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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嘟嘴的老国王-第8章

小说: 嘟嘴的老国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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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的家伙,所以作家才写了这篇作文。这些老师们到哪都有一种怪异的癖好,拿着一把福尔摩斯用的放大镜,看看同学们有没漏了啥功课没写。
  姐姐在校教学认真(我不知道,因为我没看过她上课,这纯属做传时的客套话,大家不用过度认真。);在家是贤妻良母(这点我也不知道,理由同上。);在社会上是好公民(实在是不想解释,但也请大家不要因为我的不想解释而过度揣测。);生得是花容月貌年轻貌美(年轻是有的,她不年轻作家岂不是更老?貌美这是我姊夫的事情。)。
  算了算……老天,连标点符号在内才四百字不到,这要怎样送去骗稿费啊!那跟各位说点过去的小故事好了,这年头流行怀旧,就说点小时候作家跟姐姐俩手牵手相依为命吃苹果的悲惨故事……有人会相信么?唉!这种鸟故事连作家自己都不相信的,所以作家始终写不出那种可以传世大卖的狗血作品。只是写还是要写的,那么就写一段暴露人性黑暗面的过去吧!
  说到要描写人性的丑恶,作家又兴奋了,作家的眼睛里露出了像是黑暗武士般的深沉光芒。
  故事发生时作家应该还不会写字,理论上是还没就学……想想好像不对,或许那时作家已经读书了,但读的大概是低年级……这就是时光了,在时光之下一切都是朦胧的,不像现实世界这样锐利,你一个转身刀就到了面前,再一分神已经是遍体鳞伤了。
  姐姐是个很没有独立自主能力的女——孩,OK!假设那时我八岁,她也不过才十四岁而已……想想,她今年应该是五十一岁了,呵!好快,从十四岁到五十一岁,这时光是怎样从我们眼前溜走的啊!
  姐姐相当爱看电影,那时好像还没电视这种玩意,所以电影跟广播几乎就是全部的娱乐了。是的,我是说几乎,姐姐有没其它娱乐我不知道,但我是有一群死党的,那群死党才是我最大的娱乐。
  想当时,打开大门,门前的水沟里就有鱼可抓,虽然只是泥鳅跟大肚鱼……屋前是一整排的扶桑花而不是围墙,跟邻居们一条巷子通到底完全没有阻隔。因为母亲是老师,所以我家住在学校宿舍里,有一整间的学校可以让我们这群小家伙们挥霍着。在宿舍去学校的路上,左边是曾发生命案的神秘香蕉园,右边是听说躲有逃兵的番石榴园,我的童年真的是相当的多采多姿。
  某回跟姐姐去看电影顺便吃鸡蛋冰(那鸡蛋冰在凤山南门,以前新生戏院对面,非常好吃,至今仍记得那滋味。),那电影是啥我忘了,反正管它演啥电影都很好看的,那年龄的孩子只要有鸡蛋冰可吃什么都是好的。电影之前必然会有近期预告,那回预告的是“月球人”(好遗憾,全名我竟然忘了。)……到现在我还记得那预告,一个月球人穿着红色衣服,用力敲着一面比人还要大的铜锣,地球人坐着像是龙舟般的宇宙飞船入侵月球。大致上是这样的,因为只看了预告,所以我并不知道真正的电影内容。
  从小我就立志要当科学家,尤其是天文学家,于是我就跟姐姐说我一定要看这部片子。女——孩嘛!你知道的,总是比较喜爱浪漫的东西,换我女儿也是比较爱看唱歌跳舞的玩意,于是姐姐一口回绝了。总之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是这样的幼齿(会恶心么?),虽然不需门票但也不可能一个人跑去看电影啊!
  在过了一周还是两周或三周的一个周日午后,我跟死党们约好了要去打棒球还是什么的,那时红叶、金龙才刚刚名扬全球(或全台)。爸妈都不在,姐姐一个人待在家里无聊,便说要带我去看“月球人”……
  我可是个有义气的汉子,为朋友两肋插刀眉头都不皱一下。在几经天人交战后我决定下周再去看“月球人”;这周去打棒球,答应朋友的事情怎可随便耍赖?从来重承诺就是我的信条。姐姐不高兴了,她无聊也只是这周而已,所以她决定把我俩一起反锁在家中看看我会不会改变心意……为了义气,那整个下午我跟姐姐两人对望着,一直望到天黑爸妈回家。
  这事件对未来人类世界的影响很大(魔族或精灵族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没看那部电影,所以我终于没有成为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这是整个人类的损失。不过为了记录这悲惨事件我发誓要努力用功读书,终于我读到了小学毕业学会写很多的字,于是这世界就此多了一位作家,让世界又黑暗了一些。
  从小姐姐就很爱拖着我一起出门,这习惯一直到她结婚,然后换我姐夫接班。我是个很怕陪女人的人,尤其是逛街、买菜,那简直是酷刑……可是我陪姐姐倒没这种感觉,虽然有时感觉很烦,但是想想她一个年轻女——孩,所以一陪就是十数年。她当老师的第一天是我陪她把行李运到冈山的学校宿舍,然后帮她组起那个达新牌塑料衣橱,今年她已经要退休了……
  这辈子影响我最深的人是蒙田,第一次接触他的书是在小学二年级时看姐姐的《蒙田散文集》。前年,我还在台北时外甥女打电话找我聊,她应该是在在东吴读法律吧!我有些忘了……我要她多读读课外书,要她学她妈妈……聊着聊着,时光就这样从我们眼前悄悄的溜走了。
  谬西2002。07。29
  小妹刚从新竹打电话来,说明天他们要搬回来了。小妹一家三口在八月时就要跟着妹夫一起赴美求学,这次回来也不过是住个几天而已,主要是因为退掉新竹的租屋把一些带不走的家具给弄回家来,没几天他们就要离开这块土地了。
  我就只有这一个妹妹,叫她小妹是因为她真的很小,超级的小。小妹小我十三岁,从来就是我们全家的宝,几乎没人把她当家里的第二代,她一直就像是第三代一样的得宠。我老姐大她二十岁,记得老姐当年大学暑假放假时送小妹去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误以为是妈妈送女儿上学,老姐当场发誓以后再也不陪她去幼儿园了。
  国中时我读的是私立中学,所以每天通车上学。那时每日我都有个极重要的工作,上学时推个娃娃车约走十五分钟路送小妹去保姆处,放学时再推回来,一直推到她读幼儿园为止,应该推了有整整三年吧!
  小妹从小就很依赖我,不过我自幼就是个很酷的男人,男子汉大丈夫后头跟个流鼻涕的小娃娃像是个什么样子?于是我的柔情大部分是放在夜里,深夜,那些别人瞧不到的时间。
  忘了是何时跟小妹说那故事了,那是一本图画故事书,应该是本中国传说故事——关于杜鹃花或杜鹃鸟来源的故事,我们一大家子都称这故事叫《老国王的故事》,因为这故事里有个老国王,因为每次我说这故事时都是这样开头的——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老国王……
  上回小妹要我说这故事给她那三岁的儿子听,她儿子依在舅舅的怀里睁着那双圆咕噜的大眼睛,就像是小妹小时一个样子……只是这故事我已记不全了,说得是结结巴巴,不过小外甥还是非常捧场地叫了安可,希望再来一次。我女人要我上网找出这故事来,我自己是认为,有些事情还是不要记太清楚的好,许多的故事就在朦胧中美丽了起来。
  那时我应该是初二、三吧!正是考高中冲刺时候。小妹每晚固定两点半左右时总要起床大哭大闹一番,非要哥哥起床说一遍《老国王的故事》才肯再睡,别人说的统统不算。父、母亲大人第二天都有工作的,但又担心读书读到快疯了的儿子睡眠不足,我自己其实也是大感厌烦……只是,不知是哪来的力量让我讲这故事讲了将近一年,每夜,梦游式的边打瞌睡边讲。
  其实小妹一直是个很乖巧的孩子,我们家里的孩子都算独立,不太烦大人的。印象中我只为小妹出过两次头,而两次的下场都不算太好。
  那时小妹还很小,应该是还没读小学的样子。有天我放学回家时,老爸正用手腕粗细的棍子痛扁小妹(这好像是此生唯一的一次?),小妹痛哭哀嚎着……我自认是身强力壮,伸手上前就想要来个夺白刃抢过那棍子,没料到老爸的武功更是高强,结果是我右手中指被老爸误伤给打到挫骨。
  事后才得知是小妹把烧着的灯笼放在沙发上,人跑出去玩了。幸亏老爸那天回家早,他进家门时沙发已经烧了起来。
  另一次是小妹出外玩耍,然后莫名其妙地哭着回家,那时她应该是小学三、四年级。我记得那时我正在服役休假当中,她回家跟我哭诉有大人推她不让她荡秋千……TMD,这还得了,这世界有如此不要脸的家伙欺负个小娃娃。我拉着小妹顺手抄起了棒球棒便往学校走,那时我们家还住在学校宿舍,母亲在后头拉着我叫我千万不要惹事生非。
  到了操场一看,原来小妹说的大人只是小学高年级的孩子,好像也不能说小妹有错,只是……我尴尬站在那不知道该把棒球棒往哪藏。
  也不是每次我都会帮小妹出头。母亲临走时特别交代我,因为我是家中的独子,这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将小妹嫁出去,嫁个好人家……很少有人知道,这其实是个很重的担子,比嫁自己女儿还要重上一百倍。
  妹夫是我先看上眼的,总之我就设下陷阱让他们俩起了爱的火花,小妹那时还在高职担任老师。终于是论及婚嫁了,小妹希望我这个做哥哥的能帮她主婚,能够牵着她的手将她亲手交出去。只是我办不到,我不知道那些做父亲的是怎样交出自己女儿,但我就是感觉我办不到。我告诉小妹,我已经通知要表叔前来主婚了……不然,要姐姐甚至要姐夫来主婚都可以的,无论如何,我就是不能帮她主婚……
  小妹一直坚持,然后我一直拒绝,大概我说了“责任已了”这类刺耳的话。那时正是晚餐时,小妹生气摔碎了碗跑回房里……
  婚礼依旧是按计划准备,我的女人跟小妹整日在那忙着,我则在一旁冷眼看着不知道该怎样插手……自那天后小妹没再跟我说过半句话,小妹进出都板个脸像是陌生人一样,我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婚礼那天,妹夫在鞭炮声中来到家中迎亲,拜别时妹夫跟小妹按着古礼跟表叔跪拜道别,转头正要出门,小妹突然嚎啕大哭,她转身过跪了下来扒住我的腿,怎拉也拉不开来……
  很多事情出头是简单的,比如说拿根棒球棒上学校操场随便抓个小鬼头痛打一顿,比如说中指挫骨痛个一星期自己就好了。但某些事情要出头真的很难,就算是母亲亲扣交代的遗言都很难办到。
  不知道小妹他们这回赴美还会不会回来了,依妹夫那种火爆个性,我是建议他们留在美国发展好些,这地方不大适合他那种凡事都要求正义公理的性子,我相信他们一家如果留在美国发展会更快乐。我心想,好在母亲生前时没料到这点,所以这回我可以心安理得的不去送行了。
  谬西2002。07。30
         

幸福人生 … 一只老狗而已
幸福人生 … 一只老狗而已  儿子刚来电话,说小小失踪了,失踪了一整周,前妻跟他一直不敢告诉我这件事情,但在地毯式地来回搜索,后他们不得不宣告放弃了。小小是我家的狗,在儿子五岁那年来的,今年儿子十九。我跟儿子做了个简短的交谈,然后取得一致的共识,一只十四岁的老狗不可能有机会在高雄陌生街头活上一周的。
  往好地方看,下周我不必专程开半小时车去看他了,那儿停车真的很麻烦。其实他不过是一只老狗而已,也活到十四岁了,若是以一个人的年龄看,应该算是一百岁了吧!办丧事都该挂红布条了……何况,他只是只狗而已。
  论到在我生命中真正留下深刻痕迹的狗还轮不上他,童年时我有只狗叫麒麟,体型跟小小极为接近,他也是在十三岁时突然离家出走消失了。这只狗陪了我一整个童年以及青少年,我对他说的话比对我比我爸妈还要多上几倍,后来他老到牙齿都掉了,每天要把吃的弄碎来,可真是烦人。
  老狗就是烦人,要花掉你许多时间精神。
  那时我妈跟我说,他走是为了不让我伤心,有些狗要死时会躲起来死……
  我生命中第二条狗也叫麒麟,那是为了纪念我第一条狗,巧的是,体型又是跟小小极为类似。我妈怕我太记着第一条狗所以弄来了第二只麒麟,从那时起我相信了转世轮回,因为我认得出那眼神——忧郁。不过养狗是很麻烦的事情,我还得用跟女朋友约会时间帮他钉狗屋,那工程足足花了我两个假日。所以,我始终认为,只有傻瓜才会认为养狗是件愉快的事情。
  在我从成功岭受训回来时,一进家门我妈惶恐的跟我说他死了。其实我不该用这措辞说我妈的,“惶恐”这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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