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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边走边长大-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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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庭芳。金钗
  毓信舍不得离开小竹桥。灵机一动,掏出箫来,十指一抖,空灵飞动的箫声便泻地的绸缎一般从箫孔中流淌出来了……
  柳林中的人“咦”了一声,随即也和着毓信吹起了箫。
  这支箫曲清淡闲散,飘忽不定,乐也不乐,哀也不哀,倒有些雪霁云晴的清朗之意。晴画不会吹箫,这时却听得沉醉了,只觉得满心
  随意卷舒,空荡荡地逍遥自在,倒像是飞出了梁府的深宅大院,一口深秋露气、三缕初雪幽魂那般的寒凉舒爽。
  那箫曲回环了几匝,愈加是泠泠然有玉碎之音,难以言说的寒气氤氲,冰肌玉骨。兀地,那曲调竟急转直上,高亢流畅,声遏行云,穿金裂石……方才箫音曼妙时还不觉得,这会儿毓信、雪鸢两人的琴艺才分晓了高低—毓信的箫声明净洒脱,铿铿然有金石之声,而雪鸢的箫声却轻灵有余、厚重不足,气息也不似毓信的那般绵绵不断、滚滚而来。
  说来话长,毓信的那支铜箫,是精铜纯金锻造而成,有铜箫的厚重绵远,也不乏竹箫的幽婉明丽,加之毓信箫技师出名门,平常无事又爱自己抚弄,技艺之圆熟,常人自然是远非能及。正如那《金缕曲》所云:冻雨铜箫折幽指,吟老唐音宋律。
  一旁的晴画此时也听出了高下,拍手笑道:“竹桥外的那位高人,雪鸢姐姐这下可是被你比下去了!真人怎么还不现身相见?”
  —满庭芳。玉箫
  16…18岁我的第一部心灵历程小说《长发留给风》
  《长发留给风》讲述的是三个早熟少女的心灵成长历程。
  她,温榆,冲淡平和,不惊不惧。她永远深藏内心的波澜,即使生命中有种种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前行,不轻言放弃。
  她,郁祺祺,妩媚俏丽,*动人。她热情地拥抱这个世界的美好与丑恶,甘愿用青春的身躯,一步步丈量成长路上的艰辛与苦痛。

成长黑匣子—每天进步一点点(6)
她,司徒玉山,倔强孤傲,她拒绝妥协,拒绝庸俗,选择以冷眼面对世俗社会。然而,又有谁会知道,过早离开人世的她,心中有多少未竟的梦想,又有多少未了的心愿……
  选段:
  不知是水声太响没听见还是有意不想说话,她依然固执地搓着衣服,头也不抬一下。一绺长发垂到手腕,被水打湿了,她用湿淋淋的手挽了一下,把头发别在耳后。温榆看到了她苍白素淡的面容和过于尖巧的鼻子,心头一丝隐隐的失落—也许她期待的本应是位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冷美人,可偏偏看到的是张最平淡不过的面孔。
  知道她叫司徒玉山是后来的事了。
  温榆喜欢揣度别人名字的含义。她想到了李白《襄阳歌》里“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的句子。她依稀记得里头的典故说的是一位美男子,萧疏朗轩,亭亭如白玉铸成的高山,他喝醉了,醉倒在地,便如“玉山倒地”,依然是那样俊美。她素来喜欢美丽的传说,不知该是怎样多情的人才能讲出这样醉人的故事。尽管如此,单从名字讲,“玉山”两个字用作女孩子的名字,不免太潦草了。
  司徒玉山留给温榆的印象是游丝飞絮一般轻灵不可捉摸的。和她在一起的那一段日子格外忧伤美丽,而仔细想来却又并没有留下什么细节可供回忆,似乎有人把一切都轻轻拂去了一样。回忆时脑海中那片刺眼的空白让温榆觉得很不可思议。许多年后,当读到张爱玲“一恨鲋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时,温榆突然想到了司徒玉山和她曾经写下的半阙词。海棠美艳而香气寡淡,若即若离欲言又止。只在烟雨濛濛时,隔着一桢嫣红,你才可以嗅到她满腹平淡如水的心事。
  —长发留给风。玉山
  那是个冬日的黄昏,枯瘦荒寂,淡淡的日影洒满了病床。雪白的被单被落日罩上了一层淡淡的米色,玉山苍白的脸上描满了扶疏的树影。温榆坐在床边,听玉山喃喃地讲话,她讲她深紫色的丝绒的小匣子,一件一件地讲里面东西的来历,讲她听到的灵歌和哭声。玉山对温榆说,对于美好的东西我们充满怜爱,仿佛是爱一嘟噜紫莹莹的葡萄,爱它鲜亮的水色和扑鼻的甜香;而对那些破碎的东西,我们更像是爱一窖醇厚的葡萄酒,固然爱它酒香绵密,更爱它身后尘封的神秘岁月和古旧温婉的气韵。因此她爱残损,因为唯有破碎才是永恒的。
  —长发留给风。葡萄
  五年后的命运是铺天盖地袭来的,让人措手不及。昨天还纤渥凝碧的蓉蓉绿草,南风中一弯琴弦般的银色河水,今天清晨就被芦荻点染成了寒凉凄迷的一岸风烟。
  初秋的清晨。玉山的墓,丛丛的衰草翻阅着碑石额前令人心悸的荒凉。
  玉山裹着一袭纯白的浪漫在温榆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悠然圣洁如神庙前初沐握发的希腊女子。如今,玉山消失了,那袭白袍在秋光中泛黄,散发出隔世的催泪的悲凉。
  终于温榆明白,生者凭吊死者,永远不是为了回忆,而是为了遗忘。她静静地垂手伫立在玉山墓前,关于玉山的一切稀释在四周淡淡芜杂的水样秋树中,唯有漉干这秋阳晨雾,抽尽这微尘跫音,玉山的记忆方能熔铸成一滴浓金,可惜温榆做不到,她做不到。当秋阳殁晨雾散,微尘落跫音淡,玉山依然零落成点点的微光,摇曳在草尖,嵌在粗砾基石的沟沟壑壑上。然后,月光烟树朦胧,玉山便真的消散在光和影中了。
  浓淡有致的记忆诱惑着温榆,她的心跳放缩着堇色季节的质感。她试图唤醒记忆,仿佛是救助站在为一个垂死的老人做人工呼吸,她以自己吐气的节奏匀舒地挤压着老人嶙峋的胸,期待着冰冷的身体的回声,可是她做不到,做不到,往昔的记忆已经僵硬成了一尊雪雕,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关于玉山的记忆飞散在了秋日的墓地。温榆走了。玉山从没这样遥远而陌生过,陌生到迎面走来只需点头致意,微笑都可省略不计。
  —长发留给风。墓地
  

真情告白:阅读如生命(1)
—很难说我会不会是一个终身作者,但至少,我会是一个终身读者。
  因为认字早,别人把我当神童
  我从一岁半开始认字,上小学前已经认识了三四千个汉字。四五岁时,有一次,妈妈去给学生上课,我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她,抱着一份《人民日报》,翻得高兴,稀里哗啦地响。旁边走过来一个阿姨,惊叹:“这么小的小孩子就会看报纸啦?来,你给阿姨读一段。”我拿过报纸给她叽里呱啦地念了一段。(虽然报纸上那些字我都认识,但连起来讲的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听完后那个阿姨大为感叹,俨然把我当神童了。其实我哪儿是什么神童啊,小时候可笨了,不会走路,老摔跤,学说话也比别人都慢,据我爸说,我上小学时还分不清“嘟嘟”和“姑姑”,“哥哥”和“得得”,急死人。
  至于我父母在我一岁半时就教我认字这事儿,纯属意外。那时,我父母都在中国石油大学任教,不到三十岁,正是年轻人热血方刚,打拼事业的阶段,早出晚归,基本没空儿理我。别人家的孩子有爸爸妈妈晚上睡觉前给讲故事,我的父母才懒得管我这事儿。为了让我的精神生活不至于太贫瘠,他们决定提早教我识字,这样,几年后等我懂事了就可以自己阅读了,他们也就轻省了。
  插句小小的题外话。教我认字这主意是我妈出的,起初,我爸很反对,认为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孩子肯定接受不了。可我妈心意已决,后来也不知怎么就说服我爸了,还真愣把我教会了。好多年以后,在饭桌上,我爸我妈争论谁在教育我方面功劳大时,我妈还常常搬出这件事来:“要是当初听了你爸的,谁知道你这会儿会不会有这么厉害呢。”我爸一向伶牙俐齿,辩才过人,这当儿也只顾闷头吃饭,不与我妈争论。
  教我认字的方法其实蛮有趣的。他们把常见的汉字用正楷体打出来,把我们家的门呀、墙呀都贴满了,每天我进出门前,总要先认几个字。平时他们带着我出去溜达,遇到的路牌、商标都要让我认一遍,有不认识的,回家就录入到电脑里打印出来,再贴在墙上。就是用这样的办法,我识记了不少汉字。
  爸爸妈妈管不了我了
  上小学之前,我妈发现她教不了我了。一次,我妈拿着一本书跟我说:“这是希腊一个会讲故事的人写的,叫《尹(yin)索寓言》,你可以自己看看去。”我立刻纠正她:“这字念‘伊’(yi),叫《伊索寓言》。”还有一次,我妈写什么东西,把“扭”写成了“丑”,我马上给她改过来了。我妈是学理工科的,上学的时候语文就不大好,后来也没再系统地学过语文。长大后我还常拿这事儿嘲笑她:“我没上小学时你语文就不如我啦。”我妈总是回敬:“你知道什么是拉格朗日不等式么?(或是其他什么咕咕噜噜的数学名词)”我只好噤声。
  上小学之后,我老嫌我妈的字写得不好看,有什么需要签字的通知啦、作业啦全是自己代笔。其实那时候我的字写得也很幼稚,不见得比我妈的字好看,但年轻人总是狂点儿嘛。后来不幸这事儿被我妈发现了,我妈拿着罪证找我爸兴师问罪,我爸却淡淡地说:“没大事儿就让她自己签吧。”后来,我曾问起爸爸这件事儿,他告诉我,孩子在小时候就应该懂得为自己负责任,不应该什么事儿都靠父母督促,让父母管理。我一直很欣赏爸爸的教育理念。我从小到大一直独立、自我,不依赖家长,这与我爸的教育思路是基本一致的。

真情告白:阅读如生命(2)
偷看爸爸的武侠小说
  学会认字基本上就解决了阅读的初级层面问题,而真正爱上阅读是从武侠小说开始的。
  小时候爸爸妈妈让我午睡,偏偏我在吃完午饭后精力最充沛,翻来覆去死活睡不着,于是就偷偷爬起来四处寻摸事儿做。那时我爸爸管别人借了一本古龙的《名剑*》,他还没开始看,就放在梳妆台上。我于是拿来自己先看,看得十分入迷。具体的情节现在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主人公是心地淳厚的俞佩玉,里面还有一个气宇轩昂的帮主红莲花,一个可爱可怜的小姑娘朱泪儿……情节里我尤其喜欢李家栈那一场大战,酣畅淋漓,好不痛快,激动得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那时年龄小,好多地方其实也不甚明白,(比如,为什么朱泪儿明明喜欢俞佩玉,还老是翻着花样儿难为他。)但凡不懂的就往下翻,翻到好看的地方再接着看。那时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有勇有谋的林黛羽,(后来看《书剑恩仇录》里的霍青桐,总觉得似曾相识,难怪呢!)可惜没能与俞佩玉终成眷属。
  这年我一年级,在当时的北京昌平师范附小(现昌盛园小学)上学。
  从《碧血剑》开始认识金庸
  上三年级时,我转学到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我爸单位在亚运村给他分了一套房子。新房装修完,家具买齐了,我和我爸就常常周末到亚运村去,添置床单啦、浴巾啦这样的小物件儿。记得每次去亚运村,买完该买的东西,爸爸总要带我到北辰购物中心顶层的书店(不知现在还在不在)看书。
  一次,我看到架子上摆着《名剑*》,连忙招手把爸爸叫过来:“这书我看过!”(完了,说漏嘴了,把午睡开小差的活动暴露了。)我爸其实心里很高兴:“你喜欢看这样的书啊,很好嘛。不过这书写得不算好,我给你找本更好的。”于是他领我到了另一个书架前,这里,一架子书都是金庸先生的作品。
  “我喜欢《笑傲江湖》这名字。”我直言,“听上去就比《名剑*》好。”
  “四本,太重了,我们搬不回去,你先看看两本的吧。《雪山飞狐》还是《碧血剑》?”
  《雪山飞狐》,听起来好像是什么动物童话故事,我想到了已经翻腻的列那狐的故事,算了吧。
  “还是《碧血剑》吧,比较痛快。”
  “那就《碧血剑》吧。”
  于是,我和我爸高高兴兴地夹着两本大三联版的橘红色封皮的《碧血剑》回家了。
  现在看来,这是一个阴差阳错的正确的选择。
  《雪山飞狐》要等长大再看,原因有二。其一,《雪山飞狐》这本书的叙事思路瑰丽非凡,用一天的时间描绘勾勒百年的恩恩怨怨,让人联想到一些西方戏剧名作中所用的以点带面的手法,如莎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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