈某的衰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事人都不同意,自己也不好坚持。不过,他放出话去,要是那女人胆敢再对沈某不利,就休怪他不客气了。

这话传到那女人耳朵里,好像真起了作用,她倒也消停了几日。可是,没过几天,便故态复萌,发作起来,又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恰好那天沈某同华洪有约,家里刚经历了一场浩劫,他走进衙门的时候,还没有从那场惊天动地的厮打中回过神来,情绪低落,神情沮丧,浑身是伤,华洪一搭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一定是沈某家里的母老虎又发威了。

他不动声色,跟沈某该说说,该笑笑,暗地里,却派出自己的心腹,手提长剑,来到沈某家里,进去之后,扯着头发,把沈妻从后房拖到外面,那女人豪横惯了,当然不肯乖乖就范,连抓带咬,连蹬带踹,想挣脱出去。这两个人是练家子,如何会让她得手,二话没说,一剑结果了那女人性命。拿草席裹了,弃尸于潼江。

那女人的尸体,在江水里面翻滚了几下,便不见了踪影。

这两个人快马加鞭,回去向自己的主人复命。华洪听后,拍手称快,正好沈某还在他那儿,他便把自己的义举告诉了沈某。原以为沈某摆脱了那女魔头,又过上了正常的日子,肯定会喜不自胜,没想到,沈某听了以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脸色发白,神情惊恐,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华洪只当他是文官,从来没见过这阵势,安慰了几句之后,便叫人把他送回家了。

说来也怪,那女人的尸体被抛入江中,本来已经消失在滚滚浊流当中。可是,第二天,有人报告说,尸体又出现在河边,横在水里,久久不去。华洪是个不信邪的,叫人拿了竹竿,把尸体拨走。亲眼看着尸体顺流而下,越漂越远,这才拍拍手,回到自己的府邸。

原以为万事皆休,万万没有想到,一天之后,那尸首竟然又漂回来了,仍然停在原先的地方,翻滚着,打着旋儿,瞪着邪恶的眼睛,嘴角向上,好像在嘲笑他们的无能……

拨走,又回来,拨走,又回来,这样反复了很多次。天气炎热,腐败的速度极快,每一次,尸体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恐怖的变化,就连脸上的表情,好像都在不停地变幻。最后,连华洪那么不信邪的人,也要崩溃了。沈某更不用说了,中了失心疯一般,天天往江边跑,回来以后,失魂落魄,仿佛刚刚死了一回。嘴里不停地嘟囔着:

“她向我索命来了,她死也不肯放过我!她死也不肯放过我……”

华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万般无奈,叫人招募水性好的渔夫,在尸体上捆上石头,沉入江底。这次,除了那女人起死回生,又身怀绝技,有在水底的逃生之能,否则,是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那具尸体再也没有出现,而沈某亲眼目睹了他妻子的惨状,又被她死后所发生的怪事反复惊吓,竟然一病不起,没几天,便象失了魂似的死了。

他到底,也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得过自己的日子,有人听说了沈某和他妻子的事后,大发浩叹,说这肯定是他的妻子索命来了!八成这两人是前世的冤家,恩怨没有了结,一直延续到今世。只有要了沈某的性命,这仇才算报完。在当时,这个理论,附和者甚众。

那些怪事发生的原因,真的象当时人说的那样,因为这两个人是命中注定的怨偶?还是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在河面之下,潜藏着漩涡和暗流,因此,那女人的尸体才一再回到原处,而不是什么冤魂索命。

究竟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出《王氏见闻》)

上文原文:

有沈尚书失其名,常为秦帅亲吏。其妻狼戾而不谨,又妒忌,沈常如在狴牢之中。后因闲退,挈其妻孥,寄于凤州,自往东川游索,意是与怨偶永绝矣。华洪镇东蜀,与沈有布衣之旧,呼为兄。既至郊迎,执手叙其契阔,待之如亲兄。遂特创一第,仆马金帛器玩,无有缺者,送姬仆十余辈,断不令归北。沈亦微诉其事,无心还家。及经年,家信至,其妻已离凤州,自至东蜀。沈闻之大惧,遂白于主人,及遣人却之。其妻致书,重设盟誓,云:“自此必改从前之性,愿以偕老。”不日而至。其初至,颇亦柔和;涉旬之后,前行复作。诸姬婢仆悉鞭棰星散,良人头面,皆拿擘破损。华洪闻之,召沈谓之曰:“欲为兄杀之,如何?”沈不可。如是旬日后又作,沈因入衙,精神沮丧。洪知之,密遣二人提剑,牵出帷房,刃于阶下,弃尸于潼江,然后报沈。沈闻之,不胜惊悸,遂至失神。其尸住急流中不去,遂使人以竹竿拨之,便随流。来日,复在旧湍之上,如是者三。洪使系石缒之,沈亦不逾旬,失魂而逝。得非怨偶为仇也!悲哉!沈之宿有仇乎?(出《王氏见闻》)

56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发,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发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弥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发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发,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发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荡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发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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