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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秧苗仙路-第65章

小说: 秧苗仙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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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看来自己的语言天赋不错。

赫本用半天时间,对照实物以及手语,加上语言解说,基本上将所有可能用到的词汇都教给了秧苗。

不得不说秧苗的确是一个好学生,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现在对方说一遍就全部记录进自己的意识空间。但是因为自己这次伤的着实重了些,现在空间还没有自我判断的能力,但是因为意识晶体的存在,她的学习仍然非常的快。到第二天的时候,就可以用地方语言和对方交流了,虽然还不怎么流畅的,但是只是之间的交流没什么障碍了。

当她知道那个伊娃是头领的女儿后,真诚向赫本道歉,对方只是很不在意摆手,“这里是没人肯来的荒原,经常需要与野兽搏斗,生死是很平常的事情。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这一次也是她偷袭真人在先,是她自己没有本事,不能怪真人的。”秧苗在这里被他们称为真人,也就是与仙人最接近的人的意思。

当时心里还小小的感叹了一下,难怪很多人宁可做鸡尾也不做凤头,有实力就是这样爽啊,到哪里都能赢得自己的位置,赢得尊重。

……

秧苗知道自己上次看见的那个像巨大“猪儿虫”的东西,是一种这里独有的怪兽叫曲嵘。

那仅仅是一只刚出壳的幼体,成年曲嵘身体有簸箕大,长达两三丈,全身呈黑褐色,有些身体上还布有金色菱形斑点。足可以吞噬下一个成年人,但是因为它的速度比较慢,而且口器就像蚯蚓那样没有锋利的牙齿。所以是这里最低等,最好捕捉的一种怪兽,不过像赫本一族能够捕猎到一只曲嵘也是非常不容易。

在这荒漠戈壁地带,人们都以族群群居于地穴里。就像赫本一族,就是他一脉的子弟以及妻妾仆人等等组成。

这就有点像秧苗以前在历史上看到的父系氏族一样。男子在这个族群中不管是经济还是物质都占有主导地位,女人是从属于男人。像赫本一人有六个妻妾,还有四个女仆,下面有十个儿子,六个女儿,儿子就是延续他这一族的重要成员,而女儿则是需要嫁出去,用他们更直白一点的说法就是“换”出去。只要对方氏族能够给到一定量的猎物,就可以将女儿“换”出去。

对于他们的氏族以及社会传承问题,秧苗没有兴趣深究,但是无论到哪里,都只有一个真理,那就是谁掌控着生活生产物资,谁掌握着经济大权,谁更有实力,谁就是那个社会的主导人物。所以,女人在很多场合其实都是男人的一种隶属关系。但是这里的父系氏族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也正在向着更高一层的以夫妻制的家庭为主的社会形式转变。

艾娃和伊娃是赫本两个比较杰出的女儿,因为生存条件十分的恶劣,必须要求她们从小便掌握捕猎的技巧,在这里要么捕获猎物,要么成为被捕获的猎物。这一次她们捕获的幼体曲嵘,足可以维持赫本一族五天的口粮。

在这里如果没有出去捕猎的人,一天只有一顿吃的,而且是勇士或是男人选吃剩下的。但是因为秧苗刚来展现的那一招足以震慑住这里所有的人,在以实力为尊的前提下,赫本自动让出了本族的主导地位。所以秧苗来了一整天可以有两顿吃的,而且都是曲嵘背部肉块最肥厚的部分。

这可是她来这里的第一顿饭啊

在一个兽骨盘子里放了一块黏糊糊的淡绿色肌肉组织。这应该就是那个曲嵘身上的肉吧,离鼻子还有一尺远,一股酸腐的味道直冲脑门。

旁边两侧是赫本以及几个成为猎手的儿子,还有那个艾娃等人。下面的人见秧苗盯着盘子里的食物没动静,都紧张的很,也不敢先吃。因为伊娃受伤了,在其母亲那里接受照料没有过来一起吃。

“呵呵,既然人家都一直将这个当食物,自己还有什么好怕的?恶心么?食物吃到胃里搅拌的时候才是正在的恶心呢”

看着手边也没有筷子刀叉之类的工具,秧苗干脆一把抓出那块黏糊糊的绿色肉块,一下子塞到嘴里狂爵起来。

“咦,味道还不错嘛”有点酸咸的感觉,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难以下咽。也许是因为太饿了,秧苗紧接着两三口便将一块肉吞下肚子去,完了后还舔舔沾到嘴巴上的黏液……

“咕噜噜……”秧苗听到旁边跪侍的人肚子响起来,喉咙还在不停的上下移动,吞着唾沫……

哎哟,真是罪过了,人家肯定是被自己逗出馋虫来了,又加上食物匮乏,饿的不行。便做了一个手势,让大家都开始“吃饭”。下面的十来个人见秧苗三两口解决完了食物,接到授意,也纷纷抓起来就开吃,有的甚至将兽骨盘舔了个干净。等众人吃完后,两个侍女才将盘子收走,那上面的剩下的黏液以及边角料就是她们这一顿的饭量……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一百一十三章 生存压力

第一百一十三章 生存压力

唔,还不错,这曲嵘肉体蕴含的灵气比在恒山派吃的粮食还多,只是这量确实是少了点,想以前的饭量,那可是管饱的……

秧苗咂咂嘴,味道也不算难吃,总的来说对这食物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那个啥,分量太少了,才两个巴掌那么一坨肉,刚好把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族长,这里都有些什么怪兽?都是像曲嵘这么好抓捕的么?”秧苗现在的身体就像一张破布样,但是要完全修复好就必须大量的能量……现在因为上次突然发威,虽然震慑住了这些人,但也消耗掉不少能量,再加上日常的活动等等,现在她的元婴已经完全萎顿下去。

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对风土人情更是懵懂的像个刚出世的娃子样,以自己现在的境况根本就无法穿越这个荒漠戈壁,那么留在这里修养就非常有必要了。再说,这样的肉食虽然看起来不怎么雅观,但是里面含有丰富的灵气,对修炼大有裨益。

当然了,如果自己一直待在这里,又不为这个氏族做点贡献。不管是别人惧怕自己的实力而不敢嫌恶自己,就自己本心来说都是一种愧疚感。所以一方面为了自己能吃到更多的食物,更好的修炼恢复身体;另一方面也是多了解环境,主动出击,去捕猎怪兽是非常有必要的。

“真人,这里像这种曲嵘是最好对付的怪兽,还有很多凶猛的,我们只要一看风声不对都立即回到地穴里多起来,即使出去也是成为它们的食物……”

赫本说到这里的时候,想是想起了什么事情,神情惊恐“但是还有一种怪兽是那种皮甲特别厚实,长着长长口器的尖嘴兽,像我们做的武器根本就伤不了它分毫。有一次来了兽潮,那个铺天盖地的啊,稍微跑满了一点或是直接被踏成肉酱,或是直接被几头怪兽分食……但是有些即使钻进地穴里面也没有逃过它们的席卷。就是那个尖嘴兽,一脚就将上面封的土壳子踩塌下去,然后用长长的口器伸到地穴里面将人直接拖出来,几头撕碎了分食……”

秧苗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有多么的惨烈……但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猎与被猎的地方,人们抓到怪兽还不是分割来吃了……

和赫本讨论了半天,基本上将他们经常遇到的怪兽形象以及习性,特殊本领记了下来。接下来便是准备狩猎工具了。

秧苗在传送前是将自己全身武装来着,哪里知道不仅什么都没有保住,还把身体都扯掉一大半……所以包括以前黄强送的飞镖,在特训所专门制作的手臂飞刀,全都被能量流不知冲到什么地方了。

赫本让几个儿子将他们的武器一一展示给秧苗看,这纯粹还停留在石器时代嘛。就昨天被自己震断的那根还是一次机缘巧合捡了一节被怪兽折断的铁木枝。这是在荒原凹地里生长得一种多年生灌木,因为气候等原因,年生越久质地越坚硬,普通人根本无法折断,这都是被怪兽撞断后被捡到的,一直被奉为氏族的圣物。但是却一下子被秧苗弄坏了……所以当时他们才有那么惊愕的表现,才一下子诚服下来。

秧苗见这里着实落后,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连生命随时都受到威胁,连肚子都填不饱,谁会去研究除了猎取食物以外的事情呢?不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在哪里都是经典,要想捕获更大的猎物,就几块石头是肯定不行的。便让赫本分一个人给她带路,到凹地去看看,再找些生铁木回来。

众人一听到秧苗这样的话,尽皆大惊失色连连摆手朝后退……

原来在那边水草丰美的地方还住着几个氏族,和他们只捕猎怪兽不同,那几个氏族是凡是闯进去的,都会被捕猎成为他们的食物。秧苗听了后也是一脸骇然,她从历史上知道其实在远古的时候,人类都是以种族为单位繁衍的,凡是非本族的皆会被捕猎……后来是因为种族近亲**让成员素质下降,慢慢总结出经验,才开始与其他氏族通婚等等……

想到这些,秧苗有一阵恍惚,难道自己一个传送阵将自己传送到几万年前来了?而且在自己学习的“科学”理论中是有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就是当速度达到极致的时候,是会产生时间停止甚至是逆转稍微一转念,秧苗便否决了这样的想法,首先阵法本来就是一个空间传送,还有就是时间逆转这根本就是停留在理论上的东西,而空间跳转这是被实验出的确可以实现……

秧苗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现在身体素质降低了,连这些简单的问题都会纠结不已。心里对那些凶兽的肉又感兴趣了……不就是猎与被猎么?看在那么浓郁的灵气份上,我张秧苗还真的杠上了

没有称手的武器,那就先从简单容易一点的曲嵘入手,凭自己的身手难道还不如伊娃和艾娃么秧苗顿时觉得一股豪气冲上心头,让赫本的大儿子严本带自己去这种曲嵘经常出没的地方看看。

严本大概三四十岁,长得非常魁梧而精干,是这个氏族最好的猎手,有着非常丰富的狩猎经验。但是一听说要去成年曲嵘的聚集区还是直摇头。这曲嵘的口器虽然没有利齿,但上面有吸盘,只要被吸住,一个成年人根本挣不脱,如果是几个曲嵘一起来的话,不消片刻就会被分成几块吃掉……

秧苗很看不起这样的人,有些事情不是因为能力做的了做不了关系,而是他愿不愿意,敢不敢,有没有那个勇气去做

“你只需要将我引到那个地方,你就可以走了”对这样的人秧苗自然没有好脸色,直接以命令的方式决定下来这件事情。旁边的赫本嗫嚅着还想说什么,碰上秧苗冰冷的眸子,将话头咽下去。

……

秧苗从他们简陋的武器里,挑选出两柄较为锋利坚硬的石刀,略微做了一些调整就准备上路了。

赫本几人将秧苗和严本送出地穴后,赶紧将洞口关上。

不得不说地穴建的非常巧妙,不仅在冒起小土包边缘隐秘处设有通风口,下面更像是秧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地道战》,里面纵横交错,而且对于吃喝拉撒睡也是非常有规矩的。全部分开来。拉撒的地方在一个角落里挖个小坑,等污秽物差不多的时候就用土填平,再挖下一个……

所以不管生产条件是如何的落后,生存是如何的艰难,但是人类相比其他动物,是决对懂得在现有基础上更好的规划自己的小窝的。

第一卷 凡尘劫 第一百一十四章 首次捕猎

第一百一十四章 首次捕猎

秧苗知道大抵能够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都是差不多的,所以每天仍然有昼夜之分晨昏之别,只是白天时长,至少有十六个小时是被炎炎烈日占据着的,而且常年都是这样。

用句比较俗气的话,就是这里是被众神抛弃的地方,生存在这里的人都是被那些强势的族群驱逐到这里的流民后裔。对于这些事情不管是那个生物种群都是存在的,都在上演这“物竞天择”的不变规则,自己阴错阳差被传送到这里,说明这里也是自己历练之一,与其抱怨还不如努力争取一切可以修炼的条件,尽量恢复自己的功力后再去寻找修真者天堂也不迟。

最佳的捕猎时间就是早上的四五个小时,一到中午,烈日将戈壁上的石头以及下面的硬土层晒烫了,人走在上面脚掌就像被放在烧红的烙铁上,加上高达四五十度甚至六十度的高温天气,即便是他们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人也受不了。所以他们一般的捕猎范围都是在地穴周围两个小时的路程左右,而那个曲嵘聚集地刚好在三个小时距离远的边缘处。

严本一路上在前面飞奔带路,这里没有鞋子穿的,光脚直接踩在干壳的土地或是砾石上如履平地,秧苗因为修炼的原因,这些自然也是不虚,轻松跟在后面。严本是想早些带到地方,自己才有时间赶回去……越往前走,入眼的全是一片无垠的黄褐色,偶尔有些矮小的灌木生长在凹地或是背阴的地方,说不出的荒凉……

“真人,就是前面了。”严本站住,朝前面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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