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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也相公-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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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好半晌,谷底传来一记沉闷的撞击声。

  那是一只苍鹏为它折翼的伴侣殉情,所发出最悲恸、也最深情的临别赠言。

  花无颜张大嘴,两行泪像春天的雨,滴滴不停地坠了下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拉着罗什的手臂,痛哭失声。“你可以阻止它的,你为什么不做?”

  罗什的眼眶通红,红得似要滴出血来。

  “无颜,记得以前你说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吗?事实上,只有人才会计较谁爱得多、谁爱得少,在苍雕的世界里,伴侣死,另一只跟着去是很正常的。”他紧紧抱住了她。谈情说爱他不会,花前月下他不懂,他唯一会的是……“无颜,金儿与银儿要生死相随,我无权阻止,也不愿阻止。因为将来有一天,我们若不幸遭遇相同情况,我也会跟金儿做一样的选择。”

  花无颜呆呆地看着他,内心深深被震撼了。

  曾经,她怀疑过这个几乎不识世俗礼教的男人,到底懂不懂得什么叫爱?

  如今她才知道,不懂爱的人是自己。

  从头到尾罗什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去追求。

  原来生死不离,就是他对她的感情。

  生同生,死同死;就如这对鸟儿一样……

  她用力抱住他:心湖如海潮翻涌。“相公,你说的没错……我们生要成双,死亦成对。”

  罗什揽着她,轻柔地拍抚她的背,很开心他们两情相悦,只有一点点疑惑,这并蒂莲、连理枝,生生世世永不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至少他在玄冰山上住这么多年,见到的飞禽走兽多是如此。

  怎么她的表情好像他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当花无瑕与司徒兴来到断魂谷时,见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金儿为银儿殉情,而罗什与花无颜也立下了生死相随的誓言。他一脸坚毅,她哭得如此伤心,却又满脸幸福。

  花无瑕背脊突起一阵酥麻,她向来以容貌为荣,多少男子为她倾心,拜倒她石榴裙下,但有多少人肯与她生死与共呢?恐怕一个也没有吧!

  司徒兴想的却是断魂谷底那一双生死不分的情侣。他们真心相守相依,他是否要为了尽孝道,奉先皇遗骨回京?还是该将罗什的娘也一起带走?可宗人府一定不会允许一名侍婢入主帝陵的。

  到底该以情为重,还是以孝为先?他一时竟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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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司徒兴受伤颇重,暂时不宜移动,所以他们一行四人又在玄冰山上住了下来。

  罗什丢下一堆药给花无瑕,让她照顾司徒兴;然后自己就带着花无颜上了问天涯,寻找金儿和银儿留下的孩子。

  苍鸥的巢穴筑在光滑如镜的山壁间,四下荒凉,连矮树都不见一株。

  孤独一巢里只有一只胎毛未退、巴掌大小的鸟儿,肥墩墩的身子,半点不似它那雄俊英伟的父母。

  花无颜看着小雕,鼻间一酸。“若不是我们大意,金儿、银儿怎么会……留下这小小雕儿,无父无母,情何以堪?”

  罗什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捧起小雕;两人一鸟,旋身下了崖。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追悔无用,不如放眼未来。”

  “可是我们没有抚养小雕的经验啊!万一真的怎么样了,我们怎么对得起余儿、银儿?”

  “金儿也是爹养大的,爹做得到的事,我也做得到。”他牵起她的手,将鸥送到她掌心,“放心吧!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嗯!’她哽咽着。“这次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小雕,再也不会让它受伤了。”

  罗什失笑。“无颜,爱之适足以害之。小雕不经过一番磨练,是不会真正长大的。”

  她听得心惊胆颤,他磨练的方法就是挑战生死极限,那滋味她可是尝过的,要让这么小的雕儿也去接受魔鬼训练,她怎么也不依。

  “可它还小啊!要磨练也得等它长大。”

  “苍鸥长很快的,顶多一个月,小家伙就会褪尽胎毛,开始飞了。”

  “什么小家伙,这么难听,总得给它取个名字。”才不理他咧,雕儿进了她手里,抚养工作就由她负责了,罗什没权插手。“我们叫它金银吧!取金儿和银儿各一个字当它的名字。”

  “可以啊!就叫它金银。”

  许是母性光辉使然,花无颜抚着金银的小脑袋,唇角不禁弯起灿然的笑。

  罗什眨了眨眼,刹那间,好像看到佛经里头的观音形象隐现在她身上,如此庄严、高贵。

  生平头一回,他认同了书里对美女的形容——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渠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若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原来他娶了一个超级大美女娘子。

  “无颜,我……”居然有一点不好意思看她。

  “什么事?”她歪着头瞧他。

  “没有。”他觉得身体被雷打到了,从脚底一直酥麻到头顶。

  “那我们回去喂宝宝吧!”

  “宝宝?”他看着她的肚子,他们的孩子还在那里头吧?

  “就是金银。”她爱怜地摸着小苍雕的脑袋。“小金银、好宝宝,让娘带你回家吃饭吧!”

  娘?她是苍雕的娘,那他岂非成了它爹?他能生出一只苍雕吗?

  酥麻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晕眩。他摇头道:“无颜,雕有雕的生活方式,喜欢它就要让它去过自己的日子,而不是拿它当人养,那对它没有好处。”

  “我知道金银是雕不是人,但我可以收它做义子啊,以后它就是我们宝宝的干哥了……相公,金银是公的吧?”

  “我检查一下。”他翻过小雕的身子,看了一眼,“母的。”

  “那就是我们宝宝的干姊姊,我们的大女儿了。”

  “嗄?”他真变成一只雕的爹了。

  “走吧!我们回家喂女儿。”她开心地挽住他的臂。“对了,相公,苍雕吃什么?”

  “肉。”

  “那就方便了,竹舍的地窖里有很多腌肉,够咱们家小金银吃的。”

  “生肉。”

  “啊?”

  “苍雕吃生肉。”他实在忍下住了。“无颜,金银就是金银,可以是我们的好伙伴,却不可能成为我们的家人,你不要拿它当人看,这样对它和对我们都不好。”

  她惊讶地张大嘴。“以前你常说动物比人忠实,我以为你是真正明白众生平等的人,原来不是。在你心里,万物也是有等级之分的。”

  “我现在还是喜欢动物胜于人啊!但就因为喜欢,才要尊重它们的生活方式嘛!比如苍雕,上天赐予它们坚逾金钢的爪喙,你不会以为那些东西是用来装饰的吧?那是它们打猎、谋生的工具。有一天,金银也会跟它父母一样,飞上高空,跟虎狮搏斗,也会找到自己的伴侣,生下属于它们的孩子。你知道吗?孵卵时的雌雕是非常凶悍的,有谁胆敢触碰它的巢穴,雌雕都会以命相拚。如果有一天金银因此杀了一个人,你会怎么样?”

  金银杀人?!这么可爱、娇憨的小小鸟儿会杀人?她没想过,也想象不到。

  雌雕护子没错啊!可杀人重罪……那是一条命啊!她该怎么处理?视若无睹?还是将金银当成杀人凶手来惩罚?

  这样她还要去抚养一只可能会变得这么可怕的苍雕吗?

  罗什拍拍她的肩。“当年爹养金儿时曾说过,凡事自有因果,不是我们区区凡人能掌握、改变的,不如让一切顺其自然,金儿去过它雕的生活,我和爹则过属于我们父子的日子。我和金儿是好朋友,但绝不会侵犯彼此的生活。”

  花无颜了悟地点点头,她那已故的公公果然不是平常人,难怪能开创大陈朝前所未见的繁华盛世。

  而他教导出来的儿子——罗什,才华与思想更是出类拔萃。将他拘限在小小的花家堡里,实在是太埋没他了,他若入京,肯定掀起朝廷一阵大变动。

  她开心嫁了一个不凡夫君,却又难掩落寞。恐怕他不是一个可以让她独占,和她日日携手、举案齐眉的男人。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相公。”她悄悄放开了揽着他的手。

  “怎么啦,无颜?”他拉住她。“我说错什么了?”

  “没有啊!”她咧咧嘴,回他一记畅笑,很大方,却藏着哀伤。“我们回去喂雕吧!”

  “无颜,你不擅长撒谎。”

  “什么啊!人家哪有说谎?”

  “你的眼里写着你有心事,而你却说没有,这就是撒谎。”

  “眼睛里不可能写东西。”

  “我看见了。”

  “你胡说。”

  “我看见了。”

  “你……”很多时候她都希望他的感觉能迟钝一点,但可惜,他的直觉比动物还灵。“我只是突然想到,公公是先皇,你就是皇子,等出了玄冰山,你入京……”

  “慢着,谁告诉你我要去京城了?”

  “你难道不回去认祖归宗?”

  “我的根就在玄冰山上,是要再去哪里认祖归宗?”

  “但你是皇子……唯一的皇叔,皇上、太后……皇室血脉流传在外……礼教……”她已经惊讶到连自己要说什么都搞不清楚了。

  “冷静,无颜,冷静下来。”罗什抱着她,亲亲她的额、她的颊。“有一件事情你忽略了,爹爹带我娘隐居的时候,他就是已死的身分,就算退一万步,他人还活着,宗人府也不会给一个婢女皇族的名号。皇室规矩,没封号的侍女是没资格生育皇室子孙的,就算生了,宗人府也不会承认,更不会予以封爵,这一点你可以去问司徒兴。”

  “那为什么司徒还叫你皇叔,说要奉先皇遗骨回京?”

  “因为他搞不清楚状况。他说要奉我爹的骨骸回京,请问我娘怎么办?如果两具遗骸都迎回去,太庙容得下我娘吗?把我娘抛一边,我会允许吗?他只是单纯以为找到先皇遗骸,就要奉灵回去,以全孝道,其他旁枝末节他根本没有想过,一个天真的傻小子。”

  越听他的话,她眼睛瞪得越大,最后连嘴巴都张开了。“相公,你真的一直都待在玄冰山上吗?”

  “有什么问题吗?”

  她摇摇头,忽然觉得自己很笨。“我只是发现你不只武功好,更擅权谋之道,不入朝为官太可惜了。”

  他仰头,要说什么?他好歹接受过一代明君六年的教导,怎么可能只长肌肉不长脑?

  “回家了,无颜。”最后,他只得如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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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花家堡——

  时隔近半年,花无瑕和花无颜两姊妹终于回到家中,随行者还有罗什,和他肩上羽翼方丰、却已然顾盼自傲的小苍雕金银。

  至于司徒兴,他在半途转回京城了,还没决定要不要奏请父皇迎回先帝灵骨,但军械外卖一案却得立即处理。

  花堡主和花夫人初见两个女儿,欣喜若狂,待发现花无颜那凸起的小腹后,高兴转为震惊,再变成愤怒。

  这江湖儿女虽不拘小节,但不拘到跟男人混大肚子才回家,就太说不过去了。

  “无颜,你你你……”花堡主一双铁拳握得死紧,恨不得一巴掌把她给拍死了,省得丢人现眼。

  “爹!”花无瑕赶紧拦住冲动的老爹,倒不是怕他老人家伤了妹妹,而是担心惹火妹夫,整个花家堡的人全上也不够他一个人砍。“无颜已经和这位罗公子成亲,是我和司徒见的礼,有媒有聘,爹如果不信,可以请大哥上京问问司徒……”

  “胡闹,堂堂小王爷之名是你可以随意喊的吗?罚你抄写一百遍女诫!”

  “是,爹。”花无瑕低头,吐一下小舌,在外头玩太久,都忘了自家老爹有多古板。

  花堡主这才将注意力投注到罗什身上,只见他相貌平凡,长发用绿色的树藤绑起来,身着兽皮,脚下踏着草鞋……从头到脚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穷酸。

  这就是他的女婿?比山野村夫还不如,花家堡跟他结亲,这说出去,还有脸见人吗?

  花堡主哪里知道,罗什这一身可全是宝;那绑头发的树藤是千年玄参的根,不能说有起死回生之效,但只要一息尚存,吃了它,就能保命三月,可再寻医治之道。

  至于他身上的兽皮衣,已经不是青狼王的皮了,而是更难得的火狮皮,不止刀剑难伤,兼之水火不侵。

  而草鞋,不好意思,那草的别名就叫半桶金,功能美颜护肤,制作成的香膏,是皇族仕女贵妇的最爱。

  花无瑕和花无颜跟罗什相处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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