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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青瓷少年-第14章

小说: 青瓷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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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客串下人甲,每场上台两分半钟。其余时间站在台下的暗影里,看着她。   

  其实她也不算多美,但清秀淡然,胜在气质。说到美的话,还是要算云海棠了,兄弟们笑称,她穿条麻袋,只怕都无损她的美貌。走在路上,我想着,冷不丁地笑出声。   

  早晨的行人很多,车水马龙,公交车摁着大喇叭颠簸着开过,私家车缓缓行驶,骑自行车的人更是谨小慎微。我闲得无聊,东张西望。   

  我看到了夏白,他穿着黑色T恤和迷彩工装裤,扶一位阿婆过马路,躲闪着汹涌车辆。想到他是红果的堂兄,我莫名对他有了亲近感,就跟着他,看他接下来要做什么。   

  他将阿婆安全地送到街对面,转身走了,我尾随着他,跟他走进了一家琴行。   

  夏白和琴行的人很熟,一进门就有人和他打招呼,对他很尊敬。我装成顾客,在各种乐器前拨弄几下。店员过来:〃我可以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   

  〃我随便看看。〃   

  〃您请便,谢谢。〃   

  夏白坐在一架钢琴面前,专心致志地调试着。哦,他竟是一名调音师。   

  钢琴有88个键,218根弦,8000多个零件,必须全神贯注,耳、手、心合一,才能调准音,稍一分神就可能弄断琴弦。调试一架钢琴往往要花上2个多小时,他工作了多久,我就在琴行里呆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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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第四章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5)         

  真没想到,他并非仅仅靠父母寄来的生活费度日,除了写小说,调音也是一把好手。   

  琴行给他的酬劳并不低,他拿上钱,出了琴行,我又跟出去。   

  他没有意识到有人跟踪他,轻松地走在路上,间或停下来,站在路边抽一支辛辣的雪茄。那雪茄有两根指头粗,好像是舶来货。   

  随后他走进一家游戏厅,一个大男人,挤在一群孩子中间,欢喜地玩游戏机,拿着一把虚拟的刀,重复着杀人的动作。等他发现天色已晚,收起游戏币时,我才想起,在他旁边站了三个多钟头了,腿都麻了。   

  他认出我,神采飞扬地说:〃我今天发挥真不错,刷新了个人记录!〃   

  我对他很感兴趣,提出和他聊聊。他问我:〃有时间陪我去爬山没有?〃   

  我虽然意外,还是点点头。   

  我们边走边谈,他打车,带我去买专业徒步行头。   

  〃很想找个人陪我去爬山,正好碰到你了。〃   

  我本来想说,可以找红果嘛,再一想,他是克制自己,尽量不和她见面的,话到嘴边就咽下。   

  〃海拔很高,身体能行吗?〃   

  我逞能地说:〃没问题!〃   

  夏白笑。红果喜欢的男人,和她有着同样的神情,笑着的时候,眉毛也在跳。   

  户外用品店离市中心不远,原木店面,街边高大的梧桐树遮盖了半边阳光。他帮我挑了一双咖啡色高帮登山鞋,并说其余装置他都有,回到住处拿即可。   

  夏白在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登山鞋,衣服裤子,背包,账篷,特制水壷,锅碗,药品等一堆乱七八糟的小东西全都拿出来了,我们一人背着一只巨大的包,上了路。  

  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辆越野车,拍拍车头说:〃上来吧!〃   

  我们要登的山距离本市有几百多公里。路上,夏白放着《恋曲1990》,音量开得很大,我记得他在小说里提过,这是他最爱的歌。   

  我把手伸到车窗,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风。夏白跟着节奏吹着口哨,我们很久没有说话。车在路上颠簸了一百多公里后,温度开始下降,他把车停在路边,打开车厢,拆开背包,松开压缩袋,取出衣服来。   

  穿上厚实的衣服,我笑起来,明明是炎炎夏季,没有迈脚,便踏进了秋天。   

  愈行愈高,居然下起了小冰雹,打在车窗上啪啪作响。我感觉像是乘坐季节穿梭机,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历经了夏天、秋天,转眼就到了冬天。这种新奇的感觉让我感到刺激,但在车厢里没法蹦跳,只好大叫。   

  看到车窗外的崇山峻岭,大块大块的绿色,一望无际。垂直高度在这时升得极快,我的头有些晕,啊哦,这就是高原反应?   

  终于到了垭口,海拔4523米,停车。夏白说外面的天气不错,既没有下雨也没有冰雹,他嘱咐我不要有大幅度的动作,可我已经动不了,又舍不得辜负外面的美景,几乎是挪下去的,他见状扶了我一把。我趴在地上看山下的公路,云里雾里似的,宛如仙境。我微微缺氧,夏白却没事人一个,又抽起雪茄,望着远方,他有着料峭的气质,侧面有锋棱。我顿时明白为什么初次见到他,就感觉他很面熟了,啊,他和红果长得很像。   

  我挣扎着坐起来,他把我拉到他的身边,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这样坐了大约二十多分钟,太阳出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问了时间后,才知道确实没错,下午六点,出了太阳,在我苍白的地理知识里,只有新疆才会这样。   

  天空碧蓝,朵朵白云,在山体落下巨大的影子。我一时回不了神,分不清此刻身处何方何时,时令和时间的界限统统含糊起来。   

  夜里十点,住在一家客栈,磨了半天,三十块一晚上,宾馆的标准,服务员都长得不错,随便挑一个,打扮打扮,搁在城里,都是大美女,我窃喜,赚到了赚到了。带出来的蛋糕和板蓝根什么的都涨袋了,夏白笑言:〃它们也有高原反应啊。〃   

  晚上我倒没有什么反应,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早晨很冷,穿着厚厚的外套,又上了路。九点的时候,前面塌方了,等待清理的时候,我们下来走动。经过了休整,我的适应能力强了许多,没有不适感,习惯了心跳不止,还找夏白要了一支雪茄,并肩坐着吞云吐雾。他是个话语不多的人,再说我们不熟,那就沉默着吧,对着绿水青山,抽烟。   

  两个小时后,到达草原,它地势平坦,满眼绿草,满眼野花,我因此想起幼时看过的童话《绿野仙踪》。就地躺倒,任蓝色小花亲吻着面颊,柔柔的,淘气的,像心爱的姑娘逗你玩的小手。   

  夏白坐在一旁,仍是抽烟。这支大烟枪,肺一定好不到哪儿去。虽然我也抽烟,但绝对没有他这么凶,回去后,得和红果说一说,找个机会劝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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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四章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6)         

  太舒适了,我小睡了片刻,身心舒展,站起身,拔脚狂奔在草原上,有风飞扬,我挥舞着衣服和帽子,不停大叫大喊,像个疯子。   

  对,我就是疯子。我什么都不愿去想,久儿,久儿们全被抛在脑后,我只想在这蓝天碧草间,变做一只苍鹰。   

  痛快啊,生命彻底远离了悲欢。   

  接下来又是一段艰苦卓绝的路,左边悬崖右边悬崖,只余中间一条狭小的窄路,漫天云雾,苍茫茫,天地浑然一体,有腾云驾雾的感觉。目及之处,全是乱石嶙峋,零落的积雪铺着,很荒凉。   

  夏白在这时候开口了:〃我曾经来过这里,拍了很多照片回去,贴在网上,她跟帖说,也想来。〃   

  他自说自话,并不在乎有没有人听,听不听得懂,径直说了下去:〃她说,将来老了,拼着命也要来,死也要死在这里。〃   

  他是想带她来的吧,本来以为,来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但最终,陪在他身边的,是不相干的我。   

  〃你们……那是怎样的故事?〃   

  〃一生那么久。我比她大三岁,逃了那么些年,还是决定回来。〃   

  婴孩第一个微笑的刹那,他便识得她。别人给他一粒糖,他放在右手掌心,又伸出左手,摊给人家看:〃还差一粒,要给我家红果。〃大一点,他是她的守护神,有人欺负她,他抡起砖头冲上前,她考试没考好,哭鼻子,他百般安慰,也不顶用,索性陪着她哭。他一哭,她就慌了,过来给他擦眼泪。   

  那么……是什么时候爱上了呢。明知是禁忌,是不伦。   

  他不知道。她也不知道。只明白早已习惯了有对方参与彼此的生活,等到发觉那是爱情,已然来不及。   

  当他们互相明了,四周天清地阔,叶嫩花初。   

  都想避开,但都避不开,越挣扎越牵挂。从一开始就是错,错到后来,整个家族为之震怒,她被扫地出门,提前终止学业,以十七岁的年纪,出来做零工,养活自己,因为与家庭决裂,再无人负担她的生活费。她爸爸,也就是他的叔叔,嗜酒好赌,家中贫寒,她只能靠自己。   

  就在那年,父亲撞破母亲和他人长达十余年的奸情,两人离婚,母亲赴异邦。他则从家里偷拿些钱,放逐自己,远走天边。   

  再回来,父母已老死不相往来,均只给他高额汇款,他照单全收。此际,父亲早已另娶。   

  妹妹并非父亲的亲生骨肉,父亲虽念及多年养育培养下来的感情,到底有如鱼骨梗喉,待她无法视若己出。   

  ……父亲对他,也不过尔尔,何况是妹妹?   

  后母很会作表面功夫,毫无破绽,但直觉告诉他,妹妹受了委屈。   

  他想带走她。   

  〃红果呢?她怎么办?〃   

  提到她,他的嘴角流露出笑意:〃她很能干,用五年时间,就做到了主管,还给自己买了套小公寓。〃他将《恋曲1990》开得更大些,〃我没什么用,只会写点小文,调调钢琴,都是附庸风雅的东西。〃   

  〃小红果没有对我说过,你是个调音师。〃   

  〃我母亲曾经是音乐教师,耳濡目染,我对音律很敏感。〃他说,〃离家后,我去过乌干达,骑着骆驼包着长头巾在沙漠里走,听到有人用饮料罐和自行车刹车制成小提琴,拉起来竟像钢琴声,很神奇,回来我就在一个钢琴调律班报名听课。〃   

  把车停在一户藏民家,开始徒步穿越。感觉自是妙不可言。虽然很艰苦很累,但我都挺过来了。在山顶,我还见到了胡杨林,以前我只知道它生长在塔里木河两岸,被称为沙漠神树,不想在这里亲眼见到它。夏白告诉我,说它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   

  你说,这世间有没有这样的爱情?   

  我们住在山顶的寺院,它被藏民称为神寺,我和夏白都在寺里求了平安符,但只让求一个。虔诚跪倒,叩一百个等身大礼,将平安符求给了早春。我所认识的人里,她最小最让人怜惜,她的未来还有足够长远的路,我希望她平安。   

  再看夏白,他也毫不犹豫地求了,我想,是给红果的吧。   

  雪山、古冰川湖、原始部落、雨夹雪、马、扎营、海拔四千七百米、地狱谷、生死考验等词汇,囊括了我们接下来的六天徒步行走经历。   

  冒着瓢泼大雨行进到地狱谷时,停留了一个多小时。夏白说,有旅游丛书这样介绍:佛教典籍中提到的世界八大寒林(尸体)之一的地狱谷,是人类肉身由凡界进入天堂的必经之路,神山在望,穿越十八层地狱,便到达了天界。但地狱谷本身的风景,就让我置身天堂,水墨般的山色,浓绿的树木,天色渐晴,空气爽朗,小涧水流潺潺。   

  景致美得让我想哭,想就地死去。如果地狱是这样,我愿长眠此间。但是,是谁告诉我,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又是谁说,它如阿修罗,美艳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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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四章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7)         

  往前走,才体会到地狱谷确实是地如其名的。谷长12公里,最大深度为一千米,谷内壁立千仞,侧刀、天平称、刀剑等象形山石栩栩如生,恰似地狱酷刑。   

  六天后,我们返程。   

  我被沿途的跳蚤咬得满身包,盘算着回去后不能穿短袖了,夏白问:〃感觉怎么样?〃   

  〃很好。〃   

  〃这条路线很危险,把你带过来,也算冒险了一回,现在旅行结束了,才敢说出来。〃他呵呵笑。   

  〃我不介意死在这里。〃相反,我该感谢他带我走了这一遭。在神奇的大自然面前,人是会有敬畏之心的,让我清醒不少,脑海里很多模糊的碎片,串联起来,有个相对清晰的思路。而且,他是个很让人有安全感的人,有他在,我就觉得什么危险都不用怕。红果喜欢的,就该是这样的人,为了能和他过风一样的日子,将亲情伦理摆到桌面上计较,也在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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