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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瓷少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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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瓷少年   

  自序 美人将要离场   

  整个2007年,我都在北京。   

  我住在寂静的马路边,是老房子,像儿歌唱的那样,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推开阳台的窗,可以看到外面一排排绿树,下雨天,路灯就眨着湿漉漉的小光斑。   

  这里让我想起少年时的南方校园,我很喜欢。   

  有个周末,我去超市买菜,路遇一对老年夫妇。老爷子坐在轮椅里,老妇人推着他,他笑嘻嘻地问我:〃现在几点啦?〃   

  我告诉他:〃四点三十七。〃   

  老妇人同我说:〃别搭理他,他碰到个姑娘就这么问。〃转头去嗔怪老爷子,〃问了几十年,也不厌。〃   

  如果是这样老去,好像也蛮有趣。不操心闲杂人等,不回想得失成败,不计较盈情亏意。   

  只一心一意地关注此中城春草木深,良辰佳期不离分。   

  无论前面会不会有崭新的遇见,要做的事依然很多,而此时心上人是不是就是将来偕老人,等老了再说。   

  这辈子挺长,老也值得期待。   

  我曾经困惑过,究竟是什么,会使我在那年早春爱上那个人。   

  这从来不符合我的向往。   

  我是看唐传奇,演义和武侠小说长大的,我崇尚力量,渴慕英雄,以及那样的诗酒风流,逐鹿天下,大漠孤月,塞外狂沙。   

  这一生,我没有福气成为和英雄并肩共担的姑娘。   

  于是我假装自己是英雄,去爱了一个人。   

  这是2003年的事情。   

  然而分裂太负累,我很快知道我错了。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个不那么聪明的,不那么好看的,不那么好运气的,所以路会走得格外难些的女人。   

  我一点儿都不强大。   

  而自怜比折堕更可怕。   

  在不够强大之前,应该坚持完善自身,而不是被杂念杂事分了心。   

  是怎样的人,就去做怎样的事,去努力,去进取,去捍卫,去把握,去善待。   

  有天我的智齿发炎,我就吃了很多枇杷膏,后来发觉吃错了,那是治嗓子疼的。   

  二十多年来,我牢记小时候我爸爸的话,生病了就要吃药。可是,药和药是不同的呀。   

  要对症下药,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要溺水时瞅到一根稻草,就当它是船。   

  我觉得我又琢磨出了一个道理。   

  别人说了千百遍的常识,我听不进去,非要自己去摔一跤,鼓个大包不可,才能坐下来,一边揉一边仔仔细细地想个明白。   

  孤单不是放任的理由,软弱不是将就的借口。笨人也有笨办法,又笨又犟的人也能总结出活着的小窍门。   

  笨人很善良,打算把它告诉别人,但要换个容易懂的法子去讲,省得自己先绕糊涂了。因此就有了这个小说,从一个落雨的清晨讲起,到一个烈日的正午结束。   

  起初,只想讲给那个人听。但如今,我不介意告诉你们,我的执迷,荣光,羞耻和挫败。它是个纪念,纪念一道坎。过去了,成长了,懂得了,能够拿出来当教训说一说了。   

  我毕业那年,学校的大广播里,总会放一首歌,有句歌词依稀是,那温柔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我一样样,都会拥有。   

  是的,一定会如此,最平淡微小的幸福,朝别夕归,没有失散。   

  好了,看小说吧。这一次,我愿意安排尽可能的圆满,给你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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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一章 没有花还有烟(1)         

  第一章 没有花还有烟   

  我遇见早春,是大学三年级,刚过完十九岁的生日,距离所爱的女孩久儿失踪近两年。   

  我迷上了CS,逃了外语课,悠闲地向校外走去。路过宿舍楼外的宣传橱窗,看到有三名警察贴告示,凑近一看,内容与两年前略有变化:……潜逃多时的嫌疑犯涉嫌走私,有知其下落者请速与警方合作……   

  有踢球归来的男生三三两两地聚在告示前指点,说出久儿的名字:〃走私?她可真胆大妄为!〃   

  〃嘿,人穷极了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人说成绩优异的久儿一失足成千古恨,宁可放弃保送博士研究生的权利,利欲熏心,在数万台币面前败下阵,于某个深夜充当应召女郎,将那台商击晕后,卷走他的钱财逃之夭夭,从此隐姓埋名,下落不明。我咬着一袋果汁,闲言碎语不绝于耳,我只当那是空气。   

  人声渐稀,渐散,阳光直射在墙壁上,灰色暗影像一场幻觉。四顾无人,我跳起来,撕掉那张告示,揣在兜里,一路撕开去。警察若存心寻访,必然是可以知晓破坏分子身高约在1米78至1米81之间,穿43码的球鞋,时常空着手走路。那便是我,也许他们会明白,我渴望迅速破案的心情同他们一样急切,只是,我坚信他们圈定的嫌疑犯之一的久儿与此案毫无纠葛。   

  身受重创的台湾商人陷入深度昏迷,抢救无效,未及指证疑犯照片,于案发次日就撒手人世。直至昨天,警方才意外通过另一桩案件找到他的儿子,当年的事件才有突破性进展,原来台商遇袭不仅仅是钱财遭劫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他随身携带的宋代汝窑粉青釉莲花碗也被劫去。   

  两年前的一天,该台商携价值连城的汝窑莲花碗前往本校某教授处鉴定,下榻学校旁边的明珠阁大酒店。等警察赶到,他已倒在血泊中,钱财和证件不翼而飞。现场鲜血满地,尽头仿佛有童年的歌声。   

  报案的酒店服务生称,当晚11时半,有大学生装束的女生敲响台商房门,他只看到一个侧面。警方根据线索,在本校展开调查,发现当天夜里,久儿不在寝室,行踪无人证明,案发后即失踪,几日未归。并且疑犯十分狡猾,竟无法在现场取回指纹、发丝等相关证明,案情头绪复杂,女大学生身份就成为突破口之一。   

  久儿很少照相,警察拿着校方提供的证件照,以及她的室友交出的集体合影,去找酒店服务生核实,终因印象模糊无从确认。两个月后,久儿仍未见踪影,而警方得知明珠阁大酒店当年负责装饰工程的包工头也在同一时间消失,据其家属回忆,台商入住明珠阁当天,包工头在家中手绘过一张酒店内部结构平面图,前后左右的空间通道都一一在目。   

  做软件的过程中,整体协调时,可以预留一个BUG,以备将来调试。这就相当于建筑工人在盖房子时多盖了一条地道,留了后门,除了工匠自己,是没有人知道的,如果建筑系统出了什么问题,工匠可以从后门进入。这个后门,在电脑术语里称为〃暗门〃。久儿本科时获得计算机和植物学双学位,她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警方推断,疑犯买通包工头,对夜总会的内部建筑结构了如指掌,暗生杀机。这绝对不是偶然的突发事件,台商陷入了精心设计和准备的诱杀计划,疑犯得手后下到底层的卸货平台,包工头事先就准备好的的士带他们从容不迫地远走高飞。   

  潜意识里,总觉得汝窑莲花碗一案像是影视和文学作品里的传奇故事,断然不会同我爱慕的人有关,等它真正发生在眼前,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去抵挡它的真实度,顽固地认为所有同我息息相关的人都是良民,逃避现实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我将沿路数十张告示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久儿,单凭你恰逢其时的不知去向,就臆断案件是你所为,未免荒谬,或者,就算证据确凿,我也深信,那不是你。   

  久儿,一别数月,你的名字逐渐成为大众谈资,流传于一双双被蒙蔽的眼睛,和一张张妄言的口中。可是,哪怕你千夫所指,无从辩驳,我仍相信你清白无辜,如果你能获知这流言,请现身出来,与我相见,粉碎猜测和中伤。   

  上午十时,处理好整个校园的告示,我松了一口气,横穿小花园,刚走到喷泉附近,一眼就看见早春了。正是课间,小花园里一派清净,没有人经过。一树一树的绿叶正开得舒展,洁白梨花也一朵朵地开着,一天一地的春意盎然里,独独那女孩的一身红衣,分外耀眼。   

  女孩在哭,肩膀一耸耸的,她的哭声很大,是那种不顾一切的号啕,像只受了委屈的小狗。我很不厚道地觉得她很有趣,走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以示安抚。女孩回过头来,一双惊惶的泪眼,嘴唇嘟着,犹疑地看着我。   

  她看起来真小啊,有没有十岁?我从口袋里摸了半天,只摸到一块巧克力,放了几天了,捂得有点软,剥开锡纸,递给女孩:〃还能吃。〃   

  女孩接过来,声音细细小小:〃谢谢哥哥。〃   

  我笑了,眯着眼睛打量着她,眼前人有一张明山净水的容颜,淡淡的眉眼,说不尽的雅致,头发随意地用一块手绢扎着,额头光洁,隔得这么近,我能清晰地看到她脸上的绒毛和细小的血管。   

  女孩吃巧克力的模样挺好玩,先是伸出舌头舔一下,半闭着眼睛享受一番,再迫不及待地大口吞掉。   

  〃喜欢吃巧克力?〃   

  女孩点点头。   

  〃那就别哭了,下次看到你,给你带一大块。〃我比女生高出很多,弯下腰问她,〃小孩子,为什么要哭?〃   

  说话间,听见笃笃的高跟鞋声音,抬头一看,迎面走来一位中年美妇。我发誓我不曾看过这么美的女人,她的五官精致如欧美混血,皮肤很白,眼窝很深,长腿,长发。她朝我微微颔首,走到女孩面前:〃早春,回家了。〃   

  早春,回家了。   

  早晨的风有点凉,女孩仇视着,不情愿被她牵着手离开了。她一步三回头,泪痕斑斑地望着我,我朝她挥挥手:〃明天还给你带巧克力!〃   

  但次日我并未出现在小花园。我在网吧里打CS打得天昏地暗,熬了一个通宵,外加一个白天,待回校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傍晚的小花园人很多,一对对情侣坐在石凳边聊天,可乐瓶子东倒西歪,瓜子壳小心地用报纸包着,等离开时带走。   

  我又看到那女孩了。她穿着白裙子,坐在树冠繁盛的松树下,双手平放在裙子上,不言,不语,也不动,在喧嚣的人群中,是如此孤单而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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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一章 没有花还有烟(2)         

  我丝毫没有料到,自己的无心之语竟成了那小女孩遵守的约定。她看到我,欣喜地站起来:〃哥哥!〃   

  我摸摸口袋,没有巧克力了。她走到我跟前,歪着头:〃哥哥今天很忙?我等了你整整一天呢。〃   

  素昧平生,我不知道会被她这么惦记着。但看到她那双充满渴盼的濡湿的眼睛,我心软:〃还没吃饭吗,哥哥带你去吃东西。〃   

  带她去了校园附近一家名叫彩的小酒吧。这是家清吧,人不多,厨子能做正宗的意大利面条,榛子蛋糕味道也好。和久儿相处那会儿,常来这家,连老板都认识我们,每次点餐,会附送一杯柠檬茶。   

  老板还记得我,一见面就问:〃好久没有来了,女朋友呢?〃   

  〃分了。〃最后一次见到久儿,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哦,两年了,居然过得这么快。   

  他不再多问。看到早春跟在我身后,他笑笑:〃这小姑娘长得真好看,你亲戚?〃   

  我给早春点的是久儿爱吃的几道小点心。久儿是个挑剔的女孩,她将彩吧里的菜式和点心尝了个遍后,固执地认定这些才是最可口,便不再更换。   

  老板将点心端过来,又问一遍:〃女朋友呢。〃   

  我再答:〃分了。〃   

  早春呼啦一声将点心托盘移到自己面前,拍拍手拈起一枚小蛋糕,递给我:〃哥哥,你吃。〃   

  我笑着接过来,久儿也是这样。   

  我怎么又想起那时候呢。   

  〃面条稍后就好。〃老板按了按我的肩膀,〃不要任性,追回去吧。哎……现在的年轻人啊,明明好得要命,还赌气。〃   

  赌气。唔,他说对了。就是赌。赌到后来,几乎连命都给搏掉。   

  〃哥哥,你吃呀。〃早春的眼睛真漂亮,她多大?十岁?我眯着眼睛打量她,她要是有十七岁,我敢说,我会追她。而现在?呵呵,至少我没有恋童癖。   

  久儿是我的师姐。十七岁的秋天,我在人群里发现她,就对自己说,这个女生,我要定了。   

  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刚送外校来看我的美眉走,无处可去,赶到教室,照例又迟到了。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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