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系列三部曲-第1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能负责巡逻走廊很久了,而且他和诺拉很熟悉。
保安还是站在门口,堵住了出口。现在我到底该怎么办?我可以试着逃跑,但首先必须经过他身边,也就是说我不得不向他猛冲过去,把他撞倒在地,杀出一条血路。他虽然身材魁梧,但是年纪大了,说不定跑得不快,有可能这招能行得通。噢,我们这是在说什么呢?人身伤害?还是对一个老年人?天哪!
我心念急转:我是不是该说我是新来的呢?我脑子里准备了一系列解释,例如我是诺拉·索莫斯的新助理,我是她的直属部下——呃……是她叫我加班的。这男人到底知道些什么?他不过是个讨厌的保安罢了!
他往办公室里走了几步,摇摇头说:“嘿,我想我什么都看到了。”
“啊,我们有个大项目明天上午到期——”我愤愤地说。
“你有一辆野马Bullitt车!那可是辆名副其实的Bullitt呀!”
我终于明白他盯着的是什么了,他正冲着那儿走去。墙上挂着一幅嵌在银色画框里的大幅彩色照片。照片上是一辆改装得非常漂亮的老式肌肉车。他神情恍惚地向它靠近,仿佛他正在靠近的是《圣经》里的约柜(Ark
ofthe
Covenant,指装有《摩西十诫》的柜子——译者注)。“妈的,嗨!这真是一九六八年的福特野马390跑车!”他跟见了上帝一样,呼吸都加重了。
我的肾上腺素开始起作用了,轻松的感觉从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谢天谢地!
“是啊,”我自豪地说,“棒极了。”
“嘿!看那辆野马!那匹骏马是原厂出品的高性能跑车吧?”
我怎么知道!我连福特野马和道奇…标枪都区分不出来!要我看的话,我会以为那是辆AMC
Gremlin。“当然啦。”我回答道。
“现在到处都是冒牌货,你知道的。你有没有检查过它的后座,看看上面是不是有多余的金属板,就是加固双排气管的东西?”
“噢,是啊,”我漫不经心地回答,然后站起身,向他伸出手,“尼克·索莫斯。”
他的手大而干燥,一只手就把我的整只手都吞没了。“卢瑟·斯塔福德,”他说,“我以前没见过你。”
“是啊,我晚上从来都不加班。都是这个该死的项目——老是这样,‘我们明早九点就需要它,很急’,然后急急忙忙地赶工,赶出来了却又得等。”我尽量让自己听起来很随意,“很高兴我不是惟一一个加班的人。”
可是他还是死咬着那辆车不放。“嘿,我想我还从来没见过高原绿的野马翘尾型跑车呢。我是说,只在电影里见过。这辆看起来就跟电影里史蒂夫·麦奎恩开的野马一模一样!他就是开着一辆这样的车把坏蛋的那辆黑色道奇战马逼下大路,使它直冲进加油站,箱盖飞得到处都是!”他深深地陶醉其中,低声一笑:“《警网铁金刚》,我最喜欢的电影。我都看了上千次了。”
“可不就是嘛,”我说,“跟那辆一样。”
他移得更近了。我忽然意识到就在银框照片旁边的架子上有一尊巨大的金色雕像,底座上用大黑字母刻着:“授予诺拉·索莫斯一九九九年度风云女性奖”。我快步走到桌子后面,身体刚好挡住雕像,表面上装作也是过来看照片的。
“配有车尾扰流翼等等,”他没完没了地说,“双排气管,对吧?”
“嗯,是啊。”
“还有卷边等等?”
“就是就是。”
他又摇了摇头:“嘿!你自己改装翻新的?”
“咳,我真希望能有那个闲工夫。”
他又笑了起来,发出低沉的隆隆笑声:“我明白你的意思。”
“把它卖给我的那个人一直把它放在车库里。”
“这匹骏马有三百二十马力是吧?”
“没错。”我回答,说得跟我知道一样。
“看看这宝贝儿的方向灯罩。我曾经有辆六八年的硬顶车,后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我老婆就逼我放弃了。从此以后我一直惦记着它。但是现在的新型野马Bullitt跑车我是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我摇摇头:“决不会。”我压根儿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难道这个公司里的每个人都如此“车”迷心窍?
“请恕我冒昧问一句,似乎你用的是古德利奇牌70码的轮胎和15×7的美国转矩轮圈,对吗?”
天哪,我们能不能不谈这个话题了?“实话跟你说,卢瑟,我对野马一无所知,我甚至不值得拥有一辆野马。是我老婆买了它给我当生日礼物,因为接下来七十五年要拼死拼活偿还这笔贷款的人是我。”
他又笑了:“我明白,我也是过来人。”我见他低头看着桌上,马上明白了他在看什么。
那是一个淡黄褐色的大信封,用红色的大写体醒目地写着诺拉的名字:NORA
SOMMERS。也许他还没看到诺拉的名字呢,于是我环顾桌上,想找点什么把它遮住,可是诺拉把她的桌子收拾得太整齐了。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动作自然,拽住拍纸薄里的一页纸猛地一扯,偷偷地把它从里面撕了下来,让它落到桌面上,然后用左手把它推到信封上。干得真漂亮,亚当!那页黄色的纸上有我做的一些摘录,不过在别人看来却是毫无意义的。
“诺拉·索莫斯是谁?”他问。
“噢,那是我妻子。”
“尼克和诺拉,哈?”他咯咯地笑起来。
“是啊,别人总这么笑我们,”我也笑了,“这就是我跟她结婚的原因。嗯,我得赶紧整理文件了,否则我得在这儿熬通宵了。很高兴认识你,卢瑟。”
“我也是,尼克。”
保安终于走了,我紧张得做不了其他事儿,只能把电子邮件抄完,然后关了灯,锁上门。就在我回去把钥匙放回利萨·麦克奥拉夫的办公间时,我看到一个人在不远处走动。我猜又是卢瑟。他还想干什么?再聊会儿野马?我只想把钥匙偷偷地放回去,然后赶紧走。
可是这人并不是卢瑟,是个大腹便便、戴角质镜架眼镜、扎马尾辫的男人。
这是我最意想不到会在晚上十点钟在办公室见到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工程师的工作时间都是不正常的。
诺亚·莫登。
他有没有看见我给诺拉的办公室上锁?或者,甚至看到我在里面了?又或他的视力没那么好?或许他根本就没注意?也许他根本就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他在这儿干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说,也没跟我打招呼,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注意到我。但是我是附近惟一的除他之外的人,而他又不是瞎子。
他转到边上那条通道,在某个格子间里放下一个文件夹。我装作不经意地经过利萨的办公间,动作迅速地把钥匙圈放回到那盆植物里,还是搁在我找到它的土里,然后一步不停地继续走。
我正走向电梯的时候听到他喊:“卡西迪。”
我转过身。
“我原以为只有工程师才是夜行动物呢。”
“我只是想努力跟上。”我的借口苍白无力。
“我知道了。”他说,他说这话的声音让我毛骨悚然。然后他问:“跟上什么?”
“对不起,你说什么?”
“你想跟上什么?”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的心脏狂跳。
“要记住啊。”
“什么?”
但是莫登已经走向电梯了,他没有回答我。
第三部 管道
第二十三章
到家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要散架了,感觉比以前还要糟糕。我不是干这行的料,现在我只想再去借酒消愁,可是我却不得不上床睡觉。
我的公寓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更小更脏了。现在我拿着六位数的年薪,应该能在码头上新建的高楼里租上一套房子,本来实在是没有理由再在这个狗窝里待下去了。只不过这是我自己的狗窝,时刻能提醒自己,虽然现在我表面上衣冠楚楚,装腔作势又虚伪狡诈,而实际上我只是个挣扎在下层生活里的小混混罢了。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没时间去找房子。
我按了按门口的电灯开关,可屋里还是黑乎乎的。该死的!也就是说沙发边上那个丑陋的大台灯的灯泡烧坏了,那可是屋子里最主要的光源!我总是把台灯的开关打到开的位置,这样一来我在门口就能直接控制它。现在我不得不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黑暗里摸索,找我放灯泡和其他杂物的小橱子。还好,我对这屋子里的每一寸都熟得不得了,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我在瓦楞纸盒里摸到一个新灯泡,心想这可得是个一百瓦的才好,可别是个二十五瓦或更小的。然后又穿过屋子摸到沙发边,先取下灯罩,再把坏灯泡旋下来,换上新的。但是还是不亮。妈的!还真是给我这倒霉的一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呀!我摸到台灯底座上的小开关,拧了一下,屋里一下亮堂起来了。
我正要去卫生间,猛然想到一个问题:台灯的开关为什么被关上了?我从来都没把台灯底座上的开关关上的——从来都不。是我精神错乱了吗?
难道有人来过我的公寓?
这种感觉很恐怖,有点儿妄想症的意味。有人来过我的公寓,否则台灯底座的开关怎么会被关上?
我既没有室友也没有女朋友,没人有我的钥匙。这破房子的房东从来没出现过,帮他管理房子的糟滥管理公司也从不进来,就算你求他们派个人来修暖气管也没用。除了我,这里没有任何人来过。
我看了看台灯底下的电话。这台黑色的松下牌旧电话机是答录一体机,只是我已经不再用它的录音部分了,因为我在电话公司开通了语音邮件。我又注意到有地方不对劲儿了:黑色的电话线横搭在拨号键盘上,而不是跟以往一样盘绕在电话机的一边。没错,这些的确都只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细节,但是如果你独居,你就会留意到它们。我努力回忆最后一次打电话时的情景,当时我在哪儿?又在做什么?难道我会心不在焉到把话筒都挂错了边吗?可是我很确定今早离开家的时候电话并不是这样的。
肯定有人来过。
我回过头来看着电话答录机,又发现了一个明显不对劲的地方:我不使用的录音部分是双带系统,其中一个微型磁带用来记录输出信息,另一个则用来录下打进来的电话留言。
可是现在记录打入电话留言的磁带不见了。有人把它拿走了。
这个人,应该是想要得到我的电话留言。
又或——我突然想到——是想要确信我没有使用答录机而对我的电话进行了录音。一定是这样。我起身去找我仅剩的另外一个录音机,那是我念大学时买的,忘了当时为什么买它了,那是一个袖珍型微盒式磁带录音机。我依稀记得几个礼拜前找打火机的时候在桌子最底层的抽屉里见过它,于是我打开抽屉,翻箱倒柜地找,但是没找到它,其他抽屉里也没有。我越找就越肯定在底层抽屉里见过它。因此我又在底层抽屉里找,却找到了和它配套的变压器,我的确没记错。这台录音机也不见了。
现在我完全肯定了:不管是谁来搜过我的房间,他是在找我可能录下的任何录音磁带。问题是,谁来搜过我的房间呢?如果是怀亚特和米查姆派来的人,那就太让人忍无可忍了。
但是如果不是他们呢?如果是特莱恩公司的人呢?这个念头太可怕了,我想都不敢想。我想起莫登面无表情地问我:“你想跟上什么?”
第二十四章
尼克·怀亚特的房子坐落在最奢侈的市郊,那是个大家都听说过的地方,奢华到大家都喜欢拿它开玩笑。在这座以大型、华丽和品位高到令人愤慨的房产而著称的城市里,这儿无疑是最大、最华丽、品位最高的地方。毫无疑问,对怀亚特来说,居住在一栋人人谈论、《建筑文摘》拿来做封面、地方记者找尽借口想蹭进去写报道的房子里显然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记者就喜欢在这座硅谷圣西蒙式的豪宅里拍些让人大吃一惊、肃然起敬的照片,他们喜欢这儿的那一套日本格调——装模作样的禅静、宽容和简单,而这却与怀亚特成队的宾利敞篷车以及他决不“禅”的嚣张形成强烈对比。
怀亚特电信公司公关部有个人专职负责尼克·怀亚特的个人宣传,在《人物》、《今日美国》之类的杂志上发布新闻。他不时地公布些有关怀亚特资产的消息,我正是由此得悉那栋豪宅耗资五千万美元,在规模和美观程度上更胜比尔·盖茨坐落在西雅图附近的湖滨别墅。它是一座十四世纪日本宫殿的仿制品,整座房子是在大阪建造的,然后再拆分成许多部分运到美国。房子外面环绕着四十多英亩的日式花园,里面种满了罕见的花卉品种,还有假山、人工瀑布、人工池塘,以及从日本运来的古式木桥。甚至连用来铺车道的不规则石头都来自于日本。
当我驾车行驶在漫长的石头车道上时,我当然没有看见上述那些传闻中的东西。我只看到了一间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